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

叶新田申请禁令阻开特大‧713书面陈词727聆审



2015-06-19 10:42 光明日报/要闻
 

(吉隆坡18日讯)董总主席叶新田申请禁止秘书长傅振荃召开602特大一案,上诉及特別权力组高庭法官拿督阿斯玛米諭令双方律师在713日前提呈书面陈词,並择定於727日聆审。

叶新田和被列为答辩方的傅振荃、中委(傅派主席)陈大锦及杨应俊(傅派副主席)等人没现身法庭,法官是在早上940分左右,传召双方律师进入內庭討论。

諭令602特大不能举行

约半小时结束后,叶新田代表律师菲丽达在庭外告知媒体,今次在內庭主要进行案件管理程序,以及向法官交代614日在董总发生的情况。

叶新田是在傅振荃召开602特大前夕(61日)向高庭申请禁令阻止他召开,由於法庭需要时间聆听双方代表律师的陈词和所提呈的文件,因此发出临时禁令,諭令602特大不能举行。

另外,傅派代表律师黄觥发受访时透露,当事人针对高庭法官拿督瓦兹尔在48日的判决提出上诉,在週四下午布城上诉庭有进行案件管理。

有关裁决主要是驳回董总叶新田派系和傅振荃为首派系的申请,即主席叶新田要求暂缓执行高庭的諭令,以及秘书长傅振荃要求宣判叶新田发出召开会议通知书不合法的申请,这表示法庭將让中委会在49日如常进行。

据早前报导,叶新田在上述会议中有3项討论事项,即通过接纳砂拉越董联会理事彭志拔和雪隆董联会常委李清文为受委中委,第二项是討论与接纳解散第二十九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三是若通过解散第二十九届中央常务委员会,重新复选第二十九届中央常务委员会职务,复选必须按照章程规定进行。

(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