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

雪隆董联会拒绝6校代表召开特大要求 叶新田:只添乱不能解决



20/08/201501:00 光华日报/国内版

(吉隆坡19日讯)雪隆华校董事会联合会执委会,以“颠倒是非、乱扣主席罪名、配合董总挑战派企图推翻主席”为由,一致通过拒绝6所学校16名代表联署来函召开会员特别代表大会的要求。

雪隆董联会主席叶新田说,在昨天会议,执委会一致认为,这16位代表要求召开雪隆董联会特大的理由,根本不能成立。

“执委认为,他们颠倒是非,乱扣主席罪名,目的就是为了配合董总挑战派,企图推翻董总主席(叶新田), 阻止他(叶新田)继续领导华教抗争运动。我们必须加以谴责和制止。”

他指出,事实上,本会在今年524日召开的常年会员代表大会上,与会代表已以压倒性的多数票,通过支持叶新田继续领导,才过两个月,这16名代表又要求召开另场特大讨论及表决相同课题。

他今日发文告说,这不但滥用会议程序,而且毫无意义,对董总的纷争只能添乱,无助于解决。

上月24日,亲挑战派的16名代表联署呈函雪隆董联会,要求叶新田于45天内召开特大,以通过解散及重选本届执委会,因为叶新田领导下的董总四分五裂,不能及不适合带领雪隆地区的华教同道。

叶新田透露,会议也认为,按照章程,本届执委会任期是由20132017年,况且在他领导下,操作顺畅,一切正常,完全没有中途解散重选的必要和理由。

他指出,执委会通过,有关6所学校16名代表要求召开特大的代表性,不符合章程规定,章程条文虽有些灰色地带,但本会会员藉为学校董事会团体,并无个人会员的存在是肯定的。“因此,对所谓‘代表’的合理释义,应是指学校董事会而非个人,要求召开特大的提案至少须有15所学校联署,而且须先经过有关学校的董事会议通过批准,方为有效。”

他说,其次,一些参与联署的学校会员,今年至今未缴付年捐,而本会章程规定,会员年捐须每年331日之前缴交,否则“得由常委会决定辞退之”。

他认为,这些学校是否有权参与联署召开特大,其代表是否有权投票,将交由法律顾问进一步鉴定。

他劝请这16位代表悬崖勒马,将时间与精神用于维护与发展华教的工作上。

(光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