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

统考可与STPM同等条件 报考法律执业证书


2019/03/29 光华日报/国内

汤米汤姆斯:从202111日开始,统考证书持有者
只需在高中三的统考中考获至少2科及格,以及在大马
教育文凭(SPM)、O水平或其他同等的考试中考获
至少5科优等,即能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
马来西亚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LPQB)认同,高中三的统考资格可接受为与高级教育文凭(STPM)同等的要求条件,以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CLPE)。

鉴于此,该局在今年38日的会议中,议决从202111日开始,统考资格持有者必须在高中三的统考中考获至少2科及格,以及在大马教育文凭(SPM)、O水平或其他同等的考试中考获至少5科优等,即能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

同时,上述条件适用于所有在去年65日后已登记报读法律学士学位的学生。

201865日,该局所宣布的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条件,是完成统考及在STPM/A水平中考获至少2科及格,从2021年开始生效。

而现有的条件是,完成统考并在SPM/O水平考获至少3科优等;或者完成统考并在STPM/A水平考试中至少考获2科及格。

该局主席汤米汤姆斯在周五的文告中指出,作为对各方代表的回应,该局已重新检讨的事项包括:

1)咨询英国的数家大学,关于接受统考证书报读法律学士学位(LLB(Hons))的条件;

2)取得董总的解释有关所需的统考资格以便能获各大学接受为报读学士学位的条件;以及

3)考量早前(65日)所做的宣布对正在修读法律学士学位的统考生的影响。

也是总检察长的汤米汤姆斯在文告中进一步阐明上述新的决定,即从202111日开始,所有学生,无论是统考资格持有者或其他认可资格的人士,欲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必须在任何一项考试(SPMO水平或其他同等水平)中考获至少5科优等,以及在(STPM/统考(UEC/A-水平/同等水平考试中考得相关及格。

他也说明,所有其他涵盖在新指南中以报考马来西亚法律执业证书(CLP)考试(英国法律学位)的资格和要求,以及“在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下持有澳洲及纽西兰法律学士学位以成为“具资格者”的资格与要求指南,将继续适用。

(光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