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9 18:12 星洲日报/国内版
柔董联会包括署理主席、正副总务,以及正副财政在内 的6为常务理事,联合宣佈“自我解散”,放弃及集体 离开柔董联会。左起是陈坤丰、林国才、萧庆璋、 锺伟贤、蔡明顺和黄剑锋。(图:星洲日报) |
柔董联会署理主席萧庆璋、总务锺伟贤、副总务黄剑锋与蔡明顺、财政林国才及副财政陈坤丰今日联合召开新闻发佈会时,作出这项宣佈。
他们在会上也发表了4项声明,包括指柔董联会近几年受董总事件波及,造成内部份歧;指现任主席陈大锦背叛了一起奋斗的团队,让他们倍感痛心;以及联署致函陈大锦要求召开特大,解散及重选理事会却不受理。
萧庆璋:要求重选不受理
代表宣读联合声明的萧庆璋表示,该会于去年2015年4月19日召开的“会员大会暨改选新届理事”属不合法会议,董联会已经是一个非法操作的不合法组织,随时可能受到对付。
“然而,在通过各种管道向陈大锦表达立即召开紧急理事会,以及特大讨论解散及重选理事会的诉求后,都不获对方回应。”
他续称,但对方随后却欲在4月23日召开另一项紧急会议,唯一的议程是讨论总务的合法性,而非21位理事违章的合法性,让他们质疑此举有隐议程的存在。
称柔董联会“不合法”
与此同时,他们也声称,既然柔董联会已是“非法”组织,指举办的任何会议也属于“不合法”,因此他们接下来都不会出席任何柔董联会的活动,除非柔董联会解散重选,恢复其合法性。
他们也希望陈大锦勿一意孤行,应该听取常委的意见,儘快解散重选。
另一方面,记者在会上也询问,宣佈“自我解散”的常务理事是否就代表辞职时,萧庆璋强调,由于柔董联会已是不合法组织,因此包括他在内的6名常务理事宣佈“自我解散”。
陈大锦:须依规章递辞呈· 常委不可超越理事会
本报记者较后也通过电话联络陈大锦,他说,常务理事无权自行宣佈“自我解散”,并指常务理事的任何决定都需要经过理事会成员,常务理事也不可超越理事会。
他也提问,所谓“自我解散”是何意?他也指他对此词句的理解是“自我辞职”,若常务理事要离开柔州董联会就必须依照规章递交辞职信,而不是自行宣佈。
他也说,若该6名常务理事要召开特大,可在4月23日的专题讨论后,在其他事项的讨论环节时提出,并交由理事会决定。
他说,任何课题都可在会议上讨论,再将之交由理事会定夺;若常务理有任何意见,就在会议召开前提出,以列入议程。
他在回应时也多次强调,理事会是大于常务理事的,而他本人的职务也不存在“非法”之说。
(星洲日报)
附:【相关声明】
日期 : 4月19日
事项 : 柔董联会6位常务理事联合声明
- 署理主席萧庆璋
- 总务锺伟贤
- 副总务黄剑锋
- 副总务蔡明顺
- 财政林国才
- 副财政陈坤丰
1) 本会自1949年成立以来都秉持和谐团结的精神,不幸这几年却被董总事件波及而造成内部分歧形成两个队伍,“有心人”更是采取一连串污蔑、人生攻击及羞辱等恶劣手段,逼使本会领导离开及放弃柔州董联会和董总职务。
2) 我们感到难过和痛心,我们最亲近的主席竟然背叛原本跟他一起奋斗打拼的团队同道,本会在董总事件坚持了2年余的堡垒终于被击破,“柔州维护华教联委会财政茹真生”
等4人于3月5日致函陈大锦投诉总务不合法,在全体常务理事反对这项不合程序的做法之下,再加上居銮县发展华小工委会主席马上来电及在群组发函确定总务的合法性不容置疑,陈大锦却不管依然接受这项临时动议,继而挑起和爆发严重的组织危机,经调查证实后,包括陈大锦在内,竟然有21位现任理事的资格是违反及不符合章程 (请看下端附件),熟悉社团注册法令的人士也给予劝告,2015年4月19日召开的
“会员大会暨改选新届理事”
属不合法会议,董联会已经是一个非法操作的不合法组织,随时会面对
“有心人” 到社团注册局投报而遭到对付和冻结,柔董联会的银行存款和动产不动产更是华社担心的问题。
3) 我们通过联署致函等种种管道,要求原任主席陈大锦在这组织危机时刻,引用章程第九条乙项
“理事会议,一年至少举行三次,必要时得由主席召集之”,及第九条甲项
“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但遇必要时,得由理事会或会员五分之一单位联函请求临时召集之”,立刻召开紧急理事会议及特大讨论
“解散及重选理事会”,然而,感到不解和气愤的是,竟然这一切都不获得陈大锦的同意和安排,反而在这形势严峻,组织危在旦夕之际,陈大锦却隐瞒柔董联会、董总及董教总独中工委会,于4月12日,策划及召集州内8+1所独中董事会成立
“柔州独中联谊会”,让关心华教人士担心未来会否出现
“州独中董联会”
及 “全国独中董总” 的局面;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陈大锦不接受常务联署要求召开紧急会议讨论
“21位理事违章、解散重选”
重大课题,反而于4月23日召开另一项紧急会议,而唯一列入议程讨论的就是总务的合法性,而非讨论21位理事违章的合法性,实有让人感觉有隐议程的存在。
4) 基于柔董联会已经是一个不合法的组织,但原任主席陈大锦又不愿意讨论
“解散重选”,目前所有理事成员皆是
“知法犯法”,皆是违反社团注册法令,我们6位常务理对事件发生抱持负责及承担的态度,我们6位常务更不愿意让董联会受到伤害,在此宣布
“自我解散、回归原点”,放弃及集体离开柔董联会现有不合法的理事会。
最后,我们还是希望原任主席陈大锦不要再一意孤行,枉顾华教利益及组织存亡,应该听取大家的意见尽快
“解散重选”吧!
附件 :
21位违反柔州董联会章程及不符合理事资格的现任理事,包括 :
1) 峇株吧辖五校董事会董事长陈大锦及总务何星富,寛柔中学董事会董事林福良及王励生。 (以上4人违反章程第六条,每校董事会只限一位代表成为理事,然而五校董事会及寛柔董事会却有两位代表成为本会理事)
2) 10个县发展华小工委会代表: 新山县苏文吉、哥打丁宜县黄声正、笨珍县陈亚栋、古来县符俊成、麻坡县拿督辜金强、居銮县锺伟贤、峇株吧辖县何星富、昔加末县范健明、巴西古当县拿督斯理郑金财、丰盛港县许春荣。(以上10人违反章程第四条,过去近20年来的传统,董联会都把各县发展华小工委会列为会员,其委派代表自动成为当然理事不容置疑,事件发生经调查证实后,各县发展华小工委会根本不是本会成员,其委派的代表也没有经过票选而直接成为当然理事已属违章)。
3) 柔州8所华文独中校长自动被委任成为理事。(以上8人违反章程第六条,不能委任超过6位理事,然而本届主席却委任14人之多)
柔华校董联会地震 6常务理事退会
2016/4/19 中国报/国内版
(新山19日讯)柔州董联会地震!
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6位常务理事,今日以“自我解散、回归原点”为由,宣佈退出该会,放弃该会职务,同时促请该会主席陈大锦不要一意孤行罔顾华教利益及组织存亡,应听取意见尽快解散重选。
宣佈退会的6位常务理事包括署理主席萧庆璋、总务锺伟贤、副总务黄剑锋、副总务蔡明顺、财政林国才与副财政陈坤丰,他们今午召开新闻发佈会向外界发表声明。
指柔董联会不合法
萧庆璋指出,这是因为“有心人”采取一连串污蔑、人生攻击及羞辱等恶劣手段,逼使他们离开柔州董联会。
他指包括主席陈大锦在内,竟有21位现任理事的资格是违反及不符合章程,去年4月19日召开的
“会员大会暨改选新届理事”属不合法会议,因此董联会是一个不合法组织,随时面对“有心人”投报而遭到冻结,届时柔董联会的银行存款、动产和不动产更是华社担心的问题。
他指陈大锦隐瞒柔董联会、董总及董教总独中工委会,于本月12日策划及召集州内独中董事会成立“柔州独中联谊会”,让关心华教人士担心未来会否出现“州独中董联会”及“全国独中董总”的两个局面。
他指陈大锦也不接受常务理事联署要求召开紧急会议讨论“21位理事违章、解散重选”重大课题,反而于本月23日召开另一项紧急会议,而唯一列入议程讨论的就是总务的合法性,而非讨论21位理事违章的合法性,实有让人感觉有隐议程的存在。
他说,柔董联会已是不合法的组织,原任主席陈大锦又不愿意讨论
“解散重选”,目前所有理事成员皆是
“知法犯法”,皆是违反社团注册法令,令人担忧。
由常务理事会决定是否挽留·陈大锦尊重决定
独家报导:罗肇雄
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主席陈大锦回应,他尊重6位常务理事退出的决定,并认为该会成员依旧属于合法代表,可重新物色人选填补空缺。
“但是,我没有收到他们的正式公函。如果是辞职,我们是否挽留或如何做,都要常务理事会决定。”
他指出,他会极力挽留当中的几位常务理事,唯暂时不愿透露是谁。
陈大锦今午接受《中国报》电访时这么说。
他说,本月23日的临时会议将如常进行,他坚持该会议只是针对该会总务锺伟贤的合法性,对于其他理事是否合法或解散重选一事,留待日后商议。
另外,该会副主席辜金强接受电访透露,较早时8位常务理事联名签署一事,他是被摆上台,根本不是他的个人意见,他当时身在国外。
他说,他以中立角色看待这事件,并认为本月23日的紧急会议合法,他会出席议事。
《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