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

学校要求签“自我承诺”信函 学习不达标同意转校


2017/04/11 中国报/官方

独家报导:刘淑美

网民转载某校发出的「自我承诺」信函。
(吉隆坡10日讯)雪隆一所学校要求学生签署“自我承诺”信函,内容因涉及“转校”,继而引起网民争议。

其中一名网民转载有关“自我承诺”信函,该封信函内容为签署的学生誓言在该校求学期间专心上课,认真完成功课,并且富有责任感及积极向上;如果他在学校上课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表现,他同意转校,以寻得一所更适合他前往的学府。

《中国报》也亲自联络该网民,被告知其并非该校家长,仅是从家总获得相关讯息。

该网民也在面子书上指出,信函中的内容表面是要学生考得好成绩,实际上却不知是否利用心理压力赶走成绩不达标的学生。

他也说,校方是否能要学生和家长签名,以答应成绩不好就得转校?

据悉,该校要学生签“自我承诺”信一事已多年,曾有家长就此事前往学校了解情况,有关家长对学校的解释感到满意。

消息指出,在雪州教育局所推出的“冠军(THE CHAMPION)计划”中,各源流学校都需参与在内,并各自推动宣誓书或“自我承诺”活动,主要对象是小六检定考试、初中评估(PT3)和大马教育文凭的学生。

激励学生努力学习

“包括一些成绩有欠理想的学生,目的是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发奋图强,以获得理想的成绩。”

消息说,基于宣誓书或自我承诺的信函并没任何标准,因此交由各校自由决定内容,不会以条件性的要求让学生签署信函,所以部分学校的做法较为简单,一些学校就比较正统。

消息说,签署自我承诺其实也是共同责任,也是学生对于自己的承诺,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权利的。

(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