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6日星期四

何谓“全津”与“半津”学校


2020/07/10 砂拉越《 联合日报》
“全津贴”学校?“半津贴”学校?如何分类?你懂多少?
1996年教育法令》规定的学校分类,是“政府学校”(sekolah kerajaan/government school)、“政府资助学校”(sekolah bantuan kerajaan /government-aided school)和“私立学校”(sekolah swasta/private school)。
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政府学校”是指在教育法令第四章下由部长设立,并负责其所有经费的学校;而“政府资助学校”或“政府资助教育机构”是指得到全部资助拨款及固定资本拨款的学校或教育机构。
1996年教育法令》并没有以校地拥有权把学校划分为“全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penuh)和“半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modal)的规定,或是以此来区别“政府学校”和“政府资助学校”。
1996年教育法令》也指出,政府资助学校有权获得“资助拨款”(sumbangan bantuan /grant-in-aid )和“资本拨款”(sumbangan modal/capital grant),也就是一般上所说的行政拨款和发展拨款。
所谓的“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名词是在1970年代末期出现。教育部官员也于1998114日开会通过“学校建筑物扩建和重建指南”,把校地属于中央政府的学校划分为“全津贴学校”,而校地不属于中央政府的学校则划分为“半津贴学校”;并且规定校地不属于中央政府的学校,自己负责学校扩建或重建的经费,并且在扩建或重建后,必须把有关建筑物移交给州教育局。
由于校地归属权的因素,各源流小学都分成“政府学校”和“政府资助学校”两种类型,而不只是华小有政府资助学校。
校地与建筑物属于政府的全津学校/政府学校的水电费都由政府承担;至于校地与建筑物属私人或州政府,并由董事部托管的半津学校/政府资助学校,政府每月津贴最多5000令吉水电费,额外的就由董事部承担。
此外,全津学校的行政和操作费,扩建和维修费都是由政府承担;半津学校的扩建和维修费则是由校董自行负责。
不过,这份指南被指是法外立法,严重违反《1996年教育法令》。教育部官员自行实施“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区分,不但剥夺“半津贴”学校应得的拨款,也限制了“半津贴”学校的发展。
事实上,对华小而言,即使是“全津贴”华小,也很难获得政府全面的拨款,且因申请耗时拨款少,很多时候都需要学校本身去筹款来进行各项建设工程。
全马共有1300所华小,其中全津华小有417所,半津华小883所。
政府给予学校的拨款分为两大类:
1、行政拨款
2、学校维修及发展特别拨款
“行政拨款”是政府每年公平分发给所有学校的拨款,是按照各学校所需的行政费用,以及学生人数和科目,制度化的拨给全部学校。行政拨款当中,包括校长、副校长、教师、校工、保安的薪金,占了最大的比例。
华小每年的行政拨款达数十亿令吉,如2012年的20亿令吉、2013年是24亿、20142015年及2016年各25亿。
至于所谓的“5000万令吉拨款”,就是“学校维修及发展特别拨款”(简称“特别拨款”),是自前首相纳吉在2008年担任财政部长后,政府开始每年固定发放的一笔特别拨款,让各源流的政府资助学校(半津)专门作为维修和维护校舍之用的额外拨款。
2008年开始设立这项“特别拨款”开始,华小在接下来9年共获得超过6亿令吉的特别拨款,分别是“2009-2010年振兴经济迷你配套2”的9500万令吉、2011-2012年第10大马计划首2年的7000万令吉、20122013年财政预算案各1亿令吉;而20142020年预算案的拨款都维持在5000万令吉。
2018年和2019年,政府资助华小、淡小、华中、教会学校(半津)的拨款都是通过电子转账直接汇入董事部;至于有时也获得维修拨款的政府学校(全津),其拨款并非直接下放给董事部,而是交给州教育厅或是县教育局,一切维修工程也由州教育厅或县教育局主导。
不过,2019年公益金拨款2000万令吉予国内417所全津华小,则是直接汇入学校董事部的户头。
(联合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