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11月23日被马来西亚兴汉社报案指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主席杜乾焕,不顾报案事实和法律后果,仍然以被举报为非法的“林连玉基金”主席身份,在本月5日在安顺主持所谓“下霹雳联络委员会”宣誓就职,他实际上是在主持一个非法组织的非法职员就职。
兴汉认为,杜乾焕在“就职礼”上指“林连玉基金”是合法的说法,只是一厢情愿的说法,他的正确说法应该是指“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或华文的 “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是合法的,但不是“林连玉基金”(或国文的 Yayasan Lim Lian Geok,或英文的 Lim Lian Geok Foundation),因为这三个语文的名称,都没有出现在公司委员会的已注册公司名单中。至于华文的 “林连玉基金”,则因为是华文,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在官方的档案中。
兴汉社也完全认同一名署名“傀儡主席”的作者,昨日在著名网站“新咖啡店”(www.newkopitiam.com) 的文章论点,该文章全文如下:
从杜乾焕在安顺的演讲看来,这个已被兴汉社报案指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主席,似乎还不知道他所领导的“林连玉基金”已在两个星期前被兴汉社举报为非法组织,目前正在警方的处理中。这也证明了不懂华文的杜乾焕被特别相中出任“林连玉基金”全国主席只是一个傀儡角色,原来,由一个不懂中文的人当主席,下面的人才方便办事,浑水摸鱼,上头也蒙在鼓里,就连兴汉社举报它是一个非法组织这么重大的事件,警察都快找上门了,他的手下看来也没有向他汇报,害他在安顺继续重复那些陈腔滥调,而不是针对自己的组织被报案指为非法组织辩护。
兴汉社的报案已经写得很清楚,“LLG CulturalDevelopmentCentre Berhad" 的中文译名是 “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在法律上绝不可能是 “林连玉基金”。杜乾焕居然无知到说什么“至于中文名字‘林连玉基金’,因已沿用近十年,为大众所熟悉,所以就保留”。他的逻辑应该是:《马来西亚》在1964年成立,因为过去大家都叫这个国家为《马来亚》,这个名字“因已沿用几十年,为大众所熟悉,所以就保留”。还有,杜乾焕的英文名是 Toh Kin Woon,至于中文名,因为小时可能叫“仔仔”,既然叫了那么多年,“为大众所熟悉,所以就保留”,而完全不管法律上是否有效。说穿了,还不是因为“林连玉”三个字可以更轻易骗取华社的捐款?
杜乾焕还说,“指林连玉基金非法,不但污蔑林连玉基金,也污蔑了创办和注册林连玉基金的资深华教领袖”。他的正确说法应该是:“有计划和巧妙的将一个由当年十五个代表性华团组成的林连玉基金私人化,成为一小撮华教失意份子的摇钱树和养老院,不但污蔑林连玉基金,也污蔑了创办和注册林连玉基金的资深华教领袖”。他还应该说,“有计划和巧妙的将一个明明是华教团体的林连玉基金,重新定位为“文教领域的公民社会团体”,不但污蔑了林连玉基金,也污蔑了创办和注册林连玉基金的资深华教领袖。但为了能像柯嘉逊的组织那样取得美金援助,必须先重新定位,符合资格,才能提出申请,是非得已,就请华社多多包涵吧!反正,林连玉也死了那么多年!”
兴汉社也认为,既然“林连玉基金”已被报案指为非法组织,各方应在警方处理报案期间,尊重法律,停止一切以“林连玉基金”名堂进行的活动和集会,因为这些活动都可以被视为“非法活动”或“非法集会”,包括将于本月11日在隆雪华堂进行的“多元社会的语言人权”,以及在本月19日举行的华教节公祭和林连玉精神奖颁奖礼,除非该两项集会是以“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或“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主办,否则,所有参加者都可能冒着参加非法集会的风险。
兴汉社也必须指出,所谓“林连玉基金下霹雳联络委员会秘书长(其实只是秘书而已,何来“长”?) 陈正华,明知自己没有资格,却不自量力的谱写林连玉歌曲,然后通过他的“霹雳歌友会”去传唱,还曾在林连玉基金颁奖礼上大秀一番,企图“隆帮”和利用林连玉的大名来名流青史。我们不反对音乐人创作歌曲歌颂华教伟人林连玉,但这种权利和机会不应由并非合格音乐人的陈正华私下垄断。
兴汉社也留意到,出任所谓“林连玉基金下霹雳联络委员会”主席的谢家裕律师,也没有尊重兴汉社报案的法律事实,以律师身份领导一个已被兴汉社报案指为“非法组织”的“林连玉基金联络委员会”,兴汉社有理由为他担心,因为这项报案的后果,任何人都无法预测,搞得不好,会不会影响他在律师公会的律师地位?他是律师,我们不愿置评。
我们也特别留意到,原本受邀出席联合主持监誓的胡万铎,未见出席,我希望他是因为有所觉悟而没有出席。无论如何,我们认为胡万铎不出席这个场合,是他自新纪元闹剧后第一次作出一项正确的决定,算是有进步。
兴汉社也发觉,被选为联委会职员的几乎都是下霹雳热心华教人士和社团,很多还是当年我们搞独中运动时的热心伙伴;我可以肯定,我的这些老战友,还没有发觉到今天的林连玉基金,早已不是当年的林连玉基金,这点除了可以从本届的董事会名单中,看出它已被人巧妙地私人化到什么程度之外,也欢迎和我们多联系,或与我们取得电邮联络。由于我们对林连玉基金的报案,在华社有着很大的震荡,华社和媒体一时都好像接受不来,因此,我们的文告几乎都无法上报。我们的电邮地址是 shamkhaimeng@yahoo.com。
我们重申,兴汉社是一个有前瞻性并高度负责任的团体,我们会继续为林连玉讨回公道。
兴汉社顾问岑启铭
8.1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