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4 星洲日报/全国
(吉隆坡23日讯)教育部副总监(学校营运部门)阿末拉菲证实,他在上个月发出公函给各州教育局,表明教育部允许大马伊斯兰宣教基金会(YADIM)在全国学校、师训学院、技术学院、社区学院、公立大学以及数所特定私立大学进行传教活动。
阿末拉菲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表示,这项指示涉及所有学校,包括华小和淡小,但是这属于选择性( optional)。
教长新闻秘书:不涉华校华中
教育部长马智礼新闻秘书扎米尔则向本报指出,上述传教活动并不涉及华校以及国民型中学。
目前人在阿曼的阿末拉菲表示,他会在明年1月2日回国交代事件,或等待部长办公室发表声明。
阿末拉菲在志期2019年11月27日致给所有州教育局的公函,提到他是根据教育部长办公室于10月2日同意事项和便笺指示,发出这公函。
公函内容提到,教育部已批准大马伊斯兰宣教基金会在全国学校师训学院、技术学院、社区学院、公立大学以及数所特定私立大学成立“YADIM同学会”(Rakan
Siswa YADIM ),将为成员传授组织领导技能。
本报联络上教育总监拿督阿敏瑟宁要求厘清公函的真伪,以及信函提到全国学校是否涵盖华小和淡小问题,不过阿敏瑟宁表示他已在上周退休,也没看到这封公函,因此不便评论。
刘华才促教长厘清
民政党主席拿督刘华才之前揭露,社交媒体近日流传数封来自教育部、沙巴教育局公函及教育部长办公室备忘录,显示教育部批准伊斯兰宣教基金会(Yadim)在全国学校、师范学院、工艺学院、社区学院、公立大学及私立大学教育机构进行宣教活动;因此,他要求教育部长马智礼解释是否作出这项批准。
“其中一份还是来自教育部长办公室的备忘录,指教育部已和伊斯兰宣教基金会达致共识,支持基金会在教育机构成立Rakan
Siswa Yadim的协会。”
他发表文告指出,若相关信函属实,马智礼必须向人民解释为何发出如此信函,且批准伊斯兰宣教基金会在国内小学、中学、学院及大学成立协会宣教是有何用意?
他也质问,马智礼的上述批准是否也意味着批准该基金会在华淡小、教会学校、国民型华文中学,甚至在沙巴及砂拉越的国小向非穆斯林学生传教?
刘华才强调,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联邦宪法第12(3)条文清楚阐明,没有一个人能够被要求接受或参与不是属于自己信仰的宗教活动,教育部批准伊斯兰宣教基金会到校园向非穆斯林宣教已经违反了此条文。
伊宣教基金会主席:促进非穆跨文化交流
大马伊斯兰宣教基金会(YADIM)主席聂奥玛指出,在中学阶段,有关计划不但是帮助塑造学生的个性,也促进非穆斯林跨文化交流。
他接受本报访问时说,在该基金会易名之前,已开始在大学展开相关的活动。
“我们是在‘YADIM好友’易名为‘YADIM同学会’之后拜访部长,并在这之后获得教育部所发出的信函通知。”
他说,在他还未接任主席之前,相关计划已经在大学阶段推行。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