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7 19:34 星洲日报/国内
(布城7日讯)由于考试局迄今仍未决定是否同意就董总在开放统考给关丹中华中学一事,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发出书面同意,所以4名独中生挑战董总开放统考给关中一案的聆讯将展延到3月26日。
4名独中生的代表律师余万里在受询时披露,上诉庭原订于今日开审此案,不过,碍于考试局尚未针对董总的申请作出回应,所以双方同意展延今日的聆讯,以等待考试局的回函。
案件展延3月26日聆讯
他说,上诉庭今日把案件展延到3月26日,给予考试局更充裕的时间。
上诉庭是于2018年10月18日建议董总在开放统考给关中的课题上,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取得考试局总监的书面同意,以一劳永逸的解决关中学生参与统考到底是否合法的问题。
4名未届法定年龄的独中生于2016年10月14日通过本身的家长兴讼,并在诉状中把教育部和董总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他们较后要求把关中列为第三答辩人,并获高庭批准。
不过,教育部较后在上诉庭上诉得直,获准在本案中剔除答辩人的身份,以致答辩人只剩下董总和关中。
他们在诉状指出,关中并不列入全国60所独中的名单中,而董总更没有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取得考试局总监的书面同意,开放统考给关中。
吉隆坡高庭在2018年4月6日裁决董总在开放统考给关中时,无须预先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取得考试局总监的书面同意,并认为教育部或考试局没有就董总开放统考给关中一事作出任何负面或不利的反应,此举可被诠释为给予“祝福”或“默许”关中学生参加统考。
不满裁决的4名独中生家长较后入禀上诉庭提出上诉。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