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6/16 东方日报/国内版
(加影15日讯)董总叶派署理主席邹寿汉表示,其代表律师將针对6月10日傅派所召开的中委会,以及6月14日中委会不达法定人数流会后,傅派乃继续开会的事件,入稟法庭,要求法官判傅派藐视法庭,以及宣佈这两项会议为非法会议。
他说,高庭法官的諭令并没有提及召开25名中委的中委会议的法定人数,在6月8日审讯,傅派律师曾要求法官將法定人数降低,因为叶派和傅派两方中委人数,都未达到法定人数,即章程中列明的17人。
「傅派当时要求降低法定人数,意味著他们知道他们的中委人数不够,现在他们却又自己詮释法官的判决,宣称昨天中委会议的法定人数为13人,简直是无法无天、流氓作风!」
依据諭令开会
他指出,儘管傅派律师当时提出降低法定人数的要求,法官却以无权更改董总章程为由拒绝了。
邹寿汉表示,傅振荃指早在2012年第27届中委会第9次会议时,已修改章程,即规定法定人数为中委半数的说法,是无稽之谈。
「什么时候中委会会议可以修改章程,我们(叶邹)2012年时早就「坐在」董总里面了,怎么可能会不知道章程已经被修改?」
他称, 若该章程早在2012年就已经成功修改,那在4月9日叶派召开不达法定人数的中委会会议时,早就可以提出此证据,证明有关会议是合法的,他可以肯定此章程是子虚乌有。
询及傅派指责叶派在4月9日中委会议,也在不达法定人数下召开,邹寿汉则说,当时他们(叶派)已经依据法庭諭令召开会议,傅派有权利去法庭挑战叶派是否违法。
他说,傅派当时也確实就409中委会会议,要求法官判为不合法会议,但法官当时就驳回他们的申请。
高庭在6月1日时諭令叶派主席叶新田必须在2天內发函,並在14天內召开中委会会议,以商討和议决解散及改选常委会。法官也指示有出席者,必须董总章程所选出的25名中委名单。出席者不包括受委的7人。
(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