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2日星期四

2造挑战华淡小违宪案‧521聆审14造介入申请


2020/03/10 星洲日报/国内

介入方团体与律师团队在庭外合影。右四为王鸿财;右二为艾伦多拉沙米。

哈里夫在庭上提出问题,是否需要列介入方为答辩方。
(吉隆坡9日讯)半岛马来学生会(GPMS)及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挑战华淡小违宪一案,高庭择定521日聆审,裁定14造介入方是否具有法定地位成为此案的答辩方。

高庭今日对此案进行案件管理,法官拿督莫哈末苏菲安聆审14造提出介入申请,即董总、教总、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马华、民政党、国大党、淡米尔学校毕业生联合协会等。

裁定是否具法定地位列答辩方

至于介入方是否具有法定地位,成为此案答辩方的申请,法庭择定于521日聆审。

此案答辩方为大马政府及教育部;起诉方是GPMSMAPPIM

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副主席彭德生在庭外受访时指出,介入方是支援法庭及获准在庭上发言提出意见,即便成为胜方,也不能要求败方支付堂费。

起诉方代表律师为哈尼夫此前在庭上说,对于相关组织提出介入此案的申请,起诉方没有异议,但提出疑问是否需要列相关介入方为答辩方。

他指出,由于此案挑战华淡小地位是否违反宪法,而具有宪法权利的一方是教育部及马来西亚政府,即本案的答辩方。

“我们了解只要任何一方在此案涉及法律上的利益,都可以合法介入本案,但是否有必要命名他们为答辩方?”

至于在不同高庭入禀,但同样提出挑战华淡小的地位的案件,也会在521日进行联审;这入禀起诉的组织是马来西亚穆斯林联盟(ISMA)及马来西亚伊斯兰教师阵线(Ikatan Guru Guru Muslim Malaysia)。

介入本案的团体及组织包括:

1. 民政党

2. 马华

3. 国大党

4. 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

5. Persatuan Tamil Neri

6. Gabungan Persatuan Bekas Pelajar Sekolah Tamil

7. 教总

8. 董总

9. 吉隆坡中华独立中学

10. Gabungan Penulis Nasional

11. Persatuan Thamizar Malaysia

12. Persatuan Tamilar Thirunal Perak

13. Persatuan Gabungan Kebajikan Guru-Guru Bersara Sekolah Tamil Malaysia

14. 大马土著权威党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