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

旅游部致函精武董事部•仅承认校地信託人决议



2013-11-15 星洲日报/国内版

(吉隆坡14曰讯)吉隆坡精武华小董事长胡敬宽特发表声明,针对精武校地风波的相关事宜,旅游文化部已致函精武华小董事部,根据宪报资料,有关精武华小之校地问题,只承认精武华小校地信託人的决议。

有关精武校地在吉隆坡市政局拥有的0.4英亩,以及联邦土地局拥有的0.17英亩的土地使用权,需待精武华小土地信託人与旅游文化部的决议后才定夺。

精武华小董事会声明重点是:

●有关精武华小土地的组成结构並有三块土地相连一起:

iLot524,面积2英亩,1938年宪报为华小保留地。

iiDBKL(吉隆坡市政局)拥有的0.4英亩(iii)联邦土地局拥有的0.17英亩(土地局已批给旅游文化部)2004年精武华小董事部已向政府申请(ii)和(iii)两块土地,唯没获准。

精武华小校地的爭议是个独立的个案,目前的努力重点是儘速確立精武华小在第(ii)和第(iii)两块土地的使用权。

●有关14/11/2013星洲日报记者许良波在全国版所报导的“明商是否接受4条件”的精武华小校地相关事件的新闻稿,並非精武华小董事部所发出消息。

●精武华小校地爭议是个独立个案,精武华小董事会希望儘速获得解决,站在维护精武华小的立场上,精武不希望有关爭议被炒作扩大。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