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1日星期五

“华文教育理事会”能为何事?

程  材

根据我国各大华文报章消息,教育部副部长魏家祥于1月10日宣布,教育部相关机构将联合董总、教总、华总、校长职工会等文教组织,以及教育工作者成立“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理事会”,以探讨我国华文教育发展大方向,同时处理华文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和学术研究等事务,确保我国华文教育与国际接轨。

魏副部长还强调,拟议成立的华文教育理事会将申请成为注册团体,扮演类似国家语文出版局的权威角色,协调各华教组织单位的意见,使华教工作趋向专业化与制度化。

马来西亚华文教育事业发展,向来存在政策与制度之争,以及内容建设两大课题。拟议成立的华文教育理事会,能否处理好这两大问题,笔者是持保留态度的!

我国虽保有中国大陆、台湾地区以外规模最大华文教育体系,是海外华文教育发展的一面旗帜。但是长期以来,处于一元主义教育政策的阴影中,面对种种发展困境。20世纪50年代以还,董总和教总领导华社进行华文教育的争取工作,尚且落得“华教地位尚未平等,同胞仍须努力”的慨叹,“华文教育理事会”能为我国华文教育发展开拓一条康庄大道?或者秉承50年代“三大机构”的工作方针,为华校争取应有利益。我们这份期待或许将落空,因为魏副部长表示,仍让董教总扮演“政策面的鞭策角色”。对于华文教育理事会的职能而言,似有“避重就轻”之嫌。组织既然冠以“华文教育理事会”之名,看来没有理由规避华教政策与制度课题。

再看拟议成立的华文教育理事会将着重华文教育的内容建设,涉及华文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和学术研究等方面。这似乎是它的核心职能。但是,从它的组织层面来看,未免缺欠应有的“专业性”。

课程内容建设、教学效果评价、课程与教学研究等属于教育专业范畴,一般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特设专门机构处理。例如中国教育部就附设“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专司:“组织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建设的研究工作”,“参与拟定基础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标准”,“组织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的研究开发、实验和培训工作”,“承担并组织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教学方法及其相关领域的评估工作”。

回头看看拟议成立的华文教育理事会的组织成员,即使是董总和教总,对于华小和独中华文课程与教学的研究成果和理论建设,可谓晨星寥落,遑论要求其它组织成员承担教育专业任务?

眼下就有一个“前车之鉴”。成立多年、原先附属于新闻部、而后转移教育部领导的“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其组织成员来自教育部门、文教机构、华文传媒、华文报社、出版界等,但至今的业绩,止于举办研讨会,出版几本人名、地名、实物名称的规范词汇表而已,对于华社语言文字应用规范的引领工作,付之阙如——广告、影视节目,甚至华文报章的语言文字病例,俯拾即是。

看来,专业就是专业,马虎不得。我国华文课程与教学兴革大业,实有必要周全规划。权宜之计,何妨完善既有的“教育部课程发展中心华文组”的组织职能和人员编制,不计门派,招揽良才,借鉴中港台语文课程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夯实科研理论,以为科学化华文课程教材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当前我国华文教育呈现“五胡乱华”局面,人人争当“老大”;“华文教育理事会”想领导群伦,协调各方步伐,整合各股力量,谋求华文教育大发展,但凭“实力”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