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1日星期四

罢免叶新田 不合乎章程 挑战派有本末倒置之嫌?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 晚上十时九分 光华日报/国内版
 

(吉隆坡10日讯)董总挑战派产生的新届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一举否决董总主席叶新田的资格,是否本末倒置,不合乎章程?

根据董总章程,董总是由13州董联会或董教联会组成,而中央委员会的形成,是由各州董联会所遴选派出。

章程5.2.1,由会员代表大会以每个会员(州董联会)1票的投票方式,选出6个州属会为“中委州”,其余为“非中委州”;唯其中1个中委州须保留给砂拉越和沙巴轮流出任;剩余的由5个中委州须保留给西马的11个会员竞选出任。

5.2.2阐明,每个中委州各委派3位代表,非中委州各委派1位代表,联合组成25位中央委员(简称“中委”)的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委会”);5.2.3则列明,中委会得于选举年大会后的14天内进行复选,选出主席1位、署理主席1位、副主席5位,唯其中1名须保留给砂拉越和沙巴会员轮流担任、秘书长1位、副秘书长2位,财政1位及副财政1位。

5.3.1,中央常委务员会(简称“常委会”)的产生,就是从主席到副财政的12名执委出任,主席也可从中委会中另委不超过3位常委。

挑战派今日召开的中委会,选出同一阵线的新班底常委,这是否与当权派的常委人马闹双包,或存有争疑,有待法律去厘清,这暂且不说,现在更直称叶新田是董总前主席的做法,等同否定其作为董总主席的资格、取代原有执委?

既然章程阐明,常委会是由中委会选出,挑战派现在不仅选出自身的常委会,还罢免叶新田,确有本末倒置的嫌疑,更是不合乎章程,这对挑战派一直强调遵守章程,显然是“说一套,做一套”。

(光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