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新《咖啡店》”星期一 29, Nov 2010 5:58 am
文:双紫
最近,“林连玉基金”与“董教总”的“矛盾”不断见报,搞得许多人头昏脑胀,不知谁是谁非。本文暂不讨论是非对错,先解读解读“林连玉基金”这名称。因为我深信“名正则言顺”,“名不正”的话,其“言”也就不可能“顺”了。
“林连玉基金”,单看字面,我们一定会联想到“一大笔钱”,如马华的“张明添基金”,李连杰的“壹基金”,世界首富比儿盖茨的 The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或学校、团体内部的“建校基金”、“教育基金”等等。“基金”这两个字,无论你从那个角度看,就是“一大笔钱”的意思。
不留意“林连玉基金”活动者,可能会以为这是林连玉捐赠或留下来的一大笔钱,作用也像其他基金一样,派钱给需要的个人或团体。熟悉“林连玉基金” 行为者,就知道完全不是那回事:此“基金”不仅不“派钱”,恰恰相反,一直在“筹钱”,而且好像总是筹不够。除了筹钱,还搞许多活动,像是一个注册团体。 注册团体是由“一群人”组成,而不是“一堆钱”,为何叫作“基金”?这是“林连玉基金”第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地方。
另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是此“基金”的注册名称是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是一间有限公司。不管你如何翻译,这英文名称不仅和“林连玉”无关,也和“基金”无关。为什么中文会叫做“林连玉基金”呢?
有人答了:因为当年在进行注册时,怕“林连玉”三个字“敏感”,难获批准,所以用林先生英文名的首个字母 LLG 取而代之。从中文到英文,勉强讲得通;但从英文到中文时,LLG 却可以许多译法,未必就是“林连玉”。另一方面,稍微有点注册知识者都知道,要注册一个“基金”,可能比注册“林连玉”更困难。因为这种涉及“大钱”的组 织,注册官不会轻易批准注册。
把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译成“林连玉基金”,如果不是有意混淆视听,肯定也会误导华社。一般人看到“林连玉”三个字,以为必然是一个文教团体,筹款时慷慨解囊、办活动时出钱出 力。可叹华社多年来的无私付出,却只是在壮大一间“有限公司”! 中英文名字南辕北辙,是“基金”还是“有限公司”?搞不清。这是“林连玉基金”第二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地方。
由此可见,不论是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 或“林连玉基金”,它都不是一般的社团:如果是“有限公司”,那就是“一群人”;如果是“基金”,就是“一堆钱”。由于中英名字的矛盾,人们根本搞不清这 组织到底是 “一群人”还是“一堆钱”!
“林连玉基金”无社团之实,却行社团之事:办讲座、发文告、搞演出、挺加玛、骂董总···俨然华社最高领导。华团或华人一时不察支持它,情有可 原。可是那些掌控“一堆钱”或一间有限公司者,为何可以那么大刺刺对华社“发号施令”?外人不知道这机构是“一堆钱”,他们自己难道也不知道? 这是“林连玉基金”第三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地方。
这“一堆钱”如何号令华社呢?
2008年新院风波之后,“林连玉基金”成了“华教岗”失意分子的栖身之地。这批人多数以个人身份进入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成为有关公司的成员。他们推举一个不谙华文的杜乾焕博士担任“林连玉基金”主席。由于他不谙华文,所以不懂得“名不正则言不顺”的道理,在 2009年9月举行的一场讲座中,他大言不惭的“指导”华教组织:“····董教总必须参与各民族的广大群众一同展开的社会政治运动,它必须扮演重要角 色,打造一个新的社会政治环境····”
这很奇怪。 “一堆钱”的主席企图“指导”华教最高组织董教总!太离谱了吧!杜博士该不是以为组织冠上“林连玉”三个字,自己就是“林连玉”了?华社里面不乏全国性团 体如什么“总”、“联”、“会”之类,这些可都是历史悠久、组织强大的正规社团。难道这些组织庞大的“一大群人”,却要接受“一堆钱”或一间有限公司的“ 领导”?笑话!
“基金”是“一堆钱”,“董总”是“一群人”,正如姚丽芳小姐所说的:“道不同不相为谋”,董总实在不需理睬“林连玉基金”。因为基金就是基金, 是“金”不是“人”,无论冠上什么名堂,“一堆钱”也不可能变成“一群人”。作为一个会务繁忙的大组织,岂能为了“一堆钱”而耽误“一群人”的大事?
回到开头说的“董教总与林连玉基金的矛盾”,到此已经很清楚:这所谓的“矛盾”,根源在于有人以不正之名发不顺之言,有意挑起事端,并非董教总太 得空,无端端去找“一堆钱”晦气。“解铃还需系铃人”,只要这“一堆钱”或这间“有限公司”不再对华社说三道四,指指点点,就什么“矛盾”也没有啦!当 然,先决条件是,他们得认真处理自己中英文名字的矛盾,以及自己到底是“一堆钱”还是“一群人”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