2010年12月31日星期五

岑启铭举报廖永立收款未发收据披露LLG公司拒绝补发收据经过

(怡保30日讯)

     马来西亚兴汉社顾问岑启铭,继昨日傍晚在怡保警局举报廖永立在2008年收了他的现金捐款300令吉后一直未发正式收据后,今日进一步揭露他致函“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执行长姚丽芳,要求补发正式收据而完全不受理的经过。

     岑启铭的文告全文如下:

     我在2010年12月21日正式致函一直利用“林连玉基金”名堂进行募捐的《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执行长姚丽芳,要求她补发2008年8月16日“動地吟”在怡保演出时他以现金捐出300令吉的正式收据,并在函中声明如果在一个星期内未收获补发的收据,本人将会采取其他的必要行动。

     以下是本人的传真原函内容:

“敬致: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                     (传真:03-26971970)
321-D, Lorong T.A.R. Kanan Satu,
Off 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
50300 Kuala Lumpur

执行长:

事关:要求补发正式收据

本人于2008年8月当   贵公司以“林连玉基金”名义在怡保举办“動地吟”演出为“林连玉纪念馆”筹募基金时,曾受邀成为大会剪彩人,本人当时曾交付现款三百令吉给当时的负责人廖永立先生,惟时至今日,仍未收获任何正式收据。

兹专函要求补发正式收据,并请在一星期内,将正式收据交由经手人廖永立先生转交本人,或直接邮寄至本人的下列地址。如在一个星期内未收获补发的收据,本人将会采取其他的必要行动。尚祈合作为盼。谢谢。
                                                                                                    捐款人:
                                                                                                    岑启铭谨上
                                                                                                    2010年12月21日
地址:
Mr. Sham Khai Meng,
No. 29, Jalan Pangkalan Barat 2,
31650 Taman Karking, Ipoh, Perak.
电话:019-5654045

     遗憾的是,一星期过去了,直到今天(2010年12月30日)上午为止,本人仍未收回姚丽芳的任何回应,反而发生下列的事:

1. 12月22日,也就是传真函件后的第二天,就接到当时接收本人现金捐款300令吉的廖永立的突然来电,讲了一大堆推搪责任的话,还恫言说他会去报案,说我报假案,我当时就在电话中告诉他,如果他有种,就去报。

2. 12月29日,也就是一星期期限届满后的第二天,廖永立突然在怡保发表文告,硬指我当时没有捐款。

3. 为了证明我当时的确曾将300令吉现金捐款交给廖永立,我在当天(29日)傍晚就去怡保警局报案,直指廖永立收了我的300令吉现金捐款,没有发下正式收据,《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也没有补发正式收据。

     既然已经报案,我就等待警方去调查。但一点必须指出的是,以非法的“林连玉基金”为名堂向华社大规模发动捐款的《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竟然以这种态度来处理一名现金捐款人的正式投诉和要求,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即使在九泉之下的林连玉在生时也该知道,收钱发收据,是普世原则,也是收银人的最基本责任。这正如一家公司的代表收了客户的现金,不但没有发下收据,到客户发觉时,公司不是立即进行内部调查,设法补救,反而叫收银人去挑战客户为什么当时不追收据?为什么不这样?为什么不那样?好像都是客户的错,吃你是应该的,谁叫你给现款?

     这种事,如果发生在一家不择手段的三下流公司,或许还有可能;可是,现在的当事人,是打着(已被报案指为非法的)“林连玉基金”的名堂来大规模向华社募捐的“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那就难以置信了。特别是整个华社目前都在怀疑LLG公司的操作和财务处理的时候,就进一步证明兴汉社这些日子来的质疑不是毫无根据的,也让华社特别是捐款人更加警惕。

     本人将在适当的时候,进一步公开手头上有关《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财务出问题的证据。而在等待警方处理本人报案的同时,也保留权利起诉毁谤本人声誉的廖永立和《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兴汉社顾问岑启铭
30.12.10

2010年12月28日星期二

兴汉社促LLG公司取消私人化特大

兴汉社顾问岑启铭

     马来西亚兴汉社顾问岑启铭,今(26)日致函“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主席杜乾焕,要求该公司取消原定下月1日召开的特别会员大会,该特大的主要议题是讨论修改章程,增加个人会员的董事名额以进一步将公司私人化。

     兴汉社也是在11月23日报案指“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利用未经注册的“林连玉基金”名堂大事向华社捐款的团体,引起华社广泛关注。

     岑启铭也在致给杜乾焕的函件中,提出解决“林连玉基金”事件的方案,包括取消该公司原定下月1日的特大后,另行召开另一次特大,以修改章程,规定“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必须恢复以教总为主导,并由教总代表出任主席,秘书及财政等要职;同时建议,改组后的“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可以再申请改名为“林连玉基金”。

     该函副本也分别致给当年联合成立但未获准注册的“林连玉基金”的十五个华团,即董总,永联会,福联会,永春美山林氏家族会,尊孔校友会,商联会,隆雪华堂,槟华堂,霹华堂,森华堂,柔中华总会,丹华堂,登华堂,砂华团总会;以及九大华文媒体的总编辑,包括平面媒体星洲日报,南洋商报,中国报,光华日报,东方日报,光明日报,电子媒体独立新闻在线,赤道论坛,中文当今大马。

     岑启铭也呼吁各华文媒体恢复专业,不要继续视兴汉社的行动和文告如洪水猛兽,因为华社完全有权知道事态的发展,并欢迎读者浏览《赤道论坛》(www.chidaoluntan.blogspot.com) 补看绝大部分未见报的文告。

     以下是岑启铭致给杜乾焕的原函:

                                                                     兴汉社顾问岑启铭
                                                                     Sham Khai Meng
                                                                     29, Jalan Pangkalan Barat 2,
                                                                     31650, Taman Karking, Ipoh.
                                                                     Email: Shamkhaimeng@yahoo.com
                                                                     Tel: 019-5654045

                                                                     26 Dec 2010


谨致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 (Co. No. 340815-V)      
321-D, Lorong T.A.R. Kanan Satu,
Off 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
50300 Kuala Lumpur                                       (传真:03-26971970)     

主席杜乾焕博士:

事关:要求取消1.1.2011 特大及其他

本人曾在   贵公司在2008年8月在怡保以“林连玉基金”名义主办“動地吟”筹募“林连玉纪念馆”基金演出时,捐出三百令吉现款给当时的负责人廖永立,成为一名剪彩人并获赠锦旗一面留念。由于廖永立至今仍未将正式收据交给本人,本人曾于最近专函   贵公司要求补发,至今亦未发下,因此,本人将保留一切权利,包括报警证明。

本人现以“林连玉纪念馆”基金捐款人身份致函  阁下,提出下列要求:

1. 取消原订在2011年1月1日召开的特大。
理由:
这项特大的目的,是要修改章程,以增加董事会的个人会员董事人数,即从原有的9名增至15名。查   贵公司近年来已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巧妙的增加大批的个人会员,并已出现目前的董事会主要职位及常务董事,几乎都由个人会员包办的局面。华社特别是华教界对   贵公司如此私人化,早已怨言不断,如再增加个人董事人数,等于直接证明“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已完全由私人控制,这是有违15华团当年联合成立“林连玉基金”(因无法注册而改注册为目前的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但在法律上或根据任何语文都不可能等于“林连玉基金”) 的原意。

2. 立即进行召开另一特大,以修改章程,主要包括:
(1) 规定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 必须由教总主导,以符合当年曾领导教总的林连玉的原意及精神。
(2) 规定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 董事会主席,秘书及财政必须由教总代表出任,其中主席一职必须由华校出身精通华文的教总代表出任。
(3) 规定个人会员/永久会员不得出任董事会主要职员(principal officers)及常务董事。
(4) 规定当年联合成立而未获注册的“林连玉基金”的全部15个华团,为当然董事。

3. 必须立即停止以“林连玉基金”名义继续向公众募捐,并解散非法在各地成立的“联络委员会”。
理由:由于“林连玉基金”(Yayasan Lim Lian Geok 或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是未经注册的组织,加上最近已有人正式报案,案件已在警方的处理中,因此,有必要立即停止以“林连玉基金”名义继续向外募捐,这种先表现诚意的做法,在法律上,相信有助于减轻处罚(如有)。

4. 重新恢复“华教团体”的定位,不得改为什么“公民团体”或其他。
理由:林连玉当年领导的教总,原本就是不折不扣的“华教团体”,任何试图或已改变其定位的做法,都是违反林连玉精神的。

    本人虽然不是  贵公司的会员(股东)而无权在《公司法令》下对   贵公司提出任何要求,但作为一名“林连玉纪念馆”基金的捐款人,本人完全有权向   贵公司提出上述合理要求。本人也坚信,上述要求,也是目前整个华社特别是华教界的要求,请给予应有的重视。本人也呼吁   贵公司不要利用《公司法令》作为保护伞而忽视华社的看法,因为   贵公司的募捐对象既然是华社,华社的意见必须受到应有的尊重;否则,作为一名捐款人以及华社一分子,本人完全有权采取其他途径,包括法律途径,确保“林连玉”三个字不被任何个人或集团滥用甚至骑劫进行任何非法,或不符合林连玉精神,或违反华社意愿的活动。谨此。
             
                                                                                          “林连玉纪念馆”捐款人
                                                                                            兴汉社顾问岑启铭谨启
                                                                                            2010年12月26日
副本另致:
15华团(传真):教总,董总,永联会,福联会,永春美山林氏家族会,尊孔校友会,商联会,隆雪华堂,槟华堂,霹华堂,森华堂,柔中华总会,丹华堂,登华堂,砂华团总会。
9大华文媒体(电邮):星洲日报总编辑,南洋商报总编辑,中国报总编辑,光华日报总编辑,东方日报总编辑,光明日报总编辑,独立新闻在线总编辑,赤道论坛总编辑,中文当今大马总编辑。

2010年12月22日星期三

陈凯希的“冤案基金”应增至一千万!

兴汉社顾问岑启铭

马中友好协会秘书长兼海鸥集团董事经理陈凯希,前(19)日在移交三十五万令吉给“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时宣布,将在明年一月设立“冤案基金”,为任何受到冤屈者包括“林连玉基金”管理人打抱不平。

我们热烈欢迎陈凯希近年靠马来人卖春药和调整型内衣赚到大钱后,再度回馈社会,为“任何受到冤屈者”打抱不平,因为,我们兴汉社可能就是第一个受惠的单位。因为,兴汉社最近发现在2008年新纪元闹剧中企图夺权失败的一小撮华教失意份子骑劫了“林连玉”之后,以非法的“林连玉基金”及筹建“林连玉纪念馆”为名,骗取华社的捐款,然后进入 “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 )户口,每年动用高达20万令吉的捐款来作为这一小撮华教失意份子长期寄生和养老,并继续攻击董教总。我们在经过一系列的文告加以揭露之后,都没有得到回应。由于事关重大,我们决定进行两次报案,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将“林连玉”从被骑劫中解救出来,还林连玉一个清白。我们认为,林连玉死后被人如此冤屈和利用,是一宗不折不扣的冤案,我们完全有资格申请陈凯希的这项“冤案基金”。

我们也发觉到,陈凯希的这项“冤案基金”,事实上不是为林连玉申冤,而是为已被兴汉社报案指为非法的“林连玉基金”的“管理人”申冤!一个夹着“林连玉基金”来头的“管理人”到底有什么冤屈?即使有任何“冤屈”,为什么自己不在媒体公开申冤?这些都证明了,我们所作的指责和报案,都是事实,无从反驳,只是一味抬出什么“林连玉基金”(Yayasan Lim Lian Geok Lim 或Lian Geok foundation) 就是 “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这种完全藐视法律要求的感情化和情绪化说法,来做挡箭牌。这种说法,在“基金”没有出现问题或没有受到挑战的时候,或许不会有人去过问,因为,它涉及“林连玉”啊,族魂啊,谁过问,谁就背着“罪人”的指责啊!作为一个支持社会正义的进步团体,在正义面前,我们兴汉社还是会承担任何风险的,当年举报巫青团长举剑,就是一例。因此,陈凯希所设立的这项“冤案基金”也要为一个有问题的“林连玉基金”的“管理人“申冤,会不会申错冤?

“冤案基金”应从一千万开始
尽管如此,我们认为陈凯希为打抱不平而设立这项“冤案基金“是一件好事,美中不足的是,这笔“冤案基金”才那么区区的五十万令吉,又声明说要给已被我们报案指为非法的“林连玉基金”的“管理人”申冤,还有历年来社会上那么多的冤案,肯定会僧多粥少。我们建议陈凯希既然靠卖春药发得不清不楚,要为社会打抱不平,为何不索性首期就捐出一千万令吉,然后“视具体情况而每年加额”?因为根据我们的估计,首期一千万令吉的“冤案基金”一个回合就完了,不信,请看下列分配预算:

(1) 马来西亚华社最大的冤案,莫大于在紧急法令期间英军屠杀巴当加里15名华人胶工的冤案,该案的申冤委员会目前正在英国打官司,而陈凯希身为该申冤委员会的顾问,起码也得拨出五百万令吉,才够在英国打官司。
(2) 兴汉社为林连玉冤案申冤,包括可能起诉“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以“林连玉基金”欺诈,以及可能申请庭令禁止该公司继续使用“林连玉基金”引诱华社捐款,起码也要一两百万吧。
(3) 陈凯希也说要为已被兴汉社报案指为非法的“林连玉基金”的“管理人”申冤,没有两百万以上,又如何能“让律师安心的打官司”?
(4) 还有听到陈凯希要设立“冤案基金”的含冤人士,当然会争先恐后的申请,他们当中,当然包括一些当年和陈凯希一道联合创办海鸥的左派人士最终被挤出公司的官司,陈凯希的堂弟陈精明全家被挤出海鸥造成损失的官司,海鸥直销当年没有实践对传销商的利益承诺的官司,拖欠翻译费和律师费的官司,还有当年供货给海鸥而最后被倒帐或毁约的众多中国供应商的官司,还有…大家都一起上的话,那所剩的几百万令吉,又如何能“让律师安心为受冤者打官司”?

我们也想借这个机会提醒打抱不平的陈凯希,不要把卖春药和调整型内衣赚到的钱,一下子就用在替人家出头申冤,而忘掉了自己已被商联控股一群董事起诉毁谤名誉的待审官司,万一输掉而要陪上过亿的话,那该怎办?

还有,陈凯希的身家主要是由海鸥的股价决定的,万一输掉了商联控股的毁谤官司而要赔偿的话,钱从哪里来?还不是要大量抛售(或被强制卖出)手上的海鸥股票?这么大宗的股票几乎同时卖出,海鸥股价岂不跌到停盘?更糟的是,经我们这样一提醒,所有海鸥的小股东可能还会争着先卖,到陈凯希要卖时,股价早已面目全非,那陈凯希的股票还能套现多少现金?这些都是股市的一些基本常识,我们必须假设陈凯希必然会比我们更清楚。如果你不相信,请看看海鸥股价近日突由三令吉掉到二令吉八十多分,相信就是因为陈凯希要套现35万令吉给已被举报为非法的“林连玉基金”而卖出一小批股票造成的。如果大量出售或争相抛售,那还了得。

所以,我们在欢迎陈凯希为打抱不平而设立前所未有的“冤案基金”的同时,也给陈凯希善意提醒,免得他为了打抱不平,而将自己打回刚出狱时的穷酸原形,那该会笑死多少路人。
谁是“民族罪人”?

可能是因为搞党出身,陈凯希动辄抛“民族罪人” 的大帽,我们倒很想问问陈凯希,海鸥集团一直标榜自己是“民族企业”,但今天海鸥集团所栽培的超过百名百万富翁或富婆,几乎都是马来同胞,海鸥集团还算是“民族企业”吗?领导海鸥集团的陈凯希是“民族罪人”吗?还有,陈凯希近年来高调捐出大量善款,但似乎从没看过他捐助华小或独中,也没听说捐过韩江,南方或新纪元等学院,他还算是华教人士吗?他最让人记得的,反而是在2008年的新纪元夺权失败闹剧中,曾企图为柯嘉逊出头,反对董教总,最后却被自己的左翼同道及时轟了下来,事隔两年,现在又再高调的为已被报案指为非法的“林连玉基金”出头,再度涉及反董教总的勾当,历史会不会在陈凯希身上重演?谁才是“民族罪人”?是揭发丑闻者还是被揭发丑闻者,都还言之过早!
21.12.10

2010年12月20日星期一

可怜的郑庭忠

兴汉社顾问岑启铭

 “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 利用非法的“林连玉基金”(Yayasan Lim Lian Geok) 在霹雳州成立的 “联委会”主席郑庭忠,昨日针对我们前日对非法的“林连玉基金”进行第二次报案而召开记者会。从其记者会谈话看来,我们对郑庭忠对法律的无知竟到如此地步,感到震惊。

可怜的郑庭忠显然还不知道警方已就我们的第一次报案进入法律程序,还开记者会来重复他们在网站上的自圆其说,说什么“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就是“林连玉基金”这些老套,这是非法的“林连玉基金”长期以来为了引诱华社捐款而预设好的本身辩词。我们要问的是:公司委员会或社团注册局有这样的记录吗?非法的“林连玉基金”本身的律师,还有警方和法律有这样认同吗?其实,报案既然已经进入了调查阶段,警方都快找上门了,郑庭忠在记者会上的谈话,只要到时告诉警方就好了,何必花媒体记者的宝贵时间?

郑庭忠还天真的辩解说,“担任过主席的包括沈慕羽,陆廷谕,难道这些华教领袖都在领导一个非法组织?”。我们的答案是:郑庭忠讲对了,在法律上,的确如此,问题是沈慕羽和陆廷谕时代,还没有出现华教贼,还没有出现失意的华教份子将“林连玉”神化后躲在“神”的后面,利用华社的捐款来长期混日子和养老。想来,也真的要感谢这批夺权失败的华教失意份子在新纪元闹剧后露出的真面目,他们不但私人化了“林连玉基金”,还利用这个非法名堂来骗取华社的捐款后,变本加厉的继续攻击董教总。这是整个华社所不能容忍的,我们兴汉社只是敢冒着不尊敬林连玉的天大风险而站出来揭发的一个团体,我们相信,随着我们抖出更多真相,华社一定会认同我们的做法。

郑庭忠更天真的说,“公司委员会于11月25日在报章上,已证实林连玉基金是个注册的非营利公司,这公司也在合法运作中。”郑庭忠显然是引述星洲日报当天的报道,我们想提醒郑庭忠再翻翻当天的星洲日报,再用放大镜看看整篇报道中,那有提到“林连玉基金“(Yayasan Lim Lian Geok)?报道不证实了公司委员会所指的“注册和合法运作的公司”,就是指 “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而绝对不是指“林连玉基金” (Yayasan Lim Lian Geok)吗?因为“林连玉基金”根本没有注册,也不出现在注册公司的名单内。只有像可怜的郑庭忠之流,才一直强调“林连玉基金”就是“LLG公司”,并以此继续蒙骗华社,但能蒙骗法律吗?

我们对“该分会”顾问郭绪益说什么“中央已决定不要回应言论,主要是避免抬高作出指责的人士“,其实,他是想说,非法的“林连玉基金”中央因词穷理屈,早已无言可对,更无从回应,所以就干脆不要回应,也最希望没有人再提起非法的“林连玉基金”。但他们却忘一件最重要的事 :兴汉社还在,警方的法律程序不会因为他们的“不回应”而停下来。
19.12.10

2010年12月14日星期二

麻疯终于出面---非法组织“林连玉基金”即将完成个人化私吞程序

兴汉社顾问岑启铭今日发表文告揭露,已被该社报案指为非法的“林连玉基金”(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已决定在明年1月1日召开一项特别会员大会,目的是要进一步增加个人会员及个人董事人数,以达到可以完全由个人控制该“基金”及其董事会的目的,令已决定以每方尺206令吉的价格,购买位于吉隆坡低地黄沙的一地段。

兴汉社认为,将一个当年由15个华团联合成立的“林连玉基金”全面私人化,是严重和对不起华社的事,因此,该社呼吁该15个华团应立即对这项令人担忧的发展表态,并设法阻止该公司彻底私人化。

岑启铭的文告全文如下:

麻疯终于出面
非法组织“林连玉基金”即将完成个人化私吞程序
马来西亚兴汉社顾问岑启铭文告
2010年12月14日

被马来西亚兴汉社在11月23日报案指为非法的“林连玉基金”(正式注册名称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或译名“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将于2011年1月1日召开2011年特别会员大会,以修改组织条例,将董事会成员从目前的不超过35名增加到不超过43名,再从个人会员/永久个人会员中选出的董事人数由目前的九名增加到十五名,这项修改章程,将使“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完全可以由个人会员控制整个董事会。

兴汉社在报案后的数篇文告及文章中,一直强调 “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一直利用没有注册的幽灵非法组织“林连玉基金”(国文Yayasan Lim Lian Geok,或英文的Lim Lian Geok) 名义,骗取华社的捐款,然后进入 “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并列举该公司最新董事会名单,证明非法的“林连玉基金”已被有心人巧妙的私人化。

“LLG 文化发展中有限公司”一直没有或无法回应我们的报案,反而老羞成怒,变本加厉,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仓促进行修改章程,彻底将当年由十五个华团联合成立而未获注册的“林连玉基金”私人化。

我们担心,“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的这项举措,将会使“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利用非法的“林连玉基金”名堂所筹获的五百多万令吉捐款,最后可能全部进入私人口袋。

兴汉社收到的特别会员大会通知资料也显示,“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也将会仓促的在特别会员大会上通过以RM2,665,228(也就是每方尺RM206的价格),购买吉隆坡低地黄沙的一地段。

从这项最新的发展看来,一直以非法的“林连玉基金”为名向华社募捐的 “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终于麻疯出面。我们呼吁华社严正看待这项发展,虽然他们可以躲在公司法令下(即只有会员或股东才可以过问公司业务)为所欲为,但该公司既然利用了华教斗士林连玉的名义进行筹款,则每一个华人都可以在道义上过问。

兴汉社尤其要公开促请当年联合成立而一直未获得注册的“林连玉基金”的十五个华团(即教总,董总,永联会,福联会,永春美山林氏家族会,尊孔校友会,商联会,隆雪华堂,槟华堂,霹华堂,森华堂,柔中华总会,丹华堂,登华堂,砂华团总会)立即对这项发展表态,设法阻止该公司的全面私人化,以向华社特别是捐款人交代。不要让“林连玉”三个字真的成为跨世纪大骗局的主角。

兴汉社顾问岑启铭
14.12.10

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

一个解开秘密的钥匙

转载自“新《咖啡店》” 星期五 10, Dec 2010 1:49 am
文:万家安

“林连玉精神,跨种族”的说法,所来说去根据的是1956年,林连玉应爪夷文《马来前锋报》邀请,写了题为《心里的建设》的开斋节献词,就强调了大马人「共存共荣」的理念:「我们必须 把所有的民族当作一家人看待,权利和义务一律平等,使大家有福同享,然后,希望有难同当,把国家建设得完整而稳固。」 因为这样,那些在格子里打滚的人,创造了“林连玉与马来社会的对话”令人毛骨倏然的课题。我觉得这是很不负责任的做法。

最近,因为某个原因,我到国家档案局翻阅了旧报纸,觉得有一段历史事件值得这些“林连玉是超种族、跨种族”的“专家们”研究的。我顺手把它作的笔记。

大概大家都知道1957年11月14日全马华校学生反对驱逐超龄生事件吧,这里就不提了。

以下叙述是根据《星洲日报》报道的摘要。

1958年1月24日及1月25日,星洲日报一连两日报道,1月21日怡保市北28英里的宁罗中央标准学校学生学潮,学生示威抗议驱逐超龄学生。各地巫校展缓宣布超龄措施,召开家长会议平息学生情绪;

1月22日,巫校学潮蔓延至瓜拉古楼无人标准学校。该校校长向50名6年纪学生宣读教育局来函50名学生当中,40名是超龄生。巫籍高级(班)超龄生在课室内集体痛哭,学生代表请政府允续求学,教育局宣称不更改现行政策。巫校学潮已逐渐蔓延到州内各地。

情况有了变化

同一天,全马巫校教师总会,巫教界发出挑战,只要政府提供校舍,教总自能办中学,师资教科书均不成问题。

1月28日,东姑阿都拉曼总理出国前发表谈话,不要半生不熟巫文中学班,要留英师资返马后才开班。
巫校教总发言人反驳东姑,指出目前在英国受训教师,原定返马后调英校服务。
霹雳教育局宣布收回驱逐巫校超龄生。 1月29日,巫校超龄生获准续读,华教界一致赞扬霹雳教育局明智举措,盼对各民族学校一视同仁。雪华行团主席梁志翔就认为当局对不合理之举措,能够接纳民意而当机立断,这是联盟政府前途光明的象征。

1月30日,江沙巫校家长举行大会,吁各州教育当局勿驱逐超龄学生。
霹雳英校登记超铃生,似有所准备。沙顿部长警告勿使巫统分裂。

江沙成立家长公会。霹雳公民公会分部发言人马吉尤努斯向马来前锋报发表一则谈话,声称如果教育部长佐哈里不能解决当前巫教问题,希望教长知难而退,自动辞掉教长之职。

巫校教总明日举行大会,讨论中学班问题。主席莫哈默诺发表谈话,各族文化应使充分发展。上次代表大会曾经一致议决,要求政府在全马各州开办以巫文为媒介的中学班。

莫哈默诺氏指出,巫校教总认为,在独立马来亚的教育政策下,华印文教育应有充分发展的机会。在华校方面,自设有中学以来,为时已久。我们希望华文 教育能继续发展至大学的阶段。同样地我们也盼望印文中学能早日设立。在过去殖民教育政策下,巫文教育一直停留在小学阶段。现在,我们要求政府执行1956 年教育报告书的建议,从速开办以巫文为媒介的中学班,希望华印问教育界同仁同情与支持我们。

上述消息后面附加了星洲日报驻隆记者29日报道,全国教师已订于2月1日下午二时半假美以美男校召开中委会会议。全国教师会总会林敬德向本报记者说,他将于2月1日会议上动议支持巫校教总的要求,促请政府立即开办以巫文为媒介中学班。

报道说,有传言巫教总可能改组为政党。

1月31日,马来学生联合会支持巫教总要求开办巫文中学班。

2月2日,星洲日报的新闻标题:全国各民族教总大会建议关闭英国两师范学院,扩充马师范学院组织。在第8 项临时动议关于巫校教总要求开办巫文中学,本回应如何表示案时,席间,各理事认为该提案事前未列入议程,而巫教总又未参加本会,故无从讨论。
全国各民族教师会总会会议的华籍理事林连玉、丁品松、沈慕羽、林敬德、曾启忠。主席蒂拉蓝,记录林敬德。

2月5日,玲珑巫籍学生家长会议要求勿驱逐超龄生,支持巫校教师总会决议,促请政府开办巫文中学。

巫校教总隶属巫统会员,退党函件均已拟就,峇株巴辖巫统可能瓦解。

2月6日,巫校教师退出巫统决定,态度显示坚决。霹、森两州教师月中有行动,若干社团工会亦予同情。
霹雳公民公会义务总秘书苏打加星语,该会坚决支持。

2月7日,巫统属下教师们已逾500名退党,巫统森州分部面临崩溃。淡边、庇朥辞职者众,一支部决解散。

2月8日,巫统秘书警告巫校教总可能受到纪律制裁。

开办巫文中学要求,霹雳公民公会深表同情,愿意支持开办基金。

读者们,这些资料带给你们什么样的想法呢?

短评:教总原先有一个“华教节”

转载自“新《咖啡店》” 星期四 09, Dec 2010 10:20 pm
文:万家安


教总早先就有一个“华教节”的规定,我不知道读者懂不懂这回事,我本人是在最近才知道的。就当一件历史事实和大家分享。

根据1956年11月21日南洋商报报道,1954年12月中旬,教总常年大会议决,定1955年11月21日为联合邦华文教育节。这个决议有2个意义。1,表示全马华人坚决地对1952年的教育法令不表同意;2,积极地发扬优秀中华文化与传统精神。
11月21日殖民地立法议会通过了1952年的教育法令的日子。

林连玉老师逝世后,这个明确的,具有全民性的意义的“华教节”变成和林连玉个人连接在一起了。林连玉精神的诠释到了今天成了这些人的专利。

林连玉基金为什么不是非法组织?---回应杨善勇

马来西亚兴汉社顾问岑启铭

      杨善勇在2010年12月4日东方日报的“不可思议”专栏中,以“非议连玉基金会非法”为题的大作中,提到兴汉社在11月23日举报“林连玉基金”为非法组织的事。

     我们感谢杨善勇在文章中把我们在报案后向媒体发表的文告中的一些关键字眼重复一番,这刚好填补了媒体当时没有报道我们文告中关键谈话的欠缺,让读者重新有机会看到我们当时的谈话,虽然在任何笔战中,重复对方对自己不利的词句,都是笨上笨的兵家大忌,杨善勇到底还是嫩了一点,我们必须感谢他的倒帮忙。

     杨善勇整篇文章,都以 “林连玉基金”前主席邹寿汉来作挡箭牌,企图证明“林连玉基金”并非非法。以这样的论点来回应我们的报案,我们也认为杨善勇还是嫩了一点,还看不到问题的本质,或另有意图。

     我和邹寿汉不是什么战友,为正义而挺一个正义人士,只反映大家的看法一致,如果这样也算战友,那除了那批在新纪元闹剧中企图夺取败落的一小撮华教失意份子和一些仍被误导的人士外,整个华社都应该是邹寿汉的战友,只是他们没有杨善勇那样的时间和文笔和专栏而已。

     我们认为邹寿汉在还未任满,就在2009年6月25日辞去被兴汉社举报为非法的“林连玉基金”的主席职位,已足以答复杨善勇的比喻了。为什么邹寿汉会自动辞职?不对劲呀!原来24年后(由他辞职的2009年倒算)的“林连玉基金”,已经不是24年前成立时的“林连玉基金”啊!为什么,因为24年前是一个公家的组织,由具代表性的社团联合发起和负责;24年后的今天,只要看看它的董事会阵容,就已证明,整个“林连玉基金”已被有心人巧妙的私人化了。不信?请看“林连玉基金”第七届(2008-2011)董事会的主要职员名单: 主席杜乾焕(个人会员),署理主席刘锡通(个人会员),副主席莫泰熙(个人会员),义务秘书李亚敖(委任董事),副义务秘书吴建成(个人会员),财政沈德和(委任董事),副财政黄荣庆(个人会员),常务董事:姚迪刚(个人会员),刘道南(个人会员),郑淑娟(委任董事),其他的团体代表,包括林连玉生前所领导的教总代表都靠边站。这不是实质上(即使不是法律上) 的私人化是什么?邹寿汉任期未满就自动辞职,我们认为必然有他最强烈的理由,但杨善勇还是嫩了一点,显然还没有看出,或故意不要看出。

     本来,“林连玉基金”已被报案指为非法组织后,现已进入后报案阶段,各方应等待警方的处理。对兴汉社来说,自报案后,我们总共发了三篇文告,几乎都未获媒体全面刊登,特别是第二和第三篇,这可能是因为举报“林连玉基金”为非法组织太具爆炸性,华社可能一时还接受不来,连媒体都在战战兢兢。除了报案当天,媒体立即采访了“林连玉基金”义务秘书李亚敖,署理主席刘锡通和霹雳联委会主席郑庭忠,反以他们的辩护谈话作为报案新闻的头条来报道之外,我们的第二及第三篇文告,都几乎没有见报的机会,包括我们反挑战李刘郑去反报案证明我们的报案并非事实,这些都证明了媒体的战战兢兢,整个华社一时也几乎接受不来。在此,兴汉社希望能借这个机会向华社说明,兴汉社是在咨询多名资深律师,研究报案内容之后才决定报案的,我们是绝对负责任的,请媒体和华社放心。

法律上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 绝不等于“林连玉基金”

     让我们也借杨善勇提供的这个机会,说明为什么“林连玉基金”是非法组织?我们不否认“林连玉基金”早在1985年就成立,并因为名字敏感而无法注册,后来,在1995年改以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的名义获准。这是事实,但事实也是:获准注册的只是“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华文译名应该是“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这是因为在名称中,单个英文字母是无从翻译的,只有照原文,如果你非要翻译不可,那译法也是无数的,当然译成“烂烂格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也未尝不可。如果“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认为要译成“林连玉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也是可以的,但绝对不可能是“林连玉基金”(国文Yayasan Lim Lian Geok,或英文Lim Lian Geok Foundation),因为国文的Yayasan Lim Lian Geok,或是英文的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都没有出现在公司委员会的已注册成立公司名单中,也没有出现在社团注册局的已注册社团名单中,既然没有官方的注册,那唯一的结论就是:“林连玉基金”(国文Yayasan Lim Lian Geok,或英文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就是非法组织,也是幽灵组织。这就是法律要求,任何人都无能为力。如果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利用非法的“林连玉基金”(国文Yayasan Lim Lian Geok,或英文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来进行活动特别是捐款活动的话,那是非法的,也就是我们报案的唯一目的,因为“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在法律上绝对不可能是 “林连玉基金”(国文Yayasan Lim Lian Geok,或英文Lim Lian Geok Foundation),如果有关方面继续不理会这项法律要求,我们不排除申请庭令,禁止“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继续以非法的“林连玉基金”(国文Yayasan Lim Lian Geok,或英文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的非法名堂,来进行活动特别是捐款活动的可能性。我们从未反对“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其实,它大可以这个合法的公司名义来进行筹募“林连玉纪念馆”基金,指明它的专项和唯一用途,相信还是有人乐意献捐的;但如果它用幽灵和非法的“林连玉基金” ”(国文Yayasan Lim Lian Geok,或英文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名堂进行募捐,那就出现法律问题,而我们现在所讲的,就是法律问题。既然出现争执,唯有诉诸法律,法律就是最后和唯一的解决途径。

有设立“林连玉纪念馆基金信托账户”吗?

     林连玉是每一个华人都尊敬的华教斗士,我何尝不是?当“林连玉基金”在2008年在怡保举行“动地吟”演出筹募“林连玉纪念馆基金”时,我还捐了三百令吉成为剪彩人。但我今天还不清楚,我这三百令吉到底是进了“林连玉纪念馆基金信托账户”专门保留作为该项用途,还是当普通行政费那样支付了执行长姚丽芳和其他受薪职员的薪金,或是出差董事的津贴?甚至有没有设立上述的“林连玉纪念馆基金信托账户”都成问题。如果杨善勇能代我们向“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 澄清(最好还是书面证据),然后在他的专栏中公开答复我,那我就在此先谢了。如果“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无法澄清或确认的话,那我就要套用一句广东话说的“那就大锅了!”如果杨善勇不想代劳,我们兴汉社也迟早会正式向“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提出,因为这是涉及欺诈或失信的公众议题。
杜乾焕怎么还不站出来说话?

     我们无法理解的是,我们报案至今(12月5日)已接近两个星期,但身为主席的杜乾焕仍未见现身讲话或交代,难道这个后期才学华文的英文人真的不知道,我们的报案已报到他的头上?难道他真的还不知道我们已报案这回事吗?难道执行长姚丽芳真的没有向他汇报吗?难道真的不幸被我们言中,找一个不懂华文的人来当主席,下面的人“才好办事?我们也发觉,自从我们报案之后,被报案指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再也没有负责人在媒体上露面了,只剩下一些“芝拉格”的博客和杨善勇之流的人出来喊话,这不像是要解决问题的做法啊。

林连玉精神 被扭曲和骑劫

     林连玉毕生为华教牺牲,死后却落得被人利用作为华教失意份子的避难所甚至是终身养老院,还将他生前以争取华文教育平等为唯一斗争的目标,扭曲为“为所有语文争取平等的斗争”,包括为当年压制华文的英文斗争;将一个纯粹的华教团体扭曲和重新定位为一个“文教领域的公民社会团体”;将一个当年教总领导人林连玉的名字骑劫成为今天反董教总的基地,利用华社的捐款来进行反董教总的活动。林连玉一生的奉献和牺牲,竟也落得如此下场,一小撮华教失意份子已成功的为华社制造一个新的大问号:连林连玉都落得如此下场,我们这一代或下一代还有必要继续为华教奉献和牺牲吗?我们认为,如果真的要,那就得先为林连玉讨回公道,从被扭曲和被骑劫中解救出来。我们兴汉社愿意在这方面协助恢复真正的林连玉精神,报案就是其中一个合法的途径和第一个步骤。

((岑启铭按:由于本文是专为回应杨善勇在东方日报的专栏而写的,我们决定给东方日报一个独家刊登的机会,也认为它有义务刊登我们的回应。我们早在本月6日(星期一)就将这稿件电邮给该报总编辑潘友来,并附函要求以同样的版位尽快刊出,还要求不管刊登与否,都请回邮通知,以便另作安排。我们一直等到9日(星期四)都未见刊出,亦未获总编辑回邮告知是否刊登。我们认为,这类回应文稿是时间敏感的,因此,只好将这篇文稿另投其他媒体。尽管如此,我们认为,东方日报仍然有道义和义务刊登我们这篇回应。我们对这份当年在华社万般期待下创刊并曾全力协助它推广的东方日报,今天竟将这份报纸办到如此没有道义和不负责任,表示极度失望。早知天下乌鸦原来真的一般黑,当年也实在没有必要抗议什么报霸不报霸了。))

2010年12月9日星期四

杜乾焕主持一个非法组织的非法就职礼

已在11月23日被马来西亚兴汉社报案指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主席杜乾焕,不顾报案事实和法律后果,仍然以被举报为非法的“林连玉基金”主席身份,在本月5日在安顺主持所谓“下霹雳联络委员会”宣誓就职,他实际上是在主持一个非法组织的非法职员就职。

兴汉认为,杜乾焕在“就职礼”上指“林连玉基金”是合法的说法,只是一厢情愿的说法,他的正确说法应该是指“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或华文的 “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是合法的,但不是“林连玉基金”(或国文的 Yayasan Lim Lian Geok,或英文的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因为这三个语文的名称,都没有出现在公司委员会的已注册公司名单中。至于华文的 “林连玉基金”,则因为是华文,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在官方的档案中。

兴汉社也完全认同一名署名“傀儡主席”的作者,昨日在著名网站“新咖啡店”(www.newkopitiam.com) 的文章论点,该文章全文如下:

从杜乾焕在安顺的演讲看来,这个已被兴汉社报案指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主席,似乎还不知道他所领导的“林连玉基金”已在两个星期前被兴汉社举报为非法组织,目前正在警方的处理中。这也证明了不懂华文的杜乾焕被特别相中出任“林连玉基金”全国主席只是一个傀儡角色,原来,由一个不懂中文的人当主席,下面的人才方便办事,浑水摸鱼,上头也蒙在鼓里,就连兴汉社举报它是一个非法组织这么重大的事件,警察都快找上门了,他的手下看来也没有向他汇报,害他在安顺继续重复那些陈腔滥调,而不是针对自己的组织被报案指为非法组织辩护。

兴汉社的报案已经写得很清楚,“LLG CulturalDevelopmentCentre Berhad" 的中文译名是 “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在法律上绝不可能是 “林连玉基金”。杜乾焕居然无知到说什么“至于中文名字‘林连玉基金’,因已沿用近十年,为大众所熟悉,所以就保留”。他的逻辑应该是:《马来西亚》在1964年成立,因为过去大家都叫这个国家为《马来亚》,这个名字“因已沿用几十年,为大众所熟悉,所以就保留”。还有,杜乾焕的英文名是 Toh Kin Woon,至于中文名,因为小时可能叫“仔仔”,既然叫了那么多年,“为大众所熟悉,所以就保留”,而完全不管法律上是否有效。说穿了,还不是因为“林连玉”三个字可以更轻易骗取华社的捐款?

杜乾焕还说,“指林连玉基金非法,不但污蔑林连玉基金,也污蔑了创办和注册林连玉基金的资深华教领袖”。他的正确说法应该是:“有计划和巧妙的将一个由当年十五个代表性华团组成的林连玉基金私人化,成为一小撮华教失意份子的摇钱树和养老院,不但污蔑林连玉基金,也污蔑了创办和注册林连玉基金的资深华教领袖”。他还应该说,“有计划和巧妙的将一个明明是华教团体的林连玉基金,重新定位为“文教领域的公民社会团体”,不但污蔑了林连玉基金,也污蔑了创办和注册林连玉基金的资深华教领袖。但为了能像柯嘉逊的组织那样取得美金援助,必须先重新定位,符合资格,才能提出申请,是非得已,就请华社多多包涵吧!反正,林连玉也死了那么多年!”

兴汉社也认为,既然“林连玉基金”已被报案指为非法组织,各方应在警方处理报案期间,尊重法律,停止一切以“林连玉基金”名堂进行的活动和集会,因为这些活动都可以被视为“非法活动”或“非法集会”,包括将于本月11日在隆雪华堂进行的“多元社会的语言人权”,以及在本月19日举行的华教节公祭和林连玉精神奖颁奖礼,除非该两项集会是以“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或“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主办,否则,所有参加者都可能冒着参加非法集会的风险。

兴汉社也必须指出,所谓“林连玉基金下霹雳联络委员会秘书长(其实只是秘书而已,何来“长”?) 陈正华,明知自己没有资格,却不自量力的谱写林连玉歌曲,然后通过他的“霹雳歌友会”去传唱,还曾在林连玉基金颁奖礼上大秀一番,企图“隆帮”和利用林连玉的大名来名流青史。我们不反对音乐人创作歌曲歌颂华教伟人林连玉,但这种权利和机会不应由并非合格音乐人的陈正华私下垄断。

兴汉社也留意到,出任所谓“林连玉基金下霹雳联络委员会”主席的谢家裕律师,也没有尊重兴汉社报案的法律事实,以律师身份领导一个已被兴汉社报案指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联络委员会”,兴汉社有理由为他担心,因为这项报案的后果,任何人都无法预测,搞得不好,会不会影响他在律师公会的律师地位?他是律师,我们不愿置评。

我们也特别留意到,原本受邀出席联合主持监誓的胡万铎,未见出席,我希望他是因为有所觉悟而没有出席。无论如何,我们认为胡万铎不出席这个场合,是他自新纪元闹剧后第一次作出一项正确的决定,算是有进步。

兴汉社也发觉,被选为联委会职员的几乎都是下霹雳热心华教人士和社团,很多还是当年我们搞独中运动时的热心伙伴;我可以肯定,我的这些老战友,还没有发觉到今天的林连玉基金,早已不是当年的林连玉基金,这点除了可以从本届的董事会名单中,看出它已被人巧妙地私人化到什么程度之外,也欢迎和我们多联系,或与我们取得电邮联络。由于我们对林连玉基金的报案,在华社有着很大的震荡,华社和媒体一时都好像接受不来,因此,我们的文告几乎都无法上报。我们的电邮地址是 shamkhaimeng@yahoo.com。

我们重申,兴汉社是一个有前瞻性并高度负责任的团体,我们会继续为林连玉讨回公道。
兴汉社顾问岑启铭
8.12.2010

兴汉社促LLG公司勿再利用“林连玉基金”名堂活动

日前举报《林连玉基金》为非法组织的兴汉社顾问岑启铭,今日继续发表文告,对公司委员会只能证实”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有合法注册,但无法证明所谓《林连玉基金》也有合法注册一点,表示印证了该社日前的报案。
岑启铭的文告如下:
1. 根据《星洲日报》今日报道,公司委员会只能证实”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有合法注册,但在全篇报道中,未提到所谓《林连玉基金》也有合法注册。遗憾的是,《星洲日报》的红字标题却说“林连玉基金合法注册”,这样的标题,是有严重的误导性。

2. 我们认为《星洲日报》的这个标题,可能是因为对我们的报案内容缺乏了解所造成的,误以为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就是该公司所惯用的中文《林连玉基金》;其实,我们整个报案的最主要内容就是证明并非如此,也就是说,“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并不是中文的《林连玉基金》。

3. 我们建议《星洲日报》能再为华社作一次跟进的采访公司委员会,只作一个专题采访,即查询到底《林连玉基金》或是它最接近的国文译名如 “ Yayasan Lim Lian Geok” 或最接近的英文译名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有没有出现在公司委员会的注册成立公司的档案中,如果有,就把它注册成立的基本资料,包括公司号码等尽量详细报道;如果没有,也请照实报道。

4. 我们认为《星洲日报》如果能协助把真实的答案找出来,对整个华社是有利的,因为我们担心,华社可能会受这个误导性的标题影响,而继续捐款给已被报案指为非法的《林连玉基金》。更严重的是,如果有关当局日后证明的确是利用在法律上不存在或非法的《林连玉基金》名堂进行筹款,是一项欺骗犯罪行为的话,《星洲日报》可能还会冒上教唆欺骗的风险。

5. 兴汉社此次正式报案指《林连玉基金》是一个非法组织,在对法律认知非常肤浅的华人社会来说,是一项颇具爆炸性的报案,不但民众一时接受不来,甚至连媒体也战战兢兢。其中一家平面华文媒体,在处理我们的报案新闻时,不是依据新闻原则把我们的报案新闻排头,反而将所谓《林连玉基金》的董事兼义务秘书李亚敖和署理主席刘锡通的“答辩”谈话作为头条报道,我们的报案新闻,则以小标题丢到后头。作为关心社会的一个团体,我们不会因此气馁,我们将会在提升华人社会对法律的觉醒与认知方面,继续扮演我们应办的角色。

6. 我们要善意的促请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尊重这项已由警方商业罪案组处理的报案,立即停止以报案中被指为非法的 《林连玉基金》名堂进行任何活动,华社也应提高警惕,避免参与由任何非法组织所主办的非法集会,等待案件的调查结果。

7. 我们也重申,如果因为情势的发展而有必要,兴汉社将不排除继续报案的可能性。

马来西亚兴汉社顾问岑启铭
25.11.2010

马来西亚兴汉社反挑战李亚遨刘锡通反报案

马来西亚兴汉社顾问岑启铭今日发表文告,回应李亚遨,刘锡通,郑庭忠等,挑战他们如果认为兴汉社所投报的并非事实,请他们反报案。

岑启铭的文告如下

(一) 对李亚敖的回应

1. 我对李亚敖的身份只能看着是“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的董事兼义务秘书,因为马来西亚兴汉社已在昨日的报案中指《林连玉基金》是一个非法组织,兴汉社不可能和一个非法组织周旋。

2. 李亚遨说,该“基金”以非营利有限公司形式注册成立超过10年,从未发生有人举报他们为非法组织,不明白为何马来西亚兴汉社对其组织作出上述举报。兴汉社的答复是:以非营利有限公司形式注册的是“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而不是《林连玉基金》,而在“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的公司委员会注册中,也没有出现《林连玉基金》的华文或国文或英文的字眼。可见“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和《林连玉基金》在法律上是风马牛不相及的。“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本身 也没有任何中文译名,“LLG”三个英文字母,在一个公司译名方面,基本上是无从翻译的,如果真的要翻译,也只能译成《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如果硬要翻译“LLG”三个英文字母,最多也只能译音,而且起码会有100种以上的译法,它甚至可以译成《烂烂格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但“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却一直以《林连玉基金》作为它的中文名称,这种蓄意的误导,特别是在涉及公众捐款或钱财方面,是非常严重的。李亚遨在上任之前,没有做足功课,现在才来问“不明白为何马来西亚兴汉社对其组织作出上述举报”已经太迟了。而且,一项犯罪即使在十年后发觉,并不代表当时没有犯罪

3. 我们还得顺便提醒李亚遨,身为董事及义务秘书,他目前最迫切的功课,就是多请示几个律师,看看已在报案(号码42128-10)中被指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是否还可以继续从事任何活动,因为一个非法组织所进行的任何活动,在逻辑上和法律上都是非法的。

4. 李亚遨的最大失误,还是没有立即进行召开紧急董事会议,以处理这项非常紧急和严重的报案,如果《事件继续恶化》,李亚遨要负起很大的责任。

(二) 对刘锡通的回应

1. 刘锡通是被报案指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的署理主席,也是一名律师。刘锡通的第一句话,就是叫马来西亚兴汉社拿出证据,证明对《林连玉基金》的举报是否属实。整个律师的口吻,但令我们震惊的是,刘大律师似乎有点不懂法律程序,我们当然有证据,但证据是在报案时提的吗?到了法律上需要我们提证据的时候,我们当然会依法行事,刘大律师急什么?

2. 我们还是觉得刘大律师是有料的,因为他也知道“任何人都有权向警方作出投报,但这不代表他的举报是事实”。那很好,如果刘大律师认为我们的举报不是事实,那就请刘大律师率领一个律师团到警局反报案吧!

(三)对郑庭忠的回应

1.  郑庭忠是被报案指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的霹雳州联委会主席, 他一开口就断言,《林连玉基金》“绝对合法”,那也请他立即进行一项反报案,给警方加点料,以协助警方早日查出真相。

 2. 既然郑庭忠也发表了谈话,我们也想借这个机会,告诉他报案被指为非法的《林连玉基金》为什么会找到一个不懂中文的郑庭忠当霹雳州联委会主席,说穿了,这就是因为你不懂中文啊,那你手下那批全懂中文的人在做些什么事,你可能都蒙在鼓里。还有,这个被报案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为什么会找上杜乾焕当全国主席?告诉你,这完全不是巧合,这正是他们的“策略”啊,找一个不懂中文的人来做头,下面才好做事啊!

(四)为什么“LLG”就一定是“林连玉”?
             
被报案指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还以自问自答的方式,说明“林连玉基金为什么不是以Lim Lian Geok (林连玉英文名字) 注册。这问得好,但答的更好。它所答的理由是:“因林连玉名字被当局视为敏感字眼,多年努力不果,最后改以“LLG”提出申请,终于在1995年以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的名义获准注册。至于中文名字“林连玉基金》,因已沿用近十年,为大众所熟悉,所以就保留”。这个答案,好像是《林连玉基金》自己在做政府那样,要保留就保留,也不管公司委员会的官方注册记录有没有这个中文名称,因为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看得出“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怎么会变成中文的《林连玉基金》?究竟是“因为大众熟悉,所以就保留”,还是因为《林连玉基金》这几个字可以更容易的误导华人社会,从而更轻易的获得华人社会的捐款?
  
(五)基金有没有 “私人化”?

被报案指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还以自问自答的方式说明了这个问题。我们只要看看下列“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最新的董事会名单,就知道《林连玉基金》有没有私人化:主席杜乾焕(个人会员),署理主席刘锡通(个人会员),副主席莫泰熙(个人会员),董事及秘书李亚敖(个人会员),副秘书吴建成(个人会员),财政沈德和(个人会员),副财政黄荣庆(个人会员),执行董事刘道南(个人会员),最重要的职位都由个人会员包办,其他的团体代表都靠边站,这还不是私人化是什么?

(六) 请用合法的 《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来回应

由于案件已经进入报案后的阶段,我们希望被报案指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会尊重这项报案,从现在起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以合法的 “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回应,因为我们不想和一个非法组织周旋。
马来西亚兴汉社顾问岑启铭
24.11.2010

马来西亚兴汉社报案指《林连玉基金》为非法组织

     马来西亚兴汉社今(23)日在怡保报案,指《林连玉基金》为一个非法组织。该社顾问岑启铭在怡保中央警局报案后,向媒体发表下列文告:

     我们已在今天完成了一项报案程序,报案号码是:42128-10,报案内容的华文译文如下:
     “我们要举报一个中文名称为 《林连玉基金》的非法团体,以设立《林连玉纪念馆》为名,在全国各地向华人社会特别是热爱华教的人士发动捐款,数额已高达四百万令吉。
     我们发觉,这个非法团体的地址是:321-D, Lorong T.A.R. Kanan Satu, Off 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 50300 Kuala Lumpur,这个地址也是另一家名为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 (Co. No. 340615-V) 公司的营运地址。
     我们也发觉,一些不负责任的份子利用这个非法的《林连玉基金》名堂所筹获的捐款,都进入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 户口。
     我们要求警方立即展开调查这类活动是否涉及欺诈或欺骗的犯罪行为。
     这就是我们的报案。”

     我们重申,林连玉是公认的华教斗士,没有人会反对林连玉。我们感到痛心和无法容忍的是:“林连玉”三个字近年来已被一小撮不负责任的人士利用,我们报案的唯一目的,就是要求警方协助制止“林连玉”三个字继续被利用或滥用,以还林连玉一个清白,让他永远安息,不要让他死后反而成为争论性人物。

     至于已被误导而捐助“林连玉基金”的捐款人是否要要求退回他们的捐款,以及被误导成为非法的“林连玉基金”各地联络委员会成员的人士是否要辞职或退出,我们完全尊重有关人士的意愿。

     由于有关事件已向警方报案,我们完全交由警方处理,不想在现阶段回答媒体的任何提问。

     谢谢。
马来西亚兴汉社顾问岑启铭
23.11.2010

2010年12月2日星期四

小罗小鼓凯施之歌

 冬阳

      罗志昌双手晃动,敲小罗,打小鼓,在干什么呢?无非在向老板表态,他确实也有两手;值得重视,更有效命的份量。

      然而,他的小罗小鼓,能发生什么作用呢?

      小罗是咚锵咚锵;小鼓嘛当然是都都、都都,敲打起来,有罗声有奏鼓;不是罗,也不是鼓。有声响,但很微弱,似有声,又无势。

      好在小罗小鼓也有自知之明,人家不鸣则已,若也开口,一句话就叫对方哑口无言,一诘问,即同时表露了问题的核心所在,所问就点出结果,揭开问题的答案。

      然而小罗小鼓的罗志昌不是这样,他为了要为他的友好杜乾焕“申恕”为他被邹寿汉呛声批判,抱不平,不敢面对邹寿汉,却去拉叶新田来责问,而且还一问就问了10个问题。

      他有什么理由向叶新田问10个问题呢?叶新田欠他的吗?

      问叶新田10个问题是多来问的,应该是“气味”的反应。

      罗志昌不是因为有什么事而向叶新田提问题。如果真的有问题要问,他是应该针对着邹寿汉,向他提问。

      其实罗志昌的目的,就是要找叶新田的小辫子。他看不顺眼叶新田膺任董总主席。

      我们不能跟罗志昌一样的党同异伐。明显在新纪元学院事件中,他是支持柯嘉逊任满后,不需要离职。不管董事会是否要延聘他。也同此,他是支持而为林连玉基金主席杜乾焕摇旗呐喊的。

      邹寿汉指林连玉基金的杜乾焕或刘锡通等人,这些日子借题发挥对董总唱反调,表示不友善或放冷箭,是一种“攻击”。

      就是说,邹寿汉对杜乾焕等人的言论批评是在“攻击”。“攻击”杜乾焕与林连玉基金。

      其实,罗志昌是在夸大其词,把鸡毛当令箭。可能也不太明白“攻击”这个词汇的言意!

      再说他的10个问题,那是所谓“名家”时评的废问。肯定叶新田不会理睬与回答。

      我说它是“废问”,那是因为他的10个问题,只要一句话,就可塞住他的嘴,那就是:
只要是“我”罗志昌不亲近董教总,不支持它,那么它的队伍便缩小了,说明董教总愈来愈不爱尊重与支持。

      因为,在他这么一类人的思维里,一定团体经公选出来的领导,不能代表,不是领袖。而只有某些个人,由于能言善道写文章作批评,才是可以发号命的头儿,是他,一个人代表华社与正义。

      马来西亚的华人社会,据笼统的一成不变的统计,是有六百万的成员。它更拥有数千以至上万的社团。若发生什么事,需要显示群体的声势与实力,号令起来,那纸上签名与盖章,一系列的杂草豆芽或一方方的猪肝红,真的会叫人单单望一望,也会望断颈项。可惜,华社就只有声威与作用。

      罗志昌之所以要问叶新田10个问题,而不是1个,就是鉴于10比1多。大,可以吓唬人,要是某报的“名家”版,能加贴上一块白纸,让他提上一千个问题,那么,就是万无一失,叶新田若要回应,也无从应起。

      而对问题答不上来,当然是丢人现眼。那么,岂不是印记了罗志昌问的冠冕堂皇,问的是人民的心结?
2010.11.25

2010年12月1日星期三

国民型中学的“弃婴”问题完全是因为政府没有实现当年的承诺所引起

转载自“新《咖啡店》” 星期三 01, Dec 2010 1:56 pm
梁基

我是一名关心华教的人士,并已报名参加了将在本月4日在槟城举行的“国民型中学问题与挑战”研讨会。

我认为今日所以会产生所谓国民型中学“弃婴”的问题,完全是因为政府没有兑现当年所许下的承诺所造成的,因此,问题不在华社,而在政府,也绝不可能将这个“弃婴”又抛回给华社。

我已在报名参加研讨会的同时,向主办单位提呈了个人意见,并希望能在研讨会上研讨及接纳。我在动议中希望4日的研讨会能及时成立一个“联合行动委员会”向 政府交涉,讨回公道,要求实现当年的承诺,并在必要时考虑起诉政府毁约的可能性,同时希望胡万铎能出面领导这个行动委员会。

我的动议内容如下:

国民型中学问题与挑战研讨会 (4.12.2010, 槟城)
动议

本研讨会经过讨论,一致接纳下列动议;

“本研讨会认为,马来西亚的78间国民型中学目前所面对的困境,完全是因为政府至今没有完全兑现当年要华文中学改制的各项承认而引起的。这些承诺包括:提供足够的拨款,协助建校,允许三分之一的时间使用华文教学,可以自由用华文发扬中华文化等。
本研讨会也认为,政府有责任全面兑现上述承诺,并即席通过成立一个“联合行动委员会”,以要求政府立即全面实现当年的承诺,成员包括所有发起和联 办本研讨会的下列七个团体:森州华人大会堂,隆雪中华大会堂,槟州华人大会堂,国民型中学校长理事会,教总,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及校友联总。

本研讨会决定授权“联合行动委员会”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骤及行动,要求及促使政府立即兑现当年对改制国民型中学所许下的所有承诺,及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起诉政府毁约。
动议理由:

既然有人形容国民型中学目前的困境犹如“弃婴”,我们就不妨从如何解决这个78个“弃婴”的生存问题着手。

弃婴必然来自一项结婚,这项婚姻,就好像当年政府及马华公会以威逼利诱及各项承诺来向当年的华文中学 “逼婚“或”骗婚”(改制)那样。婚后,丈夫不但没有兑现婚前的各种承诺,连孩子都无人抚养及照顾,母亲的生活也成问题,这该是谁的责任?根据婚姻法,那 当然是丈夫的责任,也就是政府的责任。孩子及母亲的赡养费必然来自丈夫(政府),绝不可能再向娘家(华社)要赡养费,更何况娘家早已自顾不暇。

请胡万铎出面领导

本研讨会也留意到,独大主席胡万铎在11月24日在华文媒体所发表的“致关心华教人士的公开信”中,对国中问题很表关切,本研讨会认为胡万铎很适合领导我们,决定请他出任“联合行动委员会”的召集人,要求政府立即兑现当年的承诺。”

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

回应博客林放

文:黄士春

     华文电子媒体《风云时报》转载了著名博客林放的“董教总也是非法团体”,文中高调突出我在10月15日起一连三天,在金马伦举行的“华教领袖激励营”上所作有关已被报案指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的谈话录音。

     我在1985年离开巅峰时期的《南洋商报》後,曾为自己许下一个心愿,从此不再为稿费而为报馆写稿,因为我认为报馆是全世界最大的文字剥削者,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要写,就为自己写好了。27年来,我翻译和为出版了书种已达25本的《马来西亚华文法律翻译丛书》,为自己还了这个心愿。

     在离开报界之后,早已不问江湖事,偶尔路见不平,需要写一些无偿的文稿,也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除非万不得已,从不反驳来自旧同事和报界同行的的任何文稿,即使对几十年来一直以文字诋毁董教总的一个旧同事,也都如此;因为,我对新闻同业,都有着最起码的尊敬,总认为,早期能闯进报界的人,总该有着起码的正义感。特别是在经过七十年代我个人的一项经历之后,更是如此。当年,我和当时的总编辑朱自存在一项报馆内部听证会上的抗争,竟导致他当晚抬进吉隆坡班台医院心脏病加护病房急救。这个经历给我带来一个启示,原来语言和文字,都可以让一个人进入心脏病房急救室。日后的新体验则是,为了伸张正义,对该打击的人和事,文字也可以用作武器,子弹,甚至炮弹,那才是文字的最大威力,但必须慎重使用。

     但我对旧同行林放以“董教总也是非法团体”为题的评论,却是例外,除了为他感到悲凉外,也无法保持缄默。

     林放和我那样,都一把年纪了,如果他认为必须要以危言耸听的题目,才能吸引读者看他的评论,然后两餐才有着落的话,作为一名前新闻工作者,我真的要为他难过,文字原来也可以沦落到如此没有价值和尊严。

     原来,电子媒体《风云时报》在收到四段有关在金马伦举行的《华教领袖激励营》的录音记录后,就如获至宝,以爆料揭秘的姿态,大做文章,而且一连几天都保留在作头条位置。而曾在报界驰骋多年的林放,竟也如获至宝,立即跟进,继续想象放大,说什么董教总在激励营上秘密成立策略小组来对付已被兴汉社举报为非法组织的 “林连玉基金”。

     我为林放感到悲哀的是,在采访线上打滚了那么多年之后,一旦成了博客,怎么那么快就忘了新闻工作者求真求实的首要专业要求?也不想想,一个全场公开让媒体录音采访和报道的激励营,有什么秘密可言?即使真的要成立一个秘密的“策略小组”,也不可能会在一个公开的激励营内进行?所谓“华教领袖激励营”是什么?我个人的看法,只不过是华教同道之间聚集在一起,互相激励而已,是一个很松懈的论坛和交流平台,还全场开放给媒体采访,参加的营员也没有过滤,只要缴交规定的三百令吉参加费,谁都可以参加,就连供应录音带给《风云时报》的人也不例外,因为它只是一个华教同道互相激励的一个平台而已。为什么当兴汉社报案之后,会让林放写出如此无聊的评论?

     林放既然认为“董教总也是非法团体”,为何不在玩弄文字之后,也像岑启铭那样,高调拉队去报警?

     林放的评论还刻意把我当时就现已被兴汉社举报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的有关发言,加以高调突出,从行文看来,应是根据录音带写出的,我想请问林放的是,我的讲话,有何不妥?有那一句不是实话?我不但讲了实话,也讲了真话,而且还随时准备在任何场合重复这些实话;如果有人或团体认为我的谈话有任何诽谤成分,也欢迎起诉。

     林放在评论里,指我是质疑“林连玉基金”合法性议题的人,其实,在我发言之前,已有多人对此议题讲了话,我只是跟进发言,发表我个人的看法而已,我所以有发言权,因为我有做功课。

     林放还振振有词的引用星洲日报的报道,说“星洲日报已向社团注册局查证,林连玉基金合法地位无可置疑。令人遗憾的是,曾在采访线上驰骋那么多年的林放,竟如此错误引述星洲日报的报道,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根据星洲日报11月25日全国第9版的报道,该报是向公司委员会查询,而不是社团注册局,林放活到这把年纪,竟连公司委员会和社团注册局都搞不清楚,就写评论,那是很危险的事。林放既然引述星洲日报的报道,那我就顺便告诉他,从星洲日报的整篇内容看来,有关该项报道的标题“林连玉基金合法注册”,其实是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合法注册”之误,因为正如兴汉社报案那样, “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在法律上不可能等于“林连玉基金”(Yayasan Lim Lian Geok)。虽然 兴汉社当天就对该报道发文告更正,但却被星洲日报砍到不成形之后,丢到大霹雳地方版,剥夺了全国读者的知情权,这样的版位处理,对当事人兴汉社及星洲日报的全体读者都是不公平的,至于其他各华文报则完全没有刊登,这也是一项非常反常的现象。还好,另两家华文电子媒体“当今大马”和“独立新闻在线”都原文照登,证明了电子媒体最后会取代平面媒体,不是不可能的事,欢迎读者上网补看,以正视听。

     林放还算是有做功课的,知道我是兴汉社文告的撰写员,但林放只说对了一半,我不是兴汉社的文告撰写员,而是兴汉社的无偿文告撰稿员,更是其他不少正义人士和团体的文字义工,而且一直以此为荣。如果林放也有兴趣分享这种无偿写稿义工的真正乐趣和满足感,欢迎他跟进,不要一辈子都为那半斗米折腰。

     至于林放为何要对曾经培育他成为今日林放的华教堡垒董教总,写出如此残忍的“评论”,我实在无从想象。只觉得,人和物,都有个格:上上格,上格,中格,下格,下下格,还有就是只能以国文表达的芝拉格。林放的“评论”是属于什么格,还是交回给他自己评估吧。(28.11.10)

让林连玉精神回归本源!

          作者:余波

当前华社正在密切关注发生在林连玉基金和董总之间的争论,方兴未艾。林连玉基金对于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先生所揭示的双方的矛盾并没有给予直接回应,换句话说,他们并不否认曾经要求董总跟着他们指出的路线图来“改航换道”,并且由于董总并没有照办而遭受的种种污蔑和攻击。人们在问,双方的矛盾究竟在哪里?这里做一个初步的分析。

1. 林连玉基金是于1986年1月4日在教总推动下,全国十五华团召开联席会议后成立的。而现在的林连玉基金的主要领导人已经不再是华团的代表而是个人会员。章程的修改并不曾事先照会教总,更为严重的是,尽管教总提出大力反对削减其代表人数,仍然一意孤行,并且教总、董总等原创团体已经被边缘化,且不说他已经改变了其原有宗旨,在组织意义上来说,它已经被断然地和人为地将它和教总切割。以致教总及董教总与它原有的血肉联系已经不再。
众所周知,教总和林连玉在历史上是一体的。教总的斗争就是林连玉的斗争。在违反教总的意愿之下的做法,只能证明这种人是另有所图。
当前,在一小撮人的掌控和操弄之下,他们把林连玉基金的宗旨,修改为所谓的“文化教育领域的公民社会团体”,鼓吹林连玉精神是“超族群”和“跨族群”的。因此才会有人干脆宣称所谓“道不同,不相与谋”了。

2. 这一小撮人抱有自己的政治议程。华教运动被他们视为达致所谓“公民社会”的工具。因此,他们不能容忍董教总坚持数十年来所秉持的“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的原则方针。他们肆意地攻击和诬蔑董教总领导人,拉帮结派,利用许多不明真相的人,甚至平时对华教运动不闻不问的人,掀起群众斗争的黑潮,不惜分裂整个华教运动。他们的目的是要夺取董教总的领导权,改变华教运动的航道。林连玉基金主席杜乾焕先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既然宣称自己脱离政坛,投入华教运动,但是他刚上任林连玉基金的位子还未坐暖,2009年9月26日就在新山发表的言论,指令董教总必须为反对党站台,达致政权的轮替。否则,华教的前途将暗淡无光。这对个人来说,不但前后矛盾,而且是政治投机的表现。对于华教运动来说,这意味着否定董教总和广大华教工作者长期以来的斗争,这是不负责任的;对于董教总来说,则是企图把自己的意志、自己的议程,强加在董教总的头上,这在对待和处理组织关系上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出尔反尔,杜乾焕于2010年11月19日在《东方日报》发表的“林连玉基金是超越政党,关注政治的团体”的谈话,直如魔术师的表演瞬息变幻。看在众人的眼里,他就是一个华教政客。

3. 为了掩盖自己的真面目,他们仍然打着“林连玉”这面旗帜来蒙骗华社。他们肢解了林连玉精神,片面突出林连玉的片言只语,甚至极其荒谬地把林连玉说成什么“社会企业家”、什么“跨种族”的教育家;他们妄顾华教运动的历史和当前的现实状况,公然篡改董教总的斗争是为“母语或第一语文”教学,而否定董教总长期以来是为着华族的民族教育和文化上的平等权益而斗争的实质。利用这种在理论上存在的现实的细致和微妙的差别,目的不过是作为“跨种族”教育斗争的过渡,或者为各种变相的“宏愿学校”开路。现在已经有人在呼吁华文源流学校有必要思考如何超越“民族语言”的思维格局,以开创语言民主化的历程。
 林连玉老师的事业,就是争取民族权益平等,积极发扬民族文化的事业。这类标新立异的言论,与其说是对林连玉精神的继承,不如说是对林连玉精神的背叛!

4. 这一小撮人是机会主义,专拣现成的好处。大家知道,假如要搞政治活动,实现“公民社会”,他们应该建立自己的组织,用自己的工作以获取必要的经费的资源。但是,这一小撮人骑劫教总等十五华团已经筹获的资金、各种现成的软硬体资源,利用已故林连玉的声望,雇用自己的朋党和干部,以到处进行游说,成立各地联络委员会,扩大地方和基层势力,其目的是有朝一日,用以取代现有的各州董联会。现在,这些人以为羽翼已丰。正是因为拥有这样的资源,他们最近一个时期对董教总采取了猖狂的进攻。他们还以“言论自由”为幌子,为迦玛鲁丁先生提供平台让他巡回演讲。这是因为迦玛鲁丁先生积极地主张单一源流语文教育,取消母语教育,并且恶意攻击董教总。这种明显的挑衅行为,必然激起董联会和华教人士的不满。
林连玉老师绝对不会容忍以“言论自由”的名义,宣扬取消华文教育合法地位和权益的行为!我们认为,假设林连玉老师仍然在世,必然对它进行大力鞭挞的。那些打着林连玉旗子的人这么做,简直令人不可思议!

5. 设立林连玉精神奖的目的在于鼓励和发扬林连玉维护和发展华族文化和教育的斗争精神,而最有资格而且有公信力进行评鉴林连玉精神奖候选人的机构只能是以董教总为中心的评审委员会。以“跨种族”为由,改变林连玉精神奖的实质的做法必然要引起华教人士的强烈不满。这一次,他们把林连玉精神奖给了三名华教界人士,这证明他们毕竟还是顾忌舆论压力和不满的。

6. 从目前的态势看来,林连玉基金现有的主要领导人不会停止破坏和分裂华教运动的团结的言行的。华教人士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林连玉基金为什么成为问题?

作者:杨维善

29-11-2010东方日报刊登了李泽明《董教总与林连玉开战?》的文章,其中说了

“董总、教总和林连玉基金本来就是一家人,都是为了捍卫华教、发展华教的组织,各单位领导人更是认识多年、共事多年的战友,如今却因为个人的恩怨,演变成水火不容的机构,怎能不教关心华教者痛心疾首?”

答:不对, 林连玉基金已经被骑劫了。该基金的宗旨变了!有些人不是懵然就是装懵!

假如2003年底李万千提倡把董教总转型为“公民社会”团体的布局成功,还需要林连玉基金这个小庙吗?那时,用来“挟天子以号令天下”是有60年历史的大庙了!

为什么有人恨死郭全强、叶新田?因为他们不听话,干掉李万千的代理人,Suaram 的代表。叶新田这个被认为可以被控制的人,一下子把他们二十年来建立的团队打得溃不成军。今天叶新田及王超群成为矛头所指的原因。

为什么陆庭瑜的坏行为在董教总时已经广为人知,但是,都被刻意掩盖过去,因为他还可以替反对党站台;他可以被用来提出设立“林连玉纪念堂”这个宏伟的筹钱计划。

双紫:解读“林连玉基金”

转载自“新《咖啡店》”星期一 29, Nov 2010 5:58 am
文:双紫

最近,“林连玉基金”与“董教总”的“矛盾”不断见报,搞得许多人头昏脑胀,不知谁是谁非。本文暂不讨论是非对错,先解读解读“林连玉基金”这名称。因为我深信“名正则言顺”,“名不正”的话,其“言”也就不可能“顺”了。

“林连玉基金”,单看字面,我们一定会联想到“一大笔钱”,如马华的“张明添基金”,李连杰的“壹基金”,世界首富比儿盖茨的 The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或学校、团体内部的“建校基金”、“教育基金”等等。“基金”这两个字,无论你从那个角度看,就是“一大笔钱”的意思。

不留意“林连玉基金”活动者,可能会以为这是林连玉捐赠或留下来的一大笔钱,作用也像其他基金一样,派钱给需要的个人或团体。熟悉“林连玉基金” 行为者,就知道完全不是那回事:此“基金”不仅不“派钱”,恰恰相反,一直在“筹钱”,而且好像总是筹不够。除了筹钱,还搞许多活动,像是一个注册团体。 注册团体是由“一群人”组成,而不是“一堆钱”,为何叫作“基金”?这是“林连玉基金”第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地方。

另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是此“基金”的注册名称是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是一间有限公司。不管你如何翻译,这英文名称不仅和“林连玉”无关,也和“基金”无关。为什么中文会叫做“林连玉基金”呢?

有人答了:因为当年在进行注册时,怕“林连玉”三个字“敏感”,难获批准,所以用林先生英文名的首个字母 LLG 取而代之。从中文到英文,勉强讲得通;但从英文到中文时,LLG 却可以许多译法,未必就是“林连玉”。另一方面,稍微有点注册知识者都知道,要注册一个“基金”,可能比注册“林连玉”更困难。因为这种涉及“大钱”的组 织,注册官不会轻易批准注册。

把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译成“林连玉基金”,如果不是有意混淆视听,肯定也会误导华社。一般人看到“林连玉”三个字,以为必然是一个文教团体,筹款时慷慨解囊、办活动时出钱出 力。可叹华社多年来的无私付出,却只是在壮大一间“有限公司”! 中英文名字南辕北辙,是“基金”还是“有限公司”?搞不清。这是“林连玉基金”第二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地方。

由此可见,不论是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或“林连玉基金”,它都不是一般的社团:如果是“有限公司”,那就是“一群人”;如果是“基金”,就是“一堆钱”。由于中英名字的矛盾,人们根本搞不清这 组织到底是 “一群人”还是“一堆钱”!

“林连玉基金”无社团之实,却行社团之事:办讲座、发文告、搞演出、挺加玛、骂董总···俨然华社最高领导。华团或华人一时不察支持它,情有可 原。可是那些掌控“一堆钱”或一间有限公司者,为何可以那么大刺刺对华社“发号施令”?外人不知道这机构是“一堆钱”,他们自己难道也不知道? 这是“林连玉基金”第三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地方。

这“一堆钱”如何号令华社呢?

2008年新院风波之后,“林连玉基金”成了“华教岗”失意分子的栖身之地。这批人多数以个人身份进入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成为有关公司的成员。他们推举一个不谙华文的杜乾焕博士担任“林连玉基金”主席。由于他不谙华文,所以不懂得“名不正则言不顺”的道理,在 2009年9月举行的一场讲座中,他大言不惭的“指导”华教组织:“····董教总必须参与各民族的广大群众一同展开的社会政治运动,它必须扮演重要角 色,打造一个新的社会政治环境····”

这很奇怪。 “一堆钱”的主席企图“指导”华教最高组织董教总!太离谱了吧!杜博士该不是以为组织冠上“林连玉”三个字,自己就是“林连玉”了?华社里面不乏全国性团 体如什么“总”、“联”、“会”之类,这些可都是历史悠久、组织强大的正规社团。难道这些组织庞大的“一大群人”,却要接受“一堆钱”或一间有限公司的“ 领导”?笑话!

“基金”是“一堆钱”,“董总”是“一群人”,正如姚丽芳小姐所说的:“道不同不相为谋”,董总实在不需理睬“林连玉基金”。因为基金就是基金, 是“金”不是“人”,无论冠上什么名堂,“一堆钱”也不可能变成“一群人”。作为一个会务繁忙的大组织,岂能为了“一堆钱”而耽误“一群人”的大事?

回到开头说的“董教总与林连玉基金的矛盾”,到此已经很清楚:这所谓的“矛盾”,根源在于有人以不正之名发不顺之言,有意挑起事端,并非董教总太 得空,无端端去找“一堆钱”晦气。“解铃还需系铃人”,只要这“一堆钱”或这间“有限公司”不再对华社说三道四,指指点点,就什么“矛盾”也没有啦!当 然,先决条件是,他们得认真处理自己中英文名字的矛盾,以及自己到底是“一堆钱”还是“一群人”的矛盾。

短评:警惕刘锡通的打人合理论

星期五 26, Nov 2010 2:44 pm
文:吹响警笛的人

2009年1月11日,董总主席兼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主席叶新田在新纪元学院举行毕业典礼上演讲的当儿,遭到以前台工作人员的身份混进会场的新纪元学院校友林肯智的突然袭击而受伤。此事件令国人震惊。谴责之声四起。

2010年9月2日,刘锡通发表了《梳理历史脉络,扫除一切浮翳》,提起这个事件,并将之合理化。刘锡通说“叶新田采取的是一种软暴力”。“但是,对于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学生来说,因为看不惯这种动作,就会选择在毕业典礼上给他一个教训,往他的脸上享以一拳。鼻孔流了一点血,叶氏就大喊大叫地宣称这是“华教在淌血”。

2010年11月20 日,贵为林连玉基金署理主席的刘锡通再次重复这个打人事件。他说,“我觉得有问题就应该对话,不要躲起来,搞到家长、学生生气,我们只看到外面的硬暴力,私底下的软暴力是什么?你逼到人家生气,动手打人,我不赞成打人,但是你知道自己做过甚么。”

回头看一看,2009年1月15日,“身为(注册与执证的)辅导人员”的叶福兴发表了《他为何如此冲动,你知道吗?》。他说,“对叶主席挥拳,就是一种自我表达的一种方式。你看得懂吗?”,又说,“我很想,也愿意让他有自我表达的空间!”

你看得懂吗? 2008年12月华教节祭拜林连玉老师的仪式上,有一群新纪元学院的学生在闹场。上前责问邹寿汉(当时还是林连玉基金主席及董总署理主席)后来被认出正是林肯智。经过调查,事前有人在某个场合演讲中已经暗示将有事件发生。

刘锡通最近一再把打人事件合理化,董总的人必须提高警惕。Danger is at the corner !

2010年11月25日星期四

被忽视的北方文

作者:双紫
    
11月中,与董总几个职员北上双溪大年参加吉打州董联会54周年庆典兼董总新网站推介礼。趁着公务的空档,我们开车到处走走,其中之一就是布章谷(LembahBujang)博物馆。
这是一个“不出名”的地方,我们到时,也是“门前冷落车马稀”,除了我们几个,还有十来个马来青年。这里地理环境很好,位置偏高,博物馆前方有一小溪,细细溪流延山石往下流,潺潺水声夹着清风虫鸣,令人神清气爽,忘却烦忧。难怪这里能孕育出比马六甲王朝更古老的文明!

此博物馆规模很小,展品就是在此地挖掘出来的文物。原来的遗址完全被铲除,在上面建了一间单层屋子,毫不起眼,馆前散置几个石膏样塑像,与古物全无关系,其中一个甚至像市售洗粉袋上的兵头,不知想表达什么!而古物则安置在馆内,多为石刻用具和神像。另有几个大型的红砖建筑,四方型,两三层,一层比一层小,中空,有点像祭坛,也整个被铲上来,另外安置在馆外山坡上的亭子内。

展品有石磨、陶瓶、碗、罐、佛头像、象神等,一看就知道是印度文明的遗物。这些物品,是公元8-12世纪的遗留下来的古物,至今已有千多年历史,比马六甲王朝还早几百年。展品旁边有说明,但只有马来文,都是短短一段,缺少完整的描述,让人无从知道这些古物的历史,和当时使用这些古物者的生活面貌。

为什么像我们这样年轻的国家(马六甲王朝创立于15世纪,在中国,那是明朝时期。明朝在历史分期上属于“近代史”,所以,马六甲王朝是近代开创的王朝),发现千多年前的古迹不大张旗鼓,而是如此“低调”,主要原因可想而知,就是此地并非马来文化,也非回教文明,而是印度文化。看到这些千多年前的古印度文物,对照一些极端马来人叫嚣:“滚回Cina!”或“滚回India!”我们不禁要问,到底谁该滚?(中国人来马,可追溯到9百年前,比马六甲王朝早!—-据说马六甲王朝前身有个“迷失王朝”,国王是兴都教徒。马六甲王朝的第一任苏丹拜里米苏拉,也非回教徒,而是兴都教徒。)

政府现在重视历史,规定公考历史科必须及格。我不知道新的历史课本会如何写,但如果缺少布章谷印度文明这一段,就难以让人信服历史课本的公正与可靠性。希望邱家金博士不要再问华人、印度人:你们要怎样的历史?我们要的,是真实的历史,而不是出自政治考量、充满种族、宗教偏见的历史!

(作者:双紫 {部落格:www.shuang-zi.com})

谈岑启明报案

作者:余波

岑启明报案书所要表达的意思,据我的理解,在法律意义上,“LLG” 在注册文件上并没有注明是“林连玉”。星洲日报25/11/2010报道说,“星洲日报今日(24/11)向公司委员会查询林连玉基金的情况,该委员会的发言人表示林连玉的确已向他们注册,目前也是一间在合法运作的公司。”

其实,星洲日报并没有理解岑启明要表达的意思。假如星洲日报用英语或国语“Lin-Lian-Yu jijin”或者“Lin-Lian-Yu Foundation”询问公司委员会的话,答案是什么?换句话说,假如公司委员会同意的话,为了平息争议,我建议林连玉基金立刻召开特别代表大会通过修改章程以正名。这是一般的规矩。要不,星洲日报是在“添乱”,对岑启明不公。

我认为岑启明没有抓到问题的重点,即“非法运作”财务不明的问题。我们仅以《林连玉基金各区联络委员会简章(草案)》作为例子。

(林连玉基金各区联络委员会)
任期:每届为期三年,随着当届林连玉基金董事会的任期而开始与结束。新届LLG 联委会将由新届林连玉基金董事会委任。
财务管理——
(a) 鉴于LLG 联委会为非注册团体,银行户口须由主席、副主席及财政三人联名设立,支票也有三人中其中两人联署。一切单据须经秘书审核;所有账簿须经查帐审查。财政做的书面财政报告须在联委会上通过后成交一份给林连玉基金董事会。
(b) 鉴于LLG 联委会为非注册团体,并为林连玉基金所委任,目的在于协助林连玉基金,因此本身仅可筹措特项活动的经费,不宜由钱财的累积。

我相信有管理社团经验或财务知识的人都会从“任期”及“财务管理”的解读中进一步理解岑启明报案的意义。

2010年11月20日星期六

王超群抨图断绝「母子关系」

转载自19-11-2010《东方新闻网》
蔡青翰

(吉隆坡18日讯)催生林连玉基金会的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该会主席王超群形容,该基金会近几年公开批评教总,企图断绝与教总的「母子关系」。

他说,教总与林连玉基金是一脉相连,可谓没有教总就没有林连玉基金会,但最近他们的处事作风却和董教总渐行渐远。

「林连玉基金的办公室设立在吉隆坡的教总大厦4楼,教总装修好后免费给他们使用,我也交待教总执行秘书长叶翰杰要随时给林连玉基金会协助。」

王超群今日在接受《东方日报》时对董总与林连玉基金会的矛盾浮出台面感到无奈,但他表示该基金会是教总所催生,教总不会和基金会断绝往来。

他认同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的谈话,即两者是组织与组织的矛盾,并非个人恩怨。

虽然教总与林连玉基金会属母子关系,但王超群也点名现任林连玉基金首席执行员姚丽芳多次在公开场合批评教总。

「姚丽芳到槟城演讲,为成立林连玉基金会槟城联络委员会筹款,却公开攻击教总,当地一些过去在教总服务的成员对此不满,几10年在教总服务,离开后却批评教总。」

姚丽芳曾担任教总执行长逾10年,也曾与王超群共事。

他说,现任主席杜干焕并非从华教背景出身,但对华教很热心,却受到现任领导层摆布。

王超群表示,邹寿汉曾在2008年至2009年担任林连玉基金会主席,对于该基金最近的表现感触特别深,也很熟悉基金会的运作。

林连玉基金成立于1985年12月28日,是在华教斗士林连玉逝世后的10天由林连玉曾领导的教总及其它14个华团一起成立,每年主要活动包括举办「林连玉墓园公祭」、颁发「林连玉精神奖」、举办「林连玉讲座」、「林连玉论坛」、出版及举办学术文化活动。

后期,林连玉基金在各州属开枝散叶,参与社会运动及与其它族群团体联办活动。

林连玉基金会成立后共经历3名主席,包括前教总主席拿督沈慕羽(1985年至1995年)、前教总副主席陆庭谕(1996年至2008年)及邹寿汉(2008年至2009年)。

杜乾焕对董总的情况有不确实和不公正之处,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特发表书面谈话

2010年11月17日

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先生就本月15日南洋商报报道杜乾焕先生对该报记者的访谈,对董总的情况有不确实和不公正之处,特发表书面谈话以正视听。

1. 杜乾焕指林连玉基金董事会的成员来自各个华团,董总、教总各有三位代表,华总、乡团也有代表。
董总必须澄清,我们只委派过一位代表。当届代表为张华医生。由于特定的原因,张华医生已于去年10月辞去林连玉基金董事一职。董总至今不曾再委派代表参与林连玉基金的任何事务。
其次,当前林连玉基金的主要领导成员有许多是个人的身份,而不是团体的代表。其主席杜乾焕先生、署理主席刘锡通、副主席莫泰熙、副秘书吴建成、副财政黄荣庆、董事刘道南,都是个人会员,而秘书李亚遨以及财政沈德和两人则是委任董事。

2. 杜乾焕先生所谓的“坦白说,与叶新田博士有矛盾的董事成员也只有两三位而已,但个人的矛盾绝对不会带进组织的”,事实恰好相反。
董总必须指出,“与叶新田的矛盾”实际上是“与董教总及其领导人的矛盾”,杜乾焕先生把“矛盾”的实质内容说成是个人恩怨之间的问题,是企图模糊事实的焦点。事实上林连玉基金署理主席刘锡通多次在媒体上大肆攻击董教总;副秘书吴建成及副主席莫泰熙对董教总的明枪明剑,早已广为人知;首席执行长姚丽芳伙同一组人在雪华堂的机关刊物《民心》上撰文恶毒诬蔑和攻击董教总,其《让那线天光照进——勇敢面对,理性处理华教问题》正是她内心的写照;林连玉基金聘请的高级执行员郑屹强曾经以“学运”组织的名义,多次到董教总教育中心鼓动新纪元学院学生攻击董教总;高级执行员黄业华早前号召《让海啸洗净董总》。杜乾焕先生应该理解什么叫做:“谎言掩盖不了铁的事实”这句名言!

3. 杜乾焕先生说:“没与董总渐行渐远”。
董总必须指出,事实就是事实,杜乾焕先生不需要掩盖我们之间的矛盾。但是必须说明,因为杜乾焕把他个人以及林连玉基金两者混杂起来谈的缘故,这段话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其一,杜乾焕甫告上任林连玉基金主席不久,于2009年9月26日伙同莫泰熙、陈成兴等人在新山“人民之声”所策动反董教总的“救救新纪元”系列活动中,他发表了《我国华文教育面临危机——在迅速政治变更中的母语教育》,对董教总坚持的“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的方针和政策作了大力的批判和攻击。他指令:“除非(董教总)参与各层次的真正改革活动,不然,想达致其核心目标,即在教育体系中实现多元文化的理念,那是不可能成功的。说得具体些,独中统考文凭将不可能受政府承认、以华语作为教学媒介语的大学将不能获得批准、华小也不可能在国家教育体系中,得到与国民小学同等的待遇。”
杜乾焕先生还认为,董教总必须在来届大选中为反对党站台,达致政权的轮替,只有这样,华教才有前途,否则华教前途将暗淡无光。这证明杜乾焕先生实际上早已与董教总分道扬镳了。
同一个场合,莫泰熙号召成立“独中教师联盟”及“独中董事联盟”,企图分裂华教运动的居心,路人皆见。
另一方面,林连玉基金已于2010年会讯《彩虹桥》创刊号正式公告其定性为“文化教育领域的公民社会团体”。这说明,现在的林连玉基金和1986年成立的作为华教运动一环的林连玉基金已经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我们希望杜乾焕先生能够真正确实了解华教运动的历史与现状,检讨自己的言行,认识错误,并纠正错误。

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

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

马华应对国民型中学负责

转载自2010年11月8日《东方新闻网》
程嘉乐

最近,槟州有人提出要成立「国民型中学董联会」,引起了不少人的顾虑。支持的人认为董总忽略了国民型中学的需求,而又有必要成立相关组织来争取权益,反对人士则认为这样会分散凝聚力,整体而言不利华教。

国民型中学,又称改制中学,成立于《1960教育法令》之后。当时的条例规定1962年1月1日起,凡是未改用英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华文中学将不能获得政府津贴。

根据《百年华教奋斗史》(谢清发,2010,页20),1961年下半年,教育部官员到全马各地宣传改制的好处,教育部当时也配合新闻部大量出版传单和文告呼吁华社接受改制。教育部长拉曼达立和马华国会议员李孝友及李三春在电台访谈中也做出类似的呼吁。

根据当时官方的说法,改制中学除了免缴学费,能减轻家长负担以外,教师生活也会有保障,更重要的是三分之一的时间将会保留给华文课。

面对政府给于全面津贴的引诱,同时还动用政治压力软硬兼施地诱迫,越来越多华文中学接受改制,董事部把先贤辛辛苦苦筹建的校舍双手奉上给政府,当时 70所华文中学有其中54间接受改制,尤以北马最为严重。有些改制中学为了收留政府考试落第生,还特别开了独中。改制后的国民型中学只有一科中文,其它均 以英文教学。1970年代,英文教学被马来语教学所取代。而每周五6节的中文科目最终减至3节。

但是政府和教育部并没有把国民型中学与其它中学一视同仁。发展经费不足,董事部还需为建校费用伤脑筋。此外行政经费不足,甚至连水电费也是一个大难题。换句话说,当年马华宣传「改制好处」的重点几乎并没有真正实现。

如今,马华把国民型中学所面对的问题都推到董总身上,简直是找错对象!

第一,董总最主要的任务是要维护华教的茁壮成长。国民型中学一个星期只有3节的中文课,严格来说并不是华文学校,董总不出力帮忙国民型中学是名正言顺的。其次,华小和独中筹款办校的问题已经让资源有限的董总疲于应付。

根据消息指出,董总早在1997年便已经主办「国民型中学董事交流会」,尝试解决国民型中学所面对的问题。但是由于不少这类学校的董事拥有马华背景,受到政治压力而缺席,导致这个工作最后不了了之。而现在竟然又把帐算到董总头上去?

最后,问题还是回到原点。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国民型中学落得今时今日的地步是因为当初对他们做出种种美好承诺的马华没有尽力照顾国民型中学。马华因此应该出面,而不是把问题抛给董总!更不要期望另外成立一个「国民型中学董联会」就能解决问题。

槟威华校董事联合会58周年会庆晚宴---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致词稿

日期:2010年11月6日(星期六)
时间:晚上7时30分
地点:天一大酒楼(Tianyi Restaurant)
          槟城罗眼律门牌34号
          No. 34 , Logan Road , Georgetown, 10400 Penang,
          Tel: 04-229 8828

      大家晚上好!

      首先,感谢槟威华校董联会的邀请,让我有机会与大家一起庆祝槟威华校董联会创会58周年。我谨代表全国董总向槟威华校董联会全体同道们致予真诚的和热烈的祝贺。

      各位同道,

      置身于华教运动的前线,我总是感觉到现在对我们的包围圈越来越缩紧,进攻的方式也越来越走向精细化。我们在前面耗费了6年的气力,好不容易才使到当局改变英语教数理的政策,但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其后出现了废除UPSR和PMR公考问题,现在SPM历史科必须及格的问题又登场了。问题还不止于此,在华教队伍内部,近年来对华教运动出现形形式式的挑战,从内部和外部打击、破坏和分裂董教总的策动层出不穷。久经考验的槟威华校董联会在这些斗争中紧紧地和董总站在一起,团结一致,捍卫了董教总的立场,使到华教运动得以沿着正确的道路继续前进。我谨代表董总向槟威华校董联会,向在座的和不在座的华教运动的前辈们和同道们,致予崇高的敬意。

      在我们的华教队伍中,尤其是槟威华校董联会,它把州内的华文小学、华文独中和国民型中学各个董事会的力量凝聚了起来,有效地动员起来,始终站在维护和捍卫华教运动的权益一边,他们在长期的工作中和斗争中积累了非常丰富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最近,槟威董联会和州内9所国民型中学董事会在最近召开的会议上,明确地坚定地反对成立“国民型中学董事联合会”。他们认为,成立“国民型中学董事联合会”的做法不单于事无补,而且必然导致分散甚至分裂华教的力量。我认为有关的主办当局必须正视槟威华校董联会,以及来自大山脚日新国民型中学董事长拿督斯里郑奕南先生,以及来自怡保培南独中董事长拿督林国璋先生的心声。

      1961年,为了贯彻《1961年教育法令》,当局用上了包括内安法令、商业上恐吓和威胁的手段。有人因为反对《1961年教育法令》而被当局扣留,族魂林连玉老师甚至被横蛮地吊销了公民权和教师准证,严元章博士被禁止入境;另一方面当局许下给予改制学校有三分之一华文教学的时间、政府承担学校经费、教师成为公务员,福利和待遇获得改善等等的诺言,使到一些华文中学接受了政府改制。不接受政府改制的华文中学,统称为独立中学。独立中学坚持原有的华校办学传统,坚持以母语作为主要的教学媒介语,收容不愿进入国民型中学的同学和超龄生,由于当时的条件,不少的独中只能在下午班上课,或者屈居简陋的校舍。

      为了进一步打击华教,当局在1964年后采用小学生直升初中的措施。独中几乎被截断了学生来源,导致教师的薪金也几乎发不了,维持学校的日常经费不足,不少的独中因此而被迫停办。

      1967年当局以没有英国剑桥文凭或政府考试文凭不可以出国深造为由,企图切断独中高中毕业生深造的管道,独中又面临被消灭的处境。

      当年的艰辛和困境,我相信在座的各位都有切身的体会。至于独中怎样走出困境,已经有着历史文件的记录,它们必将有一天被公正地载入马来西亚建国史册中,永垂后世。

      当前国民型中学所面对的问题,由来已久。根据了解,1996年的教育法令否定了“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但是经过董教总和社会舆论的反对,当年的副教育部长冯镇安表示“国民型中学”地位不变。换句话说,国民型中学除了在主要的教学媒介语上有所改变之外,在行政上,它和华小的情况大同小异。国民型中学的董事们应该确实认识到自己的法定权利与义务,并且确实运用明文和传统规定下来的权利,以维护学校和学生的福利。我认为槟威华校董联会在领导和改善国民型中学董事会工作上有着许多可以给大家借鉴的地方,希望他们能够好好总结和提升这些可贵的经验,介绍到全国去。

      同道们,

      因为独中过去的处境,使董总提出过这样的口号:“捍卫华小,发展独中,创办高等民族学府”。这个方针确实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需,今天仍然是适用的。现在不少人对董总有所误解或抨击,特别是一些引领社会舆论的评论人,我必须引述几个例子来说明董总在关于协助国民型中学上做过的一些重要的工作。

      1996年教育报告书在各个层面上带来冲击。在国民型中学问题上,1997年4月20日,在第54届董总属会联席会议上一致通过责成董总召开“全国国民型中学董事交流会”;
5月17日第20届董总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和接纳交流会将于8月17日召开,以及该会议将讨论的内容;
5月28日,董教总发表文告,吁请政府继续保留“国民型中学”名称,其一是为了有别于现行之“国民中学”;其二,可以确保这类改制前华文学校继续保有其优良的校风、较特出的学术表现和良好的纪律等传统;董教总也批判政府并没有兑现当年对这些中学改制时许下的在经济、师资及华文教学拥有至少三分之一时间的承诺;
8月17日,共有来自东西马54所国民型中学的近200名代表参与了“全国国民型中学董事交流会”。会议取得积极的成果,达致五项共识,即:
1)保留“国民型中学”的名称;
2)董事会继续存在与操作;
3)校长必须有华文资格,确保传承中华文化和讲华语的校园文化继续存在;
4)确保学生有足够的学习华文时间,同时有足够的华文教师,鼓励学生学习华文和
     报考华文科;
5)政府对国民型中学的教育拨款要和国民中学一样,应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交流会也通过了另外两项相关的提案。

      同一天举行的第21届董总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委托槟威董联会草拟“董教总全国国民型中学工作委员会”组织简章;
2)以董总主席名义致函教育部长反映“1997年全国国民型中学工作委员会”的议决,
     副本分别呈副教育部长、马华公会中央教育局、民政党中央教育局、全国国民型
     中学校长及董事长及各州董联会。

      1997年12月20日董总、教总联席会议通过了由槟威董联会草拟的《董教总全国国民型中学工作委员会组织细则》。

      在接下来的2000年,董总常委委任了包括郭全强主席、苏顺昌、杨庆福、林家松、萧正生及杨云贵等五位常委出任第2届董教总国民型中学工委会的委员。

      12月9日,董总召开国民型中学华文教育发展交流会,通过了四项建议:其中的第一条是:
“建议重组及扩大工委会,成立一个全国组织,专门负责‘国民型中学’及国民中学内的华文教育发展工作。在成立有关全国组织前,先成立一个筹备委员会(代表包括董总、教总、改制国中校长理事会、全国国中华文教育联络工委会、全国国中华文教育发展工委会),召开会议,拟出有关细则。随后,召集全国国民型中学和国民中学的有关单位或人士(董事会、校友会、校长、教师等)出席一项大会,讨论及决定成立有关全国组织事宜”。

      从2001年到2003年,这类活动仍然继续进行。但进展并不很理想。

      2002年1月和3月,董总陆续召开过改制国中与国中母语教育发展联络委员会,选出执委会成员。但是,在2003年3月召开第二次执委会时,由于没有代表出席,会议因此流产。过后,该委员会就停止运作。我们不需要在此指出箇中因由。这里必须弄清楚,董总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为国民型中学做了不少的事情。在地方性的具体工作层面上,基本上是由各州董联会负责。

      2010年董总再次启动这方面的工作。成立“国民型中学工作小组”,由许海明(槟)任召集人,成员有张华(霹)苏祖池(森)庄俊隆(吉)和陈水生(丹),从10月开始,他们正在全国各地分区地与国民型中学董事会代表展开对话,探讨合作空间及对董总所能扮演的角色寻求共识。

      由此可知,董总早已经有过这样的组织和工作架构,这个架构在当前基本上还是适用的。董总要考虑的只是如何重新启动这样的架构罢了。

      同道们,

      董总注意到,当局宣称要在2014年起,在小学标准课程纲里,历史科将成为小学必修科,而现有的情况则是,小学的历史科是通过“地方研究”科教导的,没有一本独立的“历史”教科书。目前历史科在中学已经是必修科,但没有强制学生在考取大马教育文凭时历史科必须及格。现在,当局规定从2013年起,历史科必须及格才能获得大马教育文凭。

      历史科必须及格才有文凭,这是一种应试教育的做法。这和不久前当局以反对应试教育作为理由,提出废除UPSR及PMR 考试,而现在的做法却是与上述理由背道而驰的,当局这么做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有学者指出,现代办学讲求“平衡课程”的规划和科际整合,以培育身心均衡发展的全人全才。因此,除了语文及数学科之外,一般上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很少采用单科的课程规划,而多采用跨科的综合课程。而历史科是“社会科”,作为单独设科,并且必考必及格,显然不符合现代教育的要求。

      在学术层面上,有学者指出过,历史学具有五项功能。1. 存留、整理人类的文化创造;2. 褒贬时弊,鉴古知今;3. 探求规律,预见未来;4. 教导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5. 潜移默化地育人的功能。至于当代的历史教育究竟应当是怎么样的历史教育?历史课程应该怎样设置才好?历史教材该怎样编撰才算科学?历史教学方法怎样才能优化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这些是历史教育的工作者,学者和老师们长年累月在思考和研究以及实践的问题,是绝对不能由政党政策来取代的。

      在内容方面,我国的历史教科书充斥了民族单元主义的思维,以及落后于当代现代化思维,这早已成为有识之士之诟病。教育部当务之急,是如何以学术的观点重新修订各种历史教科书,纠正各种含有种族偏见的观点和所谓“史实”。但是,当局的做法却是反其道而行。根据教育部的说法,甚至是在小学的历史科将纳入建国史、国家宪法、大马现代史及国民团结等,根据我们的经验,这里可能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隐议程。早前发生的官方的历史教科书删除吉隆坡开埠功臣叶亚来的章节,使我们必须抱着谨慎严肃的态度来看待这回事。

      这个牵涉到国家未来的重大决策,竟然是在巫统的代表大会上宣布的,这说明这个政策本身就是政党政治的产物。这种“我就是国家”的观念和做法是五六十年代一党独大、种族主义横行时代的做法,是非常落后于时代的大潮了。教育部长宣称SPM考试中历史科必须及格的措施与政治无关的说法是无法取信于人的。董总呼吁,政府当局必须收回这个错误的政策。

      同道们,

      百年来华教运动的历史说明,我们的斗争是长期的、艰苦的、复杂的和曲折的。我们经受了无数的考验,才走到今天。我们坚信,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事业,正义的事业一定会获得大多数人支持的。只要大家同心同德,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我们一定可以冲破各种阻力,继续前进!

      谢谢大家。

2010年10月7日星期四

为加玛而内乱,莫名其妙!

(本文刊载于2010年9月27日《星洲日报》言路版)
~ 双紫 ~

加玛被“封麦”,弄成“大件事”,读者在各种指责与谩骂之中,先不要太快表态,而是冷静分析一下事情的真相 ----- 很多内幕我们也许永远不会得知,但只要运用自身的逻辑思维,真相不难水落石出。对于加玛事件,我们应先通过一个事实,就是“黄丽娥炒掉加玛”,以此探索事情真相,虽不中亦不远矣!

封加玛麦,是黄丽娥下的命令(这是黄自己承认的),非988母公司star rfm ,也非star rfm 母公司华仁控股,当然更不是华仁控股老板马华公会总会长蔡细历啦!

黄丽娥为什么要封加玛的麦?因为维护988的利益是她的责任,而炒掉加玛,则是她的权力。如果加玛被封麦等于抹煞新闻自由,那么第一个该骂的,是黄丽娥。

“黄丽娥危害新闻自由”?即使用脚趾头思考,也不会得出那样的结论。那么为什么有人刻意把此事牵扯到其他媒体,大骂一些平面媒体不大事报道加玛事件是在偏帮有关方面压制新闻自由呢?我只能说,这些人唯恐华社不乱,唯恐华文报业不衰退,才偏帮有关方面在华社内部搞斗争,务求把某些他们“不爽”的媒体斗倒,更过分的是把星洲日报等同马来前锋报,大事挞伐,非要弄垮这份华文大报,让一些专门搬弄是非的小报取而代之,他们才能称心如意!

这样的刻意操弄,与新闻自由何干?但是他们就能玩弄理论、偷换概念、混淆黑白!要弄清真相,我们不妨看看他们的行动:写评论骂媒体、戴口罩穿黑衣快闪、捧着加玛办讲座……这样就能争取到新闻自由?笑话!限制新闻自由的,是几项恶法,这是政治范畴内的事务。政治问题只能政治解决。不去搞政治,却专找华文媒体晦气,算什么“斗争”嘛!

说回封麦。黄丽娥停加玛职,应该是和8月13日“早点说马”嘉宾欧阳文风的谈话有关。那天刚好我有听到一部分节目内容,确实痛快,但基于撰稿人的直觉,和对几条恶法的敏感度,就担心“早点说马”会变成“早点锁码”,特别欧阳谈的是极度敏感的种族课题,更有被对付的“理由”。果然,没几天988就“大地震”了。

其实黄丽娥在蔡接任总会长后,已做好“离开”的准备。她不能接受的是上层那样“粗暴”,一时三刻叫她滚蛋。--- 不过这种感受很奇怪:她叫加玛闭嘴,不也是立即生效吗?所以,这是有关机构的处事方式,和“新闻自由”无关。

加玛既然已被封口,为什么又会牵连黄丽娥与陈嘉荣被炒?网上有人点出这么“大动作”,是star rfm 高层“揣摩圣意”所致,借有关部门的调查为由,乘机对付挺翁的黄丽娥(陈嘉荣也许无辜受累)。这推测看来比较接近事实,加上 star rfm 高层的那位女士一出来就讲错话,说“不谈时事,可以谈别的!”更显示此人不懂华文电台的生存之道,也不懂听众的需求。“早点说马”收听率高,就是因为谈时事。电台每天24小时播放,是否要24小时都“谈别的”呢?所以,老蔡如果要“撇清关系”,首先炒掉那女人。

平面媒体受出版法令约束,本来就没有多少“新闻自由”。现在有人把一些媒体不挺加玛,而谴责这些媒体剥夺新闻自由,实在莫名其妙!如果骂倒世华或星洲可以获得新闻自由,我也会义不容辞拔笔相助。(果真如此,革命就是请客吃饭了!)实际上,平面媒体个个颈上套着“夺命绳”,每天都在“走钢索”,你以为他们不想自由?把矛头指向媒体,不过是转移视线,为某方面开脱而已。

最后说一说加玛这个人。加玛因特殊的家庭背景,在中国长大和受教育,有个华人姓名,华语讲得比华人还好。本来,像他这样的出身,应该具有国际大视野,比较宽大和包容。可惜,他没有。我最不能容忍他在教育课题上持有的单元主义观点,说什么福建人的母语是福建话,广东人的母语是广东话,所以,你们现在维护华文教育,用的是华语,不算母语教育……我想,他大概忘了,中国有56个民族,各种方言,肯定超过56种,单是福建,闽南话和福州话就大不相同。可是,华人语言再多,文字却只有一种!也就是说,作为书写语言的文字,只有一种!(个别少数民族或有个别文字,华文却是大家认同的)所以,华人的母语教育,就是华文教育,而非福建话教育,或广东话教育。

加玛以方言来否定华文教育是母语教育,是一种企图把语言和文字切开的歪理。在本地,华人选择让孩子进华校,主要是为了孩子的前途,并非什么“沙文主义”。日前读了Syed Akbar Ali 的一篇文章:<The One & Only Problem in Malaysia>,他就点出了国民学校的教育方法和一些政策偏差,导致马来人态度出问题,不仅学识太差,也缺少竞争力。如果这样的学校教育连马来人都接受不了,华人又怎能不坚持送孩子进华小呢?

单元主义的加玛,你应该清楚,你被封麦是个别事件,若要“报仇”的话,也应把矛头对准star rfm 或马华,别把华文报业和华社扯进去!你还没大到能令华社翻转的程度,别过度自我膨胀了!

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

厉谴责迦玛的言论,要迦玛向华裔和印裔社会道歉。

2010年9月29日,董教总文告
转载自http://www.djz.edu.my/home.htm

1. 针对988电台前主持人迦玛日前又在吉隆坡大城堡酒店的一场讲座会上,再次发表侮辱华教和华社,以及淡米尔文教育和印裔社会的言论,包括了指华族是因为已被“洗脑”,才会要捍卫华小和华教;很多华小生成绩不好,难融入社会,都跑去从事违法的盗版光盘工作;以及很多印裔社群生活在社会低下层,是因为他们毕业自淡米尔小学等等,董教总深表不满,并严厉谴责迦玛这种纯为泄发个人情绪,而发表不符合事实和深具误导性言论的不负责任做法。

2. 董教总表示,我国华文教育早在19世纪就开始,并随着时代的演变,一直发展到今天。基于母语教育乃是最有效的教学方式的大原则,同时,也为了中华文化的传承,因此华社非常重视华文教育的发展,并给予大力支持。再加上华校长期被政府当局所边缘化,在发展上面对诸多问题,因此,华社一直以来都自动自发,出钱出力,捍卫华教的发展,以确保华校的正常运作,惠及国家的发展。因此,迦玛指华社“被洗脑”才会捍卫华教,根本就是胡言乱语,莫名其妙,不但蓄意歪曲事实,更是严重的污蔑。

3. 迦玛大放厥词,指很多华小学生成绩不好都跑去从事盗版光盘的工作,又批评印裔学生因为毕业自淡米尔小学,所以生活在社会低下层,这对华小和淡小的学生,以及老师和学校本身,都是极大的侮辱和毁谤,不但与事实不符,而且完全抹煞了华小和淡小数十年来对国家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事实上,学生成绩的好坏以及社会问题的产生是许多因素所造成,而且各源流学校都有问题学生的存在,这是整体的国家教育问题,和各源流学校的并存及教学媒介语毫无关系。

4. 事实上,华校毕业生在国内外的优越表现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而且对国家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良多,因此深受国家领导人的赞赏。迦玛罔顾事实,反而蓄意把一些华裔从事盗版光盘的工作归咎于华校,其意图非常恶毒,很明显是为了达到破坏华教的目的,进而抹杀华校长期为国家作育英才的贡献。

5. 董教总表示,迦玛身为时事评论人,对任何课题发表评论时,都必须根据事实,在真正了解情况后,才谨慎发言,而不是根据自己喜恶,或是基于自己个人的私利和其隐议程,发表与事实不符的言论,甚至做出污蔑和捏造事实的不负责任行为。有鉴于此,董教总认为,迦玛必须对其一再滥用言论自由的权利,对华教和淡米尔文教育作出毫无根据的攻击和破坏的举动,向华裔和印裔社会道歉。

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

针对988电台前主持人迦玛在多个场合宣扬和鼓吹单一源流学校的言论发表文告

2010年9月28日,董总文告
转载自http://www.djz.edu.my/home.htm

董总针对988电台前主持人迦玛在多个场合宣扬和鼓吹单一源流学校的言论,加上最近期间国内出现各种极端种族主义叫嚣,发表文告如下:

1. 董总严正驳斥迦玛的有关单一源流学校的言论。迦玛其实是在重复我国极端种族主义者长期以来所鼓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文化、一种语文”的民族同化政策,在文化教育上不断想方设法实现只有以马来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单一源流学校的“最终目标”,否定华文学校和淡米尔文学校等其他源流学校的生存和发展权利。

2. 董总强调,我国各源流母语教育的学校早在独立建国前就已存在,而且母语教育权利和教育选择权利,是国际公认的人权。联合国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阐明,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195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的决议指出,学生一开始上学就应该以母语作为教学媒介,并且应尽量将母语的使用,推向教育的更高阶段上去。我国宪法也保证人民使用、学习和教授母语的权利,1996年教育法令也阐明了各源流学校以母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由此可见,迦玛的单一源流学校言论显示他不尊重人权,也不尊重我国宪法和国际公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

3. 迦玛把华裔孩子接受华文教育的权利和重要性,与华语作为第二语文的教学方式混为一谈,显示他在不太了解华文教育和教学原理的情况下却要胡说八道。迦玛的言论也显示他鼓吹“一科主义”,即华文等母语只是一科选修科,而这正是鼓吹单一源流教育者长期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上,国小开办的华文班,只是教导一科华文,是一种语文技能的学习,它并不等同于华小的华文教育。

2010年9月24日星期五

杨善勇挂幌子要行医!

转载自《光华日报》电子新闻(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八日 下午三时二十六分)
文:夏枫

杨善勇在郑云城“今昔董总”启迪下,写了“董总生了病难以治疗”。

他大言说,以前董总主席得到“全城”人的尊重与敬仰。现董总主席走过,只有他看见。意思是说董总现任主席没人尊敬,董总生病,没人理睬了。

以前,杨善勇曾在《东方日报》嘶喊:“今后,我一个子也不捐予董教总!”现在他却说,他是最后一个关切华教命运与前途的人。因为,以前的人都避而他去,只有他没忘记董教总,看到它的主席。

杨善勇士仅存下来,关切董教总。他关切些什么呢?而其他的人为什么隐而不见呢?

因为,他说现在的董教总没有理论规范。而以前有。以前,“董教总”的言论一呼百应,而今董教总领导不仅逃避民意,“一旦挺身登高,往往被呼,甚至常受挑战。”

杨善勇的黑白说,纯粹是空话,也是一种栽赃与诬蔑,它没有任何事实佐证。一个人像杨善勇昧着良知与不顾光天白日,要以一句“一旦挺身登高,往往被呼,甚至常 受挑战”,就来否定郭全强之后的董教总的尊严形象;即在扮演维护华教千秋事业与华社权益方面的种种活动与表现,能使人信服吗?

杨善勇真“不可思议”,亦自认是猩猩。

再说:“甚至常受挑战!”受过谁的挑战呢?你可以具体地举出一两个例子吗?

然而,就我的印象与所知:董教总在矢言捍卫华教,致力发展华教方面的活动与言论,确实“常受”到巫统或马来种族维权组织或极端主义者的挑战。等而次之,尚有一些螳螂在踢腿,吱吱地叫嚣。比如,杨善勇、潘永强或什么什么吐博士与呕博士。

老实说,这现象,我倒认为是好的,它佐证了董教总不是没有“理论规范”,思想原则和焕发着维护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它是敢于坚持与贯彻始终的中坚团体,而不是唯唯诺诺,或见到小甜头就收的侏儒信徒。

杨善勇说“董教总”生病了,由上面的叙述来看,生病的是杨善勇。

杨善勇生病在何处?照我看,他是病在有特异的嗅觉:对叶新田被揍歪的鼻子特别敏感,当叶新田自嘲成了“歪鼻”时,他就由他鼻子的气息嗅到叶新田生病了,而且匆匆挂出“幡”幅,自以为是医士,要为之诊治。

卖膏药的术士或名家,对医学肯定是不学无术之徒。

因此,杨善勇在胡诌的言论里,除了“没有理论规范”、鼻子、和博士等之外,他的胡诌就扯出了“钱换”的金银闪光,并拉扯女作家双紫,企图挑战她与英文博士杜乾焕的关系,重提她四年前对他的嘲讽。

杨善勇的胡诌,这次拉扯了不少人在助阵,以示博闻,其中特别提到庄华兴博士,这叫人想起另类壁虎。

也是博特拉大学讲师的庄博士,因为双紫而强出头,露出来为“英文人”无权谈华教出口气。
其实,这正是庄某的老调 ,因为他蔑视没有马来文学位的人,谈不出马华文学的未来景象。
我要质问曾经不止一次公开声明,本身因受英文源流教育而终于在华社成人成才的人,又何能谈华教呢?

人家略有自知之明,自知不懂华教,谈华教时闪闪烁烁,杨善勇却要以自己的蛮勇硬说:你有权谈华教!因为,你有嘴巴!

2010年9月21日星期二

殖民政府逼注册,尊孔校董被收编(百年尊孔乱百年)

任崆遵

1919年英国殖民地政府发出通告要人民庆祝第一次世界大战(其实是欧洲战争)胜利之日,马来亚七州府华侨基于巴黎和谈会议处理不公,把原属于中国的德国租借地青岛,私相授受地判给日本,而闭门不事庆祝,不但没悬灯挂彩,而且连旗也不升。当夜间外人闭门庆祝提灯游行时,华侨却照日间一样做起买卖。英政府大怒,查知是尊孔校长宋木林策动,于是以莫须有之反抗居留地政府的罪名,把他收监并遣送出境。此后英殖民地政府敌视华校,并策谋摧残华侨学校之计划。

1920年6月间,英殖民政府首先在槟州、马六甲及新加坡三地(俗称三州府)政府公报上公布“1920年学校注册法令”,较后于12月16日在四州府(霹雳、雪兰莪、森美兰及彭亨)公报上公布。鉴于洋洋洒洒的120多条文,足以扼杀华侨教育,因此,侨社哗然惊骇及群起力争。

蔑视华校教师

条例规定没注册之学校将被查封,管理者,即校董可被处罚,校董须申请注册,而校长、教师也要注册申请教师证,不准学校参与政治活动。其中一条列明“凡在经官厅认为不法之学校内担任董事、校长及教师者,即视为违法,得处以罚金”,非常笼统含糊,无论学校办得怎样,殖民政府可以认为不合法,轻则罚款,重则关闭。其中还有很多条,都是蔑视华校教师人格及限制自由的。当时许多华校是借用会馆宗祠及租赁民房作校舍,也不符合条文规定,再者官方可禁止不合宜书籍,来禁读华文。

一旦学校注册条例通过后,无论注册不注册,官府可以干涉,要你存则存,而要你亡则亡。由于当时仅有英政府设立之英校,不需要注册,而教会开办之学校也无须注册,显然是冲着华校而来。

三州府与四州府华侨团结一致力反注册条例,并争取华侨代议士为民请命,也无济于事,于1920年9月,三州府与四州府先后通过了学校注册条例,并将在6个月后实行。七州华侨遂致函英国上诉,未获复函转而寻求中国已一分为二的南北政府向英国交涉,也无下文。

到了1921年5月19日,英殖民政府通告七州华校,须在6月1日至15日内注册。各州华侨召开紧急大会,并派代表到新加坡出席联席会议商讨对策,议决七州分担费用派出2名代表赴英国伦敦请愿,国际交涉未了,请愿未完以前,一致不注册。

与此同时,殖民政府的华民政务官威迫利诱,无所不用其极地影响各地华校校董进行注册。当时担任雪兰莪华侨教育会会长兼尊孔董事长辛百卉与循人董事长叶大池,平时与英政府很为接近而被收编,竟然在6月7日召开华侨教育会紧急会议,提议“倘伦敦交涉未了之前,当地政府仍限期逼迫,本州唯有先行保留注册,以待解决”,与会理事被蒙蔽胁迫,竟都举手赞成。其他6州华侨大骂辛百卉与叶大池出卖华校利益的败类,不过辛百卉仍在尊孔董事会以13对7票通过去注册。

由于辛百卉与叶大池也去拉拢其他学校,如坤成、柏屏、柏荣等学校参与,使到7州府华校出现缺口,之后更被各个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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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孔小故事~
庄迪君对事不对人

在2006年曾致函尊孔独中董事长邹寿汉,投诉校长吴建成在周会发表令女老师和女学生脸红言论的该校家协副会长黄风景,曾是该校教师,后来从商有成后还出任过董事。

1980年代中,他在槟城理科大学毕业后,从家乡亚罗士打乘搭巴士前来吉隆坡尊孔独中应征物理教师。校长庄迪君博士面试他,两人却因政经文教大事而展开激烈辩论,双方各持己见。由于黄风景买了回家车票,就赶紧煞车告辞,心想求职一事“冻过水”,当不成老师了。没想到,庄迪君竟问他:“何时来上班?”

黄风景成了尊孔独中的教师,也成为庄迪君的左右手。他亲眼目睹1987年10月杪庄迪君被政府援引内安法令扣留后,校内反对庄改革计划的人号召“喝茶庆祝”,也看到庄迪君因为解雇“咸猪手老师”,而被“道貌岸然”的卫道斗士的围剿。后来黄风景弃笔从商。

2002年3月2日尊孔闹出董事长邹寿汉与总务王水良被罢免风波,背后目的是开除校长吴建成。董事长李炎辉献议黄风景出任校长,可是黄风景选择跟理大学长赖顺吉同一阵线,谴责李炎辉没根据程序办事,并成功平反邹、王、及推翻李炎辉,也保住吴建成。

黄风景因上书邹寿汉而触怒吴建成,后者通过一名兼任家协理事的董事,要求家协开除黄风景之会员资格,令人贻笑大方。相比之下,黄风景还是比较欣赏庄迪君的对事不对人的态度。

2010年9月19日星期日

“名家”堕落

作者:夏枫

《东方日报》在我们华社,自它诞生时开始,就被寄予厚望,而它也深明这一点,有自知而做好对社会现象,或华社的纷争与内斗的事务,尽可能地明察暗访,探究其内幕的脉络,即使无能揭示真相,无能为之仗言,但也能从不同角度着眼反映出有省思的看法与评议。应该说,在基本上,它给人的感觉是,它并没有淡忘它原先被赋予的使命与期待。

《东方日报》内辟有“名家”言论版,创刊之后有一段不短的时间,这个言论“龙门阵”,高手齐集,纵横天下事,各抒己见,颇有天花乱坠之势,一时蔚为大观。东方日报的“名家”时评,这时期,在不少课题的议论,皆有见地,曾被视为该报在履行匡事责任及使命的表征。

然而,好景只是昙花一现。

不两年,不少名家便逐渐隐退,而不少为人注目的专栏,也跟着寿终正寝,江湖销声。

一个号称“名家”时评专栏,在场上舞文言武的,没了“名家”,让一些只能会颠倒人、物(甚至野兽)的量马路或不见规划的规划师,以及失意商人,被弃的官员谋士在支撑“人老珠黄”的门面。报史上,当年中国报的名编、好笔,高手安在?晚景真是孤单凄凉。

这难道也是华社战士或英雄的宿命吗?

悲哉哀矣!

其实,“名家”落得今天声音凋零,并非宿命使然,而是咎由自取。因为,它的编辑背弃了编辑的身份与职责。让疆场,当成旷场、街坊,霸地让人摆摊。纵容人有嘴巴,便能口沫横飞,胡诌名成嘴的三姑六婆。

因为编者失职,不明确自己在做甚么,该做甚么,而只凭自己肤浅的好恶,只看关系,不计文章内容,党同伐异,才把“名家”搞到帮派的社会组织,于今,只见到同样那几个人在撑门面,挥拳踢腿,自扮丑角插科打诨。

报章副刋编辑,把编辑的园地据为己有,作为自己的厨房,烹饪炒作,贩卖无谱菜馔,已成了一种理所当然。这还不算,更甚的是如今“名家”的编者,竟自愿当肆意中伤董教总与董总主席叶新田者的帮凶。

它在2010年9月3日(星期五)一期里,在“不可思议”专栏,发表了杨善勇的《董总生了病难以治疗》的同时,胡乱找来了一张旧照片,图面上是董总主席叶新田等一班人在记者会上发言的情景。然而,编者却张冠李戴地杜撰了几句说明,说“到底是甚么事,让不少人开始觉得,曾经一呼百应的董总,如今耗尽了前辈的社会资本与公信力?”这是哪来的说辞?它绝对与照片无关,而纯是编者的无中生有,决心走私重拾杨善勇的口沫来混水摸鱼地蒙骗读者,以达到帮杨善勇诬蔑董总与其主席为目的。

《东方日报》的“东方名家”版编者何能借助《东方日报》的版位,在干党朋为奸的勾当,沾污《东方日报》的招牌,大胆妄为地把“名家”当作党派的士卒,为其同党开道哗众?这样的媒体工作者,到底是那家新闻学院调教出来的?报章刋登图照的说明,是可以这样写的吗?

去你的吧!“名家”。

因为,你已堕落成筑路修桥工匠的帮凶了。

2010.9.12

“宋江招安”,老贼喊捉贼的大戏!

【作者/黎维】
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读者来函Sep 15, 2010 11:53:40 am

尔来,有一项新兴理论:华教领导跟当权者打交道,被有心人形容成是“人人得诛之”的“宋江接受招安”大罪。曾经担任过“民权委员会”领导和董总总务的刘锡通,所写的以下的这段文字,就是明证:

“……,或平铺直述,或假桑喻槐,将《水浒传》里那些受权势招安的人物如宋江的变节,以及梁山泊农民起义事业的奠基人死后尸骨还未寒,宋江就迫不及待地将‘聚义堂’改为‘忠义堂’那种篡改斗争路线的作为,与今天董总领导人的所作所为相比对,这种处理本书内容的方式,确实饶有风趣,令人心领神会后而拍案叫绝。”《梳理历史脉络,扫除一切浮翳》,刘锡通

可是,且别误会,所谓的“拍案叫绝”的“假桑喻槐”,却非唯一的原创,而是早已是第二或第三个或第N个唱玫瑰比美人的了。说是拾人牙慧也好,是文抄公也好,看官请看:

“更重要的是:你是22年前席卷全国,叱吒一时的华文独中复兴运动的倡导者。你今天所提倡的,正是你当年所大力反对的;而你今天所反对的,正是你当年所大力提倡的---事物已发展到自己的对立面。这犹如《水浒传》里的宋江,由开初意气风发的造反者最终转化为接受招安的投降者,整个梁山泊好汉们的造反运动就这样被他一手出卖了。”《胡董事长,是悬崖勒马的时候了!致胡万铎先生的一封公开信》,吴建成,摘录自《深斋论争文集:从深斋风波认识华文独中办学路线》第115页,1995年12月第一次版)

两段文字,都把宋江的接受招安,与华教运动领导人“被收编”,即“投降”,相提并论。只是,华教主角有不同,一个讲的是2008年,伙计推出新纪元风波来推倒的董总主席叶新田,另一个是1991年上台,才做了两年董总主席,就被伙计踢回怡保的胡万铎。一个宋江,两种“尊容”,饶是有趣。其中一个,伙计要炒他,一听要被炒,就灰溜溜跑了,真的被伙计炒了;另一个,伙计要倒他炒他,发动排山倒海攻势,最后却是伙计被炒了。

叶新田老板最后炒掉“贵族工人”莫泰熙和柯嘉逊,令代表工人阶级的左派理论家非常“肚懒”,据说还大骂“共产党左派竟然不支持工人阶级,帮着老板欺压莫泰熙和柯嘉逊代表的工人阶级”。也就难怪,方山先生和陈平先生无端端遭殃。游兵散勇写文章硬要把陈平拉进来,依据是唯物辩证法左派理论家所谓的,共产党是工人政党,不支持工人打倒老板,反而帮老板踢掉工人,也就难怪要放出对陈平破口大骂的布署风声!

研究《白马非马》逻辑学的左派理论家,在推销“宋江投降论”时,是要我们大家相信,梁山泊那一票人,如果宋江是头领,坐在“忠义厅”大喝大吃,就都是“十恶不赦”的强盗;头领换成是晁盖,坐的那个地方是“聚义厅”,同样是大喝大吃抢来的酒肉,就都不是强盗了,反而是在建立功业的好汉子,甚至随时有资格领“什么什么精神奖”的模范哩!

事实却是,晁盖是带头做强盗的!正是晁盖给宋江惹了麻烦,造成一个个“好汉”落草。吴用这个“阴毒军师”,多少次用了他那“墙上涂卢俊义反”的阴毒招数,把人害到家破人亡,如丧家之犬后,把一心要过平常生活的常人变成强盗?宋江根本就不想当强盗,是被弄到变成强盗的。后来,他考虑到弟兄的前程,寻求接受“招安”,你可以因为站在不同立场“修理”他,形容为“坏的强盗头”;可是,对于同样是强盗头,一直想法把不是强盗的人变成强盗的晁盖,却被喻为好强盗头,那可就难免要有人不服了。强盗头有好、坏之分,令人一头雾水,却也不难理解左派理论家的心底深处的机会主义和双重标准。

把华教运动的领导比为宋江,何尝不是在把华教运动污蔑为梁山泊,“强盗窝”是也!林晃升是晁盖,他把兄弟集合在“聚义厅”,那又怎么样?晁盖不是“强盗头”吗?好的强盗头和坏的强盗头,都是强盗头!不要用“白马非马”的“伪污骗证法”逻辑来行骗,OK?刘X通、陈X兴和李X千,你们为了自己的议程,可以把华教事业当成“强盗窝”,可以叫林晃升变成“强盗头”,你们的良心,是给狗咬掉了吗?

“华教宋江”接受招安之路,是非常有意思的。胡万铎先生在1995年被批为宋江时,胡先生是向谁投降?又是谁向胡先生“招安”呢?被那一个皇帝所收编呢?敢情,胡先生在下来的华教路上,连封个拿督都没有,也不见得收编的人给他个全国顾问或副主席做,更没有分派个安全区,可以当YB。他不象受招安的宋江般“升官进爵”。相反的,倒象方腊那样,被同样背景出身的宋江等人全面追剿。

胡万铎先生如果真的有被收编,倒不是出自他的主动。他是经由当初批他是华教宋江的人亲自推荐,颁发换上新“YYY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招牌的“精神奖”,身份立即一变,连胡先生本身都感觉到,自己领了YYY,摇身一变,变回是华教中坚份子了。可见,讲收编,倒也不一定是坏事,华教道路上,被YYY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收编,就是要大书特书,象《水浒传》形容那般:“杀猪宰羊,大吹大擂”的事。1995年的“华教宋江”,15年做的都被人唱成是宋江戏,可是,只要换一换码头,就一切都变了,坏强盗头变成好的华教领袖。果然不凡。

对于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左派,以上的情况的发生,倒不奇怪。奇就奇在,今天讲“宋江受招安”讲得最起劲的,却原来是当年把原本超越政党政治的董教总,硬硬推去国阵怀抱的总设计师和理论家。1982年,某左派理论家一捞到董总的总执行秘书的职位,就先后挟持着林晃升先生,今天去找马华公会的李三春,明天找民政党的林敬益,把董教总硬生生推向国阵怀抱。用现在流行的“黄明志语言”就是“象皮条客那样把董教总这个纯洁少女,推进去国阵这个火坑”。当时,硬把董教总推入火坑的,美其名曰“打进国阵,纠正国阵”,最后种下“被国阵纠正”恶果。今天,“为了个人政治议程硬生生把董教总推向国阵怀抱的理论家和总设计师”,竟然大谈“宋江招安”,真的是“老贼喊捉贼”啊!

2010年9月18日星期六

胡万铎凭什么成为全球南大校友联欢会贵宾?

* 怡保人
第12届全球南大校友联欢会已从9月3日至5日在怡保成功举行,正当各地校友分别踏上归途之际,却在华教界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问号:过气华教人士胡万铎凭什么成为此次联欢会的贵宾?

知情人会告诉你,原来又是他的枪手秘书的另一杰作。

华教界注意到,这个世界性的南大校友聚会在怡保举行,华教界不解的是,这么一个世界性的南大校友聚会,为什么主办单位高调邀请早已名存实亡的独大主席胡万铎为大会贵宾?

其实,知情者早已心知肚明,为了不在联欢会期间扫校友们的兴,现在才给大家一个谜底,除了道出真相,也希望能警惕日后主办涉及华社华教的大型聚会,要留意邀请名单,以免美中不足。

了解胡万铎的人都知道,胡万铎过去虽然领导过钟灵学潮(最近还赞助出书突出他的角色)和霹雳州的独中复兴运动,但他后期的表现对华教所造成的伤害,早已资不抵债或功不抵过,特别是他在新纪元夺权阴谋闹剧中所扮演的反董教总角色和公开支持暴力的立场,以及长期将独大据为私人平台的做法,早已令人齿冷。

今天的胡万铎,只醉心于如何使自己名留历史,沽名钓誉已成为他的日常议程,大家肉眼都看得到的,包括:

(一) 聘请多名受薪枪手,然后将枪手的文字,当作自己的“作品”长期在《东方日报》专栏发表;更笑脱文艺界人士门牙的是,他还肉麻到将枪手的作品,当作是自己的杰作出书,虽经揭发,却仍若无其事;脸皮之后,可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二) 出小钱钓大名誉。胡万铎是有钱人,但人们的印象中,他并没有出过什么令人瞩目的大钱,在当年由他领导的独中复兴运动中如此,在近年新纪元学院筹款中也如此。但小钱是会出的,条件是受惠单位必须还以超值面子,以凸显其“慈善家”地位。有人揭露过,他白花花的银子是不会白白撒出去的,说他“这回买的是怡保跑马场高贵住宅区的一小片地,说是过后要献给深斋迁校的。买了这块地后,你(指胡万铎)提出再清楚不过的迁校条件来:学费要每月50元以上(当时的学费只有20余元)、学生必须同时参加统考和政府考试、数理科目要用英文本。如果这些条件不接受,你就不迁校。”第12届全球南大校友联欢会在怡保举行,胡万铎的其中一名秘书,不但是南大校友,还是工委会的要员,他还会错过这个送上来的沽名钓誉黄金机会吗?

事实显示,胡万铎目前能做的,就是用钱来玩弄华社。他的秘书的任务,就是如何以最少的捐款,为主人换取最大的沽名钓誉利益。其实,很多办活动的单位,并非不知内情,而是反正要钱,也乐得交换;整个华人社会,就是这样的互相利用,各取所需,皆大欢喜。但还是有一些讲原则的团体,不肖向胡万铎要那一点小钱而妥协了原则。

有人说,胡万铎目前只剩下向他要钱的朋友,是否如此,见仁见智,但要真正的了解胡万铎,以及本文所述是否事实,最好还是请大家进入世界最大的网络搜寻公司“谷歌”,亲自找答案吧!

勇于骂董总者无可救药

转载自《光华日报》
~ 双紫 ~

在当前日渐寒冷的政治气候下,政经文教各方面尽管有“一个马来西亚”的“庇佑”,但前景似乎更加昏暗,而向来成为有关方面眼中钉的董教总,除了面对传统恶势力的打压,2008年至今,还需应付来自所谓“进步势力”的内部倾轧。这些自封的“政治正确”恶人,近两年来,不断通过媒体,对董教总进行恶毒猛攻,与传统恶势力里应外合,视谩骂、污蔑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为己任,而其终极目标,则是斗倒董教总,将华教长城彻底摧毁。

谎言讲得多,就可骗到那些不明就里的人。从我所接触的老左朋友,凡认识叶新田者(主要在中马区),都不相信刘、杨等的对叶的中伤(老陆的情况也一样,中马许多人都知道陆老的“咸猪手”是常态,而非病态),反而是远在南、北马的朋友,因为难以接触本尊或其亲友,就轻易被那些别有居心者和刻意炒作的媒体骗了。这也是为什么刘、杨们会那么乐此不疲的写个不停 --- 因为只有不停的写,才能把事实扭曲,将好人写成坏人,把“咸猪手”捧成“华教英雄”,把“英文人”当作“华教救星”··· 只有这样,他们这些自封的“精英”,才有用武之地。

不过,靠谎言架构起来的所谓“正确路线”、“华教原则”,只能是空调的理论。就如杨善勇日前在某小报发表的《董总生了病难以治疗》一文,洋洋洒洒一大篇,但就说不清董总如何“乖离了华教的原则”,也讲不出“华教的原则”是什么,只能引用朋党们的空洞论述如“当前华教运动失去了精神上的路标与指向,而陷进了思维上错乱和瘫痪的状态,以致于表现出诸多心理上和精神上的荒唐言行···”、“一个没有伦理规范的组织凭什么谈奋斗?为谁奋斗?其正当性有在哪里?···”拿别人的空论拼凑“鸿文”,以一堆抽象的文字堆砌虚无的“斗争方向”,如果这些人有朝一日真的“夺权”成功,华教运动肯定给他们带去荷兰。

杨文不忘在文章结束前重提叶新田的三个博士学位,并以叶考获的“三个学位皆是来自所谓的英文大学”,牛头不对马嘴的反问:“按照双紫的那一套逻辑,这是否算是讨好英文大学么?”

我说他们讨好英文人,是指他们出死力拥护英文人柯嘉逊担任华文大学院长,和英文人杜乾焕担任林连玉基金会主席这两件事,我认为他们的行为表面上维护华教,实际上自我矮化。杨以此事和叶新田拿英文大学学位相提并论,正显示他缺少逻辑思维,把不相干的两件混为一谈,实在可笑!任何人大学毕业后,要去那一国、用何种语文拿学位,绝对可以自由选择,无关“母语教育”或“维护华教”课题。实际上,我们争取“母语教育”,指的是中、小学的“基础教育”,到了大学阶段的高等教育,你要去英国、美国、德国、日本、俄国等等,皆无不可。如当年与林连玉并肩作战的严元章博士,拿的就是英国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按照杨善勇的逻辑,严博士也在讨好英文大学吗?---- 荒唐!

杨善勇胡乱炒作叶新田博士学位课题,最少已经领了十多二十次稿费,现在再炒,正好说明此伪善愚勇之辈,肚中墨水有限,不但写不出好文章,连一个博士也拿不到,看到人家“三个学位”,眼红得要命,所以一味猛踩老叶,以显示他这个只有“硕士”(专“说是”非)学位的“是非精”也可以大骂博士辈,平衡一下自己的自卑心理,阿Q精神尽显无遗。

杨文除了猛踩叶新田,还大捧“陈成兴前辈”。此人既然是南大毕业生,稍加打探,即可了然。打探的结果,才知道精英们的许多是非观,已经没有客观标准,而是达到“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可悲状况。在手握话语权的“精英”操控下,右倾份子可以摇身一变成为华教英雄,政治反动也可以变成政治正确,打人的恶棍居然做了“灵魂工程师”,以前的所谓“打入国阵,纠正国阵”,“参加又退出行动党”等等证明彻底失败的“英明决策”,则扫入地毯下,不但不敢面对,连谈也不准谈。华社和华教之路,走到这步天地,怎不让人忧心!

奉劝这些骂人打人之辈,如果真的那么厉害,就说出点道理来,一味抹黑、谩骂,虽然一时可以掩人耳目,但终究会现出原形。有朝一日,“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这些一味造谣毁谤的坏蛋们,到时将无所遁形,与所有极权份子一道,被扫进历史垃圾堆! ?

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

用事实戮破谎言,让历史说明真相

        ~ 双紫 ~
作为一个南大校友,对于同是南大人的刘锡通那种语无伦次、乱七八糟的文章,读了很不是味道:像这样思维混乱的律师竟然可以不顾大学生和专业人的身份,成日胡言乱语,简直丢尽南大人的脸!
刘锡通最近为陈成兴的著作《论述马来西亚华教运动与杰出领袖 --- 批判叶新田掌控下的“董教总路线”》写序,题目是:《梳理历史脉络,扫除一切浮翳》。这篇序文和他的其他文章一样,就是堆砌空洞的理论,而提不出半点实质的东西,目的只有一个:抹黑叶新田,打倒董教总。

董教总和新院已经“变质”?
读刘锡通的文章,不能给他的歪理带着走,而应分析重点。刘那篇序文的主要内容,是董教总已经“变质”,新院也变质了。至于如何变,由何质变成何质,就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不过,只要对他的乱文稍加“梳理”,特别是首页把《水浒传》放在右下角,就不难发现,他把华团的活动等同梁山好汉的武装起义,而叶新田等一如既往采取积极协商、争取的策略,等于“变质”,还莫名其妙的给华团一路来的斗争策略,安上一个所谓的“董教总路线”名堂。

左倾幼稚病
董教总和华团应该放弃现有的协商、争取,而去搞政治或武装起义吗?这是所有华团领袖与会员必须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即使是当年的社阵、劳工党,搞的也只是宪制斗争,而非武装起义;现在的行动党、公正党等,更只是议会斗争,与武装斗争风马牛不相及。在我国,搞武装斗争的只是前马共和一些极端宗教组织,华团活动,从来就不同于政治组织,更非梁山英雄式的农民武装起义。
刘、杜、陈等如此“捞乱骨头”,可谓完全脱离现实,绝对不可能行得通。以前有一个很传神的形容词,叫作“左倾幼稚病”,然刘杜陈等一把年纪,杜乾焕还是从执政党混过来的,还能“幼稚”吗?因此,我宁可相信这些人肯定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董总和新院越变越好
从2008年至今,董总有改变吗?当然有,根据我亲身观察(并非道听途说),董总的最大改变,是老莫不在了,形势更好了。一个组织,如果因为一个主管离开而“变质”,那么问题肯定出在这个主管身上,而非刘杜陈杨等所说的是叶新田造成。理由很简单,老叶在2005年上任,而老莫在2006年退休(当时他已年过60)。老叶上任初期,老莫还总揽大局,因此没传出董总变质的说法。老莫退休之后,由其他人接任,董总就“变质“了。老莫离开等于董总变质,这种逻辑,只有刘锡通之流才讲得出。
一个华团主管,在董总25年(比前总理老马还长),竟然无法培养出一个接班人,也不能根植其理念,导致个人一走,组织变质。在管理学上,这叫作“无能”。一个无能的主管,早走早好,有什么理由搞出一场风波,即使将组织搞垮也在所不惜?这种人,漫说能力有问题,人格更是低劣,走何足惜?

莫在2006年就退休
莫在2006年决定退休时,董事部连欢送会的细节都谈好了,但他不接受。到了2008年柯嘉逊不获续聘,莫竟然“东山再起”,出面大骂老东家。莫不甘寂寞的原因从来没有说明,应该是属于“不可告人”的私密,我们稍后可加以分析。 他们不说明理由,但又不想离开董总与新院这两个“地盘”(说穿了是“大筹码”),就拿叶新田开刀,对他极尽人身攻击的能事,虚构“罪状”,抹黑诬蔑,无所不用其极,目的就是要继续掌控董总、新院,号令华社。因而一个退休、一个想走的头头,就与朋党们精心策划,掀起了一场华教界最大的风波,在华社内部造成大分化,客观上起了削弱华团力量、拖慢新院发展的作用。说他们是华教破坏分子,也不为过。

柯早就不想续聘
新院的情况,是柯嘉逊根据董事部的决定早在2005年底就该走了,叶新田接受李万千意见,挽留他多做一年,接下来一年一聘。到2008年,柯不要续聘,董事部接受并公开聘请新院长。柯和莫一样,突然又想留下来。本来他可通过应征寻求留任,但这个备受华社礼遇的英文人,傲慢自大、目中无人,以为自己天下无敌,新院没有他就会关门大吉,竟然“吊起来卖”,不去应征。独立的遴选小组一致推荐条件极好的潘永忠教授担任新院长,柯也就断了续任之路。(由此可见,柯嘉逊即使应征,也未必中选。)
一间华文学院,聘请一个不谙华文者担任院长,全世界只此一家 ---- 你敢想象世界上任何一间英文大学或学院,会聘请一个不谙英文的人去当院长吗?华人的宽厚,造就了英文人柯嘉逊掌管华文学院。柯本应战战兢兢做好本分,但他却过度自我膨胀,以为自己无可替代、无人能及,才会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我不能降低身份去应征 --- 我不要走,你们就必须自动续约!

“三剑客”变成“四人帮”
宽厚养成不肖子,新院的风波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当然,新院这种奇特现象,也是因为掌权25年的莫泰熙照顾朋党所致。只是风波来得那么快、那么猛,加上吴建成在新院风波期间那样落力的“表演”,让我几乎可以断定,李、莫、柯这“三位一体”的“三剑客”,已经加入一个好斗的吴建成,形成“四人帮”,才会令莫、柯联手反扑,并对董总、新院发动一场近乎疯狂的大攻击。

新院长、新希望
现在,新院在潘院长的领导下,绝大部分课程取得认证,媒体系获准以中文教学,又多开设几个新科系,形势一片大好。只是短短一年多,新院已经具备升格大学的条件,加上潘教授的谦谦君子风范,各华团、组织、甚至草根民众,对他爱戴有加,无条件全力支持。这所民办华文学院,正以全新的面貌、强大的生命力,朝向优秀高等学府的康庄大道迈进!

“打入国阵,纠正国阵”彻底失败
回头再翻翻董教总的历史。我们不妨重温80年代李、莫等“有志之士”主导的那场“打入国阵,纠正国阵”的运动。这场加入执政党的所谓“斗争”,离“武装起义”十万八千里,用现代语言,叫做“拥抱国阵,被它纠正”,简单的说,就是“投降主义”,比之宋江的接受招安,不遑多让。其实,在加入民政党之前,他们找过马华,开出条件:打安全区,中选后安排担任副教育部长。时任马华总会长的李三春棋高一着,大打太极:“你们先进来,其他以后再说。”他们也不笨,转身就走,退而求其次,找上傻子医生。傻子医生外懵内精,开大门迎接,好几个华教精英,就这样为傻子医生所用,个别精英还顺利当官。这场运动如果还有什么“贡献”的话,就是壮大了民政党。
2008年新院风波期间,他们大骂叶新田被马华“收编”。但只要看看他们到马华求官的历史,就会明白,比起他们的“升官图”,叶新田和黄家定在春节期间齐齐穿上红色“峇迪”向民众拜年,不过“小儿科”。

从加入行动党到大骂行动党
“打入国阵,纠正国阵”彻底失败之后,他们又高调加入行动党。“独裁”的林吉祥让他们去打安全区,结果柯嘉逊中选灵北区国会议员。但他只是当了一届“父母官”,在第二次竞选时,竟然出现三张参选表格见证人少签了一张的怪事,将行动党安全区白白送给马华。这种不可能出错的事情,发生在博士级“华教精英”身上,很多人根本不相信这是无心之过,坊间因而有“500万”的传言。但柯对自己这个不可原谅的错误非但毫无悔意,还高调退出行动党,进而出书大骂行动党,让人不得不相信以上传言并非空穴来风。
这场“运动”,伤害了行动党,对华教也没有任何好处,可以说是“两败俱伤”。事后行动党的发展说明,没有他们,行动党更加好。
最后的“诉求”运动,也是草草收场。但主导运动的“有志之士”不仅没有自我检讨,还让郭全强一个人去“吃死猫”。可以说,这些人的参政“功绩”,篇篇都是血泪史。

从失败走向失败
华教界在这些自封精英的主导下,教育、教改交不出成绩单,几场政治运动,也是一塌糊涂,让人看来看去,所有的运动,都是在铺设自己的“升官之路”,还导致左翼阵营大分裂,进步力量大削弱。这些从来没有成功过的“有志之士”,在屡战屡败之后,还妄想继续“领导”华社,后果不难估计,就是“从失败走向失败”,而华教与华社的力量,将进一步被削弱。
刘锡通既然那么喜欢“梳理历史”,为什么对这几件轰轰烈烈的“历史大事”只字不提?放掉20多年的历史不理,却专找只任几年董总主席的叶新田晦气,若说刘是在梳理历史,他的历史,也是狗屁!

“林连玉基金”是一间有限公司
现在,他们齐集“林连玉基金”。我们不妨看看有他们在这个组织有什么了不起的“政绩”。---“林连玉基金”不同于当年由15华团组织的“林连玉基金会”。有人查出来了,“林连玉基金”这个组织的注册名称是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Berhad,是一间有限公司,中文名刻意叫做“林连玉基金”,为的是方便筹款,与争取华教利益无关。(其实要成立一个基金会条件苛刻,民间组织很难获得批准注册。)
“林连玉基金”在搞什么?搞政治吗?--- 不明显;武装起义吗?看不出 --- 也许暗中搞,我们看到的只是搞筹款、发文告、办讲座,连“协商、争取”也看不到。刘锡通等既然要董教总去搞政治、搞武装起义,为何自己不带头搞?由此可见,讲一套,做一套,正是这些人的看家本领。因此,今后任何人被该组织要求捐款时,需得特别小心,因为你们的捐款若不是被用来搞政治或暗中搞武装起义,就是供养一批有限公司负责人时不时发文告、久不久办讲座而已。 大钱小用、捐款误用,很冤枉。
其实,林连玉一生清贫,生前也没要求人家供养,现在这些拿着林连玉令牌的人,当年也没有照顾过他老人家。林去世,他的名字却被用来为一间有限公司筹款,供养一批朋党。林如果泉下有知,恐怕会从坟墓跳出来抗议。

何谓“董教总路线”?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陈成兴的书名点出“董教总路线”,是有意在华社内部挑起路线斗争,进一步分化华社。董教总一路来都是以维护华文教育为己任,何来“路线”?硬把政治圈内的路线斗争带入华社,只能是企图分化华团组织,削弱华教力量,没有半点建设性。
有参加华团活动的人都知道,华团成员来自各党各派,特别是马华党员,几乎每个华团都有。闭着眼睛在华团内部搞路线斗争,谁跟谁斗呀?斗什么呀?林连玉基金的衮衮诸公,还有支持他们的各路“精英”们,你们最好快点表态,与陈、刘划清界线,否则被这两个乱人拉下水,让人误以为你们也要在团体内部搞路线斗争,就会成为千古罪人了。

以“硬暴力”对抗“软暴力”
刘在序文中特别给叶新田套上一个罪名,就是“软暴力”,并试图以林肯智的“硬暴力”来对抗叶新田的“软暴力”。这是什么狗屁理论!刘是不是觉得目前的暴力还不够多,要制造多一点“硬暴力”,让更多人头破血流,他才能称心如意?---- 还是“律师”呢!在这个老糊涂律师眼中,叶新田不打人、不骂人,该死!陆庭谕调戏女学生、女记者,该赞!林肯智扰乱毕业礼、打伤董事长,有前途!---- 这就是华教乱人的狗屁道德标准!
刘如果真的要推广“硬暴力”,为何不自己出来打?挑唆一个离校生冒充工作人员行凶,正是这些缩头乌龟的一贯本色。

骂方山,骂错人!
刘文还以相当大的篇幅骂方山,说方山“犯的错误是对事实真相没有厘清、对事情因由不求甚解”,“结果就越行越歪、越走越邪”,“空空洞洞的白说一场”等等,真是骂人不用本钱!方山的文章题目是《平息风波,迎接华教发展新时期》,有什么错?刘锡通对方山口诛笔伐,正显示他们这些乱人,是意图再掀风波,阻扰华教发展。不过大家放心,这些乱人没有群众基础,只是“得把口”,终究“越行越歪、越走越邪”,成不了气候。
顺便一提,刘文在吹捧莫、柯时,用了一句成语“虚假委蛇”,错了!正确的写法是“虚与委蛇”(读音:xuyuwei yi)。奉劝这位糊涂律师,今后写稿,先给朋友看一看,免得又再出错,贻笑大方。?
(200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