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6/19 中国报/国内版
(吉隆坡18日讯)为了不影响董总员工的薪金支付及不妨碍统考,董总当权派主席叶新田开出3项条件给改革派,只要对方接受,董总户头即可解冻。
他提出第一项条件,董总必须回到原点,不得根据本月10日非法中央委员会的决定,更改银行户头的签署人;所有支票须由主席签署,若主席不在,由署理主席签署。
他说,其二、有关对外活动及財务上支出,均须向主席匯报。
至于第三项条件,他指出,法庭諭令召开的6月14日中委会因不达法定人数而流会,会议不得有任何议决。
“任何人不得更换任何非法常委会成员来签署支票。”
他说,若上述条件不被遵守而擅自滥用公款,涉及者將面对法律后果。
叶新田今日在记者会上说,改革派无视他和署理主席邹寿汉的存在,董总签署支票的程序早已易人。
他说,冻结户头的原因是改革派在10日非法篡立常委会,並宣称要更换支票签署人,令人担忧存款会否受到误支滥用。
另外,邹寿汉指出,董总目前的財务活动,当权派全然不知情。
“改革派的行为非常危险,可能导致董总资產流失和滥用,我们感到担忧才断然决定冻结户头,绝非针对任何人,如董总职员和任何学校。”
他强调,当权派有自己的处理方式,不会造成职员没有出粮或重要支出遭停止。
他说,他们冻结董总在华侨银行的2个户头,联昌银行的6个户头;2个由职员操作的户头和定期存款没有冻结。
出席者包括当权派副秘书陈纹达、雪隆华校校友会联合会会长吴治平等人。
邹寿汉:求判10日中委会不合法
邹寿汉透露,当权派已入稟法庭,要求宣判改革派在6月10日的中委会议不合法及藐视法庭。
他指出,改革派在10日召开非法中委会,过后又出席14日中委会的举动,等于自己否决自己,所以叶新田还是主席。
“改革派曾在8日向法庭要求降低法定人数,但遭法官当场拒绝,所以法定人数非常清楚(17人)。”
邹寿汉指出,改革派在本月26日的中委会和27日的会员大会,因为签署人不是主席叶新田,皆是不合法。
他也说,由当权派在6月29日的会员大会,则是根据社团註册局的章程,一定要召开。
邹:还原被打真相·促出示第二摄录镜头
邹寿汉要求改革派出示,董总会议室第二个摄像镜头和董总职员的拍摄影像,还原当天他被打的情景。
“我认为杨应俊公佈的视频不完整,最重要镜头的录像没有拿出来,无法真实反映当时情况。”
他指出,会议室共有4个镜头,第一和第二个镜头直接对准事发地点,可以非常清楚看到事发经过。
“我不懂有没有人来踢我两脚,当时我感觉有人踢我,可是我不懂是谁,从公佈的视频来看,也像是有人在我跌倒后踢我。”
邹寿汉透露,他已告诉警方,必须拿到上述二个镜头的视频,而且必须是直接从伺服器中取得,而非改革派自己拿出来的录像,以示公平。
斥改革派欺骗法定人数
邹寿汉週三出示董总在致给社团註册局的信件,直指改革派是骗子,修改后的章程明確阐明法定人数是17人。
“中委会的法定人数是17人,信件有主席和秘书长的签名,还有社团註册局的盖章,所以改革派是严重欺骗。”
他说,当年也是修改章程小组主任,所以清楚记得当时情况。
“2011年提呈给社团註册局,修改董总章程6.3.2,即中委会议的法定人数是17人。”
邹寿汉指出,2012年的会员大会確实有通过修改章程的议案,但並非改革派所指的法定人数,而是董总標誌。
改革派日前宣称,董总在2011年修改章程法定人数,中委会议和常委会议的法定人数依据委员的逾半人数而定,如法庭諭令25位中委开会,法定人数应是13人,而非17人。
(中国报)
董总记者会 – 叶新田:董总須回到原点
2015年6月18日发布
(吉隆坡18日讯)为了不影响董总员工的薪金支付及不妨碍统考,董总当权派主席叶新田开出3项条件给改革派,只要对方接受,董总户头即可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