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31 中国报/国内版
独家报导:丘惠萍
(吉隆坡30日讯)董总前主席叶新田博士说,他是按照章程及民主程序,召开明年1月2日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特大,尽管有人谴责,特大如期举行。
他说,特大是在获得董事会及会员大会通过及召开的,即使对方已向法庭裁决提出上诉,但在上诉后,法庭尚未开审前,对方又怎麽可以阻止别人召开特大?
他也批评教总主席王超群及董总秘书长傅振荃向来强调多数性,遂挑战两人出席明年1月2日特大,看会员如何决定。
董总、教总、独大日前发文告联合谴责叶新田,于明年1月2日召开的董教总教育中心特大议程,纯粹要削弱董总、教总及独大三大机构在教育中心董事会的代表权,意图私有化公家财产。
三机构于今年11月18日入禀高庭,起诉叶新田、邹寿汉等17人违反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章程,召开10月10日特别会员大会,非法通过“修改公司条规”。
应尊重法庭判决
他们同时要求法庭判决今年11月18日之后所有召开会议,包括董事部会议或特大皆无效,在法庭未有判决前,开特大也不恰当。
唯高庭在今年12月15日裁决董教总教育中心主席王超群,于10月5日召开特别会议及批准所有议桉无效。
针对三机构的谴责声明,叶新田今日接受《中国报》访问时,特大会照即定时间举行
既然对方要上法庭,就尊重法庭,不应事后通过媒体或到处乱讲,欺骗华社。”
“现在是对方不尊重公司组织法则及会员的意愿(开特大)。”
“刘利民和王超群就代表整个华社吗?只有他们可管理华社资产吗?其他人管理不行吗?”
(中国报)
董教总教育中心促王超群勿乱指责
2015/12/31 中国报/国内版
(吉隆坡30日讯)以董总前主席叶新田为首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吁请该公司副主席尊重法庭裁决,勿胡乱对该教育中心做出指责。
该公司今日发文告指出,王超群于日前公开抨击明年1月2日召开的特大议程,以及诬告会员意图私有化公家财产一事纯属胡乱指责;而对方于10月5日召开的董事部特别会议其实并没有得到批准,不符合公司章程与组织条例之馀,也违反公司法令。
文告指出,该公司一直以来所有运作皆遵循章程和法令,以往召开特大皆经过董事部会议讨论及议决,再提呈会员大会寻求批准麽人当时王超群等人也有出席参与表决。
文告也说,至于在New
Era Edu Sdn Bhd子公司的股份操作程序,它完全是为了符合新纪元学院升格成为大学的要求而进行,股权则完全由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所拥有,并无个人掌控之说.
(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