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

文化人的社会道义



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 晚上八时五十三分 光华日报/言论版
~文:黄福地
 

120日吉隆坡高庭法官宣判董总主席叶新田胜利,秘书长傅振荃败诉,无疑是给在报上联署签名要求董总依章重选的百名“闻人”重重的一巴掌,证明这18名中委违反章程,秘书长傅振荃是没有权利召开会议的,这项判决,也显示司法还有公正,这18人被迫取消当日的会议,企图篡夺领导权!

这百名人士,都有放上自己的身份,以标榜自己的地位,显示自己都是社会闻人,有社团领导人、校长、讲师、学校董事、评论员、文化人,相信有些人是被误导而签名的。最令我感到兴趣的是所谓“文化人”,若说“文化人”是指有文化的人,则百人里面的校长、讲师、评论员等,很多都是“文化人”了!

怎样才叫“文化人”呢?顾名思义“文化人”肯定也是读书人,要读多少书才可称为“文化人”呢?既然标榜自己是“文化人”,肯定是高人一等,学富五车,绝非庸俗之流!

“文化人”的定义也非常之广,一般上是指文化艺、学识渊博、有文化内涵的、修养良好、品德高尚的人,这些“文化人”也可称为谦谦君子。他们了解做人的道理,明事理、知是非、别善恶,宽容有爱,大公无私,知书达理,所以文化人才会受人尊敬的!

这些受人尊敬的文化人,包括灵魂工程师,本来就应负有薪火相传的使命,捍卫我们的文化,可是他们与一些所谓社团领导人,为了私利或个人恩怨,不惜与幕后政治黑手串联挂钩,竟然赤裸裸干预董总内政,公开联名登报,要董总“依章行事”,进行改选,意图推翻现有领导人,破坏董总团结与组织。

他们在20日法庭审讯之日刊登百人文告,当然具有特殊意义,可是法官的判决,证明傅振荃一伙所谓依章举行会议和改选是违反章程,而遭受法官的禁令,更令这一百名知识分子,脸上无光,自取其辱。做为高级知识分子的“文化人”,在报上发表子虚乌有的言论,似是而非,本末倒置,毫无实例,只是侧重对叶邹的人身攻击,惟恐天下不乱,火上加油,这是否是文化人应具有的品德?

君子是成人之美

作为文化人,文化和道德素养是最重要的,否则虽有高深文化,若思想不正,只能成为一种邪恶的文化人,虽读万卷书,这种学士也成为邪士,反而不如一个目不识丁的端人,菜根谭里就有一则明训,说有一种心术不正的恶人(邪士)不可读书,否则如虎添翼,为害国家社会更大。历史上种种贪官、卖国贼、汉奸都是读书人。陈世美、秦桧、汪精卫、和珅,现代的陈水扁、马可斯、苏哈多……,多得不胜枚举,哪个当官是没有文化的?这些有文化的人,却是负心败类、汉奸走狗,为非作歹的贪官,为人民所痛恨,所以才有“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文化败类”等的俗语。

君子是成人之美,董总内部纷争的根源,是来自幕后的政治黑手,他们不喜欢叶邹坚决捍卫华教的执著,所谓文化人应该看得比谁都更清楚,瓜无全圆,人无全美,若董总有不尽完美之处,应该给予指正协助,但这批文化人却联合一批市侩商贾,拉帮结派,咄咄逼人,要叶邹下台,依章重选,这就不是文化人的文化,也不是董总的教育文化,何况他们扭曲章程,章程都没有赋予秘书长有权召开会议和改选,等于是非不分,善恶莫辨,还歪曲事实,是对这批文化人的莫大讽刺羞辱!

出任学校董事或社团董事领导,大都是有二分钱的,有钱者因利益关系,大多与政治有挂钩,十八中委里面拥有政党背景者不少,很少因为有文化才华而出任领导的,所以很多领袖是财大气粗,富而不贵,靠此而提升社会地位。

所谓评论员,是否具有公正立场,还是出卖人格,颠倒是非,为五斗米而摧眉折腰事权贵?毁人自誉,不是文化人的文化,百人里面,有多少这样的评论员?

然而这些所谓文化人,他们只是为了私利和个人恩仇,却在做着摧残自己的文化事情;他们的职责本是灵魂程师,却专门通过丑化董总的领导人物,推波助澜,加速华教的毁灭。

文化人本是谦谦君子如大河之水,流动而无声,那里会自诩自己是“文化人”呢?有文化的人是具有社会道义,劝人以和,而不是颠倒是非,做出不义行为!

(光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