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日星期四

曹观友:规划许可证没更新逾期‧“槟华献地问题不存在”



2016-03-02 17:31 星洲日报/国内版
 

(槟城2日讯)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说,槟华女中扩建计划在2013123日获槟岛市政局(现为槟岛市政厅)批准发展图测后,有关发展规划许可证在2014122日没有更新后而逾期,因此,有关槟华中学献地的问题目前已不存在。

询及槟华董事会必须再次提呈申请扩建校舍计划,而献地是否是无可避免时,曹观友说,这有待该校董事会提呈申请后,再根据指南的规定进行讨论。

他说,根据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令第241)条文,发展规划许可的有效期是12个月,若有关发展计划在有效期内未获得“完成和合格证明书”(CCC),有关单位可以申请更新发展规划许可,长达5次。

他说,槟华中学是于201379日向槟岛市政厅申请兴建一栋9层楼的大楼,有关建筑计划设施分别是集合礼堂、科学和生物学室、生活技能室、语言室、艺术、历史和地理室、化学和物理室、音乐室以及课外活动和竞技场。

“这项发展图测的申请在2013123日获得批准,附带条件是,充作道路保留地献地的图测必须获得槟岛市政厅的批准,以及必须在动工前提呈给州政府相关单位。”

曹观友说,根据市政厅的道路规划图,有关的发展申请,列入道路保留地的规定,保留地是从发展边界线的3033尺之间。

他说,本身上週五曾与槟华中学扩建计划的建筑师会面,对方答应将安排董事会与州政府会面,同时也原定在会面前不发表任何谈话。

“不过,由于此课题越来越多人关注,我们认为不适合再拖延,而董事会也不再保持沉默,发表声明;我们在收集足够资料及桉例后,也决定公佈这些资料。”

至于是否曾经有例外的个桉,曹观友说,若没有遵守道路保留的规定,市政厅必须解答很多的疑问。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