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2日星期四

【华教视窗】 ~ 306 辑



变样的母语教育权

2013-09-12 南洋商报/言论版

~作者:罗汉洲
 

针对华社对2013年至2025年教育发展大蓝图的疑虑,副首相兼教育部长慕尤丁一再声明,华淡小肯定继续存在,政府也无意边缘化任何源流学校。

华淡小学继续存在,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不容任何人剥夺,因为华巫印三族同拥母语教育权利是马来亚获得英国允许独立的必要条件,其他如马来语是唯一国语、马来人在独立15年內拥有特权(独立后撤消15年的期限)、统治者拥特殊地位都是必要条件,缺一则英国不会允许马来亚独立,没有马来亚当然就没有马来西亚。

以上这些必要条件已列为敏感课题,即使国会议员也不准在国会里谈论,否则就是控上法庭,国会里的豁免被控权不适用于挑起敏感课题的国会议员。

母语教育权利减半

换言之,撤销任何一族的母语教育权利,就须同时撤除其他获准独立的必要条件,或者人民有权挑战、质疑其他必要条件,我国再也没有不可谈论的敏感事务,如此一来,国家必陷入混乱状态。

试问有哪一个执政党敢消灭任何一个源流学校?联盟不敢,国阵不敢,设若民联执政也不敢,此所以说上述教育发展大蓝图肯定了华淡小继续存在是理所当然的事,是我们原本就拥有的权利,反之就是蓄意置国家于分崩离析之危地,所以无须把“华淡小肯定存在”当作是特殊的恩惠,也不是什么德政。

但华淡小存在是否等于可以发展、扩大,这是华社要知道的事,也是华社担心的事,华淡小不但要肯定存在,还须有继续发展与扩大的权利。

独立50多年来,华小确实存在,但数目已减少,与华人人口增加成了反比,这是很不公平的事。

至于华文中学则被排除于国家教育体系外,华人的母语教育权利可说给削减大半,这种政策已推翻各族先贤的互相承诺,也挑战了社会契约,这是背信弃义的作为。

华小发展受到限制

同时,华小虽然一直存在,但发展却受到很大的限制,增建华小是非常困难的事,以致每年都有不少华裔孩童逼得只好到国民小学读书,失去接受母语教育的权利。

幸亏能在华小读书的华裔孩子小学毕业后,由于大家都知道的特定原因而无法在华文中学(独中)读书,继续接受母语教育的权利逐给剥夺了。

可见由联盟而至国阵都没有完全遵守社会契约,蔑视各族先贤的协议,没有完全落实各族同享母语教育权利的承诺。

规定不能建新华校

那么20132025年教育发展大蓝图有没有发展与扩大华小的政策呢?根据隆雪华堂会长陈友信说,教育部总监阿都嘉化接见16个华团时指出,该份教育大蓝图已规定不能盖建新华小、独中和国民型中学。

假如阿都嘉化所言属实,那便意味着华小在往后的12年里,一切“保持原状”,除非改朝换代,否则难望出现新建的华小,华人接受母语教育的权利受到进一步的剥夺,“无意边缘化任何源流学校”乃讲讲而已,进见副首相的华团、教总和校长职工会无需欣慰,所以希望副首相慕尤丁对阿都嘉化的话有所交代。

 罗汉洲 时事评论员

 

我们所热衷的“折衷”


2013-09-12 星洲日报/评论版

~作者:方诺
 

华小国文科从原订的每週270分钟,降到240分钟,距离210分钟似乎触手可及,但又那么遥远,尔今隨著第二教育部长依德里斯强硬表示,教育发展大蓝图势在必行,不满者可出国唸书,谈判的空间已窄得难以转身,董总坚持的180分钟,几成不可能的任务。

董总眼前是一面高墙,难以突破。前路狭窄,淒风惨雨,回头看,我更感兴趣的是240分钟的定案。

教育部长慕尤丁当初坦承,这项决定是折衷方案,我要270分钟,你属意210分钟(教总、马华),各让一步,打个折扣。

此过程非常熟悉,尤如市场议价。老板,这件衣服多少钱?40令吉而已;太贵了,15令吉吧;不行,这可亏大本,就特別优惠你30令吉;不,25令吉的话,我就买下;好,就卖你25元,生意真难做啊。

从业者提出的40令吉与消费人属意的15令吉之间,双方討价还价,互有让步,达成交易。这种伎俩纵横商海,无往不利,当中精髓是,妥协让步,各有所得。然而,学校不是商场,交易买卖是一次性的决定,而教育却有著深远的影响。折衷的手法,在教育课题上极可能弄巧反拙。

我们是过於喜爱“折衷”了,这片多元的土壤孕育著这种偏好。面对爭议或异议,我们常提出“折衷”方案。政治上尤是如此。华裔优秀生挤不进公立大学,政治人物就折衷地要求颁发奖学金,让他们到私立大专就读。如此一来,佔据他们应得学额的同胞,可以继续在政府大学读书,而他们也不至於一无所获,煮熟的鸭子飞走,还有肯德基家家乡鸡可吃。

问题是,这並没真正解决问题,更未实践公义。

当“折衷”成为王道,黑与白的界线日益模糊,我们不再深思对错,而只是热衷於找一个中间点,即便你是对的,也要让步,儘管你是错的,亦会得到一些补偿。我们失去了坚持的能力,在政治手段的操弄下,真理也要打折扣,不能百分百正確。我们不再有勇气挺直腰骨做对的事,而是习惯性地退后与让步。

不断地採用折衷方案,终会演化成一种风气与观念,鼓励妥协及让步,而追求真理的勇气与坚持亦因而宣告夭折。

面对歪理,退一步,未必海阔天空。

 

240分钟


2013/9/12  光华日报/评论版

~作者:苏德洲
 

副首相兼教长丹斯里慕尤丁说,政府在考虑华社意愿后,决定采取折衷方案,在《2013年至2025年教育发展大蓝图》将华小第二段,分别将四至六年级的国文每周授课时间定为240分钟。

从之前的建议每周270分钟减少到240分钟,与早期华总、教总、全国校长职工总会及马华建议将授课时间定为210分钟,董总则认180分钟最为合适的意愿有着很大的出入。

姑且不谈,这是否正如董总所隐忧,此教育发展大蓝图将剥夺或取消华小和淡小的法定地位,令华小和淡小逐步变质及消亡,使家长失去送孩子接受母语教育或就读各源流学校的选择权利。

但慕尤丁指,基于华小国文水平较低,为了以拉近国小和华小学生国文程度,教育大蓝图才决定将华小授课时间定为每周240分钟。

一些人必定会认为这政策真是一级棒,并不觉得有何不妥,当然在正常或一般的角度观点来看,增加上课时间,多学习多认识或会说几个国文字,对学生并没有弊病。

的确,这并没有弊病,而是关键问题是增加国文教课时数就真的可以拉近国小和华小学生的国文程度,这我还是第一次听到!

这如同我在求学时期,一些老师常对着我们开玩笑说:“如果你们怕考试时不会作答,那么就把整本书给吞了吧!”

同时也不会发生,一些家长在孩子小六评估考试成绩放榜后,在获悉孩子成绩不理想时对着孩子狂骂:“我每天载上载下送你去补习班,浪费了那么多钱,你居然敢给我考到这样的成绩!”

要是吞书有效,今天就不会还有家长坚持送孩子到校外补习,要是校外补习可以100%确保孩子成绩顶呱呱,那么孩子还要到正规学校上课干嘛?

这也说明父母将孩子送往补习班都不能担保孩子成绩一定理想,相反的,一些没课后到外补习的小孩的成绩分分钟都比有上补习班的小孩来得更好。

此外,在小学标准课程(KSSR)中,虽然国小学生的英语上课时间,比华小和淡小学生的多出很多,分别国小300分钟,以及华淡小150分钟,照理说国小毕业生升中学后英语水平应该比华淡小毕业生强很多,但是《教育大蓝图》报告中数据显示,在2010年大马教育文凭考试的英文考试(C1119)中,只有23%土著学生取得至少优等成绩,反而有42%华裔学生及35%印裔学生取得优等及以上成绩。

事实摆在眼前,授课时数多少不是水平差距的决定性因素,而是政府要提升教师的素质、责任感及学生生活环境等才是关键方案。

因此慕尤丁指增加国文教学时数,是可以拉近华小和国小的距离,此说法根本不成立。

 

华小生国文有多差?

2013-09-11 星洲日报·砂拉越·评论

~作者:詹雪梅
 

华小要加强学生的国文和加长国课文,最基本和最简单的原因当然是:华小生的国文不够好。或者该应说是某些人经过某些统计、调查后认为,华小生的国语很差,必须改善。

国语差,不是罪过,就像英语差,不是错过一样。只是,官方语言不好,或者国际语言不好,吃亏的是自己。当中没会有一丁点儿的叛国或抗拒国际的意味。

但在论断华小生国语差不差之前,我国更应该搞清楚的是,怎样才算差?究竟差到甚么程度?

因为,从小必须学习三语,外加一两种方言,我国华人普遍面对著“语文多而不精症”。在大杂烩环境里成长的我们,不仅在华语里不经意的参杂国语、英语、方言,有时甚至还能高超的以国语的语序说华语,儘管这两个不同语系的语言有著全然不同的语序。

所以,別说是国语,即使是华语和华文,作为马来西亚的华人,都未必能掌握好。看看我们的周围,多少人在用不正规的华语交谈,用错误的文法发电邮、发短讯、上网发帖,甚至发一篇严肃的新闻文告。错別字更是多得不得了。

回到正题,华小生的国语究竟有多差?比10年、20年前的华小生差了很多、很多?

去看看现在一年级的小学课本,看看我国的7岁小孩都在学怎样的国语,答案一目了然。

如果教育部的目標是培育出7岁就必须熟掌握好起码600个不简单,或者日常生活中不常用的单词,而且还必须能造句(如用这些词:menggalas,menggemburkan,bersia-sia等等)、能好好的写出一篇国文作文(如写一篇我的学校、我的家庭、我学校的餐厅等题),並且在小孩还搞不太懂甚么是前缀meberpermeng等等与后缀kanian等等前,便能精准无误地找出字根(比如:menyusunmemotongmembelamenyampaikan等等),还有,当这些孩子还不知戒指正確的数量词该用枚时,他们就必须熟记sebentuk cincin,那现今华小生的国语肯定不好,而且一定会很差。

然而,差的究竟是被国语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华小生,还是这些超前的国语课程?国语好的標准又是甚么?难不成要比自己的母语更强、更好才算好?

(星洲日报。砂拉越。评论。作者:詹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