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5日星期四

英文教数理,是“存”是“废”?

~ 双紫 ~

英文教数理,是老马的“杰作”。为何他要实行这个政策?根据一个当年经常和他一起出国的YB私下透露,独立之后马来文多了成千上万新字,其中绝大部分是以国文拼音的英文字,其中数学、物理、电脑、生化等科学名词更多。对英文科学名词稍微了解的人都知道,英文科技名词十分“刁钻”,又长又难拼(或因多是拉丁文),改成马来文,容易多了。但是,从小习惯这种拼音名词的学生,去到国外,就麻烦了,因为那些英文课本的所有名词,对他们而言,都是“生字”,须得重新认识,学习难度倍增。

因此老马每到一个地方,当地的“土著保送生”必定责怪他,为何国内数理课本用那么多翻译名词,害得他们到了国外(主要是英语系国家),所学几乎报废,浪费时间又耽误学业。

老马可能不想再听到投诉,或者觉得学生所言有理,就在未经充分探讨下断然将各源流学校的数理科目一概改为英文。这一改对于城市地区的国民校生来说,可能解决了不少问题,但对华校而言,却弊多于利。何以见得?

华校本来用华文教数理,数理科成绩向来领先各源流学校(包括英校),中学毕业后出国深造也没问题。教学媒介改成英文,学习难度反而增加了。为什么?因为数理科目不只是背背名词或公式,而是需要充分理解。用中文教数理,学生很容易理解,这一方面是因为用的是自己熟悉的语言,另一方面也因为中文是由单字组成词句,数理名词一样由普通文字组成,如“二氧化碳”、“新陈代谢”、“光合作用”这几个名词,12个单字小学生都认识,名词本身带出意义,不难理解。但英文的 Carbon dioxide 、Metabolism、Photosynthesis 基本上都是生字,拼写困难,学生又要记拼音,又要记意思,是不是难度倍增?再者,中文数字都是单音,背“乘法表”容易,如九九八十一,才5个音,你试用英语或国语背背看!这是中文教数理的绝大优势。

由于中文由单字组成,我们只要认得几千个单字,阅读各类书籍,甚至科学专书,也无甚困难。比如我在中学时期,自修课外读物包括物理学、数学、天文学、天文几何学、哲学、章回小说、武侠小说等等。如果把这些读物换成英文,英校生应该也读不了!

中文数理课本内的科学名词,大部分都附上英文名称,而所有数理符号,用的都是国际标准式,学生去到国外,学习无碍,拿个学位,毫无问题。所以。让没问题的“华文教数理”去迁就有问题的“国文教数理”,一起改成“英文教数理”,简直就是“岂有此理”!

另一个问题是乡区马来学生,英文对他们而言,遥远而又陌生,不像城市小孩,有很多机会接触英文英语,加上乡区师资不足或英文程度有限,英文教数理的结果可谓“英文”“数理”两头不到岸,才会引发示威事件 ---- 示威并不“丢脸”,而是向元首申诉对“英文教数理”的不满。

日前看到《异言堂》“小人”向“魏大人”投书,把自己英文不好归咎于没有接受英文教数理,简直莫名其妙!语文是语文,数理是数理,两码事 ---- 否则学校何必设语文科和数理科?即使是数理科,数学是数学、物理是物理、化学是化学,也不能混为一谈。通过“英文教数理”来学英文,就像通过“中文教数理”来学中文一样,缘木求鱼。

文学和数理,二者大不同。学语文,只要多读、多写、多讲即能掌握;而数理要靠理解,不能死背,只有弄通个中道理,才有可能取得知识。“小人”至今“对英文一窍不通,一生忙忙碌碌,到头来只是奴才一个,升官发财都没小人的份,对高官显要都不能以英语交谈”,其实正说明了,把学语文寄托在数理上,终归语文数理两头空。他英文不好,应该用学语文的方法自学:多看英文报纸、杂志、英文电影、英文电视,多听英文电台,多和朋友讲英语,这才是学习英文的正确方法,哪怕“小人”现在已经80岁,要学的话,手机电脑都是课本,随时随地皆可学习。最怕是以发牢骚来掩盖自己的懒惰,让“母语教数理”蒙冤。

如果把“学英文”的希望寄托在“英文教数理”,那才真是绝路一条!另外,把自己“到头来只是奴才一个”归罪于不懂英文,并拉扯到“英文教数理”,更是匪夷所思!中国、日本、韩国那么多富豪,他们有几个英文很好?本地许多“成功人士”,英文都很了得吗?英美人民大把穷人,难道也是因为英文不好吗?“小人”的殖民地情意结过度浓厚,独立都50多年了,还要崇洋到那种地步,可悲!

政府现在决定取消小学“英文教数理”,很好!不过到中学却以国文教数理,是一种罔顾学生利益的决定。教育是百年树人大计,教学媒语的一贯性是教育效果高低的决定性因素,华社坚持母语教育,就是基于教育原理,维护教学媒语的一贯性,当然也在于传承本族语言文化。语言文化是民族的灵魂,若为了要和高官显要用英语交谈而不要自己的语言文化,岂非舍本逐末?数理的教学语文,改成“小学母语、中学国语、大学英语”,变来变去,学生何以适从?

一般人总以“多种语文”或“三语并重”作为大马人民的骄傲,实则能够真正掌握多种语文者,为数甚少(平均计算,应该不到一成)。把全民当作语文天才来教,因小失大,得不偿失。“三语并重”对多数人来说是“三语病重”,中学毕业后连一语也掌握不来,如何在社会立足?另外,除了口语,人们忘了我们还需要“思考的语言”。你用什么语言思考?很多人会用母语。不过如果你“三语病重”,你的思考会不会也“病重”呢?如果思考病重,我们如何能看清世界和社会?如果平民百姓多数看不清时局,政府不是很容易“做”?这就是教育部为何那么重要,而教育部长“前途光明”的原因之一。

英文很重要,一定要学。但要让学生学好英文英语,英文师资与教学方法才是关键。我们的师资问题永远不能解决,“惯看秋月春风”者都知道:非不能,乃不为也。放着正经事不做,一味玩弄媒介语课题,是五十多年来的“政治现实”。奈何?

我们必须面对现实,自强不息,坚持华小和华文中学数理科的教学媒介语必须是中文。所有那些“英文教数理”、“小学母语”“中学国语”“大学英语”的教育政策,是我国独有的怪现象,不足为外人道。我国大学的世界排名每况愈下,正是这种政治主导教育的必然结果。为了学生的前途、国家民族的前途,相关机构必须放弃“政治挂帅”,让教育走上正轨,国家才有希望。

废除小学“英文教数理”是好事,“小人”就别再给“魏大人”出馊主意了。

尊孔校长辞职内幕

~ 双紫 ~

尊孔独中“新校长”黄奕成在正式接任2个半月突然“辞职”,令人愕然。不过熟悉尊孔独中情况者,却不会过于惊奇,特别是黄辞职后“突然”出现的“新新校长”是潘永强,内幕也就揭开了。

此次黄“辞职”,导火线是2011年2月12日十二个行政主任“致:黄奕成校长”的一封信。信的标题是:“对校长掌校能力深表失望”,文字连同签名,长达七页,副本给:本校董事长沈德和先生、本校副董事长兼教育咨询委员会主任骆清忠先生、本校董事总务兼策划与工程小组主任陈正锦先生。

黄从2010年12月1日正式接任校长,到12主任写信,不过短短2个月又12天。两个多月,能够显示一个人的掌校能力吗?稍微注意华教运动者不难发现,尊孔12主任这次“逼宫”,正是十多年前新纪元学院洪天赐院长被逼走戏码的翻版。当时,以莫泰熙为首的董总秘书处为了“安置”“国际民主斗士”柯嘉逊博士,用计逼走洪院长;此次12主任及其背后的“前校长”吴某为了“安置”“青年才俊”潘永强博士,使计要挟董事会,逼黄“自动”辞职。两出戏,只是日期、地点、人物不同,“剧本”则几乎一样,是“纯属巧合”还是同一批人的“作品”?从吴某高调介入2008年新院风波的行动看,答案自明。

根据二月份尊孔董事会议记录:12/02/11 --- 在董事会正在欢庆新春佳节举行团拜之即(之际?),校方的多位行政主任分别递交一封“投诉校长”的信件于沈德和董事长,骆清忠副董事长及陈正锦总务。其中陈正锦总务以不合程序及不附合(符合?)常理为由拒绝接收有关信件。

16/02/11 --- 董事会以董事长沈德和为首分别召见了两位副校长,针对行政层联署一事表达了董事会否决连署文化的坚决立场,要求两位副校长以身作则,遵循组织架构以正确渠道来表达意见并要求两位副校长将此传达他们的下属。

看记录,董事会讨论此事倒是颇有原则,不过在处理时却屈服在12主任的信件副本下,让人纳闷。看了黄校长的文告,发现12主任在尊孔独中行为嚣张,全校充满白色恐怖:“我不得不处处小心,因为我的一言一行被注意,在一些场合被评头论足和被质疑。我若稍微不慎,一个小错误都可能被夸大而变成一项可被投诉的罪证。”

这是吴某掌校的“伟大成就”!两个副校长和十个主任都是吴一手提拔起来的,看惯了吴某在尊孔唯我独尊的掌校模式,自然有样学样,根本不把董事们放在眼里,黄奕成初来乍到,哪里是他们对手?

事情的发展也证明了,董事不敌主任(吴某的徒弟们)。这真是三国演义内“死诸葛吓走生仲达”的现代版,贻笑大方。董事会费尽心思好不容易请到一个敢来接任的校长,却在人家上任不到三个月就自认“请错人”,乖乖服从12行政主任的命令,要黄奕成给潘永强“让路”。如果实行“问责制”,负责聘请黄校长的常董们首先得引咎辞职!

仔细阅读12主任的“鸿文”,发现这简直就是“批斗”文件,抄一段让大家开开眼界:“我们深感失望的是,领导我们的校长缺乏有关教育理念、教育心理学、教育史及教育发展趋势的基本认识,缺乏胸襟、气魄、远见等领导风范,缺乏宏观掌控校务发展及明察关键性环节变化的能力,缺乏调动各方资源解决问题的执行力,更缺乏智慧与勇气面对困难和挑战,甚至连处理日常公文的能力都有所欠缺。”

我本身在尊孔独中家协和董事会多年,相当清楚“前校长”吴某的胸襟与能力,主任们列出黄奕成所“缺乏”的,吴某也不见得都“拥有”。12主任评人论事“缺乏”客观,任意抨击新校长,视董事会如无物,唯前校长马首是瞻,学校哪能不乱成一团?我倒要看看黄一辞职就被选中、非教育本科生、没有掌校经验、却不需经过四个月“候任期”的潘永强如何能够在什么都不“缺乏”的情况下把尊孔搞好!

尊孔地处闹市,地价过亿;“尊孔独中”以前是独中“老大”,地位崇高,(吴掌校后“行情”一路看跌,现在排名已是隆四独中末席),加上尊孔每年有五十多万停车场租金,其他捐款、筹款不计其数,资源丰富,向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华教圈内一些“个人英雄”,在失去董总和新纪元这两大地盘后,“寸土必争”,黄非“自己人”,自然什么都“缺乏”;潘是“蜀中大将”,不问可知能胜任。

这才是黄被迫辞职的真正原因。您若不信,借用潘永忠院长一句话:时间会证明一切!(潘永忠与潘永强,一字之差,相去十万八千里,不好弄错。)

翻译还可以影响邦交!

黄士春

出现在欢迎中国总理温家宝阁下访问我国的官方欢迎仪式现场的不伦不类中文翻译,确实令全体马来西亚人特别是华人脸上无光。

马来西亚是多元种族和多元语言文化的国家,不但具有先天的翻译条件,更应该是全世界最优秀的中英巫文翻译人才的产地。但我们居然以这样的中文来欢迎一个来自真正中文国度的总理,给中国贵宾留下如此不该留下的印象,还要我们的首相纳吉亲自道歉和侍从部长许子根补充道歉。

虽然温总理以“无所谓,小事一桩,不是什么大问题,不影响中马邦交”轻轻化解; 侍从部长许子根在补充道歉时,对方还是客气的说:“没事,小事。” 中国人的这种作客之道和雅量,却令我们更加无地自容!

中国客人总算走了,有人要开始追究责任,有人会作更深层的省思,我就是后者之一。

作为一个长期从事翻译工作后期则专法律翻译和出版的文字工作者,我认为,客人说的“没事,小事”,我们必须自我解读为“有事,大事!”

为什么,大家看清楚了温总理的那句“不影响中马邦交” 吗?虽然说是“不影响”,但“邦交” 字眼的出现,本身就是一种“影响”,我们必须自我解读,自我警惕,自我修补。

既然“有事,大事!”,我们该怎么做?

先从谷歌翻译说起。

作为一个翻译工作者,我对每一篇译稿的最起码要求是先求不闹笑话,然后才谈到译得好不好。像这次欢迎温总理的背景板,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事后,大家都把责任推给谷歌翻译。许子根甚至还说要向内阁建议,以后官方翻译都禁用谷歌的翻译工具,再为原来已够大的笑话添一个小笑话,真的是买一送一!身为专职的法律翻译及出版人,我从来就不相信翻译机之类的玩意;至于谷歌翻译,我认为它是全世界最大的翻译笑话来源,信达雅都成问题;如果谷歌因此起诉我的话,我会证明给他们看。不信,你随便拿一段或一篇 (重复: 一段或一篇,不是单字) 外文 打进谷歌翻译试译成中文,看你会笑到几乎滚在地上吗?如果翻译可以靠机器或电脑程序来完成的话,全世界的翻译员都早已失业了;只有那些不懂翻译或者以为翻译是那么简单一回事的人,才会靠翻译机或谷歌来进行翻译。这个观念必须先搞清楚,否则,翻译笑话还会天天闹。

我不知有多少人会认同我在《马来西亚华文法律翻译丛书》的序文开头中所写的,“翻译原是不同文字之间的互相搬动”,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翻译不仅是一门学问,一门功夫,一门技巧,甚至还是一门艺术。在文学的领域就是另一种文字的再创作;在法律翻译方面,则是另一种文字的再立法;在外交翻译方面会不会影响两国之间的邦交,这次似乎首次浮现了。幸亏温总理说:“无所谓,小事一桩,不是什么大问题,不影响中马邦交”,才让我们放了心。

接下来的省思应该是:政府该怎么做?民间该怎么做?

我个人认为,我们的政府长期以来似乎都没有看到我国的多元性可以为全世界培育和出产最优秀翻译人才 (特别是中英巫文之间的互译) 的那种优势,我们的大学虽有翻译课程,但未听闻有中文的专门翻译课程,这是令人遗憾的。这可能与华文长期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有关;但随着中国在各方面的崛起,当全世界都在疯狂学中文的时候,中文,包括中文的翻译,就是有眼光和智慧的国家和政府作出相应行动的时候。我们必须承认,在这方面,我们的政府过去是做得不够的,要不然,我们的法庭就不会面对往往因为找不到华语通译员而被迫展延案件的情况。当然,这个问题最后还是牵涉到对翻译的观念问题,以为翻译是很简单的事,以为翻译不是一种专业,因而翻译员得不到专业的待遇。就以我长期从事的法律翻译和出版工作为例,我是在完全没有任何人协助或赞助 (政府的协助或赞助就更不必提了) 的情况下,以28年的时间,完成和出版了25本马来西亚英文法律的华文译本和另外一本《新加坡共和国刑事法典》华文译本,相信这也是全世界唯一的一套英文法律的中文译本;但当我要面临下岗的时候,却找不到接班人。难道我们真的无法培养中文的法律翻译人才吗?人才不是没有,而是具备可培训条件的人,都唸法律去了;因为在马来西亚,律师的地位比翻译员高得多多,大家就做律师去了;一旦做了律师,谁还会到回来做法律翻译?

在这方面,我呼吁马来西亚的高等学府,特别是对华社肩负特殊任务和使命的新纪元学院 (也可能是日后的新纪元大学); 应该及时赶上时代,立即着手开设以中文翻译为主旋律的翻译系。

再回到我们马来西亚这次在欢迎中国总理温家宝阁下的中文翻译笑话,我个人还是认为,我们在出丑之余,不但要有所领悟,还要积极看待,包括对中国崛起的适应,对中文的重视和重新定位,对翻译专业的观念和态度的转变,才是温总理这次到访给我们带来的另一个意想不到的机遇。让我们给自己自信和自我期许,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以具有马来西亚特色,水准甚至比中国更高的中文来欢迎再踏上马来西亚国土的中国国家领袖!(1.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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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黄士春是退休报人,也是马来西亚唯一专门从事法律翻译及出版的专业法律翻译工作者,为《马来西亚华文法律翻译丛书》的翻译及出版人;曾任美国政府法律翻译师,专门翻译中国的法律成为英文。网址:www.sinyatat.com))

2011年4月26日星期二

雪隆华校董事会联合会2011年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叶新田博士致词全文(24-4-2011)

各校董事会代表,本会法律顾问,各报记者,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本会一年一度的会员代表大会。本届大会一共有84所学校提呈472位代表出席会议,人数仅次于2009年的104校624名代表,这是一个很可喜的现象。

今天的大会也同时举行两年一度的执委会改选,不过,提名的候选人只有45位,换句话说,全部候选人自动中选。没有竞选并不一定是坏事,从中选名单看来,大部份的人都是现任执委,他们重新受到委托,这意味着代表们给现有的团队再多一个机会,希望他们再接再厉,交出更加亮丽的成绩,请大家给他们一个热烈的鼓掌,我要求新一届领导人不要辜负代表们对他们的期望。

各位同道,
为着民族教育地位平等,捍卫母语教育的权益,我们已经走过很长远的路,这条路是在我们前头的许多华教先行者走出来的,他们开辟了这一条光荣之路,一条胜利之路,走在这条路上的人都拥有一种自豪感,一种历史使命感。虽然面对当权者强势的单元主义政策打压,但是我们从不气馁,我们坚信我们的事业的正义性,我们付出的一切,是为了整体的民族利益,正义的事业必将获得最后的胜利。

当前,华文独中的每一位董事、教职员、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都在关注独中统考文凭会不会在最近期间获得承认,我们强烈盼望政府全面承认统考文凭的学术资格,作为报读国立大学包括师资学院的入学资格之一。

我们认为当局应该放弃对华文教育的偏见、排斥和歧视,独中统考文凭的学术资格已经普遍地受到世界许多知名的大专院校接受为入读条件,而且这些独中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也受到肯定和赞扬,但是偏偏在自己的国家,其学术水平却受到无理的否定。

因此,对于马中两国互相承认对方的学位问题,我们积极地看待,并希望早日签订下来。两国互相签订承认对方学术资格,不但促进了两国在教育和文化上的交流,增加双方互相学习和借鉴的机会,而且直接使两国留学生受益。

同时,对于我们来说,也是值得鼓舞的一件事。因为,这也意味着独中生的学术资格绕了一个圈子受到了承认。只要我国政府认真地对待国际上的诚信问题,它应该不会再为难从中国毕业回国服务的独中生,这未尝不是一种留住人才的办法。

独中教育学术水平的提升,师资培训至关重要,本会过去一路来对雪隆八独中的师训工作皆不遗余力,自2009年本会〝智雅师训基金〞用尽后,则由本会独中事务委员会配合董总及新纪元所开办的各种短、中及长期师训计划与课程继续推动,为独中师资素质的提升与发展略尽绵力。

此外,本会也曾于去年10月间组团前往中国上海进行教育访问,重点考察闸北区第8中学所开发的〝成功教育〞教改模式,加强独中教改的进程。

2008年308大选后政局出现比较微妙的变化,对华教权益的争取似乎较为有利,但在事实上,政府的教育政策基本上并无多大改变,对华教的钳制不见放松,雪州沙白县多所华小不具华文资格的课业辅导教师至今仍未调走,就是一个最新的事例。

教育部委派不具华文资格的课业辅导教师到华小执教,受到华社大力抗议后还不肯将他们调走,我们决不能等闲视之,我们坚决要求教育部尊重家长们的正当要求,必须尊重民意。

近年来,教育部一反对华小长期以来严重缺乏师资,置之不理的冷漠态度,处心积虑地培训了大量甚至于过剩的国小教师,并且把这些过剩的教师往华小推压过来,强迫华小接受他们,这在客观上激化了矛盾。

因此,我们必将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坚决要求调走这些不具华文资格的教师。我们要正告教育部,民意不可侮。

时代已经不同了,最近砂拉越州选释放出一种强烈的政治信息。人联党的困境和惨败,实际上是长期以来,民意受到不应有的漠视所带来的其中的一项直接效应,这种无处不在的单元主义政策埋下了不可遏止的怒火,正像火山岩浆,一旦并发出来,其威力是难以想象的。我们奉劝这些小拿破仑们,停止一切压制与歧视华教的举动吧!

各位,
尽管教育法令是多么的不合理,但是,它不得不承认华小董事会管理学校资产及财务的权力,华教历史说明,这是前辈们经过坚持和争取才得以保留下来的权益。

可是董事会的权益却不断受到小拿破仑们有计划的侵夺,董事会的地位逐步被边缘化,例如学校户头支票的签署权被剥夺,董事会成员无法监督学校财务状况。

在董总及各州董联会的极力争取下,教育部曾经在2008年10月30日及11月14日发出两封公函,说明董事会有权签署学校公众捐款户头(Account Wang SUWA)的支票。可是有人企图在技术上玩弄手脚,故意在银行支票签署授权书上,把校长、副校长及主任放第1、2及第3位,把董事会代表放在第 4位,在实际的运作上,永远都轮不到董事会的人签。

为此,我们曾经多次向副教长拿督魏家祥及教育局长投诉,最近一次是今年2月18日,拿督魏家祥当着教育部一位法律顾问及2名财务组官员面前,答应我们提出的要求,表示教育部将会发出新的通令,规定把学校支票的签署人分成2组,一组为校方人员,另一组为董事会人员,有关支票必须由双组各1人签署方为有效。

我们希望拿督魏家祥副部长立即将它落实。我也要在此呼吁各校董事会注重本身的权力与任务。

董总和董联会于2006年发起华小董事觉醒运动,唤醒董事们关注本身的法定权益,自运动展开后,效果还不错,许多学校的董事会已经较前活跃,扮演较积极的角色。但是,个别地区或个别单位有些还处于落后状况,有的董事认识不清,不敢大力地抓紧和行使本身所拥有的权力。

试举个例子来说明,最近某校行政当局以未获教育局准证为由,腰斩借用该校课室一连开办了9年的国中华文进修班,实际上董事会是有权力开办的。

为了华教事业的前途,我们鼓励各地的董事会同仁积极主办一些讲座和交流会,学习董总所编辑出版的相关资料,提高认识水平,把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些。

同道们,
增建华小已经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政府一直漠视华社要求,不肯接受按人口成长需求制度化增建华小的建议,这造成华裔人口密集住宅区的华小学生人数爆满,居民被迫发动集体签名及拉布条陈情抗议,要求速建新华小。

我国宪法规定,接受母语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不能逃避拨地拨款增建华小的职责,我们要求政府从善如流,像对待国小一样制度化地增建华小。

我们也要求政府平等对待各语文源流学校,纠正长期以来在教育拨款分配上的不公平现象。我们尤其要抗议政府通过中央拨款制度如数缴付国小的水电费,却通过所谓的行政拨款机制,每月仅限2千令吉给华小付还水电费及其他开销。

这项措施导致多所华小被国能公司割电,引起华社强烈不满和抗议。我们呼吁,教育部必须立即停止这种歧视华小源流的不合理措施,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严重后果,教育部必须负责。

我国的华教运动是一个有广泛基础的群众运动,它经历了几十年的殖民地政权的摧残,饱受民族沙文主义的单元主义政策的压迫,但是在先贤们的坚持下和争取下,终于有了今天的规模。

我们必须紧守教育岗位,不亢不卑,做一个维护和发展民族教育的促进派,这样我们将无愧于我们自己以及我们的下一代子孙。奋斗吧,让我们高举华教的旗帜,把民族教育的伟业发扬光大!谢谢大家。

柯嘉逊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教训?

蔡亚汉
(槟城华校校友联合会副会长、槟威董联会副总务、
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及全国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委员)
2011-4-23

一根火柴,点燃起来,它可以发光发热,给人间带来温暖和光明;但是,它也可以烧毁苦心建立上来的一座高楼大厦。柯嘉逊是怎样的一根火柴呢?他曾经被推崇为一支民权的火把,一支华教运动一支不可或缺的火把。有人宣称,假如董教总没有他,就会“变质” ;新纪元学院没有他,就无法升格为大学,人们从此可以告别新纪元学院;没有了柯嘉逊的身影,新纪元学院陡然失去了光彩,没有了灿烂的阳光,没有了鸟语花香。是谁给了柯嘉逊这种神话般的光环?不,华教运动是不会也不该有造神运动。但是,华教运动曾经给他带来了荣誉。今天他离开了董教总华教运动的群众基础,并且公然站在这个运动的对立面,肆意地攻击董教总,他要焚毁董教总这座用很多人的心血建立起来的大厦。群众离弃了他,结果他变得什么都不是了,he is not relevant ! 现在,根据美国政府的网站,他自己也承认,他是拿了另一个变相的美国中央情报局,NED的钱,在我国搞民权运动的。

2005年年底,他原本是要走的,他在半年之前就被告知不会再被续聘了。于是,他在2005年9月编辑并出版了英文《新纪元教育——柯嘉逊教育文选》及其中文译本,给自己留下一点纪念品。他那时该走,是因为他和董教总领导人对于如何办好新纪元学院在理念上已经明显地有了分歧,特别是在对待2003年尾董教总教育中心与中国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的学术合作计划,他不认同而且抗拒。这一计划对新纪元学院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董教总的领导人不想再用他并且做过了决议,这个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但是有人说情,要求董教总把他留下,结果他被留下来了。一年、一年又一年,到了2008年年底,他的聘约将要满期了。他知道董教总将会告诉他,他该离开新纪元学院了,因为他没有办法改变自己,而且在2005年的莫泰熙离职事件中,以及2006年10月后,他已经公开地攻击董教总了。董教总有足够的人情味,可以让他光彩地离开。但他自视太高,他反而想一举推翻董教总的领导层,想把华教运动的整个领导权抓在手,以便借用华教这个平台来胡作非为。于是他们布置了2008年6月14日事件,掀起轩然大波,一再发表所谓《告社会人士书》,然后假借什么学生啦、家长啦、要求给他留任;有人在全国到处串联、鼓动,要求再次把他留下来。为了压服而不是說服董教总,于是,“董教总变质”论就滥觞起来,一出一出的“救救新院”、“救救董教总”闹剧也随之上演了。

作为华教领袖必须有崇尚法治的精神。他合同届满了硬是不走,非要另一方续聘他不可,并且发动社会舆论压力来达到目的;不把11月2日董总特别代表大会决议放在眼内,发动学生、家长以及老师递呈备忘录;坐在董总办公楼的大门口进行纠察,发出诬蔑董教总的阵阵喧嚣。他让民主蒙羞,“自由”泛滥。最后竟然出现在毕业典礼上对董总主席进行袭击人身事件。至此,全国震惊与哗然,礼义廉耻扫地,道德法纪无存。但是,柯嘉逊犹喻之为叶新田的“现世报” !柯嘉逊的人格何以沦落至此哉?呜呼,此乃柯嘉逊“学术自由、学生自治、校园自主”之沦丧 !

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柯嘉逊还要出版《董教总的变质》呢?那是因为他不甘心于失败,因为他要合理化他自己所做的一切,他意图彻底毁掉新纪元学院,摧毁董教总,破坏华教运动。他这么做其实也在侮辱各州董联会的人,把他们都当成“白痴”。董教总秉持的宗旨、目标并没有作出任何的改变,群众不会相信董教总变质的谎言。为此,他必须把董教总领导人妖魔化,贬低他们的人格。胡说什么叶新田的文凭是假的,叶新田接受了二百万元贿赂、马华公会代为清还屋贷;还有什么富婆和他同居的故事;接受马华公会的收编、在大选中表示“中立”。即使对已经从领导层退休下来了的前董总主席郭全强,他也不放过。造谣说他爱慕虚荣,因为柯嘉逊不随他一起接受“天津科技大学所颁赐的名誉博士”,而与他柯嘉逊交恶;王瑞国被胡扯为这场交易的“中介人”。

他的这种行为是一个极要不得的示范。它给华教运动的形象,带来极大的破坏性。这只能证明他没有华教运动的心。

从柯嘉逊问题上,我们获得了什么教训呢?我以为,我们必须确实地坚持和宣传母语教育的路线和方针;坚持和宣传领袖和华教运动,个人与群众的辩证关系的观点;坚持和宣传讲真话,以诚待人的精神;坚持民主,坚持团结,反对搞假民主,反对搞分裂,反对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

今天召开这个三本书的推介礼,我认为是必要的。这三本书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层次揭露和批判了柯嘉逊的丑恶言行,我们应该大力把它们介绍向周围的朋友们,务必使大家真正觉悟起来,同心同德,把维护和发展华教的工作做得更好。谢谢。

2011年4月20日星期三

“一个大马”性教育

~ 双紫 ~

最近网上流传一个短片,显示大马某华小在进行“性教育”的实况录像,地点是该校礼堂,几百个少不更事到小学生席地而坐,镜头外有一响亮男声在说教:“性行为是丈夫和妻子之间的事。”接着该男叫全体学生念这句话,念了3次,还要学生们再“大声一点”念一次,才算OK!

接下去,他说:性行为在丈夫和妻子之间,也就是我们的爸爸和妈妈之间,就是合情、合理、合法。如果不是在丈夫和妻子之间,而是在14岁男生和11岁女生之间、在未成年男女之间、在男人和男人之间、在女人和女人之间、在丈夫和别的女人、或妻子和别的男人之间,就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这些人,我们骂他们什么?学生答:“你看这一对狗男女!”,讲师:“骂得好!再骂3次!”。学生就再骂3次“狗男女”。“还有一句话是什么?”学生答:“奸夫淫妇”!对!来,大家一起,七个字再骂一次:你看这一对“狗男女、奸夫淫妇”!“大声一点!”学生大声念完还不罢休,最后叫学生来一串“爱的鼓励”掌声。(这“七字真言”应该是早前教学生背的,否则不可能全体齐声念。)

这算什么“性教育”!说是在教学生“讲粗话”、“爆粗口”还差不多。进行性教育进行到如此层次,我们除了沦为国际笑话之外,国家的教育水平和老师的素质,也让人质疑。

其实大马根本不需进行什么“性教育”。现在的成人和大学生,应该记得十多年前我国“第一号”对“第二号”人物发动的“性斗争”,第一把第二告上法庭,当时报纸头条天天都是“鸡奸”、“精液”等性字眼,连案发现场的床褥也扛上庭。无知小儿看到报纸大标题和大彩照,问老子:“什么是鸡奸?”搞得老子有口难言。事情闹闹嚷嚷几个月,“第二号”鸡奸罪成,坐牢十年。报章恢复“平淡”。

这是“全民性教育”第一课。在保守的回教国,大马创造了公开讨论鸡奸的性开放先河,领先回教世界,确实“boleh”。

近年,同一个人物(现在执政党内已经没有名号),又遭一年轻人告上法庭,罪名依然是“鸡奸”(六十老头鸡奸健壮青年,老头莫非超人呼!)。同一戏码又再上演,成年“观众”索然无味,不过幼龄孩童可就上了一堂免费的性教育课程。审讯还未结束,最近这个鸡奸罪成坐牢数年后被平反再传鸡奸的传奇人物,居然还去嫖妓(男女通杀呼)!新闻照样上报纸头条,连房内风光也荣登头版,有关“拿督”还不断公开放映这制作粗糙的性爱短片,也放上网。相对于“拥有翻版带犯法”、“青年男女在公园牵手犯法”、“女性回教徒穿短袖衣属于暴露,要罚款”,我国现在已经“进步”到公开放映偷拍(也可能非偷拍,而是刻意制作。听说地点在泰国,女人是泰妹,否则给她一百万,叫她出来指证对手,“那人”就百口莫辩了。)的色情片也理所当然的境界,实在匪夷所思!

另一性教育“题材”,就是我们的“菜种”啦。菜种与“妻子之外的女人” 发生性关系,CD公开派发,照片上报头条,相关者也承认“那就是我!”根据前述讲师的标准,他们这一对就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狗男女、奸夫淫妇”。请问教育部长和老师们,今后若不巧碰到菜种,学生们是否要指着他骂“狗男女、奸夫淫妇”?

各位读者请想想,在各大报纸、电台、电视台十多年来隆重、详尽的报道下,全民早已满脑子性性性、具备“思想性、建设性”(时想性、见色性)、并学会“前功后进”术、“借性告人”法、“阴招偷拍”术 ……“性”事、“腥”事样样精通,何须什么“性”教育?!

凡是经过社会大学洗礼者都知道,我们的政坛、商场上所谓的“成功人士”、或“头面人物”,绝大部分都有“女朋友”(敦林有句名言“那个男人没有女朋友!”,在他那个领域里面,基本上是对的。)!别天真到相信我们的“社会栋梁”、“工商巨擘”、“名流楷模”只和丈夫或妻子有性行为!

其实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或一个男人和另一个男人在房间里面干什么事,与大众何干?他们只是图个痛快,又不伤害大众利益,也没大事宣扬,不算伤天害理或妨害公共治安,也不会“教坏”小孩子,只要他们的妻子或丈夫不管,他人何必多管闲事?反而是那些偷拍者,明显意在害人 ---- 如果只害个别人也罢了,把他人性事无限度放大,强迫全民接受变态的“性教育”,才罪无可恕!

我们在无可奈何接受这些肮脏、变态的性教育之余,其实间接也接受了“偷拍无罪、害人有理”的价值观或道德标准。上述几件事已经很明显的告诉全民:无论你鸡奸或嫖妓或和妻子以外的女人做爱,没被揭穿就没事,一旦东窗事发,就得辞官、下台或坐牢。至于如何“事发”,用何手段阴招,没人理会。哪怕你用的是千古毒计、奸险阴谋,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天啊!这是什么“教育”,又是什么社会!

2011年4月4日星期一

兴汉社顾问岑启铭向LLG公司律师蔡庆文发出72小时最后通牒,澄清数项误导性声明

(岑启铭发布曾志祥律师回蔡庆文律师信新闻稿)
(2.4.2011)

        (怡保2日讯)马来西亚兴汉社顾问岑启铭已向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律师蔡庆文律师楼发出72小时的最后通牒,要求后者必须在接获通牒后的72小时内,澄清对方致给他的律师曾志祥律师楼志期2011年3月24日的回信中,有关数项误导性的声明,否则,他将会采取他认为适当及必要的所有合法行动。
       岑启铭今日在怡保发布的一项文告中说,他的代表律师曾志祥曾在2011年3月1日,在发给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及其主席杜乾焕的要求信中,指LLG公司向马来西亚社会,特别是华人社会,冒称LLG公司就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以及未经注册的“林连玉基金”,以及LLG公司及杜乾焕曾利用该虚构及不存在的“林连玉基金”名义,主办,进行,参与,经营,涉及,授权及/或认可数项说是为“林连玉基金”(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筹募基金的活动,包括2008年在怡保举办的“動地吟”演出。岑启铭在该项演出中捐出现金300令吉给林连玉基金。
        蔡庆文在2011年3月24日回给曾志祥律师的回信内容,曾在所有本地主要媒体及电子媒体显著的报道,包括星洲日报,中国报,南洋商报,东方日报,当今大马及独立新闻在线。
        以下是岑启铭代表律师曾志祥律师楼于昨(1)日向LLG公司代表律师蔡庆文律师楼发出的律师信全文:

曾志祥律师楼
2011年4月1日

致:
蔡庆文律师楼:

阁下:

事关: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及林连玉基金

我们是提及你们志期2011年3月24日的信(下称“你们的信”)。首先,我们的当事人再次重申,正如我们在先前的信中所说的,他的确曾捐过300令吉现金给林连玉基金。你们的信包含了令人震惊的承认及/或自相矛盾,除其他事务外,包括:

(a)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下称“LLG公司”) 拥有一个称为“林连玉基金”的中文名称(Lim Lian Geok Foundation)(下称“第一项矛盾”);

(b) LLG公司和林连玉基金是同一个法人,即林连玉基金就是LLG公司,而LLG公司也就是林连玉基金(下称“第二项矛盾”);

(c) LLG公司的中文名称“林连玉基金”是注明在其公司章程及组织规章(M & A),信封,单据,信头,传单,小册子,会讯,办公室和其他文件的(下称“第三项矛盾”);

(d) LLG公司向来都是和名为“林连玉基金”的相应中文名称开设银行户口。抬头写“林连玉基金”的支票可进入LLG公司,而所有捐给“林连玉基金”的捐款,将会进入LLG公司的户口(下称“第四项矛盾”)。

我们的当事人已指示我们向你们以及/或者你们的当事人提出下列质疑,以厘清怀疑:
(a) 有关“第一项矛盾”,任何人都搞不清楚,为什么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可以译成“林连玉基金”,特别是鉴于下列的情况:

(i) 为什么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里的主要文字“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文化发展中心)被删掉,没有反映在中文的“林连玉基金”?

(ii) 正如你们已毫无保留的承认的,lLG 公司是一个注册的“公司”,但为什么译成中文时会变成“基金”(foundation)?

(iii) 除了LLG公司外,最少有14家其他公司及/或商行是用同样的简称LLG(见“附件A”)的;这14家公司及商行包括各行各业,例如行销,通讯,贸易,代理,商业,企业,甚至是美容院。依据这样的基础,我们可以说这14家其他公司/商行的LLG简称也代表“林连玉”或者甚至“林连玉基金”?

(iv) 以对英文及中文的标准掌握作为基础的常识告诉我们,无可否认的,“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的完美及恰当的中文翻译,无疑的以及无可否认的应该是“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b) 有关“第二项矛盾”,我们相信你们会知悉和同意我们的说法,即一个法律系一年级学生或任何一个有识之士都知道,一家 “公司”(company),是和一个“基金”(foundation)完全分开以及不同的一个法定实体;因此,作为律师的你们,是以什么法律根据或标准来认同你们当事人所强调的LLG公司和林连玉基金是同一个法人?以及“林连玉基金”就是LLG公司》以及LLG公司就是“林连玉基金”?

(c) 有关“第三项矛盾”,作为律师,你们已强调的向我们确认,LLG公司的中文名称“林连玉基金”是志明在你们的当事人的公司章程及组织规章(M & A)的。这种说法是令人震惊的。首先,在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的记录中,LLG公司的章程及组织规章的正式文本中,并没有包含任何的中文字。因此,明显的,作为你们的当事人的律师,你们是明知或因疏忽而误导了你们的同辈和律师同行。

还有,我们的客户告诉我们,你们的信的全部内容已详细的刊登在下列六家本地主要媒体,即:2011年3月25日的两家主要电子媒体“当今大马”和“独立新闻在线”;2011年3月26日的中国报全国第A14版,南洋商报全国第A9版,东方日报全国第A12版;2011年3月27日星洲日报全国第15版。因此,该“第三项矛盾”已误导了整个社会,特别是华人社会。

(d) “第四项矛盾”很自然的会给我们一个印象,即你们的当事人LLG公司是无辜的或明知的误导了有关的银行职员,相信“林连玉基金”是LLG公司的完美和恰当的中文翻译。

但你们在“第四项矛盾”的说法,会给人这样的印象:即作为LLG公司律师的你们,已经再一次的确认及/或劝告LLG公司:“林连玉基金”是LLG公司的完美/恰当的中文名称;即“林连玉基金”(Lim Lian Geok Foundation)就是LLG公司,或LLG公司就是“林连玉基金”; 因此,抬头写“林连玉基金”的支票可以进入LLG公司的户口;以及,虽然LLG公司并非“林连玉基金”或Lim Lian Geok Foundation,LLG公司仍然可以继续使用或利用已故著名华教斗士林连玉大师的名字,因为在进行募捐时,林连玉的名字在华人社会有着很强的号召力,因此,就编造和凭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 “连玉基金”来愚弄和误导华人社会,说LLG公司就是“林连玉基金”。

我们的当事人不想干预你们和LLG公司之间的律师/当事人来往事务,不过,由于该“第四项矛盾”已被六家主要本地媒体广泛的报道和导致报道,内含完全误导的事项,从而误导了公众;作为律师的你们,是有责任维护法律专业的尊严和崇高地位的,因此,我们的当事人诚恳的促你们澄清下列两项:

(i) 作为你们的当事人的律师,你们是以什么法律根据明显的确认或劝告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继续编造及/或利用从来就不曾存在的“林连玉基金”(Lim Lian Geok Foundation)来误导整个世界,说“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就是“林连玉基金”?

(ii) 再一次的,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是以什么法律根据,可以利用一个称为“林连玉基金”(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的虚构中文名称/机构在银行开设/经营一/多个银行户口?

请留意这项通知:由于上述各项矛盾的严重性,我们已接获指示必须给你们的当事人通知,即你们的当事人以及/或者作为你们当事人的律师的你们,必须在接获此项通知后的72小时内,刊登对第一,第二,第三,及第四项矛盾的澄清,-特别是对“第三项矛盾”的澄清,因为你们所说“LLG公司的中文名称“林连玉基金”是志明在我们的当事人的公司章程及组织规章(M & A)”的说法,已经引起混淆,以及/或者已经误导了读者;因为你们的上述声明是不真实以及实际上是完全不真实的。

我们相信,在这个时候,你们会明白,我们的当事人已保留所有权利,在他认为适当的时候采取任何合法的行动。

曾志祥律师楼谨启。

副本致:岑启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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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14家具有“LLG”简称的公司/商行

ANNEXURE A
(14 companies/businesses with initial “LLG”)
Companies
(1) LLG Trading Sdn Bhd (Co. No. 216676-X);
(2) LLG Marketing (M) Sdn Bhd (Co. No. 581979-A)
(3) LLG ONE Sdn Bhd  (Co. No. 922333-M)
(4) LLGF (Malaysia) Sdn Bhd (Co. No. 776961-K)

Businesses
(1) LLG Electrical Enterprise (Reg. No. 001168433-T) (at Kuala Lumpur)
(2) LLG Enterprise (Reg. No. 001340149-H)         (at Kuala Lumpur)
(3) LLG Enterprise (Reg. No. JM0315655-A)         (at Johore Baru)
(4) LLG Auto Services (Reg. No. 001294327-K)  (at Puchong, Selangor)
(5) LLG Hair Saloon (Reg. No. 001797253-H)      (at Seri Kembangan)
(6) LLG Resources  (Reg. No. 001879583-X)         (at Petaling Jaya)
(7) LLG Trading      (Reg. No. AS0186526-V)         (at Gurun)
(8) LLG Agency      (Reg. No. JM0451186-P)      (at Johore Baru)
(9) LLG Communication (Reg. No. MA0056061-K)  (at Masjid Tanah)
(10) LLG Marketing     (Reg. No. SA0030803-T)         (at Sg. Buloh)

PRESS STATEMENT
        (By Sham Khai Meng, Advisor of Shin Han Society)

(Ipoh Saturday 2.4.2011) The advisor of Shin Han Society, Sham Khai Meng had issued a “72 Hours Ultimatum” to the solicitors of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LLG CDC Bhd”], K.B. Chua & Co, demanding the latter to publish clarifications with regard to several misleading statements in their letter to Sham’s solicitors, CC Chun & Co dated 24.3.2011, failing which Sham will take all lawful actions which he may deemed proper and necessary.

In a Press Statement released in Ipoh on Saturday, Sham Khai Meng stated that, earlier, on 1.3.2011, CC Chun had sent a letter of demand to LLG CDC Bhd and its  chairman Toh Kin Won, accused LLG CDC Bhd had been holding out to the Malaysian world at large, in particular the Chinese community, that LLG CDC Bhd is “林 连 玉 基 金” [literal translation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which is a fictitious and non existing “entity”, in that it is unregistered; and that LLG CDC Bhd and Toh Kin Woon had used the fictitious and non existing name of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in organizing, conducting, participating, managing, involving, authorizing, and/or ratifying several fund raising activities purportedly for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including organizing, participating, or involving in the cultural performance called “Dong Di Yin” in August 2008, which prompted Sham Khai Meng donated to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RM300.00 in cash.

K.B. Chua & Co’s letter of reply addressed to CC Chun & Co dated 24.3.2011 had been published to all local media and prominently reported in major newspapers and electronic media, including the Sin Chew Daily, China Press, Nanyang Siang Pau, Malaysiakini and Merdekareview.

In Sham Kai Meng’s 72 Hours Ultimatum (i.e. CC Chun’s letter to K.B. Chua dated 1.4.2011), which had been sent vide both facsimile and A.R. Registered post, it was pointed out, amongst other things, that K.B. Chua’s letter contained appalling admissions and/or self-contradictions; and specifically listed 4 contradictions and admissions therein :

(a)    LLG CDC Bhd possesses a Chinese name called “林  连  玉  基  金”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the 1st Contradictions”]

(b)    LLG CDC Bhd and 林 连 玉 基 金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are the same body corporate; thus, 林 连 玉 基 金 is LLG CDC Bhd and LLG CDC Bhd is 林 连 玉 基 金 [“the 2nd Contradictions”]

(c)    LLG CDC Bhd’s name in Chinese, 林 连 玉 基 金, is stated in its M & A, envelopes, vouchers, letterheads, leaflets, fliers, newsletters, its business premises and other documents. [“the 3rd Contradictions”]

(d)    LLG CDC Bhd had been operating bank account(s) with corresponding  Chinese name called 林 连 玉 基 金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Cheques drawn in favour of 林 连 玉 基 金 were credited into the account of LLG CDC Bhd; and all monies donated (in the name of 林 连 玉 基 金) had been and will be banked into the account(s) of LLG CDC Bhd.
“the 4th Contradictions”]

As regards the 1st Contradictions, CC Chun had posed queries cum rebuttals and demanded K.B. Chua to clear the doubts.

(a)    How in the world LLG CDC Bhd could be translated to become “林 连 玉 基 金”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especially in view of the followings :

(i) Why the prominent words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in LLG CDC Bhd had been omitted/not being reflected in its Chinese name 林 连 玉 基 金 ?

(ii) LLG CDC Bhd is a merely registered company; why its Chinese translation had become a “foundation” ?

(iii) Besides LLG CDC Bhd, there are at least another 14 companies and  businesses also using the same initial of “LLG” (see Annexure A) which encompass various types of entrepreneurs such as marketing, communication, trade agency, business enterprise and even hair salon. On the same footing, can we say that the initial “LLG” in the 15 other businesses or companies also stands for “林 连 玉 ” or even “林 连 玉 基 金” ?

(iv) Base on standard command of English and Chinese languages, it is undeniable that a perfect and proper translation for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in Chinese would undoubtedly and undeniably be “LLG文 化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b)    As regards the 2nd Contradictions, CC Chun pointed out that a year one  law student or even a knowledgeable man in the street would know that a “company” is an entirely separate and different legal entity from that of a “foundation”. Hence, CC Chun demanded K.B. Chua to explain what is the legal basis, or criteria for the latter to emphasize that LLG CDC Bhd and 林 连 玉 基 金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are the same body corporate; that “林 连 玉 基 金  is LLG CDC Bhd and LLG CDC Bhd is  林 连 玉 基 金” ?

(c)    As regards the 3rd Contradictions in which K.B. Chua as solicitors had emphatically confirmed that LLG CDC Bhd’s name in Chinese, 林 连 玉 基 金, is stated in LLG CDC Bhd’s M & A, CC Chun pointed out that such allegation is appalling in that, in the first place, official copies of the M & A of LLG CDC Bhd in the record of the 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do NOT contain a single word in Chinese. Therefore apparently K.B. Chua as solicitors had, knowingly or out of sheer negligent, misled their fellows solicitors.

    Sham Kai Meng revealed that the 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had confirmed that the M & A of LLG CDC Bhd do NOT contain the words 林 连 玉 基 金  .

CC Chun further pointed out that as a result of K.B. Chua’s said letter had been published and widely reported in the media, the 3rd Contradictions had misled the world at large and in particular, the Chinese community.

(d)    With regard to the 4th Contradictions, CC Chun pointed out that while LLG CDC Bhd had misled officers of the bank(s) concerned to believe that 林  连 玉  基  金  is the perfect or proper Chinese translation for LLG CDC Bhd, and apparently, K.B. Chua had endorsed and/or advised LLG CDC Bhd, that :

(i) 林  连  玉  基  金  is the perfect/proper Chinese name for LLG CDC Bhd;

(ii) 林  连  玉  基  金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is LLG CDC Bhd and vice versa;

(iii) a cheque in the name of 林 连 玉 基 金  can be credited into the account of LLG CDC Bhd;

(iv) LLG CDC Bhd can continue to make use of or exploit the name of the late master 林 连 玉   the well known fighter for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sia whose name has an extremely strong appeal to the Chinese community in term of fund raising, hence concocted and plucked from the air the name 林  连  玉  基  金 , which does NOT exists, to fool and mislead the Chinese community into believing that LLG CDC Bhd is 林  连  玉  基  金. .

CC Chun further queried and urged K.B. Chua to clarify :

(i)    on what legal basis K.B. Chua as solicitors had endorsed or advised LLG CDC Bhd to continue in concocting and/or exploiting the name of 林  连  玉  基  金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which had never existed, and misled the world at large that LLG CDC Bhd is 林  连  玉  基  金  ?

(ii)    again, on what legal basis, LLG CDC Bhd could open/operate bank account(s) with a fictitious Chinese name/institution called 林  连  玉  基 金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and, on what basis it can continued to do so ?

In view of the severity of the Contradictions in K.B. Chua’s said letter in particular their emphatic remarks that “LLG CDC Bhd’s name in Chinese, 林 连 玉 基 金, is stated in its M & A” had caused confusions and misled readers of the media, CC Chun therefore issued the “72 Hours Ultimatum” and demanded K.B. Chua to publish public clarifications to clear the doubts of readers of newspapers and electrical media; and put on record that meanwhile, Sham Khai Meng shall reserve all his rights to take whatever lawful action which he may deem proper and necessary, in due course.

ANNEXURE A
(15 companies/businesses with initial “LLG”)

Companies

(5) LLG Trading Sdn Bhd (Co. No. 216676-X);
(6) LLG Marketing (M) Sdn Bhd (Co. No. 581979-A)
(7) LLG ONE Sdn Bhd  (Co. No. 922333-M)
(8) LLGF (Malaysia) Sdn Bhd (Co. No. 776961-K)

Businesses

(11) LLG Electrical Enterprise (Reg. No. 001168433-T) (at Kuala Lumpur)
(12) LLG Enterprise (Reg. No. 001340149-H)         (at Kuala Lumpur)
(13) LLG Enterprise (Reg. No. JM0315655-A)         (at Johore Baru)
(14) LLG Auto Services (Reg. No. 001294327-K)      (at Puchong, Selangor)
(15) LLG Hair Saloon (Reg. No. 001797253-H)      (at Seri Kembangan)
(16) LLG Resources  (Reg. No. 001879583-X)         (at Petaling Jaya)
(17) LLG Trading      (Reg. No. AS0186526-V)         (at Gurun)
(18) LLG Agency      (Reg. No. JM0451186-P)      (at Johore Baru)
(19) LLG Communication (Reg. No. MA0056061-K)  (at Masjid Tanah)
(20) LLG Marketing     (Reg. No. SA0030803-T)         (at Sg. Bul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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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m Khai Meng

2011年3月18日星期五

叶新田博士译著《中华人文思想与现代管理》丛书推介礼——国家文学奖得奖人拿督安华里端博士的评介讲词(中译)

2011年3月13日

一、前言
我自1970年代开始接触到一位名为雅欣达尼(Yasin Tani)的作家的诗歌等文学著作。作者掌握了良好的马来文造诣,让我以为他是一位马来作家。后来,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雅欣达尼是叶新田博士的笔名。这笔名取得真好,与他的中文名字“Yap Sin Tian”几乎一样。

我们曾多次在本地的文学活动场合见过面,那时我对叶新田博士个人并无深刻认识,反而更加了解他的文学著作和活动。我的好友吴恒灿先生日前向我推介叶新田博士的一套印刷精美的双语译著丛书四册。当吴恒灿先生提议我为叶新田博士这套深具意义的双语译著讲评时,我立刻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二、关于四本译著
叶新田博士的这一套四册的双语译著,面向的读者群是马来人、华人以及掌握马来文或华文的人士。该译著主题是《中华人文思想与现代管理》,整套有四册书本如下:

1. 中国诸子经典翻译
(a) 儒家
i) 《大学》
ii) 《中庸》
(b) 《道德经》
(c) 《孙子兵法》

2. 管理思想与现代管理模式
(a) 孔子的管理思想与现代经营
(b) 道家管理思想与战略领导
(c) 孔子的战略思想与现代管理
(d) 易经与现代管理

3. 文学翻译与沟通
(a) 现代马华诗歌选译
(b) 马来文杂志《MASA》专访叶新田的访谈摘要

4. 崇高理想的奋斗
(a) 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医生的生平

本地和国际华人社会对第一册书的内容不感陌生。《大学》和《中庸》是儒家学说的重要经典,是教育课程里所需阅读和学习的。同样的,《道德经》和《孙子兵法》也列入教育课程。对于一直以来通过英文译本来学习儒家思想等经典的马来民族来说,叶新田博士的马来文译著,是十分珍贵的知识桥梁。

三、古典智慧充作长期指导
第二册书是第一册书的延续,而且还显示出叶新田博士把古典智慧融入到现代的企业管理模式。一项好的知识,让人知道是一件好事;但如果这项好的知识能造福人类的生活,那会更好。

叶新田具有企业管理博士资格,以及对中国经典书籍有所研究,因此他能把古典智慧融入到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在此第二册书中,叶新田对华人企业管理和西方企业管理进行了比较研究。

此第二册书很吸引人,因为他近乎讲解了儒家、道教和孙子兵法的每项思想,以及延伸把这些思想融入到管理、经济、政治、策略领导、商业等。

古典智慧能够充作长期的指导,它不只适用于华人,也适用于任何相信古典智慧能融入现代各种生活领域的人士。因此,华人社会珍惜老子、孔子、庄子和孟子思想所作出的贡献。

四、马华诗歌与母语
第三册书涵盖了马华诗歌选集,以及叶新田以董总主席身份接受媒体的专访时所提及的母语教育重要性,尤其是在学生通过正规与非正规教育获取知识方面。

虽然我国的华裔诗人曾经写了许多不同主题的诗歌,从低阶层人民的生活到人道主义问题,以及在国际上所作出的斗争,但是因为缺乏翻译的问题,马来社会和马来作家很少知道他们的贡献。幸好有一些个人和组织把马华诗歌翻译成马来文,或把马来文诗歌翻译成华文。

这样的双向翻译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社会将能从文学著作里了解到作家所要突出的主题。细腻和诚恳的文学述说,能够直接坦率或隐喻地突出人道主义问题。高素质的文学作品包括诗歌,在回应读者的情绪和想法的同时,也提供了新的审美及知识经验。

第三册书的选集容纳了40首马华诗歌,每一名诗人贡献一首诗,即1965-1975年代的优秀诗歌。

叶新田所选择的诗歌,不只是有品质的,且还包含了神圣的道德内容,能与读者在情感和想法上进行沟通。

如同叶新田说的,此册诗歌选集所挑选的诗歌是很优秀的及在国内外出版过的诗歌,其中一部分的诗歌曾获得奖项。这些诗歌突显了优美的本土生活节奏和色彩,也提及了受边缘化人民的生活及智慧。

这些诗歌都是现实主义的诗歌,它们间接投射出以华人生活哲学为基础的人文思想。

第三册的第二部分涵盖了叶新田接受《MASA》杂志特别是关于教育课题的专访,其中包括了董总反对英语教数理政策。许多人认为,前任首相马哈迪推行的英语教数理政策,是一项错误、仓促及事先没有经过调查研究的政策。当时,没有太多人敢反对马哈迪,反之有些人还太过支持马哈迪。

许多马来人非政府组织也和董总反对英语教数理政策,虽然反对的理由有些不同。我们都认为,学生特别是小学生将更加容易明白及吸收以母语教授的知识。要加强英语水平,则应加强英语科的课程和教学方法。

五、智者
第四册书指出普世优秀价值的实际体现。华人社会早已接触了儒家和道教里的优秀价值和道德。但是,人类的优秀价值常常是普世的,存在于其他宗教或文明。虽然各种信仰的主要基础或生活哲学之间存有一些差异,但是人类价值是普世及共有的。

叶新田在第四册书中指出了国际主义战士诺尔曼·白求恩医生(Dr. Norman Bethune)(1890~1939)的生平事迹及贡献,白求恩医生体现了普世共有的人类优秀价值。白求恩是苏格兰裔加拿大人,其生命不是很长,49岁时逝世。这名外科医生自30岁开始奉献自己的生命岁月,以为其他人包括西班牙和中国的军队、战士和平民百姓作出贡献。白求恩医生与中国人民一起进行了反对日本军国主义的运动。白求恩医生于1939年在河北省执行任务时去世。

叶新田列举白求恩医生的崇高牺牲来说明一个能够为人民作出牺牲的人,他的人生是更有价值的。

六、结语
叶新田博士是董总主席,也是一名企业管理顾问,需要经营本身的公司。他能够在百忙中,为我们贡献一套四册的《中华人文思想与现代管理》丛书。因此,我要向他致以衷心的恭贺。

这套丛书对华人社会和马来人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马来人在坚持回教的同时,也须有开明的态度,阅读此书,提高思想水平,或对道德及华人经商秘诀进行比较研究,理解马华作家的心声,以及市场和人生的策略等。叶新田博士为大家建立了一座知识桥梁,让华人、马来人和其他民族的年轻一代,通过叶新田的双语译著,阅览及学习古今经典智慧。

叶新田博士译著《中华人文思想与现代管理》丛书推介礼——民主行动党全国署理主席兼甲洞区国会议员陈胜尧博士讲词

2011年3月13日

我认为,汲取儒家、道家和孙子兵法等的精华,用在现代的人文和管理学,并将华文本翻译成马来文,毕竟是意义深远,可以促进文化交流。

这三十多年来,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能够如此做,是值得赞扬的。

我与新田有几个共同点:1976年我们是邻居,我们是华文教育出生,我们曾经进过甘文丁大学,同时,我们也喜欢马来文。1976年,他送我一本华、英《孙子兵法》。这意味着,他对此书特别有兴趣。

叶博士从小在困难的环境中,孜孜不倦地读书,才有今天的成就。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唐。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

宋。苏轼《柳氏二甥求笔迹》:退笔成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画神。要有真才实料,就得多读书,希望读者们能够这么做,包括阅读《中华人文思想与现代管理》。主要是活学活用,活到老,学到老。

在这四本册子,除了白求恩医生的部分,其它如诗和经典的翻译难度很高。我感到奇怪的,是新田选译《大学》和《中庸》,而不是《论语》与《孟子》。是不是由于《论语》比较没有系统?

四十多年前,英国李斯大学中文系主任,汉学家欧文*拉铁摩尔(Owen Lattimore)教授曾经告诉我,每个民族,包括少数民族有其优秀的语言和独特的文化。这使翻译的工作错综复杂。新田竭尽所能,诸如翻译《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朗朗上口)
Da Xue (Pelajaran Agung) adalah bertujuan untuk memahami dan memajukan moral…

台湾作家柏杨曾经说:“世界上任何文学作品都可以译成其他文学,只有诗不能。。。中国诗是世界上唯一无法翻译的文学作品。”

新田的四本册子,是大醇而疵(韩愈《读荀子》)。在名词上,本来是极难找到一致的系统。英、美尤有其系统,中国是拼音。例如,庄子,Zhuang Zi, 新田用Chuang Zi, 道德经Dao De Jing  (Dao Te Ching), 孔子(Kong Zi), Confucius等。

叶新田博士新书推介礼:印尼东爪哇华文教育统筹机构主席符福金先生发言稿

今天应邀参加叶新田博士的新书推介会,这套书分四册,书名是《中华人文思想与现代管理》。这套书汇集了中国古代经典名著,如《四书》、《五经》、《大学》、《中庸》、《道德经》、《易经》、《孙子兵法》等,把它的精华部分译成白话文,方便于学习,易于了解,并翻译成马来文,方便于传播推广。叶新田博士,学贯古今中外,下了很大的工夫,把两千多年前的哲理,在历史的长河中永不衰败并为炎黄子孙推崇的儒家思想,诸子百家的智慧和结晶汇编成专册发行,对传承和发扬儒家思想中华美德有着普遍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儒家思想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两千多年来,儒家思想是中国历代所践行的做人处世的准则,它是历代中国人立身、安家、治国、平天下的行动指南、历代中国百姓通过言教和身教,都履行“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处理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的事务;塑造了古国文明。代代相传直至今日,仍有其现实的意义。孙中山先生提出的“天下为公”和现代提出的和谐社会或和谐世界,都是根据儒家思想“和为贵”的观点。

至于孙子兵法,是公认制敌取胜的兵家必读不可或缺的军事经典。连西方国家一些军校都列为必读的教材,当今还把这军事上的论点应用于商业经营和企业管理方面、易经破译了宇宙万物进化的本质,既解释了自然现象,也能解决事物的实质,从抽象引出了形象,说明一切事物的演化过程。

这些宝贵的经典对现代科技信息时代是否仍有存在的意义,换句话说,是仍有实用的价值?以一个人的伦理道德所产生的影响,对家庭的和谐,家和万事兴到社会的秩序和国家的治理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提倡古为今用,但由于时代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我们必须以辩证的观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用科学论证的观点对待,例如岳飞的“尽忠报国”,以当时社会制度可说是对的,是民族英雄,但以现代的观点,却认为是“愚忠”。古人认为地是方的,后期才发现地球是圆的。

就以海外华侨华人出洋谋取生的经历的事实为例,我们先辈离乡背井,出洋谋生寻找生计,他们多数知识不高,但儒家思想的烙印却是非常深刻,不论是逆境都能刻苦奋斗战胜困难获得生存,在顺境也会有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所以,儒家思想是生命的源泉,也是前进的动力。

儒家学说或儒家思想对人的修身养性,陶冶道德品质如此重要,为何不列在学校各级的课程传授?这不是不教,而现代教育与古代教育有所不同,古代是精读精学准备考取秀才、举人,上京考试考取状元、探花、榜眼,纯是人文教育,而现代教育课目繁杂,有信息科技的数理化,尖端科技,范畴更广,学生的负荷已够繁重,只好把其精编写成公民课本,以故事的形式,通俗易懂,潜移默化进行道德品质的教育,已足够矣。

叶新田博士新书推介礼:新纪元学院院长潘永忠博士发言稿

中文摘要
感谢主办单位,让我有机会在今天叶新田博士新书推介礼上,发表一些想法。这部书共分为四册。第一册研讨与介绍古代中国思想典籍,其中包括《大学》、《中庸》、《孙子兵法》与《道德经》。第二册则分析这些不同学派思想如何可以实践于现代之企业管理。第三册主要收录叶博士选译之马华文学作品,以及叶博士接受马来杂志畅谈董教总捍卫华教之访谈录。最后一册则是传奇人物白求恩医生之传记。这套书的特色在于中文与马来文双语并用,尤其是使用马来文介绍中华典籍与马华文学,非常罕见与难能可贵。我相信,此书可供马来读者更加了解中华文化与思想,以及董教总之角色,最终促进族群之间的文化交流。作为董总暨董教总教育中心主席,身负重任的叶新田博士依然勤于著述,这套书籍的出版尤显珍贵。

Distinguished guests, ladies and gentlemen, very good morning to you!

It is my pleasure to be here today in this book launching event. I would like to thank the organizer for giving me the opportunity to say a few words for the new book entitled “Zhonghua Humanistic Ideology and Modern Management (中华人文思想与现代管理)” authored by Dr. Yap Sin Tian.

This new book is a series, comprising 4 volumes.

The vol. 1 deals with several classical schools of thought, including Great Learning (大学) and Doctrine of the Mean (中庸) from Confucius, Sunzi Art of War (孙子兵法) and Dao De Jing (道德经) from Laozi. These different schools of thought constitute the critical part of Chinese culture and philosophy for several 1000 years, even today.

The vol. 2 focuses on how these different schools of thought are associated with today’s modern management.

In vol. 3, it discusses the translation and communication of Malaysian Chinese literatures, and emphasizes on the pivotal role of Dong Jiao Zong in defending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sia, via the exclusive interview of Dr. Yap with the Malay magazine “MASA”.

The vol. 4 deals with the legendary life of Dr. Norman Bethune (白求恩), a Canadian physician and medical innovator who had served in the medical unit in China during the 2nd Sino-Japanese War. He has been view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people as a model of internationalism, courage, devotion, and determination.

The unique part of these books is that each of the first 3 volumes (vol. 1-3) is published in both Chinese and Malay languages, while the vol. 4 is published in Malay language. Although the literatures and knowledge carried by the book are commonly available in Chinese and English languages, its translation version of Malay language is relatively uncommon.

I believe this book series will provide our Malay friends with many useful insights into the Chinese culture and philosophy, and the role Dong Jiao Zong in defending Chinese education in this country. As a result, it may lead to a better understanding between Chinese and Malays, thereby promoting cultural interaction and exchange between the two races, and strengthening social stability in Malaysia.

For the past two years, I have been working with Dr. Yap, who serves as Chairma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Dong Jiao Zong Higher Learning Centre Bhd, and the United Chinese School Committees’ Association of Malaysia. These two organizations oversee the 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education, ranging from primary schools, high schools to tertiary education, in this country. As a dedicated leader of the organizations with heavy responsibility, the capability of Dr. Yap to publish this important book series is phenomenal. Last, but not least, I would like to take this opportunity to congratulate Dr. Yap for publishing this excellent book series.

叶新田博士新书推介礼: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张玉安教授发言稿

Abstrakt: Pertukaran budaya merupakan tenaga pendorong bagi perkembangan masyarakat dan sejarah manusia. Sedangkan penterjemahan merupakan alat dan media dalam pertukaran budaya antara bangsa dan negara yang mengambil bahasa berlainan. Terbitnya karya terjemahan oleh Dr. Yap Sin Tian yang berjudul Pemikiran Perikemanusiaan Tionghua dan Pengurusan Moden menunjukkan betapa rajin dan gigihnya Dr. Yap dalam usaha bagi berkhidmat sepenuh hati untuk tanahairnya Malaysia. Selain itu ianya memperlihatkan juga betapa besarnya erti dan sumbangan Dr. Yap bagi mendorong pertukaran budaya dan persahabatan antara bangsa Tionghoa dan bangsa Malaysia.

尊敬的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
尊敬的董总顾问郭全强先生
尊敬的大会主席邹寿汉先生
尊敬的马来西亚国家文学奖得奖人Dato’ Dr. Anwar Ridhwan
尊敬的东爪哇华文教育统筹机构主席符福金先生
尊敬的西爪哇华文教育统筹机构主席刘一江先生
尊敬的新纪元学院院长潘永忠博士
尊敬的新纪元学院副院长莫顺宗博士
各位专家,各位朋友: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北京大学东方学研究院和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代表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印度尼西亚语教研室,代表孔远志教授,并以我个人的名义,热烈祝贺叶新田博士的四卷本系列译著《中华人文思想与现代管理》出版发行!

各位专家、各位朋友,当我拿到这套厚重的写有叶新田博士签名的赠书时,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一种强烈的由衷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为什么感动呢?这套足有六七十万字的4部译著,仅仅是叶博士已经出版的20多部著作的一小部分,那么,他已经出版的著作(包括译著)的字数应该至少有三四百万字之多!这些著作分别用中文、英文和马来文三种文字写成,涉及经济、社会、教育、文学等诸多学科领域!而且,40年来,随着年龄的增加,叶博士的写作激情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愈加旺盛:上个世纪70年代出版2部著作,80年代出版2部,90年代出版6部,本世纪第一个10年出版12部(这部刚出版的译著应该算作4部)!试想,一位身兼教育、经济等领域诸多职务和重任的领跑者,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竟然利用业余时间撰写出版了这样多的专著和译著,几乎可以称为著作等身啦!可以想象,几十年来,他熬过多少无眠之夜,牺牲了多少与家人团聚的美好时刻!这需要怎样的耐心和毅力呀!由此,我突然明白了,叶博士为什么要选译《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医生》这部著作。原来他所崇尚、所践行的就是白求恩精神。正如他在这部译著的前言中所说的:

Jalan hidup gilang-gemilang yang dilalui Norman Bethune itu bukan saja telah menunjukkan tauladan utama bagi ahli perubatan bahkan juga mejadikan ia sebagai tokoh agung bagi orang yang benar-benar ingin menyumbangkan hidupnya kepada rakyat. Dengan berdasarkan semangat “tidak sekali-kali mementingkan diri tetapi mementingkan orang ramai”serta mengikut jalan hidup seorang perajurit agung antarabangsa seperti Dr. Norman Bethune itu, maka barulah seseorang itu dapat menyumbangkan hidupnya bagi perjuangan adil serta berkhidmat sepenuh hatinya untuk masyarakat.

白求恩精神就是为了正义的事业而忘我奋斗的精神,就是不分种族、不分国界,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勇于自我牺牲的精神。一个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有了这种精神,就会产生无穷的勇气和动力,就会产生惊人的耐心和毅力。在功利主义横行的当今世界,叶博士选择翻译这部著作显然是为了提倡和弘扬他一贯推崇和实践着的这种精神。

由此,我也明白了,叶博士为什么在他的第三卷译著《文学的翻译与沟通》中选译了那么多反映马来西亚底层人生活的现代马华诗歌,这些诗歌有的描写编织女工、缝衣女工、塑胶女工,有的描写电焊工、印刷工、矿工、稻农,也有的描写钉鞋的老人、三轮车夫,甚至是报童和洗碗小童。诗歌的作者生动地刻画了这些小人物生活的艰辛,饱含着对他们的深切同情。值得注意的是,关注下层人疾苦的诗歌竟占了叶博士翻译的全部诗歌数量的二分之一,而其余的诗歌则有相当大的部分是抒发作者对祖国的热爱。我想,叶博士做如此的翻译内容选材绝非偶然,对祖国马来西亚的热爱,对不分种族和肤色的各民族人民的关切和同情,这无疑表现了叶博士的思想倾向和感情寄托,表达了他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我想,这正是他忘我地工作、忘我地写作的巨大动力和惊人毅力的源泉。

叶博士的这套书中最为厚重的核心译著是第一卷,即《中国诸子经典翻译》。这一卷包括四部经典:《大学》、《中庸》、《道德经》和《孙子兵法》。这几部经典不但都有马来文翻译,还附有古汉语原文、中文白话译文,同时还附有马来文-中文译名对照,这为掌握马来文和中文的读者都提供了最大的方便。正如叶博士在第一卷译著的前言中所说:千百年来,中国诸子的经典之作不仅脍炙人口,而且影响深远。在世界文化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这些蕴含高深哲理的经典著作,对世界各国人民依然具有深远的影响。我认为,叶博士选择中国先秦诸子学说中影响最大的经典,向友族译介中国文化,的确抓到了中国文化的根本。他说,这其中蕴含着高深的哲学思想,也正说中了要害。因为这些学说,正是中国文化的神圣源头,是大经大注,大本大源,是中国文化思想的高度凝练和概括。因此,叶博士费大功夫,花大力气译介中国诸子学说,首先是基于他对中国文化的深刻理解,其次,是出于他对中国诸子学说在当代社会和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所产生的深远影响的全面认知。这一点更充分体现在这套译著的第二卷《管理思想与现代管理模式》中。作者在第二卷译著中,以经济学家的独特视角,将孔子的管理思想、道家的管理思想、孙子的战略思想以及易经,分别与西方现代管理思想相对照,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极有说服力地证明,中国诸子学说对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依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依然具有鲜活的生命力。这不仅提升了中华文化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而且丰富了东方文化的思想宝库。因此,第一卷首次以《中国古代诸子经典与现代管理》为名翻译成马来文出版后,深受读者欢迎,特别受马来族朋友的欢迎,以至今天修订后再次结集出版,就不足为怪了。

北京大学著名的东方学家季羡林教授始终坚持并多次强调这样一个观点,即文化交流是推动人类社会和历史前进的重要动力。他说:“文化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就是,文化一旦产生,立即向外扩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文化交流’。文化决不独占山头,进行割据,从而称王称霸,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世袭珍藏,把自己孤立起来。文化是’天下为公’的。不管肤色,不择远近,传播扩散。人类到了今天,之所以能随时进步,对大自然,对社会,对自己内心认识得越来越深入细致,为自己谋的福利越来越大,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文化交流。”1可以想象,如果没有文化交流,我们今天的人类社会会是什么样子?!那一定是个独占山头,割据称霸,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也许,我们大家还沾沾自喜地停留在刀耕火种的时代呢!

既然文化交流如此重要,那么翻译在文化交流中起什么样的作用呢?从古至今,翻译是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之间文化交流的最基本的手段和途径。没有翻译,就没有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没有翻译,就无法实现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融合。甚至可以说,没有翻译,就没有今日世界四大文化的灿烂和辉煌。我们知道,中古时期阿拉伯人掀起的百年翻译运动,使阿拉伯人“继承了在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流域、尼罗河流域、地中海东岸上盛极一时的古代文明,又吸收了而且同化了希腊-罗马文化的主要特征。后来,他们把其中的许多文化影响传到了中世纪的欧洲,遂唤醒了西方世界,而使欧洲走上了近代文艺复兴的道路。”2 可以说,没有阿拉伯的百年翻译运动,就没有中古时期彪炳于世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也不会有欧洲的近代文艺复兴。

各位专家,各位朋友,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友好关系不断加强,目前两国关系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这不仅体现在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而且在文化交流上特别在文学经典作品的译介上出现了令人欣喜的进步。2002年6月马来西亚翻译与创作协会主持翻译的《水浒传》的马来文版本正式出版发行,推出后受到马来社会的极大欢迎。以至不久后《水浒传》再次出版。使许多马来友族不仅熟知《水浒传》的故事,有的还将《水浒传》作为专题来研究。此外,耗时六年的中国古典名著《三国演义》马来文译本已经杀青。该协会已于去年12月将译稿正式移交马来西亚国家语文局。据说,另一组翻译人员正在紧张地翻译《红楼梦》和《西游记》。听说,《红楼梦》的翻译将由马来西亚作家基金会与马来亚大学中文系合作完成。马来西亚作家基金会负责人优素福说,将《红楼梦》翻译成马来文是该基金会的第一项计划,此计划将使基金会迈向新的里程碑。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的古典文学四大名著将全部在马来西亚问世。我认为,这是中马两国、华马两族文化交流的一件大喜事!它的意义远远超出文学作品翻译出版的本身,它明显地象征着,中马关系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可是相比之下,近几年,我们中国的学者所翻译和介绍的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的文学和文化著作却是不多,不过马上将要问世的两部著作还是值得向各位报告的,那就是廖裕芳所著《马来古典文学史》(两卷本)和马来西亚的历史文学经典名著《马来纪年》(新版本)。

近年来,叶博士尝试将中国诸子经典翻译成马来文出版,应该说,这是马来西亚华人为了促进中马两国和华马两族文化交流所做的又一项伟大而艰苦的文化工程。说是伟大而艰苦,因为叶博士所翻译的是更为高深的中国古代经典。所谓经典,就是一个民族文化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精华,是民族文化在精神方面的最高体现。它必须经过长期的时代检验和筛选(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其中蕴含着非常深厚的文化精神和积淀。因此,对于后人来说,要想读懂它往往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说做深入的理解和研究。可想而知,经典的翻译与一般作品的翻译,其难度差别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将一部中国的古代经典翻译成马来文,必须有中国文化和中国古汉语的深厚功底,必须有马来文的超常水平,除此之外还需要有一定的政治远见、敢为人先的勇敢精神和超常的毅力。我认为,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叶博士作为华文教育组织的领袖人物,他身先士卒,将中华文化的经典翻译成国语,介绍给友族;主动积极地为加强和促进民族和谐和民族团结做了一件影响深远的事情。所以我说,叶博士的这套译著的出版和发行,在中马文化关系、马来西亚华人与友族关系的历史上也是值得一书的。为此,我深深地为叶博士的精神、行动和丰厚的学术成果所感动。在此,请叶新田博士接受我对您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专家,各位朋友,60年来,叶博士与他的前辈及其同仁们带领几百万同胞,为捍卫母语教育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和巨大的牺牲,度过了重重难关,为母语教育的延续和发展创立了为世界公认的独一无二的教育管理模式,获得了今天来之不易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和谐。然而,叶博士和他的同仁们决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长期以来,他们为促进马来西亚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与自然融合,做出了令世人瞩目的巨大努力。今天,叶博士译介中国诸子的经典著作,正是以加强中马文化交流,加强与友族的文化沟通为主要目的。因此可以说,这套译著的出版发行,无疑会对促进中国和马来西亚之间、马来西亚华族与友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和友好关系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最后,我再一次祝贺叶新田博士四卷本系列译著《中华人文思想与现代管理》出版发行!
祝马来西亚华族与友族之间的理解和交流不断加强!
祝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兄弟般的友谊不断加深!

2010年3月13日
1 季羡林:《东方文化集成》总序。
2 【美】西提:《阿拉伯通史》(上册),马坚译,商务印书馆,第2页。

叶新田博士新书推介礼:新书推介人董总顾问郭全强先生讲词

尊敬的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尊敬的大会主席邹寿汉先生、尊敬的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张玉安教授、尊敬的国家文学奖得奖人Dato’ Dr. Anwar Ridhwan、尊敬的东爪哇华文教育统筹机构主席符福金先生、尊敬的西爪哇华文教育统筹机构主席刘一江先生、新纪元学院院长潘永忠博士、各位来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感觉非常荣幸有机会担任叶新田博士新书的推介人。叶博士是我从事华文教育工作多年来的战友。他是一个非常杰出的华教领袖。叶博士最大的特点就是脚踏实地、默默耕耘。他这种做事风格,我一直以来都非常欣赏。

各位,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需求,因此,不同时代的领袖肯定会有不同的领导风格。我在1990年代初期开始担任董总主席,1990年代马来西亚的政经文教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国际之间意识形态的冷战也已经逐渐结束,当时很多有识之士提出地球村,以及全球化等的全新概念,以便让我们重新认识与诠释这个世界。当时,国内的政治气氛也开始缓和,那时候担任首相的马哈迪医生推动许多大型的发展计划,扩大国家的经济蛋糕,获得大多数民众的支持和响应。在那种氛围之下,华文教育虽然还是受到很大的限制和打压,但我们清楚意识到我们必须采取主动的策略,回应国内外环境的改变。

各位,凡事必须与时俱进,绝对不可以一成不变。1990年代华文小学以及华文独中,绝大多数都呈现欣欣向荣的气象。那时候,摆在我们眼前的问题是,我们应当如何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继续取得更好的成绩。

各位,我个人的抉择是,我们首先必须加强内部的组织和团结。我曾经无数次强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华教工作者没有分裂的条件。我们的同道们可以来自不同的背景,可以有不同的思想和理念,但在关乎民族兴亡的华教事业上,我们必须只有一个方向。古人说得好,众志成城,在大家的同心协力下,我们在华侨山岗上,建设了这三栋大楼,这里今天已经成为马来西亚华人的文化堡垒,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万众瞩目,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会牵动华人社会的每一颗心。我们在这里,重新出发,把差一点因为独立大学被判败诉而逐渐消失的华文大学理想,重新召唤回来。1998年董教总成功创办新纪元学院,逐步落实华文大学的理想,同时也成功完善我们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母语教育体系。

各位,从1990年代到今天,华文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进入一个强调发展、强调专业的时代。我们当然还是需要捍卫、需要抵抗,但我们更应该化被动为主动,主动出击,创造潮流,引导局势的发展。我在董总主席岗位上,十多年来就是秉持这样的理念,来领导这个组织,希望华文教育同道们不要把自己局限在一个小小的角落,希望华文教育工作者眼光更加远大,心胸更加宽阔。

各位,在众多的华文教育同道之中,我很早就发现叶新田博士的特点。叶博士早年曾经当过独中的马来文教师,也受过企业管理的专业训练,他后来虽然从商,并且积极从事华教工作,但百忙之中,还能抽出时间著书立说,他的作品不断,而且具有本身的风格和特色。叶博士写作风格最大的特色,就是考虑到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和对话,把古代圣贤的经典翻译成马来文,让马来人从中认识华人的文化,促进种族之间的和谐与交流。与此同时,叶博士也着重探讨中国古代圣贤思想和现代管理之间的相互关系,期望做到古为今用,让中国圣人的思想启发我们新的创意,丰富我们的智慧,加强我们的竞争力。

各位,叶新田博士今天摆在我们眼前的这套新书,可以说是他多年以来写作成果的总结。这套书一共分成四个部分。第一册是中国古代诸子百家的经典翻译,其中包括《大学》、《中庸》、《道德经》和《孙子兵法》,这些经典涵盖范围很广,儒家、道家、兵家都包含在内,有兴趣了解中华文化的友族同胞,可以透过叶新田博士的马来文翻译版本,全面而又深入的了解华人思想的渊源与发展脉络。

第二册是第一册翻译作品的延伸,主要介绍孔子、道家、孙子和《易经》哲理,如何用在现代化的企业管理里头。叶博士除了呈现给我们他本身的独特看法,我们也可以看出,他在写作上,同时使用中文和马来文双语来表达他的思维,证明他无论何时何地都一直希望把中华文化介绍给马来读者,所以我说,第二册其实是第一册翻译作品的延伸。

至于第三册,依然是叶博士翻译的拿手好戏。但这一册主要是翻译马华文学,想把马华诗歌推荐给马来读者。各位,我个人猜想,也许叶博士还希望马华文学可以透过翻译而打入国家文学的殿堂。作为一个忧国忧民的华教领袖,我们可以发现,叶博士的关怀面其实非常广泛。这一点可以从叶博士在第四册以马来文介绍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医生的生平与思想得到进一步的证实。

各位,从叶新田博士的这套书籍可以看出,华教领袖在抗衡马来西亚政府单元主义的漫长过程中,其实并不单靠一股盲目的热情,而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以及从不同对象的关怀与探讨中,寻找出路和方向。

我记得,叶新田博从我手中接过董总主席的领导棒子时,我曾经说过,叶博士精通马来语,是他的一个优势,我今天再度强调,叶新田主席他掌握马来文,不但有利华教机构与政府官员对话,同时,他用双语写作,更可以在文化、文学与思想让华人与马来人展开交流与沟通,这是他另一个巨大贡献。

今天,叶博士邀请我担任他新书推介礼的推介人,我非常乐意向大家推荐他这套书,希望大家从中得到启发。我更希望叶新田博士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华教、为族群之间的交流继续努力。华教工作与写作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必须长期坚持,才会看到成果。叶博士在这两方面,肯定是一个好榜样。最后,我祝福在座各位,希望大家也一起来为华文教育、为族群交流做出贡献,在这片国土上,建立一个美好的精神家园。谢谢大家。

2011年3月12日星期六

两线制,策略?理念?——与李万千先生商榷

转载自“新《咖啡店》”星期五 11, Mar 2011 6:18 pm
作者:山海关

今年1月24日,李万千先生推出一篇时评《两线制:华团的弃儿?》,2月27日柔佛四团体合办新春联欢晚会上,李应邀演讲时,讲题也是《两线制:华团的弃儿?》,时评与演讲的题目相同,内容也一致。显然,李对自己的见解颇为执着。浏览通篇,总觉得李文不无脱离实际,流于主观推论之处,有需商榷!

首先,《两线制:华团的弃儿?》开头便说大选欲来风满楼,分析一番之后指出,第13届全国大选即将到来,而华团似乎还没有作好必要的准备,云云。

奇怪,华团并不是相关的选举机构,如何作好必要的准备呢?是否又要各华团在大选之前提出种种“诉求”,幸运的话,到时或能讨回一点好处;不幸的话,只好等着掌权者秋后算帐。对此,人们早就领教过那些大嘴巴的时评人尽会说风凉话,什么讨回一点好处有如小孩讨糖果啦;而不幸遭受秋后算账或受辱时,则说成是华团领袖软脚的应有后果啦,冷嘲热讽,不一而足。

从全文看,李先生这次与时下时评人有点不同,主旨在于要华团重新推动1986年全国华团民权委员会所提出的那个“两线制”政治主张。

为了加强本身立论的说服力,李先生把已故林晃昇老前辈当时在《两个阵线制度和马来西亚民主》的讲稿中的词句高调引用 ——
“全国民权委员会所倡议的两个阵线的概念,目的是为了促使我国的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地发展。因为只有当形成两个足以互相取代的阵线时,当权的一方,才会表现得比现在更加民主,更加开明,人民的意愿才会更加受到尊重。”

众所周知,大凡引用他人的言论,有需前后照应、如实反映,不能片面予取予求。其实,林晃昇在1986年大选后作出经验总结时却是这样说的 ——
“……‘两个阵线’的概念在打破一党专政及促成我国民主制度的健全发展等方面是有一定意义的,但是否要推动及如何推动有关工作,则应由有关政党本身去决定。”(引自:1986年9月14日,林晃昇在董总各州属会第28次联席会议演词《调整步伐,继续前进!》 )

林晃昇老前辈明明说“两个阵线”(“两线制”)应由有关政党本身去决定推行,为什么李万千偏偏要华团作好准备,否则华团就是把两线制当弃儿呢?是一时失察抑或另有原因?

其次,不妨看看李先生是否真的如其文章所标榜的,两线制的提出只是作为打破政治霸权的策略手段呢?

当年,林晃昇曾坦承,原本来自西方概念的“两党制”,为免被误解而改称“两个阵制”,并表明这只是作为打破一党专政垄断而提出的策略手段而已,不为别的。可是,当今天有人提出西方的两党制不是我国人民的选择时,李万千却大动肝火,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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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万千批判说:正当两线制越来越获得支持,有望成为终结我国巫统/国阵独裁政权的策略手段的时候(不排除遭受暂时挫折的可能),任何自以为“政治正确”,以“左”的或“进步”的姿态,批判民联和国阵只是Pepsi Cola 与Coca Cola的差异,或武断地认为“照搬发达国家各垄断财团之间坐地分赃,轮流坐庄的所谓‘两线制’,不应该是我国人民的选择”(见阿川《珍惜历史,明确方向》,〈燎原之夜纪念特刊〉)之类的政治“高调”,在客观上只能起着混淆和分化作用,帮助国阵延续其独裁统治。事情是否如此?不妨验证一下!

读了《珍惜历史,明确方向》和查看21世纪联谊会《会讯》可知,阿川等不同意的仅仅是时下那种“照搬发达国家各垄断财团之间坐地分赃,轮流坐庄”的两线制提法,因为这不是应用策略,而是从思想理念上崇拜西方发达国家的垄断集团之间轮流执政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实质是广大劳动群众只能靠边站,处于无权状态,因此“不应该是我国人民的选择”。李万千不能冷静地思考阿川等的意见,却主观地推断说阿川等是在“批判民联和国阵只是Pepsi Cola 与Coca Cola的差异”,等等。其实,从《燎原之夜》及21《会讯》中,阿川等从来没把民联和国阵看成Pepsi Cola 与Coca Cola一样货色,他们是从我国人民长期以来的统战实践,即结集进步民主力量以对抗专制统治的要求出发的。请看,战后广大群众拥护“人民力量中心”和“泛马联合行动”的结合以对抗英殖民统治;独立后支持社会主义阵线以对抗“巫华印联盟”;往后则要求各反对党团结起来,在选区一对一对抗国阵;而今是号召支持民联,给予民联机会。这些都是体现统战实践的历史连贯性,并不是什么“政党轮替”的反复鼓吹。

再次,有需强调指出,号召支持民联,为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促进国家社会的发展,这同鼓吹民联与国阵“轮流执政”的走马灯戏法完全是两码事。李万千批评别人把民联和国阵看成是Pepsi Cola 与Coca Cola,其实,从他本身对台湾民进党与国民党轮替执政的推崇,说明了他对Pepsi Cola 与Coca Cola“互相轮替”的执政模式非常在意,不能不令人发问,他的“两线制”是否仅仅在于“策略”运用而已。

李说,两线制是以政权轮替作为前提,正如台湾当年的政权轮替,是以民进党取代独裁的国民党作为前提一样。又说,现在看来,民进党与国民党或许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但这并不等于说,当年民进党取代独裁的国民党,对台湾的民主化进程是没有必要和不具意义的……,如此等等。

毫无疑问,台湾同我国的情况是不相同的。李推崇民进党在台湾民主化过程中的作用,看来难以令人苟同,因为若把台湾的民进党拿来比喻我国的民联,无异是向支持民联的我国人民群众的头上大泼冷水,这是什么“策略手段”?

事实上,台湾当年的所谓民主化风气,倒是由国民党先放开来的。于是,民进党闻风起舞,与国民党搞出一幕幕民主丑闻和议会闹剧,导致舆论无是非、社会大分裂。民进党夺得执政权后,贪污、舞弊、滥权、造假,文明糟蹋、道德沦丧,全岛混乱,国际哗然。这一切,值得我们效法吗?我们可以为了让政客朋党所结合的各自集团达到“政权”的“轮替”,而不顾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感受吗?我们可以把台湾的民进党拿来同我国的民联相提并论吗?难道我们希望民联也结成朋党集团并与巫统的朋党集团“轮流做庄”吗?请问,这究竟是要支持民联还是另有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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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只要不迷恋于西方或台湾的两党制,只要把人民大众的利益放在前头,拥护两线制的种种力量,也是当前统战队伍中的重要环节和动力。正如上述21世纪联谊会《会讯》(第18期,刊载《珍惜历史,明确方向》等文章)中指出的:“当前‘两线制’的拥护者还是能够支持和加强民联的,终究属于革新的动力。”(见《当前热门三议题》一文)

最后,不得不回头来谈谈李万千先生近年来的时评风格,是否已偏离了实事求是、有理有据的原有传统的问题。

李先生在上述时评和演讲中一厢情愿地指出,“1986年,15华团领导机构属下的全国民权委员会,就能够比政党更具前瞻性地倡议和推动两线制”;接着更大加赞扬1990年林晃昇不但为促进两线制而发动“民权起义”,还进而带领华教人士“集体加入行动党”等等远见和作为。再接着,笔锋一转发出谴责道:先有华总的林玉静乖离两线制的立场,而接任的会长方天兴只会“迎合当权者”,至于董教总的郭全强则在高压下对华团的诉求竟作出无原则的妥协。

最后是狠批“具有左派背景”的董总主席叶新田。李把自己近年来对叶的指控,如数家珍地一再重复罗列,于是给叶新田团队安上对两线制“交白卷” 、将使到两线制沦为华团的“弃儿”等等罪名。严于责己,宽于待人,应该是大家的共识,李万千是否也应该总结一下在推进两线制过程中,本身又说了和做了些什么?

按常理,李先生本身固然可以高度赞赏两线制,夸奖民权委员会比政党“更具前瞻性”,但别人也有各自的实际情况和考量,怎能强求别人,自以为是?不妨再听听林晃昇老前辈在《调整步伐,继续前进!》里的忠告吧——

对两线制 —— 它有一定的意义,只可作为策略运用;推行两线制 —— 应由有关的政党去决定;任何华教负责人参与政党或助选工作 —— 应以个人的身份进行,以避免董教总被卷入政党之间的纠纷。为了捍卫董教总的原则,“避免被卷入政党之间的纠纷”,林老说到做到,当他决定参加民主行动党(即李所谓带领华教人士集体加入行动党),坚决辞去了董总及独中工委会主席本兼各职。(见1990年林晃昇致胡万铎之信件)郭全强、叶新田也接着捍卫董教总的原则,为什么李万千却指责他们两人既“去政治化”于前又“交白卷”于后呢?

人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两线制的理念在我国有多“正确”,有多“前瞻性”,也有待于社会实践的检验,并非由谁说了算数。真理逾越一步就是谬误,理论脱离实际便成空谈。愿共深思、共勉之!

2011年3月4日星期五

华团几时生了个“两线制”儿子?(评李万千大作“两线制,华团的弃儿”)

~ 双紫 ~

文章要从标题读起。李万千大作标题为:“两线制,华团的弃儿”。首先我们必须弄清楚两个前提,即一:“华团”所指为何?二,“两线制”如何会是华团的“弃儿”?弄清楚这两个前提,很多问题就不辩自明了。

根据李文下面一段话,“华团”似乎是指“以董教总为首的15华团”,但现在这15个华团“各自精彩”,不再联合行动,连由也是“15华团”设立的“林连玉基金”也已落入个人会员之手。因此,万千所指的“华团”,到底是指董教总、华总、商联会、中华大会堂、校友联,还是指林连玉基金、民权委员会、雪华青等等?李文没有写清楚,我们暂且把它当作“没有人”。

万千说,“两线制是在1986年,由以董教总为首的15华团领导机构属下的全国华团民权委员会提出并加以推动,主张以政权轮替作为我国民主化的策略手段……”。

1986,至今已经25年。辜不论25年前的理论到现在还能不能用,人们目前所热衷的“两线制”,其实都是308效应,并非15华团或林晃昇25年前的“先见之明”。308大选,谁都估计不到反对党会大胜,所以,谁都不好在308过后出来“领功劳”。事后诸葛亮,不过“马后炮”一门,很无谓。

李说两线制是华团的弃儿,这立论也很怪:华团既然是“没有人”,如何能生一个“两线制”儿子?再说“两线制”本是政党政治产物,怎会成为华团的儿子?反过来说,如果“两线制”不是华团的儿子,那么,又怎能说是华团的“弃儿”?再者,如果华团把“两线制”当作自己的儿子,政党要贯彻“两线制”,是否得事先获得华团“批准”?这是什么逻辑?真是:你不说我还明白,你越说我越糊涂。

纵观全文,其实万千明批华团,实骂董总。试看李文第五、六、七段小标题:·从“中立”看董总的政治转向·董总在促进两线制“交白卷”·“超越政党”非逃离政治借口。这三段占了全文的一半,是文章的重点所在,我不想一一批驳,只请教一个问题:80年代董总高调“打入国阵,纠正国阵”,这可完全和“两线制”背道而驰。为何在那么“正确”的领导和精英团队操控下,“斗争路线”会从“拥抱国阵”的“一线制”突变为“反对国阵”的“两线制”呢?

还有,你们先和马华“谈条件”,谈不拢加入民政党,过后转投行动党,接着退出行动党(柯博士不仅把行动党安全区拱手让给马华,还出书大骂行动党),成为两线制的逃兵,说变就变,而去到哪里都有一套大道理,原则立场“因时因地制宜”。作为华社一分子,我们本来无条件全力支持董教总,给你们这么一搞,董教总威望下降。可是你们看不到这一点,反倒沾沾自喜,以为自己不可替代,实在太没自知之明了!

事过境迁,以前的“正确策略”证明错误,但你们不仅不作检讨或公开交代,反倒有脸以“两线制逃兵”身份要华团去贯彻两线制,不是本末倒置,无理取闹吗?一个”从失败走向失败”的人,还妄图继续“领导”华社,你们不觉得自己过于专横霸道吗?

前此有人把国中说成是华社“弃婴”,现在,万千又把两线制说成是华团“弃儿”,令人不禁感叹:华社与华团真的是那么“始乱终弃”吗?国中是国阵的儿子,非华社所生,若说国中如弃婴,那也是国阵的弃婴,为何要把责任推到华社身上?两线制是政治范围内的事,如何会变成是华团的弃儿?把是的、不是的事情都往华社、华团身上推,是在“抬举华社”还是在“害惨华社”,值得大家三思。

华社与华团成分复杂,特别是华小、独中许多董事是国阵支持者,要董总在促进两线制交出漂亮成绩单,除了造成分裂,不会有其他结果。更何况社团没有投票权,为何需要在大选前“挺身而出,继续领导华社和各族支持两线制的力量相结合,为最终实现政权轮替而奋斗”?李以个人身份“驱策”维护华教的董教总去做政治斗争,不太可笑吗?

写评论骂人很容易,认真做事却很难。董总、董联会等社团各级领导每天都在默默做事,出钱出力。一些过气师爷不甘寂寞,以为自己是诸葛亮,总爱发号施令,批这个、骂那个,徒令亲者痛、仇者快而已。奉劝这些过气人物,在骂人前,先问问自己为社群作了什么。如果自己什么贡献也没有,最好学一学那些默默耕耘的华团领导人,多做事,少说话,不要一味“沽名学霸王”,成日学鲁迅“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结果“画虎不成反类犬”,讲多错多,晚节不保!

2011年3月3日星期四

岑启铭向LLG公司发律师信提八要求

转载自“新《咖啡店》”(星期三 02, Mar 2011 12:00 pm

曾在去年11月间报案指林连玉基金为非法组织的兴汉社顾问岑启铭,昨(1)日通过怡保曾志祥律师楼向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及其主席杜乾焕发出律师 信,限在一周内解决八项要求,包括将利用林连玉基金名义筹获的四百多万令吉基金交存法庭,再依法律程序退还给捐款人,向全体捐款人道歉,以及停止利用林连 玉基金名义进行筹款活动。

岑启铭今日对媒体说,自他在去年11月23日举报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以来,也陆续以文告及其他方式,促请LLG有限公司解决有关问题,但一直未见回应和纠正,他是在失望和绝望之余,被逼采取法律行动。

以下是岑启铭的律师信译文:


(1) 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以 双挂号信寄出)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321-D, Lorong T.A.R. Kanan Satu,
Off 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
50300 Kuala Lumpur
(下称LLG有限公司)

(2) 拿督杜乾焕博士 (以双挂号信寄出)
321-D, Lorong T.A.R. Kanan Satu,
Off 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
50300 Kuala Lumpur


1.3.2011

执事先生:

事关:林连玉基金(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我们代表地址在 No. 29, Jalan Pengkalan Barat 2, 31650 Ipoh, Perak 的岑启铭先生行事。

我们的当事人说,据他所知,以及/或者从各报获悉:

(a) 在任何关键时候,你们LLG有限公司,以及你拿督杜乾焕,身为LLG有限公司的主席,一直在马来西亚特别是华人社会冒称LLG有限公司就是林连玉基金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或林连玉基金就是LLG有限公司;以及你们LLG有限公司看起来是受林连玉基金(“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委任的一名代理人,这些都是你们明知是不正确的;而在这方面,林连玉基金(“Lim Lian Geok Foundation”)一直出现在,而目前仍然出现在LLG有限公司的信笺上,因而给人一个误导性的印象,认为LLG有限公司就是林连玉基金(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b) 你们LLG有限公司,以及你拿督杜乾焕,亦在华人社会将林连玉基金(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冒称为一个慈善团体,声称其宗旨是在马来西亚推广华文教育;

(c) 兹发觉:林连玉基金(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是一个虚构和不存在的“实体”,是未经注册的。

(d) 多年来,你们LLG有限公司,以及你拿督杜乾焕,曾利用虚构和不存在的林连玉基金(“Lim Lian Geok Foundation”)名义主办,进行,参与,经营,涉及,授权及/或认可数项为林连玉基金(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筹募基金的活动;

(e) 在2008年8月16日,你们LLG有限公司,再度以林连玉基金(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名义,在怡保三德中学礼堂举办一项名为“動地吟”的文化演出,以筹募“林连玉纪念馆基金”;而在这个演出日期以前,你们的代理人,包括廖永立先生,曾向我 们的当事人岑启铭先生征求捐助林连玉基金(“Lim Lian Geok Foundation”),我们的当事人在数名人士面前捐出现款300令吉,但一直没有获得正式收据。我们的当事人曾多次追讨正式收据,但都不得要领。请 向我们确认,该名廖永立先生是否为你们上述林连玉基金(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 筹款活动的代理人;

(f) 你们LLG有限公司,以及你拿督杜乾焕,在不停的利用林连玉基金(“Lim Lian Geok Foundation”)进行筹款活动中所收取超过四百万令吉的基金(该基金),已被非法和不合法的进入及存入你们的户口;

在这情况下,我们获得指示,要你们从今日的日期起7天内:

(i) 退还我们的当事人300令吉;

(ii) 将该基金存放法庭,以确定权利诉讼(interpleader proceedings)的方式退还给有关捐款人;

(iii) 立即停止以及不得为任何目的使用林连玉基金,包括删除LLG有限公司信笺上的林连玉基金字眼;

(iv) 不得干预或动用该基金的任何部分款项,因为LLG有限公司对它没有任何法定权利;

(v) 向因为你们的陈述而成为林连玉基金(“Lim Lian Geok Foundation)捐款人的公众人士,提供一项有关该基金的详尽报告;

(vi) 向我们的当事人以及全体捐款人作出一项毫无保留以及没有限制的公开道歉;

(vii) 停止以及不得继续进行非法及不合法的筹款活动;

(viii) 不得再以林连玉基金(“Lim Lian Geok Foundation")误导公众,以免他们因为无知而怂恿该虚构以及不存在的“实体”进行非法的筹款活动;

否则,我们的当事人将在不给予进一步通知的情况下,向法庭寻求谕令,以及/或者采取其他合法的行动对付你们。

与此同时,我们的当事人保留权利,对LLG有限公司的每一名董事,以及/或者声称为该虚构以及不存在的林连玉基金(“Lim Lian Geok Foundation“)的每一名高级职员,采取合法的对付行动。

你忠诚的
曾志祥律师

2011年1月29日星期六

董总没有临崖,何需勒马?--回应华研分析员黄集初

兴汉社顾问岑启铭

黄集初打着“华研分析员”的身份,在“独立新闻在线”的所谓“专栏”里,以“董总应临崖勒马”为题,大发伟伦。

姑不论以他这个华研分析员的小角色是否有资格叫董总“临崖勒马”,但他的“分析”结果和所带出的事实,已让华社特别是兴汉社有着意外的收获。兴汉社尤其要感谢黄集初所提供的下列四大贡献:

(一) 华研原来正在研究如何对付董教总

兴汉社很早就揭发,在新纪元闹剧中夺权失败的那一小撮华教失意份子,在新纪元闹剧败落后,不但没有重新归队,反而有计划的退回和躲到“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养伤,一方面以非法的“林连玉基金”骗取华社的捐款,一方面则伺机反击和继续破坏董教总,还想方设法控制一些可以用作反击和破坏董教总的其他华团。华研就是在这样的背景和需要下,被这批华教失意份子及其朋党在不动声色的情况下控制的一个主要华团。他们所以会相中华研的另一个原因是,华研近年来向华社筹了约五百万令吉,手上有钱,当然就会被人盯上,即使不能养老,也可以长期寄生,这和“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那批靠华社捐款寄生和养老的华教失意份子,基本上没有两样。

兴汉社一早就在留意,以周素英为首的那批人在控制华研后,到底要进行一些什么研究。答案终于来了,而且还是由它的分析员黄集初免费提供的,原来华研真的在配合“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在进行研究如何反击和破坏董教总。黄集初这篇“董总应临崖勒马”不就在这样的战略需要下写成的吗?如果华研日后专注出版反董教总的所谓研究报告,那也应该是意料中的事。

(二) 华研要同时为LLG公司及独大开脱

兴汉社老早就发觉,LLG公司里潜伏着一批靠华社捐款过活兼养老的华教贼,因此,我们曾在过去一年多来,先后发过20多篇文告及文章,提醒华社;可惜,这些文稿几乎都未见报,只有一些零星的在网络上出现,因此,整个华社都仍然蒙在鼓里,以为捐钱给“林连玉”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林连玉是“族魂”,谁不支持?谁敢不支持?谁敢反对?这就是为什么LLG公司刻意利用非法的“林连玉基金“五个字,就能轻易骗得捐款的原因。

兴汉社针对LLG公司所发过的主要文告包括:“骗术奇谈又一章?”,“林连玉基金已成为华教失意份子的摇钱树”,“杜乾焕已承认或默认林连玉基金有问题?”,“为什么胡万铎不配领林连玉精神奖?”,“麻疯终于出面”,“兴汉社评杜乾焕安顺谈话”,“岑启铭致函LLG’公司要求补发收据”,“岑启铭报案指廖永立收现金捐款后未发收据”,“岑启铭致函LLG公司要求取消特大”,“陈凯希的‘冤案基金’应增至一千万”,“陈凯希的冲动和林连玉基金真相”等,但都从未获得LLG公司或杜乾焕的任何答复或回应。我们认为,LLG公司或杜乾焕从来没有答复或回应,完全是因为我们所说的全是事实,根本无法答复,也无法否认,如果我们所言不是事实,他们即使不答复,也可以反报案,或直接采取法律行动,为什么他们不敢这样做?但靠华社捐款养活的华研分析员黄集初,却以“杜乾焕选择低调回应”来轻轻带过,让人得到这样的一个印象:华研正在“林连玉基金”丑闻中扮演着帮凶的角色。

黄集初也刻意在他的专栏中为独大主席胡万铎在2009年拒绝一批华教人士进入独大一事辩护,说什么“独大有限公司默不回应下,才不了了之”。这不是和LLG公司同样的手段吗?当无从答复或无法回应的时候,就假装没发生那样,让它“不了了之”。

不过,如果黄集初认为欺骗华社的事也可以以不回应来“不了了之”的话,时间将会证明,这是他的分析错误!

华研分析员黄集初可能不知道或尚未发觉的是:LLG公司对外来的指责,特别是兴汉社的指责,早已没有人敢站出来交代了,你有看到它的主要负责人吴建成,刘锡通,姚丽芳,李亚遨,刘道南等还有出来讲话吗?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兴汉社发难之后,立即召开特大,急急全面私人化,急急通过让23个私人董事就可以控制LLG公司,急急买下地段,急急….其他的文字工作,只好交由尚无臭底的华研和它的分析员黄集初出面苦撑了。

(三) 被封杀的兴汉社文告部分重见天日

对兴汉社来说,黄集初最可爱的地方,就是在他的专栏文章中,综合和分析了独大丑闻和林连玉基金丑闻的主要演进,特别是重复了兴汉社一些已被媒体封杀的重要文告的要点,我们认为,这些重复(即使是那么一点点) 对华社来说,都是很好的资讯,让华社有机会进一步了解为什么兴汉社要冒着那么大的风险也要揭穿林连玉基金丑闻的真正用意,我们必须感谢黄集初免费帮了我们的这个大忙。因为所有的骗局,都是因为没有人去揭穿或敢揭穿而继续得逞的。

(四) 暴露了华教界出现牛鬼蛇神

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界近年来最大的悲哀,莫过于“独大被私吞”和“族魂林连玉被骑劫”,这些私吞和骑劫,基本上都是冲着董教总而来的,以破坏,打击和取代董教总为最终目的,加上华研最近的助纣为虐,这些都不是偶然的。华研分析员黄集初不是说“没有法律规定董教总是华教最高领导机构”吗?不已形容华总和商联会也和董教总平起平坐了吗?这些不都是有计划的边缘化董教总的证明吗?华教最后会死在自己人手上,看来不是不可能的事。

黄集初的专栏文章也间接印证了华教界已出现了牛鬼蛇神,LLG不早已将林连玉神化了吗?既然林连玉已是“神”,那剩下的“牛”,“鬼”和“蛇”看来就非独大,LLG和华研莫属了,至于他们之间如何归属,兴汉社没有兴趣知道。

黄集初声称自己毕业于台大历史系,取得武汉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硕士,曾服务于独中17年,以这样的资历,继续服务华教应该更受人敬重,如果转而担任华研分析员,可能就是一项错误选择,因为他的分析能力不强,只能写些流水帐,加上没有法律常识,分析的结果,很容易被人反分析,最后不但暴露了自己的斤两,还在字里行间授人于更多的把柄,倒了LLG,独大和华研的米。

兴汉社的立场

黄集初在他的专栏中一直发挥高度的想象力,把兴汉社和董教总扯在一起,这证明他的分析能力的确有问题,他在独中混了17年,不可能不知道,除了既得利益者以及那一小撮华教界的牛鬼蛇神外,整个华社都在董教总后面,只是他们无从表达,加上牛鬼蛇神的千方百计掩盖事实和真相而一直被误导,很多甚至上了贼船都还不知道。兴汉社敢标榜是一个有前瞻性的团体,当然有本身的看法和行动,我们当然也知道,我们的看法和行动,华社一时可能接受不来,但我们完全有信心,华社最后会明白我们的看法和行动。令我们欣慰的是,自从我们举报林连玉基金为非法组织至今,虽然我们的文告绝大部分没有见报,但我们已发觉,越来越多人已开始从其他管道明白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既然我们已发觉了LLG公司有贼踪,我们就有必要不惜一切代价清理这些华教贼。不为什么,就是因为我们是兴汉社。如果我们的行动间接帮了董教总的忙,那既是偶然也是必然的,但不能解读为我们和董教总有什么特殊关系。对兴汉社来说,董教总就是华教的最高领导机构,过去如此,现在亦然,以后更是如此。

因此,我们对黄集初的最后答复是:董总没有临崖,何需勒马?
28.1.2011

2011年1月24日星期一

黑的、白的?不,是灰色的!

转载自“光华日报电子新闻”(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五日下午二时五十八分)

文:陈思源

这个笔者于20年前曾经用过的专栏名称,套在黑白颠倒丑象仍然层出不穷的21世纪当今大马社会,还是那么贴切。

话 说兴汉社最近2度高调报警单刀直入指责“林连玉基金”为非法团体,以设立“林连玉纪念馆”为名,在全国各地向华人社会特别是热爱华教的人士发动捐款,数额 已高达400万令吉。兴汉社发觉这个非法团体和一家名为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后简称“LLG”)的公司用同一个设在吉隆坡的地址。而一些不负责任的分子利用这个非法的“林连玉基金”名堂所筹获得捐款,都进入LLG的 户头。因此,兴汉社要求警方立即展开调查这类活动是否涉及欺诈或欺骗的犯罪行为。

兴汉社是项行动马上把“林连玉基金”和LLG推进了灰色地带,轰动整个华社。

“林连玉基金”和LLG的“集体”反应予人以林连玉基金就是LLG;这两个灰色地带的“连合”信头是“林连玉基金及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两机构大相径庭

有点常识者都知道基金(Foundation)和有限公司(Company)是两个大相径庭的非社团性(但牵涉及银行或商业的)机构。有一点肯定的是“林连玉基金”是虚幻及从来不存在的。

一位叫杜乾焕的仁兄于2011开年第一天以《林连玉基金》主席的名义召开记者会,作出以下摸不着头脑声明:
(1)“林连玉基金”是秉承林连玉的遗志;建立一个公平、合理、多元和友好的国家;
(2)“林连玉基金”要把自己定位为“文化教育领域的公民社会团体”;
(3)“林连玉基金”的会员共有168人,扩大董事会是在不牺牲原有会员利益的前提下,吸纳各种人才;
(4)“林连玉基金”要壮大,不是要做老大,也没有兴趣挑战谁。

为了写这篇文章《笑傲评天下》跑到林连玉墓园作实地查证。发现杜乾焕口中的林连玉遗志与林公连玉生前的志向有非常巨大及不合情理的差异。林连玉生平最大的目 标是争取华文列为官方语文;但其墓志铭证实一生为华教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林连玉从来未曾着眼华人文化。换言之,杜乾焕把无中生有的话硬硬塞入死人口中。

不合林连玉遗志

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那一秒钟林连玉未曾放弃其争取华文列入为官方语文的理想。纯粹从历史与学术的角度讨论,“争取华文列为官方语文”才是林连玉重中之重的一大遗志。口口声声秉承林公连玉遗志的LLG诸公为何予以遗漏?

LLG拟定林公连玉遗志时,塞进“文化”,踢掉“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斯举是窜改林连玉生平志向!

我们有达到跨国际活动的“大马华人文化协会”及绿野仙踪的“马来西亚华人文化中心”等纯华人文化的组织,哪有需要、而且几时轮到一间有限公司狗捉耗子多此一举?

上述杜氏言论第三项所漏出的口风让华人睁开眼睛问究竟。原来LLG的168名“会员”在该公司里头是有利可图的。否则何来“不牺牲原有会员利益”之说词?林连玉若泉下有知其英魂是否会从坟墓里跳出来抗议一翻?

LLG的宗旨包括建立纪念馆、出版书刊、举办展览、讲座等以达至纪念林连玉先生。

华教各路英雄于林公每年忌辰都齐集其建于吉隆坡福建义山的堂皇墓园高调向他致敬。这种连已故三位首相也未曾获得的待遇,还不足以纪念林连玉吗?真的有必要建纪念馆吗?

应由教总主导

就算真的有这个需要,也应该由教总主导(不要忘了林连玉是教总的先贤)以取公信力。

杜氏于2009年“…董教总必须参与各民族的广大群众一同展开的社会政治运动,它必须扮演重要角色,打造一个新的社会政治环境…”的一番话,证明他真的“忘了自己是谁”。

一间有限公司(LLG)的二毛子董事(杜乾焕)兼一个在法律上不存在及“什么都不是”的所谓林连玉基金居然想号令董教总,这真是一项华教的悲哀。

杜乾焕硬说“林连玉基金”是合法的;他不是律师,《笑傲评天下》当他“童言无知”一笑置之;然而,资深律师刘锡通回应兴汉社的上述举报,要后者拿出证据来;这显示刘律师有误导兴汉社的嫌疑。

陈思源斩钉截铁强调,《林连玉基金》是非法的!

何必多此一举?--- 向卫生部长及教育部长进一言

黄士春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日前宣布,鉴于我国的青少年精神问题严重,卫生部和教育部已鉴定4间中学,展开为期六个月的“学校抗压试验性计划”,一旦获得教育部接纳,将在年杪在全国中学实施。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有这样的必要吗?

     精神问题,是社会问题,也是社会的产物,而且会因各国社会背景和现实情势的不同而不同。我国青少年的精神问题日趋严重,问题出自那里?如果能够找出问题的根源,对症下药,相信会比建议中的减压计划更为有效。

     研究报告显示,我国青少年精神病发病率最高的年龄是介于16岁和19岁之间,这正是高中学生的年龄。高中生为什么会面比小学生和初中生有更高的发病率?第一,高中生的年龄已更成熟,开始关注本身的前途问题,压力也就来了。第二,高中毕业以后的升学和就业问题,更困扰着这些年轻人,特别是大学教育开销,几乎已是每一个家庭面对的最大压力,而孩子方面也必然会面对和分担这种压力,包括会不会考到足以拿奖学金的好成绩的那种压力。第三,也就是最致命的一点,那就是现代的中学生,几乎每个人都输不起,会考成绩公布的那一天,就是他/她的荣与辱的那一天,压力也就最大。

     我们何不从最致命的一点下手?环顾我们目前的考试制度,基本上是以多少个A 来决定一个学生的前途的,造成每个考生都在拼命追求全A;考获全A或多个 A 的人,除了可以炫耀同窗,还可以让父母脸上有光,让就读学校引以为荣而成为或继续成为名校。从这种现象看来,对A的追求,已不是考生而已,还有家长和学校,压力之大,可想而知,考生精神怎能不出问题?

     既然输不起是压力的最大根源,为什么不干脆把根源抽掉?我的大胆建议是:修改教育法令禁止公开公共考试成绩!让考生之间没得好比,让家长之间没得好比,让学校之间没得好比,不就一了百了吗?

     根据我对《1996年教育法令》的翻译和出版心得,不妨在“第五部 评估及考试”部分,增添大意如下的条文或其他即可:

     “所有公共考试的成绩属于考生的私产,只能发给有关考生;除考生因为升学或就业必须由他/她本人披露外,任何人(包括考生本人,家长及就读学校)不得对外公布,直至该项考试成绩公布后满五年。违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____,或监禁不超过______,或两者兼施”。

     其结果是:从此,大家都没得比较;没有比较,就没有输赢;没有输赢,何来压力?

     这个建议,看似荒谬,但为了挽救为那几个A而疯狂的我国青少年,为什么不大胆尝试?而且抗压这回事,本身就有一定程度的敏感性,这正如一个正在害怕的人,越叫自己不要害怕,结果就更加害怕;不如低调进行,无声胜有声。

     我不是什么学者专家,但活了这一把年纪,对一些事,总有一点直觉-- 一种或许学者专家未必有的直觉。也就因为我不是什么学者专家,所以,我没有任何压力,没有得失,也就敢大胆提出建议,也完全符合我提出上述建议的原则,并希望我们尊贵的卫生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和副首相兼教育部长丹斯里慕尤丁都有机会看到这项不是专家的建议。
(21.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