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

9月6日前若没满意解释 註册局:吊销董总註册



2015/8/11 中国报/国内版
 

(吉隆坡10日讯)社团註册局向董总发出最后通牒,若董总在96日前无法给予该局满意的解释,董总的註册將在96日之后被吊销。

据收到一封雪州社团註册局局长诺拉芬迪于本月6日发出的信函中指出,该局根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13条文的轻微条文(2),促请董总须在今年96日前,给予该局满意解释为何註册不被吊销的理由,否则董总的註册將在96日之后被吊销。

信函中指出,该局是基于董总未能解决內部纠纷,才发出若无法解决纠纷將吊销註册的指示。

雪州社团註册局的这封信函是分別致给董总原任主席叶新田、秘书长傅振荃和財政林国才。

该局之前是根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161)条文,向董总发出誌期630日的信函,正式介入董总风波。

《中国报》

註册局最后通牒限董总96前解释


2015-08-11 10:52 星洲日报/国内版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10日讯)社团註册局发出最后通牒,董总若在30天时间內无法给予令人满意的解释,那么,董总的註册將在96日之后被吊销。

雪州社团註册局局长诺阿芬迪在最新一封誌期今年86日致给(原任主席)叶新田、(秘书长)傅振荃及(財政)林国才的公函中说,根据1966年社团註册法令132)条文,社团註册局將在96日之后吊销董总的註册,除非董总能在这个期限之前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公函表明:“由於董总无法在所设定期限內解决纷爭,社团註册局才建议吊销其註册。”

这封由诺阿芬迪签署的公函指出,社团註册局决定撤回之前一封誌期2015731日发给董总的函件。

公函说:“这里再次发出誌期201586日的要求解释的通知书,以要求董总解释`为何註册不可被吊销’。”

傅振荃:收到信了

董总秘书长傅振荃今日受询时说,他已经收到了雪州社团註册局局长诺阿芬发出,有关96日前必须提呈解释的通知信。

在这之前,社团註册局总监拿督莫哈末拉京於本月4日说明,由於不满意董总两派提呈的报告,所以该局已向双方发出要求解释信,两派必须在830日或之前提呈解释。

莫哈末拉京当时对星洲日报说,该局认为董总的问题还未解决,所以已於731日发通知书给两派,要求解释“为何註册不可被吊销”。

傅振荃85日指出,他將於811日和董总10州董联会主席,一起会见雪州社团註册局局长,亲自向后者解释他们解决董总风波的方案。

(星洲日报/报导:顏福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