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3 中国报/官方
叶新田暂获自由!
高庭今日批准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主席叶新田就藐视法庭,被判入狱30天裁决,提出的暂缓令申请,并附带2项条件。
法官拿督莫哈末费鲁斯谕令叶氏勿再针对此案向媒体发表文告,以及必须随传随到,否则将撤回此申请。
叶新田于上周一(16日)被判藐视法庭罪名成立,需入狱30天,却随后透过助理向媒体述说不道歉的原因,引起法官不满,要求其出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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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报)
叶新田暂获自由!入狱一周后获释放
2017-10-23 12:21 星洲日报/国内版
已入狱一周的叶新田今日出庭时,
面露疲态。(图: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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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3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允许暂缓因藐视法庭而被判入狱30天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主席叶新田的刑罚,并附带两大条件。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费鲁斯今日向叶新田提出两大条件,即禁止对外发言及对于法庭提出的谕令,必须随传随到,否则法庭将撤回此暂缓申请。
已入狱一周的叶新田今日出庭时,面露疲态,现场也有逾20名叶新田的支持者。
法官曾给两次机会道歉
10月16日高庭宣判,叶新田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即日起入狱30天。法官在宣判叶新田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后,曾给予叶新田两次机会作出道歉,并经过两次休庭,让叶新田的代表律师团说服他作出道歉,惟叶新田最终仍不愿这么做。
法官基于叶新田没有悔意,因此判处他监禁。询及叶新田拒绝道歉的原因,董总的代表律师黄觥发说,叶新田认为道歉会影响他日后的上诉,因此坚持不道歉。
“叶新田已决意要上诉,他担心若自己道歉,将影响日后的上诉;后来,法官告诉他,道歉并不影响上诉,事实上,这确实没有影响,但叶新田还是拒绝道歉。”
(星洲网·201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