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9 南洋商报/国内版
(加影28日讯)6名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强调,董教总教育中心乃华社资产,是按公司法令成立而服务于华教的非营利机构,团体与个人会员获公平待遇,说明该中心不是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的资产。
这6人包括刘庆祺、陈纹达、陈德隆、李清文、叶全发及蔡逸平;他们发文告抨击董总主席刘利民及秘书长傅振荃以不良手段抢夺董总,并呼吁华社共同保护该中心免遭再一次劫难。
文告说,刘利民及傅振荃以不良手段抢夺董总,教总主席王超群则结合外界人士擅自召开教育中心会议,企图抢夺该中心。
对于董教总教育中心修改章程,文告指扩大董事部成员,并减少不出席会议的三机构代表人数及增加个人会员代表等,让愿意贡献者进入公司董事部担负义务服务,这么做并没错。
(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