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

窥探五十年来国家教育政策的演变



窥探五十年来国家教育政策的演变(上)


2013/12/05  (砂拉越)诗华日报/评论版

~作者:  于东
 

2013年即将过去,这标志着砂拉越成为马来西亚一个“州”已走过了五十年。五十年来, 砂拉越这个多元民族、多元文化、 多元宗教和多元语言的社会里,各民族都各自拥有自己的丰富多采的传统文化、艺术。这些都是全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国家资产,政府理应要给予扶植,让其延续传承和发场光大。

可是,五十年来,我们的国家的文化教育政策却适得其反,走的是单元文化教育路线。当局不但继承了英殖民者的衣钵,还将原在马来亚联合邦推行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语言”的所谓“最终目标”延申到砂拉越和沙巴来。

执政集团以“国民团结”为幌子, 以“大熔炉理论”为基础,五十年来陆续推出一系列制约与阻碍其他民族文化,、语文发展的相关法令、行政措施,企图改变其他民族源流学校的主要教学媒介语,动摇其他民族文化根基,从而逐渐推进“最后目标”的实现。

很可悲的,我们社会就有那么一些华裔权贵和政客,每当一项不利他族文化教育发展的法律或新措施出台后,就出来 释放一些烟雾和制造一些假象,让人觉得国家文化教育政策是多元化的。他们往往通过一些表面现象或孤立个案,以涂脂抹粉的手段来掩盖相关法令政策的要害,俾让种族主义政党和种族主义分子,始终都在种族主义泥沼里打滚,间接地“鼓励”他们肆无忌惮地叫嚣,进而推动种族主义思潮向社会、 政治、 经济、文化和教育等领域的各层面发展。

单元主义思潮与 “最后目标”之来源和进程                                                           

早在英殖民地时代,马来亚联合邦的“马来文教育委员会报告书”,即“1951年巴恩报告书” 就提出:“.....华人和印度人受促逐步放弃他们的方言学校,转而把他们的孩子们送到教导马来语的唯一的东方语言学校去。”

1956年拉萨报告书”列明:“这个国家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必须是把各民族儿童集合在一个国家的教育制度里,以国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

1960年拉曼达立报告书”写到:“为了国民团结,得消灭种族性中学,……并确保各民族学生在国民中学和国民型中学上课。”

到了1961年就公然立法了,“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条(2)规定: 授权教育部长在适当的时候将华文和淡米尔学校改为马来文学校”。

1996年教育法令” 17(1) 规定: “除了在28条下设立的国民型小学或部长所豁免的其他教育机构外,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所有教育机构,都必须以马来西亚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

所谓 28条”,是指 “由部长所设立的国民型学校。” 但是,在143条下, “部长可以随时取消这项豁免”。

我们要注意到:1961年的教育法令第21条(1),只涉及到小学,不直接影响到中学与大专院校。可是,1996年的教育法令规定: “国语必须成为所有教育机构主要教学媒介语” 。这样,凡是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的大、中,、小学,甚至幼稚园都涉及在内。

我们知道, “巴恩报告书”、 “拉萨报告书”、 “拉曼达立报告书”和 1961年教育法令” 产生于马来西亚成立前的马来亚联合邦的法定文件或法律,可是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后就延伸到砂拉越和沙巴。因而,砂, 沙两地都不能豁免。

上述一系列进程,我们发现到,最终出台的 1996年教育法令,明确将 1956年拉萨报告书” “最终目标”成了法律条规,以推动单元文化教育的相关行政措施成了 “合理化”和 “常态化”。

华文中学改制后之演变  

1961  当局 “承诺”华文中学接受改制后仍保留有三分之一节课是以华语为媒介语。也就是说,若每周上课40节,其中有1314节课是以华文授课。同时被改制后的学校冠以 “国民型中学”之名。就是在这种口头 “承诺”下,不少华校董事会将学校主权交给教育部,接受改制(当然其中有些董事会中掌舵者存有个人隐约议程)。

可是,被改制后的学校(所谓的国民型中学),华文授课节数却每况愈下,许多学校华文科被列为非正课,每周只上35节,还是选修科,学生可自由选择要不要修读,甚至有的学校把上华文课排在课余(外) 时间上课;还有的学校由于缺乏华文科老师而就不修读华文科。

另一方面,在“1996年教育法令”里,国民型中学已销声匿迹,在有关条文中列明:我国现在有三种类型学校:(1)国民学校一一马来文小学(国小),(2)国民型学校一一华文小学和淡米尔文小学,(3)国民民中学一一国语中学(国中)。所以政府已将改制的原国民型中学,在法律上列入国民中学(国中)了。当年的“承诺”成泡影了。

然而, 如今的改制中学已成了教育部与华社之间的 “弁婴”,虽然当年接受改制时已将主权交给了教育部,可是教育部却不将之与国民中学等同相待,因而,其境遇甚为尴尬。(待续)

 

窥探五十年来国家教育政策的演变(下)

2013/12/06  (砂拉越)诗华日报/评论版

~作者:  于东
 

“既定目标”下的行政措施

五十年来,教育部在为实现“既定目标”下,在不同时期,“适时”的推出了相应的措施,以推进目标的最后实现。此且让我们回顾一下其进程:

11967年教育部宣布:没有剑桥文凭和马来西亚教育文凭(MCE)之中学生不准出国升学,以图阻断独中生升学之路。

21971年实行大学升学固打制,众多华裔和印裔生被堵在大学门外。

31972年“教育修正法令”:1961年教育法令里增添第26条,“授权教育部长可解散津贴学校董事会”,国民型学校董事会权力受到进一步的侵蚀和威胁。

41977年砂拉越的英文小学改制为国小。

51981年推出“3M计划”,主张将华小之道德科等改由国小课本之翻译本,以及占一半之音乐(歌曲)采用由国小之歌曲翻译本,以图通过此来贯输道德观和文化价值观,改变民族思想意识。

61985年“综合学校计划”:将不同源流学校集合在同一校园内上课(兴建综合学校)。将同(统)化目标奠下基石。

7。不谙华语者出任华小高职:198710,教育部派遣大批不具华文资格的教师出任华小行政高职,图以改变华小行政用语。

82000年“宏愿学校计划”:把两所或三所不同源流的学校,不分种族和宗教的学生在同一屋檐下上课;共同使用学校设施,如食堂、图书馆、礼堂等。美其名曰:“实现国民融合”,实为以实现同化目标。

92001年英语教数理。通过增加英语为媒介的授课时间而减少和削弱华文为媒介的授课时间。

10。《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华小第二阶段华语授课时限,再度侵蚀到华小特征。

上述出笼的措施或政策,每每遇到华教团体和华人社团强烈反弹下,当局就稍做些“妥协”或做些“修补”,以最终达到“先进两步,而后退一步,以缓和反弹,最后实现进一步”的目标。于是乎,这已成五十年来“施政”贯例了;人民也习惯了。

国语教育普及性和飞跃发展

五十年来砂拉越各地,无论大小城镇,或是乡镇干榜,长屋,国小和国中纷纷设立,校舍“富丽堂皇”,软硬体设施齐全,国语教育普及性大飞跃!但同是一个“父母官”管辖下的另一方子民所面对的“待遇”适得其反,许多地方华小缺乏,学校设备陈旧,建设基金短缺,师资严重不足等等。更可悲的,做为三大民族中最大群体的伊班族,原在1960年代初,在文化界人士努力下,采用了拉丁文字母并音创造了伊班文,可是当局不给予资助、扶植,如今不但没有了伊班语文教授,而且似乎已被人遗忘了,现在社会上没有了伊班文(字)的踪迹。

在马来西亚成立五十年的今天,回头来看,在196379日在伦敦签署的“马来西亚协定”中之第3条关于教育条款中,“砂州政府持有小学教育的权力”之条文而言,已被当局弃置予不顾。这就是说,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间之主权与利益关系在过去五十年之演绎下,州政府拥有的主权已荡然无存。举凡迁校、建校(增建)、拨款、师资培训和调配,均在联邦手中。

有资料显示:全马在1970年国小共有4277所,到了2004年增加到5713所;华小在1970年共有1346所,到了2004年减至1287所;淡小在1970年共有657所,到了2000年减至527所。与此同时,1991年到2000年各源流小学拨款数额百分比:19911995:国小一89.72%,华小一8.14%.淡小一2.14%19962000:国小一96.54%,华小一2.24%,淡小一1.02%。我想数字会说话说,我就简单地例举这些,就够了。

结束语:逆历史潮流而走的后果

单元文化教育政策已经走了五十年,当时空踏入廿一世纪的今天,在全球化的大气候下,多元文化早已风行,可是我们的统治“精英”仍然一意孤行,始终不放弃狭窄的单元主义和其政策。

母语教育是各族人民的基本权益,在我国华印族群为保留受母语教育的权利却沦落为教育部长所“赐给”的“豁免权”。这项“豁免”一旦被拿掉,华印族群的母语教育就在我国国土上消失。
世界上凡是多元民族的国家实践证明,语文、文化教育的多元化发展,不但可充实文化艺术繁荣,创造丰富多采的精神财富与文明的同时,在民族平等下,且可促成社会的和谐,以及各族群宽容与团结。相反的,在奉行单元主义和同化政策下,只能导致各民族间相互不信任和妒忌,影响社会和谐和各民族谅解团结。马来西亚建国五十年历史进程,岂不是这样吗?走过了五十年后,下一个五十年如何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