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

萧庆璋出示回函 4人不得任职董总


2019/10/10 东方日报/ 国内

(峇株巴辖9日讯)柔州董联会4名董事成员合法性争议再起波澜,柔董联会前署理主席萧庆璋批评,现任主席陈大锦蓄意掩盖社团注册局回函内容,“钻漏洞”执意非法担任董总主席,罔顾华教利益。

他指出,陈大锦于926日所出示的社团注册局信函只是“前半段”内容,“后半段”则为雪州注册局在101日发函阐明,柔董联会代表即陈大锦、林福良、林青赋和陈锦洲不得继续出任董总职务的回应。

“但陈大锦却在104日收到回函后选择隐瞒了内容,信函直到在今天才被公开。他在社团法令和董总章程皆不允许的情况下,执意担任董总主席,陷董总被吊销的危机而不顾,也让1013日开考的统考出现合法性疑虑。”

萧庆璋在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透露,有关雪州注册局的信函遭人“刻意隐瞒”,以至于在104日获得的回函至今才被传出。

萧庆璋也透过一份发给媒体的文告中指出,依据雪州社团注册局局长努鲁阿兹哈的回函,已清楚说明陈大锦、林青赋、陈锦洲、林福良4人,从88日开始就“失去资格” 担任董总职务。

他表示,回函内容证据确凿,因此严厉谴责陈大锦,为何柔州董联会88日被吊销后,在 “社团法令” 和“董总章程”双规的不允许下,仍然执意 “非法担任” 董总主席,陷董总被吊销的危机而不顾,也让1013日开始的统考出现合法性的疑虑。

他也认为,陈大锦为私己刻意欺瞒华社有关董总与柔董联会的消息,同时通过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与行动党柔州主席刘镇东出面协助解决问题的行径,说明了他已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社团法令与章程之上。

“雪州社团注册局回函足以证明,陈大锦在隐瞒事实,有欺骗全国华社、全体董总中委和12个州董联会之嫌,陈大锦必须为此负责,并公开向三造道歉,多位董总现任重要领导,也必须因为维护陈大锦不依章行事的行为负责。”

根据相关信函显示,雪州社团注册局是在101日,回复了相信是董总的咨询律师楼于917日发出以“董总与柔董联会”为标题的信函,回函中也点名表示,随著柔董联会注册于88日遭吊销,陈大锦、林福良、林青赋和陈锦洲不得再担任相关职务。

该局提醒,《1966年社团法令》第41条文也阐明,任何已遭吊销注册的团体,就已经是非法组织。第42条文也指出,任何理事或任何人替非法组织管理或协助管理事务将被视为违法,一旦罪成可被罚款1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促陈大锦交代资产去向

针对陈大锦在日前称董总“天气好转,烟霾散去”,并将在明日于峇株巴辖召开记者会宣布柔董联会的“好消息”,萧庆璋要求陈大锦能向大众交待清楚柔董联会的资产去向。

“在柔董联会的注册遭吊销后,当局已指示冻结柔董联会的资产,但陈大锦在过去两个月一直拒绝公开柔董联会的状况,所以我希望他在召开记者会的时候,别再以不予置评来回应课题。”

他再次要求自行恢复董总中委职务的陈大锦、林青赋和陈锦洲请辞,并向华社道歉过去的所作所为,勿再因个人利益而动摇华社根本,影响董总未来的发展。

《东方日报》记者针对萧庆璋的控诉尝试联系陈大锦,惟截稿前仍未获得陈大锦回应。

(东方日报)

萧庆璋出示雪注册局回函·“陈大锦违规任主席”


2019/10/09 星洲日报/全国

(峇株巴辖9日讯)柔佛州董联会前署理主席萧庆璋谴责董总主席陈大锦,称他在“社团法令” 和“董总章程”双规皆不允许的情况下,仍非法担任董总主席,陷董总于危机而不顾。

88起失董总职务

他今日发文告,并出示由雪州社团注册局局长努鲁阿兹于101日发出的回函,回函称陈大锦、林青赋、陈锦洲及林福良,从88日起就已丧失担任董总职务的资格。

他说,这封回函足以证明陈大锦隐瞒事实,有欺骗华社、全体董总中委和12个州董联会之嫌,陈大锦必须为此负责,公开向三造道歉。

“这除了陷董总于注册被吊销的危机,更让即将到来的统考出现合法性疑虑,多位董总现任重要领导,也必须因为维护陈大锦不依章行事的行为而负责。”

他表示,柔州董联会注册被吊销是个案,纯属陈大锦个人错误造成,但他在此事上却将自己与董总绑在一块,还通过财政部长林冠英和国防部副部长刘镇东出面给予协助。

“但殊不知‘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将是华社一个错误示范,因为没有人能够凌驾法令、置个人利益于章程之上。”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