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日星期二

邹寿汉:没理由不支持司法审核‧“3独中家长捍卫统考”


2019/04/02星洲日报/华社
(吉隆坡1日讯)前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说,3名独中家长代表要求司法审核董总对关丹中华中学开放独中统考的合法性,其要求是出于“捍卫统考,保护独中”美好愿望,没有理由不给予祝福和支持。
他说,这3名独中家长顶住被人误解、责难、非议,毅然担当正义,没有受蛊惑而退缩。 
法令限制“非独中”不能考统考
邹寿汉也是董教总教育中心义务秘书及马来西亚维护华教联合会署理主席,他是针对“3名独中家长代表要求司法审核董总对关丹中华中学开放独中统考的合法性”上诉案件出回应时说,他们没有否定董总对华文独中统考的主导权,但受限于1996年教育法令691)条文,董总不能对“非60所华文独中”任何学校(包括关丹中华中学)开放独中统考。
文告指出,独中统考这样的存在与定位,是受1996年教育法令691)条文所制约,如果上诉庭厘清上述事实,不就意味着独中统考的法律定位受到保障与巩固,免却有关对“非60所华文独中”开放的纷争。
文告说,实际上他们应该感谢这3名独中家长的努力。
文告指出,如果司法审核出现另一种情况,即关丹中华中学不受1996年教育法令691)条文约束而可以自由报考独中统考,基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有关判决也将“惠及”其他类型学校。
文告说,董总作为独中统考主办机构,当然也可让120所私立中学(关丹中华中学即是其中一所私立中学,这类学校的办学批文都明确规定必须教导国家教育课程和参加政府考试)、78所“前改制国民型中学”(如尊孔国民型中学、公教中学、吉隆坡中华国民型中学等)、超过100所国际学校、2400多所国民中学(SMK马来中学)及分布全国各地的补习教育中心都开办独中统一课程,让广大海内外个人学生借此合法报考马来西亚华文独中统考。
(星洲日报)

附:【文告全文】

如何看待“三名独中家长代表要求司法审核 
——董总对关丹中华中学开放独中统考的合法性”的上诉案件?

--邹寿汉 2019-04-01

1. 祝福与支持三名独中家长的诉讼
三名独中家长代表要求司法审核“董总对关丹中华中学开放独中统考的合法性”,是出于“捍卫统考,保护独中”的美好愿望,他们顶住被人误解、责难、非议,毅然担当正义,没有受蛊惑而退缩。我们没有理由不给予祝福与支持。
2.维护与巩固独中统考的法律定位
我们没有否定董总对华文独中统考的主导权。作为独中统考的主办机构,董总绝对有权力对全国 60 所华文独中开放独中统考。因为,独中统考仅是全国 60 所华文独中的内部统一考试。但是,受限于 1996 年教育法令第 691 )条文,董总不能对“非 60所华文独中”的任何学校(包括关丹中华中学)开放独中考。
独中统考这样的存在与定位,是受 1996 年教育法令第 691)条文所制约。如果上诉庭厘清上述事实,不就意味着独中统考的法律定位受到保障与巩固,免却有关对“非60 所华文独中”开放的纷争。我们不也应该感谢这三名独中家长吗?
说起独中统考,那是 1975 年,时任董总主席林晃昇及其他华教领导,排除万难、坚持举办的成果。时任教育部长马哈迪医生虽极力反对,但还是勉强接受董总举办独中统考,并且限定独中统考只是 60 所华文独中的内部统一考试(仅首届独中统考接受少数私人考生报考,“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以后就不再对外开放了)。其时,1961 年教育法令并没有任何条文说明董总不可以举办独中统考;当时教育法令也没有类似 1996 年教育法令第 691)条文对学校参加考试的限定与考试局的赋权。所以,当时的董总等华教领导并不是“敢敢来”挑战教育法令和教育部长,而是理智地、有智慧地依据法理(Dasa Dan Polici),成功举办独中统考,并成就今天独中统考的价值与功能,44 年来为数以万计的独中生广开升学之路。独中统考是董总的品牌事业和“金字招牌”;奉劝各位热爱华教人土不要再用“敢敢来”诋毁华教领导前辈、独中统考、60 所华文独中和董总的“金字牌”!
1995 12 月,时任教育部部长纳吉在国会进行教育课题辩论,明确指出 60 所华文独中属于永久注册,并说明独中统考只是 60 所华文独中的内部考试。这些都清楚记录在国会教育课题辩论会议记录里(Hansard)。
1996 年教育法令实施,明确规定了学校考试制度、考试局设立与赋权、违规惩处办法等,也订立了 691)条文,规定学校和学生所参加的考试。独中统考仅是 60 所华文独中的内部考试,因而就受限不能对“非 60 所华文独中”开放了。
3.让华文独中统考发扬光大? 
如果司法审核出现另一种情况,即关丹中华中学不受 1996 年教育法令第 691)条文约束而可以自由报考独中统考。基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有关判决也将“惠及”其它类型学校。董总作为独中统考主办机构,当然也可以让 120 所私立中学(关丹中华中学即是其中一所私立中学,这类学校的办学批文都明确规定必须教导国家教育课程和参加政府考试)、78 所“前改制国民型中学”(如尊孔国民型中学、公教中学、吉隆坡中华国民型中学等)、超过 100 所国际学校、2400 多所国民中学(SMK 马来中学),以及分布全国各地的补习教育中心都开办独中统一课程,让广大海内外个人学生藉此合法报考马来西亚华文独中统考;与此同时,每年因各种因素无法就读华文独中的学生,都可以通过上述教育机构学习独中统一课程而参加独中统考。这样,独中统考不也成了公开的考试?董总方面也可以大大增加考试费与课本的收入,财源广进。这三名独中家长可谓功德无量啊!
4.勿侵犯三名家长的诉讼权、干预司法程序!
谨此奉劝有关人士遵守教育法纪和接受上诉庭指示,静候教育部相关部门发下书面批准函以提呈法庭。通过这么简单的步骤就可以让关丹中华中学学生安心报考独中统考,为什么此前你们意图规避 1996 年教育法令第 691)条文,不提呈有关申请,逐造成今天司法审核的纷争,导致董总、60 所华文独中、关丹中华中学学生、8 万多名在籍独中学生和过去 44 年来独中统考文凭持有者的切身利益和前途遭受损害?
我也要吁请有关人士尊重这三名独中家长的基本人权和隐私,停止通过大众传媒、高官显要、学校董事与校长、不明来历的电话等,施压与骚扰他们及其子女与家庭,甚而给他们的生活起居和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更要奉劝各位不要威迫这三名独中家长放弃上诉的合法权利,这是妄顾法律和不道德的行为;我们必须尊重他们合法地行使宪法赋予的司法权利。相信上诉庭会公正不徇私和依法审核有关案件。恳请热爱华文教育和独中、统考的各界人士及社会团体,平心静气共同协助法庭完成司法程序,再等待 17 天,审核的结果必然会厘清独中统考的法律定位与相关纷争,让我们把上诉庭的判决书作为华教 200 年(18192019)纪念的献礼吧。

--邹寿漢

~前董总署理主席
~董教总教育中心义务秘书
~马来西亚维护华教联合会署理主席
~马來西亚华教运动工委会第一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