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关丹中华中学参加独中统考的问题
一、引言
2016 年
10 月,四位华文独中学生家长代表入禀高等法庭,要求司法审核“董总对关丹中华中学开放独中统考的合法性”。案件聆审过程中,教育部律政司向法庭提交了马来西亚教育总监丹斯里凯尔博士的答辩宣誓书。有关宣誓书揭示了一些足以厘清“关丹中华中学参加独中统考”误区的关键事实,包括:
1)董总的任务是掌管和执行“60
所独中”的统考。意即董总只有主权决定和开放统考予
60 所独中,但没有权限对“非
60 所独中”的关丹中华中学开放统考。
2)1996 年教育法令第
151 条文明文规定“60
所独中”永久保留现状,同时不允许再增建独中。教育部还把“60
所独中”的名单列入答辩书中。
3)关丹中华中学是在
1996 年教育法令第
17、18、19 条文批准成立的私立学校,并不是属于“60
所独中”的其中一所独中。关丹中华中学教导的是国家教育课程和参加政府考试。
4)1996 年教育法令第
151 条文规定“统考是
60 所独中学生的考试”,永久保留现状;同时强调“只有
60 所独中的学生才有资格参加统考”。
5)教育总监在其宣誓书中否认有关他在
2015 年 10 月 22 日回复关丹中华中学董事长的信意在批准该校学生参加统考;教育总监强调统考是由“董总处理”,与教育部没有关系,教育部没有权限批准开放统考予关丹中华中学。有关信件只是回复关丹中华中学董事会志期
2015 年 10 月 6 日的函件而已。
根据上述教育总监的答辩宣誓书,我们可以对“关丹中华中学参加独中统考”问题做进一步的申论。
二、“关丹中华中学参加独中统考”始终是一个伪命题
独中统考纯为华文独中而设,仅作为衡量独中学生学术水平的一项内部统一考试,而非对其它源流学校学生开放的公共考试。从课程与教学评价的角度看,独中统考只是对使用独中统一课程的学生群体进行学习评价,不适用于其它课程源流的学生。
诚如教育总监的答辩书所言,关丹中华中学是在
1996 年教育法令第
17、18、19条文批准成立的私立学校,并不是属于“60
所独中”的其中一所独中;其所教导的是国家教育课程。
因此,从学校属性和课程教学制度来看,关丹中华中学不具备参加独中统考的条件资格。
尽管一些政治人物、社会贤达、社团领袖、时评作者罔顾批文白纸黑字事实,一厢情愿指称关丹中华中学是一所华文独中;甚至最近“希盟”新政府财政部长在移交独中教育拨款舞台上,前一句“62
所独中”、后一句“62
所独中”,却也无法指挥广大有识之士一同“指鹿为马”,颠倒关丹中华中学为一所华文独中!
再者,从法理上看,“统考是
60 所独中学生的考试”。统考主办方董总只有主权决定和开放统考予
60 所独中,没有权限对“非
60 所独中”的关丹中华中学开放统考。
三、盲动与荒谬的“值得冒险”
2015 年
10 月,所谓“董总和教总领导层联席会议”未经周密调研和科学论证,只凭表面考察判断“关丹中华中学朝向独中办学方向发展”,即做出“同意给予关丹中华中学学生报考统一考试”的决议案。有关决议案附带条件:“要求关丹中华中学必须遵循两项承诺,即:1)关丹中华中学董事会必须尽一切努力向政府争取修改该校申办批文,让关丹中华中学获得更好的保障;2)关丹中华中学必须确保其办校路线,遵循《独中办学建议书》的精神与实质办理。否则,将重新检讨准予该校报考统一考试的决定。”
2016 年
10 月,关丹中华中学百余位初中三学生在有关方面出动武装军警护航、自导自演“白色恐怖”氛围中参加了独中初中统一考试。
董总和教总领导层做出“允准”“非独中”的关丹中华中学学生报考独中统考的决议,又附着“尾巴”(条件),尽见其盲动与心虚的一面。刘利民还大言不惭地说 “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同意让关中初中三学生报考统考,虽然这决定会面对风险,但董总认为值得冒这个风险”——把庄严的民族教育事业当风险赌注,荒谬至极!
人们感兴趣的是,从
2016 年至今,关丹中华中学学生已经参加了三届初中统考,关丹中华中学董事会是否履行向政府申请修改办校批文的承诺?而董教总独中工委会是否监督关丹中华中学遵循《独中办学建议书》的办学精神与实质?
看来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三年来,那些乐见关丹中华中学参加独中统考的人士与组织,莫不“沾沾自喜”于“教育部没有阻扰,无事啊!”最近,还有一些时评作者,以当年林晃昇等华教前辈不畏强权威迫、坚决举办独中统考为例,称誉董总“硬硬来”对关丹中华中学开放独中统考——风马牛不相及,粉饰美化“知法犯法”行径,简直厚颜无耻!
四、狗急跳墙:藐视法庭,干预司法
2018 年
10 月 18 日,上诉庭针对“三名独中家长代表要求司法审核董总对关丹中华中学开放独中统考的合法性”上诉案件,建议董总应根据
1996 年教育法令第
69(1)条文向教育部考试局申请允准关丹中华中学学生报考独中统考的书面批文,以解决该校学生报考独中统考的问题。
教育部副部长张念群随即表示可以协调董总向教育部考试局申请这项书面批文。
可是,5 个月过去了,教育部考试局批文杳无音讯!估计教育部考试局尚缺欠充分法理依据发出允准关丹中华中学学生报考独中统考的书面批文。毕竟,教育总监答辩宣誓书已经声明,1996
年教育法令规定“统考是
60 所独中学生的考试”永久保留现状,
而关丹中华中学不是
60 所独中之一。因此根据教育法令第
69(1)条文开放统考予关丹中华中学是没有法理依据的。
上诉庭开庭在即,教育部考试局批文仍无着落。当事人可急啊!各路神仙、绿林好汉也跳了出来,造谣生非,鼓动联署,通过舆论,施压三位独中家长撤销上诉案。
彼等行径可要触犯藐视法庭、干预司法刑事罪啊!
上诉庭原订
2019 年 3 月 26 日聆审“三名独中家长代表要求司法审核董总对关丹中华中学开放独中统考的合法性”上诉案件。董总代表律师基于“教育部复函尚需要时间考虑允准关丹中华中学学生报考独中统考事宜”,要求上诉庭展期聆审有关案件。
上诉庭副主簿官谕令本案件展期
2019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 时正开庭审理,而且这是最终的聆审,不允各造要求展期。 决审在即,三位独中家长须要站稳立场,坚持正义;慎防有关方面惹是生非,蛊惑施压。
五、捍卫统考,保护独中
关丹中华中学的设立,并没有实现关丹华裔社群复办华文独中的心愿;严格上来说,它是前朝马华公会主导的“独中新模式”的产物,潜伏变质华文独中的危害性,不利于今后整体独中教育的发展。其后,华教纷争、组织内部分裂,尽见关丹中华中学的“毒瘤”本质!至于有关政客商贾结合非正义势力,阴谋夺权,并“落力促成”独中统考对“非独中”的关丹中华中学开放,无非是要为关丹中华中学“正名”其为一所“华文独中”。这简直就是陷独中统考于不义的丑陋卑劣行为!
独中统考是华文独中教育的品牌事业,也是独中教育发展的重要根基;独中统考的存亡,攸关独中的生存与发展,以及莘莘独中学子的升学出路与前途。只属于“60所华文独中”的统考,“非法”对非独中开放,的确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和潜在危机。
遗憾的是,独中统考主办机构,至今没有检讨允准关丹中华中学学生报考独中统考的决议,还联合那些居心叵测、另有议程之士,非议有关独中学生家长把统考课题入禀法院审核。
全国 60 所华文独中的董事们应该有所醒觉与警惕,须要正视董总“非法”对关丹中华中学开放独中统考的事态,以及其危害性和潜在危机。与此同时,积极行动起来,支持上述独中家长的义举,捍卫统考,保护独中。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
义务秘书: 邹寿汉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