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声明
2010年7月30日
校友联总2010年7月28日文告所提到的两点,即董总为校友联总“全国华教常识比赛”的协办单位,以及从2003年至2006年校友联总不须缴任何印刷费的言论,实际上与事实有诸多不合。董总特发表文告,以正视听。
1. 董总强调,“全国华教常识比赛”是校友联总主办、各州校友会联合会承办的活动,董总并不是协办单位。在校友联总要求下,董教总部分受薪职员临时组成工作小组,义务帮助出题、印刷、寄发试卷和改题工作。
2. 因此,在校友联总历届“全国华教常识比赛”试卷和电脑卡答案纸上,都清楚标明下列文字:马来西亚华校校友会联合总会主办·各州华校校友会联合会承办第X届(20XX年)马来西亚华教常识比赛。“董总”字眼从来都不曾出现过在有关试卷和电脑卡答案纸上。
3. 不管是主办、承办或是协办,必然涉及财务开销,依照董总的运作方式,需要在事前获得董总常委会的批准,并且责成相关部门对有关活动作出书面报告。但是,除了2008年董总工作报告书在资讯局报告部分有提过该局部分职员曾经协助出题这回事之外,2003年到2009年的董总工作报告书一概没有所谓“董总协办”的记录。任何人若稍有质疑的话,都可从董总历年工作报告书中查证。
4. 2010年5月26日,在校友联总代会长陈鹏仕先生来函中所附之“华教常识比赛简章”中,出现“董总及教总协办”的字眼。对于“协办”课题,董总常务委员会并未作出决定。
5. 董总认为,陈鹏仕先生刚任会长仍对“全国华教常识比赛”的背景缺乏了解,以至在“协办”的问题上陷入了盲点。就因为这样,也许造成陈鹏仕先生对历年来有关华教常识比赛在财务处理上的不了解,甚至容易被一些假象或受一些人的言论所误导。董总现公布校友联总付还华教常识比赛印刷费详情如下:
校友联总付还“华教常识比赛”印刷费详情一览表
年份 | 收款日期 | 收据号码 | 款额RM | 备注 | 董总当届主席 |
2003年 | 2003-12-3 | OR.c205005 | 111.84 | 郭全强 | |
2004年 | 2004-10-8 | OR.c204-03929 | 369.60 | 郭全强 | |
2005年 | 2005-10-4 | OR.c205-03608 | 835.00 | 郭全强卸任,叶新田于2005-7-17履任 | |
2006年 | 2006-8-4 | OR.c206-02928 | 1,713.00 | 叶新田 | |
2007年 | 2,887.50 | 未付 | 叶新田 | ||
2008年 | 4,002.00 | 未付 | 叶新田 | ||
2009年 | 5,141.40 | 未付 | 叶新田 |
6. 需要说明的是,同样的付款收据记录必然出现在校友联总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这是不容置疑的。因此,校友联总说郭全强时期并没有要收印刷费,是不符合事实的。又或者认为董总受2008年新纪元学院事件影响,才突然提出要收印刷费的说法,同样是毫无根据的瞎说。由于董总是一个注册团体,在手续上是要依法办事的。因此,校友联总故意突出郭全强和叶新田的所谓“不同点”,根本无法转移问题的实质,也改变不了真相。
7. 陈鹏仕先生在华教常识比赛的费用承担和操作程序上,一再说了许多不符合事实的话,董总主席和署理主席对此也公开说明了实际情况。董总吁请校友联总与董总会谈,届时董总将提供相关文件以作证明。
8. 校友联总作为主办单位,长期以来都有审核全国华教常识比赛的试卷题目,并决定取舍,这是主办者的权力和责任。过去几年,试卷题目都是由雪隆校友联的区永强先生和申玉堂先生审核。
9. 当任的校友联总会长周素英于2008年6月30日口头通知董总职员,为了避免泄题的发生,从当年起校友联总不再审核题目。无论如何,2010年6月1日,董总职员通过快邮把第八届(2010年)华教常识比赛试卷草案寄给校友联总会长陈鹏仕先生处理。
10. 从董总与校友联总双方长期以来的友好合作关系,以及在维护和发展华教所肩负的使命之角度来说,董总恳切希望,大家以大局为重,求大同存小异的精神,通过对话交流,共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