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

关于董总、教总、独大“华教综合大厦”与新纪元大学学院“南大楼”兴建事宜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
义务秘书邹寿汉文告

2023 6 13

关于董总、教总、独大“华教综合大厦”与新纪元大学学院“南大楼”兴建事宜最近董总、教总、独大三机构与新纪元大学学院,针对建楼一事,意见分歧, 对此,我们欲表达观点和立场如下。

首先,我们从未反对董总“华教综合大厦”之兴建。凡有利华教的事,我们都 会支持。我们于 2022 2 月收到董总通知有关 “华教综合大厦” 计划时,立即提出了我们对于施工影响校园和学生的担心,希望此事可以有妥善安排,毕竟 “华教综合大厦” 超过一半建筑物即将建在新纪元大学学院正在使用的校地范围内,占据原属新纪元的出入口、停车场和篮球场。

我们为了顾全大局,提出替代方案,希望“华教综合大厦”可以多建数层,以供新纪元之用。额外所建楼层,费用由新纪元承担。事实上,新纪元这几年学生人数稳步上扬,原有空间已不敷应用。再加上“华教综合大厦 “的兴建,将会造成新纪元空间萎缩,我们认为建楼一事,应当共同发展,双方所需,都应纳入考量。

起初,董总领导层对此表示理解新纪元升格之后学生增加,确实有此需要。 后来双方负责工程代表,以及建筑师数次会面,皆朝着共同发展目标前进。

过程中, 董总代表表示加建数层颇有难度,建议新纪元另外兴建一栋大楼。于是,新纪元产生兴建十三层“南大楼”之构想,传承和发扬南大精神。在此过程中,双方本着专业态度并一直在融洽气氛下 进行商谈。

2023 年初至今,董总、教总、独大三机构态度突变,以居高临下姿态对新纪元“南大楼” 的兴建提出诸多额外要求。包括坚持新纪元董事部必须改组,让三机构主导,方才允许新纪元兴建“南大楼”。

三机构更在最近发出通知,宣布“华教综合大厦“将于 6 24 日动工。我们认为双方应该重新寻找共识,并希望在未有任何决定之前,“华教综合大厦”暂缓动工。但三机构坚持如期动工,显然已关闭谈判之门。对我们而言,一旦“华教综合大厦”完全只按三机构利益动工,罔顾新纪元所需,新纪元的办学空间严重萎缩,唯一出入口和停车场也损失大半,我们学生和教职员进出校园,“连门都没有”。

事实上,当初加影华侨产业受托会割让此地段于独大,是以无偿、且附有条件之形式下进行。条件当中包括,此一地段必须作为民族教育用途,以及不得转卖。我们认为,这片土地源于加影华社,从割让条件看来,独大其实属于信托人。今天独大一直以地主自居,对我们采取居高临下姿态,难道已经忘了新纪元的存在,最符合华侨产业受托会兴办民族教育之条件?

新纪元立校于此已经 25 年,长期以来土地的使用皆无争议。今天在毫无协商余地之下,强硬将我们部分校地用之于兴建“华教综合大厦”,我们非常担忧,今天一尺,明天一丈,最后新纪元会不会被迫离开,这是否符合当时华侨产业受托会割让土地之初衷?

我们非常怀疑,此地段,其实还有更适合的空间可以兴建“华教综合大厦”,为何在有其他选择下,却要动用新纪元已使用了 25 年的办学空间?今天假如我们任由“华教综合大厦” 开工,我们如何保护新纪元?协商无门下,我们唯有采取法律途径。我们用意非常明确,希望重新回到谈判桌,回到去年达致的共同发展共识。

至于三机构多次提及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限缩三机构代表权一事,我们必须说明,历年来数次针对个人及团体董事人数的修章,都是在没有反对情形下通过的。最近一次的 2015 10 10 日章程修改,是为了新纪元升格以后,争取华社的更大认可,扩大华社代表性。那次修章在董事会提案时,教总代表全部缺席,独大仅有两位出席,在没有反对情况下顺利通过。事后,此举被带到法庭挑战其合法性,但经三审到联邦法庭,全部确认此举合法合理,取得正义的判决。

事实上,三机构坚持团体会员优于个人会员,这显然是伪命题。试问独大难道不全都是个人会员吗?绝大部分华团华校不都是以个人会员为主吗?这是客观事实。若要为新纪元奉献,三机构各有两位当然董事代表已是绰绰有余。

但若是以控制为心态,则是另当别论。三机构以此为由,拒绝派遣代表出任董事,且杯葛新纪元大小活动,其心态昭然若揭。

更令人震惊不已的是,三机构在 2023 1 19 日来函中,对于新纪元欲兴建的“南大楼”提出了匪夷所思的要求。三机构认为,“南大楼”兴建费用由新纪元承担,建成后归董总所有,新纪元作为“租户”,还必须缴交租金。这是什么地主心态?这是对待民族教育的态度吗?

三机构反复强调恢复他们对于新纪元的主权,我们认为,新纪元主权在华社,我们只是负责执行管理,任期届满,归还华社。若三机构坚持主权在他们,三机构是打算私有化华社辛辛苦苦、一步一脚印经营了25年公共产业吗?

我们再次呼吁,此事应当尽速恢复协商,回到共同发展的共识。未有双方皆可接受的方案前,三机构应暂缓“华教综合大厦”工程。华教乃民族大业,关乎千千万万莘莘学子利益,我们愿意与任何人平等对话、沟通,若非万不得已,我们绝不愿意诉诸法律,更不愿意对簿公堂。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

义务秘书: 邹寿汉

2023 6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