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讯)3名独中家长挑战董总批准关中学生报考统考合法性的案件,董总基於已撤销该3名独中生的统考资格,因此这3名独中生已不属於利益相关方下,向法庭申请撤销这起案件。上诉庭择定5月28日审讯。
董总代表律师黄觥发说,董总在2天前,基於该3名独中生已不属於利益相关方,而向上诉庭提出申请,要求控方撤销3名独中生家长的上诉案。
他说,这也是该案最后一次展延,必须在5月28日裁决,不过法官会先审理有关撤销案件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董总批准关中学生报考统考合法性的案件。
此案由上诉庭法官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拿督苏拉雅及拿督钟贤冠(译音)审理。
此外,董总主席陈大锦接受媒体访问时强调,无论日后审讯结果如何,只要家长放弃上诉,他们就会恢復3名学生参与统考的资格。
不过,董总前署理主席邹寿汉较后在接受媒体询问时指出,他们对於董总撤销3名独中生的统考资格非常不满,而家长目前也將和律师討论,是否向警方报案。
4名独中生家长在2016年10月14日,针对关丹中华中学学生参加统考一事,入稟吉隆坡高庭,要求法庭审核「董总开放统考给关中將不影响统考的合法性」。
4名起诉人原本是独中生,由於未届法定年龄,因此便通过本身的家长兴讼,並在诉状中把教育部和董总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关中则是第三答辩人。
他们在诉状指出, 关中並不列入全国60所独中名单,而独中更没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取得考试局总监书面批准,开放统考给关中。
吉隆坡高庭是於去年4月6日裁决,虽然关中不属於60所独中之一,但董总在开放统考予关中时,无需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向大马考试局获取书面批文。
此外,其中一个独中生家长黄晨曦在审讯结果出炉后,並没有与其他3位家长联合进行上诉,因此有关上诉案只涉及3名独生生家长。
(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