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

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文告



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文告


2015/7/13

 


傅派不理会法庭临时禁令一意孤行召开711日中委会并在不足法定人数十七人以上的情况下,以欺骗的手段召开,并委任七名中委,这种极不适当的行为已经触犯藐视法庭罪。

我将在近日向法庭提出傅陈非法召开会议、所议决事项非法及触犯藐视法庭罪的申请。

傅派及其律师不可能不知道626日下午5时的法官谕令,是直到727日禁止两派召开任何会议的临时禁令。傅派于72日发出誌期626号的中委会会议通知书,711日召开的会议是欺骗大众的。

我已经申请永久庭令,禁止傅派以610日选出的伪董总领导人身份召开会议或执行董总的行政工作,傅陈派目前的操作是犯法的,是欺骗华社的。只有我所领导的董总在2013年董总常年代表大会所选出的中委和常委及符合章程的替换者,才是有效期至20176月的董总中委。

陈大锦大肆指责我致函CIMB银行的行为不合法及非法刻制董总印章。我要澄清的是,时至今日我仍是合法的董总主席,CIMB银行的职员去查询社团注册局有关谁是合法的董总主席时,参考了傅振荃借董总秘书长身份非法用电子邮件更改的董总主席名单,这并不是社团注册官所发出的正式确认函。622日银行所得到答复指我已被撤换,已不是董总主席及支票签署人,董总的钱财及支票签署权就这样被傅振荃偷天换日式的撤换了,因此傅可以解冻一切,而我发出通知银行的文件被认为是无效的。因此,我方已于626日向法庭取得临时禁令,禁止陈大锦等人以主席及常委的身份操作任何董总事务直到法庭727日听审为止。

法官当日同时也劝说两派最好以和谈来解决纠纷是最好的选择。

我严厉谴责傅陈一伙这种令华社蒙羞,陷我于不义的不负责的狂妄行径。我再次强调,如果在727日法庭禁令听审前,傅陈可以拿出真正的诚意,我依旧会摒弃前嫌,坐下来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我的原则还是不变,所有中委和常委职位必须回到610日前的原点。其他一切皆有商量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