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6日星期六

叶新田上诉得直免坐牢 罚款1900 可担任社团职位

2019/01/26 中国报/国内
~报导:沈燕玲
叶新田(前排左5起)获得丹斯里彭茂燊及支持者前来法庭支持。
(吉隆坡25日讯)因藐视法庭而被判处监禁30天的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部前主席叶新田上诉得直,布城上诉庭法官宣判前者无需坐牢,仅需缴付罚款1900令吉。
叶新田今日发文告指出,其辩护律师基于他已年过80,不适合再被送进监狱,因此要求法官取消30天的牢狱刑罚。
文告说,上诉庭三司体谅叶新田的处境,认同他对社会工作的热忱与贡献,遂作出判决撤销之前高庭入狱30天的惩罚,改为罚款1900令吉,以便他不会因罚款逾2000令吉而触犯社团法令,让他可以担任任何社团职位, 继续为华教作出贡献。
此外,叶新田今日接受《中国报》电访时透露,因藐视法庭而被高庭判处罚款1万令吉的雪隆董联会前副主席邱锦成,也上诉得直,上诉庭谕令邱锦成只需支付1900令吉罚款,因此高庭需要退还邱锦成早前已支付的部分罚款。
此案起源自2015年,森、霹、槟、彭和砂5州董联会,联署发函通知董总13州属会员,要求董总在823日召开特大,以解决董总领导层闹双包的僵局,之后还向法庭取得禁令,禁止叶新田或代理通过任何法律管道,阻止或干扰董总当日特大所通过的提案或决定。
不过,雪隆董联会较后却入禀高庭挑战823召开特大通过的所有提案或决定,而被视为有藐视法庭之嫌,因此入禀高庭要求法庭宣判叶新田和邱锦成藐视法庭。
高庭于20171016日宣判叶新田和邱锦成罪名成立,前者被判入狱30天,后者则被判罚款1万令吉。
(中国报)


叶新田上诉得直 无须坐牢30

2019/01/25 光华日报/国内新闻 
叶新田今日在其藐视法庭案中上诉得直。
(吉隆坡24日讯) 前董总主席叶新田今日在其藐视法庭案中上诉得直,无须坐牢30天。
高庭于2015821日驳回叶新田要求撤销5州董联会禁止他阻止823特大的禁令申请,可是随后叶新田却不顾法庭的驳回,向莎阿南法庭再度申请禁令,因此被控藐视法庭。
高庭法官在2017年裁决叶新田藐视法庭罪成后,给予叶新田机会道歉,可是叶新田却表示如果自己道歉将影响案件上诉,因此不愿道歉,最后被判入狱30天。 
与此同时,叶新田向媒体指出,上诉庭除宣佈他无需坐牢外,也裁决只需罚款1900令吉,因此高庭须归8100令吉予他。
他表示,之前已缴付1万令吉罚款予高庭。

(光华日报)

上诉得直 叶新田无需坐牢
2019/01/25 《诗华日报》 
(吉隆坡24日讯)前年遭高庭宣判藐视法庭而坐牢30天的董总主席叶新田今日上诉得直,无需坐牢30天。
叶新田向《东方日报》指出,上诉庭法官今日听取双边律师陈词后,宣佈他无需坐牢,且只需罚款1900令吉,因此高庭须归还给他8100令吉。他说,他们之前已缴付1万令吉给高庭,隨著今日的宣判,高庭需退回款项。
叶新田是因高庭在2015821日驳回其要求撤销5州董联会,禁止他阻止823特大的禁令申请,但叶新田却不顾法庭裁决,在莎阿南高庭再次申请禁令因而被控藐视法庭。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费鲁兹当时因叶新田不愿向法庭道歉,裁决叶新田藐视法庭成立,宣判其坐牢30天。

(诗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