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3 《印尼星洲日报》华社
(中国‧厦门讯)华侨大学是中国著名高等学府,创办於1960年,校区分別坐落於中国著名侨乡福建省厦门市和泉州市,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是中国政府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坚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贯彻“会通中外,並育德才”的办学理念。建校五十多年来,为海內外培养各类优秀人才近20万名,其中超过5万名校友分布在境外各地,主要集中在港澳台及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成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的友好使者。目前华侨大学各类在校学生3万余人,包括来自5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学生近5000人,是海外华侨华人青年选择来华求学最多的中国高校之一。
一、奖学金简介:陈嘉庚奖学金於2017年由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设立,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集美校友总会回信精神,更好地宣传“华侨旗帜、民族光辉”陈嘉庚先生的丰功伟业,传承和弘扬嘉庚精神,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华侨华人后裔来厦门学习深造。
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以集美学校委员会香港集友银行股息收益金为主,主要用於资助“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华侨华人后裔学生或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学生到厦门就读学习。
二、奖学金资助名额及標准:(一)资助名额非学歷进修生:30名,本科生30名,硕士研究生4校合计招生35名,博士研究生3校合计招生5名。最终资助名额將由陈嘉庚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申请情况確定为准。
(二)资助金额1.华人后裔学生:奖学金的额度根据学歷层次和类別不同,可用於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保险费、生活费等支出,奖学金的资助年限原则上不超过所就读相关学歷层次和类別的正常学制年限,標准如下(幣值单位:人民幣):A.博士研究生:7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3-4年);B.硕士研究生:6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2-3年);C.本科学生:5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4-5年);D.非学歷进修生(含语言生):3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1年)。
2.港澳台侨学生:港澳台侨学生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费,生活费按每学年10个月发放。其余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等由奖学金支付的费用,基金会將按照招生院校提交的奖学金费用清单拨付到校,资助年限与学制年限一致。
三、申请条件:(1)属於“海上丝绸之路”
沿线国家华侨华人后裔,拥护“一个中国”,对祖籍国友好,身体健康。港澳台地区学生须是集美校友后裔,拥护“一国两制”,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符合我校的相关入学条件。(3)申请人的学歷和年龄要求:A.申请攻读学士学位的学生,须获得高中或以上(或相应同等学歷)毕业证书,年龄不超过30岁;B.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须获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C.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须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D.申请非学歷进修的学生,须获得高中或以上(或相应同等学歷)毕业证书,年龄不超过30岁。
(4)申请人已获得其他奖助学金的,不得享受陈嘉庚奖学金的资助。
(5)申请人的语言水平要求:申请中文授课专业者,原则上汉语水平考试(HSK)需达5级或以上(马来西亚华文独中高中毕业生除外);非学歷进修生者,汉语水平不作要求。
(6)外国留学生申请者来校报到前需根据《外国人体格检查表》项目进行体检且合格。
四、申请时间:陈嘉庚奖学金的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2019年度陈嘉庚奖学金的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
已获得其他资助的申请人,不再享受陈嘉庚奖学金的资助。
五、申请程序:“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者只能选择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本科/研究生专业(见附件1、2)或华文学院一年制语言生,並须在申请我校相关专业並被录取后,才能参与奖学金评选。
(1)入学申请方式一:登录华侨大学境外生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s.hqu.edu.cn/,填写入学申请信息,並將申请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方式二:申请人根据申请攻读学歷层次將所有申请材料扫描发送至负责部门电子邮箱。
A.申请普通本科专业者,材料发送至华侨大学招生处hqdxjwzs@sina.com;B.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者,材料发送至华侨大学研究生院hqugraduates@163.com;C.申请汉语言进修生者,材料发送至华侨大学华文学院zsb@hwmail.hqu.edu.cn。
在完成系统提交或邮件发送后,请將全部纸质版申请材料於2019年5月15日前根据申请攻读学歷层次分別邮寄至相关负责部门,具体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请查看本简章中第九部分“联系方式”。
注:申请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申请资料不实或缺漏的,我校不予受理;不论录取与否,以上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申请材料A.《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下载填写后个人签名上传);B.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復印件;C.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最后学歷学位证书和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D.汉语水平HSK证书或英语能力证书(马来西亚华文独中高中毕业生除外),申请英文教学的需提供英语能力证书(港澳台侨学生不必提供);E.毕业学校鉴定书或推荐信1份: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2封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请用中文或英文书写;F.申请人华人华侨后裔证明(重要)(附件4,下载模板):留学生:所在国家华人社团、或较有影响的华人出具申请人为华人后裔的证明函;港澳台地区学生(仅限於集美校友后裔):由所在地区集美校友会或厦门市集美校友总会出具申请人为集美校友后裔的证明函。
G.来华学习计划:提供不少於800字的学习计划。
H.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附件5)。
I.入学申请表格(若通过报名系统申报则不需要;若用发送邮件的方式,请將本表格填写完整后打印签名)(1)《华侨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及申请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申请攻读研究生、本科生的外国留学生適用,附件7,也可在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2)《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来华留学人员报名表》及报名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申请攻读非学歷进修生者適用,附件8,也可在华侨大学华文学院主页下载)。
六、奖学金评选:奖学金的评审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校將综合申请者的学业成绩、语言水平、学术能力、推荐信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择优遴选我校的奖学金候选人,提交至陈嘉庚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中评审,確定最终获得奖学金资助人员。
奖学金结果预计將於7月中下旬確定並集美学校委员会和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我校將通过正式邮件通知获奖学生。
七、培养管理:学生入学后,我校將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年度考核,按照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制定章程及《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管理细则(试行)》及学校相关制度进行管理,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否则將取消其资格。
奖学金获得者来厦门学习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学校、专业或延长学习期限。如有特殊情况確需变更专业、转学和延长学习期限,须向基金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转学或延长学习期限。未经批准而自行变更专业、转学或延长学习期限及中途退学、休学者予以取消奖学金资格。
八、发榜与入学:凡被我校录取者,均寄发《华侨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新生应凭此前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办学习类签证后,按我校规定的新生开学时间准时到校注册,不得提前到校。无故逾期两周不到校报到者按自动失去入学资格处理,且必须交回我校给予申请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入学后,由学校组织进行身体检查,检查结果合格者,方能正式获得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1)华侨大学招生处:地址:中国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號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五楼,电话:+86-595-22695678;传真:+86-595-22691575;邮编:362021;电子邮箱:hqdxjwzs@sina.com;网址:http://zsc.hqu.edu.cn/(2)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號华侨大学厦门校区行政主楼A611,电话:+86-592-6161272;传真:+86-592-6161261;邮编:361021;电子邮箱:hqugraduates@163.com;网址:http://grs.hqu.edu.cn/(3)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嘉庚路8號(龙舟池边),电话:+86-592-6068011;传真:+86-592-6680503;邮编:361021;电子邮箱:zsb@hwmail.hqu.edu.cn;网址:http://hwxy.hqu.edu.cn/
附件:
1.华侨大学2019年面向海外及港澳台地区本科推荐就读专业目录(厦门校区)。
2.华侨大学2019年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厦门校区)。
3.《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表》(修订版)。
4.申请人华人华侨后裔证明模板。
5.《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
6.《国籍確认告知单》。
7.《华侨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8.《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来华留学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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