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

回应博客林放

文:黄士春

     华文电子媒体《风云时报》转载了著名博客林放的“董教总也是非法团体”,文中高调突出我在10月15日起一连三天,在金马伦举行的“华教领袖激励营”上所作有关已被报案指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的谈话录音。

     我在1985年离开巅峰时期的《南洋商报》後,曾为自己许下一个心愿,从此不再为稿费而为报馆写稿,因为我认为报馆是全世界最大的文字剥削者,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要写,就为自己写好了。27年来,我翻译和为出版了书种已达25本的《马来西亚华文法律翻译丛书》,为自己还了这个心愿。

     在离开报界之后,早已不问江湖事,偶尔路见不平,需要写一些无偿的文稿,也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除非万不得已,从不反驳来自旧同事和报界同行的的任何文稿,即使对几十年来一直以文字诋毁董教总的一个旧同事,也都如此;因为,我对新闻同业,都有着最起码的尊敬,总认为,早期能闯进报界的人,总该有着起码的正义感。特别是在经过七十年代我个人的一项经历之后,更是如此。当年,我和当时的总编辑朱自存在一项报馆内部听证会上的抗争,竟导致他当晚抬进吉隆坡班台医院心脏病加护病房急救。这个经历给我带来一个启示,原来语言和文字,都可以让一个人进入心脏病房急救室。日后的新体验则是,为了伸张正义,对该打击的人和事,文字也可以用作武器,子弹,甚至炮弹,那才是文字的最大威力,但必须慎重使用。

     但我对旧同行林放以“董教总也是非法团体”为题的评论,却是例外,除了为他感到悲凉外,也无法保持缄默。

     林放和我那样,都一把年纪了,如果他认为必须要以危言耸听的题目,才能吸引读者看他的评论,然后两餐才有着落的话,作为一名前新闻工作者,我真的要为他难过,文字原来也可以沦落到如此没有价值和尊严。

     原来,电子媒体《风云时报》在收到四段有关在金马伦举行的《华教领袖激励营》的录音记录后,就如获至宝,以爆料揭秘的姿态,大做文章,而且一连几天都保留在作头条位置。而曾在报界驰骋多年的林放,竟也如获至宝,立即跟进,继续想象放大,说什么董教总在激励营上秘密成立策略小组来对付已被兴汉社举报为非法组织的 “林连玉基金”。

     我为林放感到悲哀的是,在采访线上打滚了那么多年之后,一旦成了博客,怎么那么快就忘了新闻工作者求真求实的首要专业要求?也不想想,一个全场公开让媒体录音采访和报道的激励营,有什么秘密可言?即使真的要成立一个秘密的“策略小组”,也不可能会在一个公开的激励营内进行?所谓“华教领袖激励营”是什么?我个人的看法,只不过是华教同道之间聚集在一起,互相激励而已,是一个很松懈的论坛和交流平台,还全场开放给媒体采访,参加的营员也没有过滤,只要缴交规定的三百令吉参加费,谁都可以参加,就连供应录音带给《风云时报》的人也不例外,因为它只是一个华教同道互相激励的一个平台而已。为什么当兴汉社报案之后,会让林放写出如此无聊的评论?

     林放既然认为“董教总也是非法团体”,为何不在玩弄文字之后,也像岑启铭那样,高调拉队去报警?

     林放的评论还刻意把我当时就现已被兴汉社举报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的有关发言,加以高调突出,从行文看来,应是根据录音带写出的,我想请问林放的是,我的讲话,有何不妥?有那一句不是实话?我不但讲了实话,也讲了真话,而且还随时准备在任何场合重复这些实话;如果有人或团体认为我的谈话有任何诽谤成分,也欢迎起诉。

     林放在评论里,指我是质疑“林连玉基金”合法性议题的人,其实,在我发言之前,已有多人对此议题讲了话,我只是跟进发言,发表我个人的看法而已,我所以有发言权,因为我有做功课。

     林放还振振有词的引用星洲日报的报道,说“星洲日报已向社团注册局查证,林连玉基金合法地位无可置疑。令人遗憾的是,曾在采访线上驰骋那么多年的林放,竟如此错误引述星洲日报的报道,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根据星洲日报11月25日全国第9版的报道,该报是向公司委员会查询,而不是社团注册局,林放活到这把年纪,竟连公司委员会和社团注册局都搞不清楚,就写评论,那是很危险的事。林放既然引述星洲日报的报道,那我就顺便告诉他,从星洲日报的整篇内容看来,有关该项报道的标题“林连玉基金合法注册”,其实是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合法注册”之误,因为正如兴汉社报案那样, “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在法律上不可能等于“林连玉基金”(Yayasan Lim Lian Geok)。虽然 兴汉社当天就对该报道发文告更正,但却被星洲日报砍到不成形之后,丢到大霹雳地方版,剥夺了全国读者的知情权,这样的版位处理,对当事人兴汉社及星洲日报的全体读者都是不公平的,至于其他各华文报则完全没有刊登,这也是一项非常反常的现象。还好,另两家华文电子媒体“当今大马”和“独立新闻在线”都原文照登,证明了电子媒体最后会取代平面媒体,不是不可能的事,欢迎读者上网补看,以正视听。

     林放还算是有做功课的,知道我是兴汉社文告的撰写员,但林放只说对了一半,我不是兴汉社的文告撰写员,而是兴汉社的无偿文告撰稿员,更是其他不少正义人士和团体的文字义工,而且一直以此为荣。如果林放也有兴趣分享这种无偿写稿义工的真正乐趣和满足感,欢迎他跟进,不要一辈子都为那半斗米折腰。

     至于林放为何要对曾经培育他成为今日林放的华教堡垒董教总,写出如此残忍的“评论”,我实在无从想象。只觉得,人和物,都有个格:上上格,上格,中格,下格,下下格,还有就是只能以国文表达的芝拉格。林放的“评论”是属于什么格,还是交回给他自己评估吧。(28.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