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7日星期二

叶新田“和谈条件” 傅陈须交出董总财产



2015-07-07 11:25 南洋商报/全国版

 


叶新田: 改革派提岀的和谈是苦肉计。
(吉隆坡6日讯)“叶邹派”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开出“和谈条件”,即傅陈团队的职位回到2015610日前的原位,且移交目前非法占领与占用的董总财产。

他说,和谈唯一的目的就是双方联署文件向社团注册官陈述董总已经回到原点,没有两张中委名单,且这是没有妥协的余地。

“倘若傅陈真的不希望看到董总注册被吊销的话,这是唯一的方法。”

他说,只有如此,他才能不计前嫌地和傅陈一派和谈。

只有一份中委名单

叶新田今天发文告这么说。

他也揶揄改革派秘书长傅振荃,提岀的和谈是一点也不高明的苦肉计或“假和谈”,他这方断不会岀席。

他直指傅振荃为夺权派,并反问对方,非法举行610日的中委选举、非法改选常委,一连串犯法违反章程的行动是否可以服众,他本人又是否可以和这样的人谈有关课题。

他说,他将于近日入禀法庭以藐视法庭罪控诉所有伪中委,让法官定夺他们应该接受怎样的法律制裁。

“因此,所谓和谈只是傅振荃派系的虚招,我们不会上当。”

促傅振荃勿学人家谈法律

叶新田说,傅陈派系以24小时限通知他岀席和谈,说到底对方的真正目的就是上演一场好戏,以向法庭和社团注册局交代说:“我们开会了,但对方不合作”。

另外,他也提及,有关特大必须在本月29日前召开一事及董总章程5A.9等章程解读的法律问题,他要奉劝傅振荃不是律师更不是法官,不要贻笑大方,学人家谈法律。

他说,为了让公众了解5A.9的函义,他重申此项条文清楚写明,第29届董总主席任期是四年,即20132017年。

而中委会的更换是包括在另外的条文中,比如柔佛董联会主席辞职、个别州属代表更换,都要根据章程,必须得到中常委会的认可方为有效,因此,一切的更动都必须依章程办事。

(南洋商报)

 

叶新田:和谈唯一原则 双方联署回到原点


2015/7/7 中国报/国内版
 

(吉隆坡6日讯)董总主席叶新田说,与改革派和谈的唯一原则,是双方联合签署文件向社团註册官陈述董总已回到原点,並没有两份中委名单,这是没有妥协余地的大原则;他声称,假和谈不出席,真和谈才出席。

“我们只能按照一个原则和谈,就是改革派团队的职位回到今年610日前的原位,並移交目前非法占领、占用的一切董总財產后,才能不计前嫌和改革派和谈;如果改革派真的不希望董总註册被吊销,这是唯一方法。”

叶新田今日发文告说,他没有兴趣与改革派商谈其他议程,因两派想说的一切都已详实列在法庭宣誓书里。

“董总章程第5A.9条文列明第29届董总主席任期是4年,即2013-2017,更换中委在另外条文中,比如柔佛董联会主席辞职、个別州属代表更换都要根据章程,须得到中常委认可方有效,一切更动依章程办事。”

他指改革派日前在24小时限通告他出席和谈,事先没列出当日议题,只要他们须出席,直指这是改革派上演的一场好戏,以此向法庭和社团註册局交代说指“开过会了但对方不合作。” 

“这种苦肉计一点也不高级,我们近日將入稟法庭以藐视法庭罪控诉所有偽中委,让法官定夺对方应接受怎样的法律制裁。”

他针对董总印章一事说,身为董总主席为確保印章不遭非法控制和滥用,有权刻制新印章以保証董总业务顺利进行,改革派才是非法使用。

“董总爭论至今已年余,令华社蒙羞伤心,我衷心劝告改革派拋下疯狂权利渴望,停止拉朋结党,硬撑自己是华教文人志士的行为。”

(中国报)

 

叶新田向傅派开条件要和谈撤新中委名单"


2015-07-06 17:33 星洲日报/国内版
 

(雪兰莪加影6日讯)已被傅派撤换的董总主席叶新田为和谈开出条件,即要双方联合签署文件向社团註册官陈述董总已经回到610日前的原点,並没有两份中委名单,才能不记前嫌地与傅派和谈。

叶新田强调,这是和谈的大原则,且没有妥协的余地,倘若傅派真的不希望董总的註册被吊销的话,这是唯一的方法。

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傅派团队必须把职位还原到610日之前的原位,並移交目前非法佔领、佔用的一切董总財產,才能进行和谈。

他说,傅派日前仅给予24小时的时限来通知他出席和谈,事先也未列出当日议题,而只要他们必须出席。

近日入稟法庭控诉偽中委

“说到底,傅派的真正目的就是上演一场好戏,以此向法庭和社团註册局交代说,`我们开过会了,但对方不合作’。”

他抨击傅派行使这种“苦肉计”一点都不高级,並要质问傅派非法夺权,非法举行610日的中委选举、非法改选常委,一连串犯法和违反章程的行动可以服眾吗?可以和这样的傅派谈这项课题吗?

他指出,他们近日將入稟法庭以藐视法庭罪控诉所有偽中委,让法官定夺傅派应该接受怎样的法律制裁。

“所谓的和谈只是傅派的虚招,我们绝不会上当。”

至於其他议程,叶新田说,他们没兴趣和傅派商谈,並说明两派想说的一切都已经详实地列明在法庭的宣誓书里,不需要再浪费媒体的版面多做重复。

章程5A.9写明主席任期4

另一方面,有关特大必须在29日前召开一事及董总章程5A.9等章程解读的法律问题,叶新田要奉劝董总秘书长傅振荃不是律师更不是法官,不要貽笑大方,学人家谈法律。

他重申,董总章程5A.9条文清楚写明第29届董总主席的任期为4年,即20132017年,中委的更换是包括在另外的条文中。

“比如柔佛董联会主席辞职,个別州属代表更换,都要根据章程,必须得到中常委认可方为有效。”

关於董总印章一事,他说,身为董总主席,在印章被非法控制和滥用时,有权刻製新印章,以確保董总业务顺利进行。

“如说非法,应该是指你傅振荃非法盗用才对吧。”

他说,董总爭论至今已一年有余,令华社蒙羞伤心,並要衷心劝告傅派拋下疯狂的权利渴望,停止拉朋结党,硬撑自己是华教文人志士的行为,还董总一片蓝天。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