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副教长务求对得起华社
2012-07-14 星洲日报/言论版
~作者:安焕然
7月初,受邀到怡保霹雳海南会馆演讲。这间会馆今年庆祝100周年。想起百年前会馆成立的前一年(1911),正值中国辛亥革命,武昌起义,推翻了清朝政府。而也就在这一年的农曆七月廿五日,在怡保旧街场,一位正直的海南人在这裡出生了,他就是朱运兴先生。
这位海南乡贤,曾经担任霹雳海南会馆会长达28年之久(1946至1974年),也曾历任多届的马来西亚海南会馆联合会会长。朱运兴曾说,在马来亚海南人数不多,有经济能力送其子女进入大学读书者甚少。然而,我们不能因为家境贫穷,就让其大好前程断送。所以海南社群应该集合财力,发挥互助精神,培养此辈为有用之才,这是会馆组织同仁必须肩负起的责任。1955年,海南联会(当时称为“琼联会")首创会馆同乡子女“大学奖学金",1959年颁发“大学贷学金",开新马乡团大专奖贷学金之先河。当年的此项议桉,就是由朱运兴领导的霹雳海南会馆提出的。1960年代,朱运兴更是领导琼联剧团到马来半岛东、西海岸为同乡子女大学奖贷学金做巡回义演,筹得不少义款。
朱运兴也是马华公会的发起人。1954年联盟最高决策机构成立,他负责起草联盟竞选政纲“独立之路"。在政纲裡,他特别强调“对于本邦各民族的学校语言及文化,非特不使消灭,且予鼓励"。1955年朱运兴当选近打南区联合邦首届民选立法议员,并于较后受委担任教育部副部长。
是年,马共领袖陈平与首席部长东姑阿都拉曼举行“华玲和谈"。温故知《建国之路》记说,凑合这次华玲和谈的真正主角,就是朱运兴。当年他年仅43岁,就被当时的内阁推选为与马共代表谈商而安排了较后的华玲和谈。温故知说朱运兴是“办事精明能干"之人,其“辩才极高,志气亦大",而且精通多种语言。这裡面据说还有一段古:和谈前夕,马共为确保其领袖“出山"和谈的人身安全,遂要求英殖民政府钦差大臣兼作战部总指挥邓普勒爵士“入山小住",邓氏最后却临阵缺席,朱运兴情急之下,只好向马共献议,代替邓普勒,入山当人质。此种勇气,诚乃真英雄是也。
当然,朱运兴的言行最令人感佩的,还在于他担任副教长期间的风范。其任期虽短,却始终坚持维护母语教育,处处为华文教育请命。即使丢官,也在所不惜,是大马华社至今最受人尊敬的一位华裔教育部副部长。教总主席林连玉曾说,朱先生是个热爱华文教育的人。在他担任教育部副部长期间,对华文教育作出很大贡献。
萧洋《朱运兴评传》评说这位前副教长朱运兴先生,是把一生交给华社和政府,在仕途荣华与民族大义之间,毅然选择后者。这种处处为华教请命的赤胆丹心与牺牲精神,实为典范。
朱运兴是“人民的部长"。他当副教长的时候,常在公众场合演讲时很谦虚的表示,关于教育问题,希望各位多多指教及提供宝贵意见。为瞭解人民对教育法令的看法,他经常向林连玉、严元章等华教人士请教,征求他们的意见。朱运兴指说,联盟政府是人民选出来的,是代表人民执政的政府。所以一切都应该听取人民的公意。
他说:“一个真正的民选政府,必先尊重民意,然后才能获得人民的拥护。如果置民意于不顾,便成为独裁了。我认为一个做了代表人民的议员,或是人民公僕的行政人员,是绝对不该出卖良心的。"
朱运兴曾如此严正的指出:“副教长是份苦差,凭良心做事,务求对得起华社。"今我来思,我们的人民代议士及部长官老爷们,听了朱运兴这些话,然否心有戚戚焉!(星洲日报/言路‧作者:安焕然‧南方学院中文系主任)
从715座谈会说开去
2012/07/13 东方日报/龙门阵
~作者: 汤毅7月15日,怡保將有一个「华教论坛」。这个由20间文教华团联名,由霹雳华校董事会联合会领衔的华教活动,如能办成办好,应是该州华教活动的一个进步。
作为活动里的一个小卒,我们衷心希望霹雳州董联会能从过去一个时期对董总领导的马来西亚华文教育运动的口头支持派走向实际支持派,为霹雳州的华教活动走向活跃和兴旺,进而为一个新局面的產生做出自己的努力。
霹雳华校董事会联合会曾经是一间积极的团体,在董教总领导下抵抗恶势力的斗爭中,在70年代独中復兴运动中,做出了杰出的贡献。那是领导依靠群眾发挥的力量。我始终相信,华教运动必须紧靠群眾才能有所成。看一看霹雳董联会的过去与现在,可作证明。而未来,让我们期待。
我不知道这样的期望会不会过高,也许这只是一个梦想。但马来西亚的华文教育的奋斗,讲的就是一个「韧」字。当权者无时不想要他死,热爱华教者可要他活。华教就是这样从风里雨里走过来。他像是一位拖著重负的老人家,更像是一个精壮的青年与命运斗爭。处身其中,有泄气的时候,也有欢乐的时候。如有人对「三结合」的失败多有抨击,也有人为华教工作者的参政未有成绩而发牢骚。这些都是华教曾经走过的的路,崎嶇曲折却有价值的路。问题在於我们怎样去看,在一个整200岁的老人身上找虱子,没必要。
即使现在,有些在朝的,有些在野的,总希望將华教运动收为他们的马前走卒,但他们是不现实的。当你想要华教(不是个人)为贵党团带来利益时,最好先问问自己,贵党团曾经/將会为华教带来什么利益?如果连对华教的政策和立场都没有一个交代,却强求华教「有长远的目光」为他们虚偽的民主投他们一票,这也不现实。
在怡保举行的「527华教千人匯」上,曾通过一条议决案:要求朝野政党將他们对华教的政策与立场写进他们的宣言。我想星期日论坛的主办,正好为这4个政党开了一个方便。让他们將他们的政策与立场,通过他们的代表,面对面告诉台下手上都握有一票的「老板」。
希望这来自4个政党的4位代表的发言,都能充份地代表了他们党的立场,而不是个人的「理想」。
应摒弃种族性思维
2012/07/12 南洋商报/社论
众所周知,全球化浪潮已是一个不可抵挡的趋势。迈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早已成为一个事实,从金融风暴、欧债危机所影响的范围之广,足以让我们了解到这一不争的事实。如今随着资讯科技的高度发达,文化因素散播之广,传播速度之快,东西方文明与文化的交融迟早会成为一个事实。照目前发展的趋势来看,地球村的愿景如果能够实现,绝对不是天方夜谭。
在目前这样一个全球化的大环境之下,不论怀着什么目的或动机,在一个多元种族的国家刻意强调某一种族的优越地位与权益,甚至还凸显族群分化的论调,毫无疑问是在“开倒车”。
首相拿督斯理纳吉大力提倡的“一个马来西亚”理念其实就是在鼓励国人抛开过去的“历史包袱”,向着全民团结的未来迈进,以期达成2020年先进国的宏愿,让全民受惠。一个马来西亚理念及全民团结才是我们应该强调的。
首相纳吉推行的开明政策,包括批准增建独中、接受拉曼学院的毕业生成为公务员、公平发放公共服务局的奖学金等等,这都是一些符合时代需求,契合全球化思维的政策理念,不应以种族性的视角及思维进行解读,甚至将之种族化及政治化。
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在接受《前锋报星期刊》专访时指出,马来人最新的困境是“无法提及为马来人争取权益”,否则将会被特定团体标签为种族主义,这将导致马来人无法捍卫自己的权益。他甚至强调,如果非土著有意废除马来人的优越地位,则前者也应废除本身的“优越地位”,例如停止使用母语或国民型学校。
其实宪法已经阐明马来人拥有特权,这点自从我国独立以来一直都受到各族的认同与尊重,至今并没有任何一方提出质疑。马来人的权益一直以来都得到最大的保障,这点也毋庸置疑。同样的,宪法也阐明各民族有使用及学习母语的权利,这点同样受到各族的认同与尊重,与马来人的优越地位完全没有冲突。敦马哈迪的论调确实令人费解。
我们认为,在我国朝向2020年先进国宏愿努力的当儿,各方应该摒弃种族性思维,促进全民团结,致力搞好经济,为国家建设贡献力量。任何有关种族性或分化族群的论调应该加以制止,以免破坏我国得来不易的种族和谐的社会环境。各族同胞应该携手合作,朝建设性的方向发展,才是各族同胞希望看到的。
老人莫唠叨
2012/07/12 南洋商报/言论版
~作者:罗汉洲有人说,前首相马哈迪是最不甘寂寞的老人。
没有人可以否认这个说法,分析其原因不外两点,一是怕人民忘了他,二是他是在痛哭流涕之下辞职,于是如今对后辈诸多批评,用意是说:“看,没有了我,你们样样都不行。”
在我们这个国家,要引人注意,最有效的办法莫过于扮演民族英雄,崛起于1960年代的马哈迪深谙个中之味,如今他所采用的手段正是四五十年前故伎。
日前,马哈迪又大发“伟论”说,如果华人要废除马来人的优越地位,华人也须放弃本身的优越地位,如放弃母语和国民型学校。
马哈迪所讲的马来人优越地位,应是指马来人特权,以及享有特权以外的各种优惠、扶助等等。
马哈迪挑种族情绪
人人都知道,马来特权之存废,只有马来人本身才可决定,根本不容其他族群置喙,马来人要永久拥有特权就可永久拥有,唯有马来人愿意放弃特权时,马来特权才会废除,马哈迪不该把华人形容成有权废除马来特权,这是挑拨种族情绪的动作,何况马哈迪也无权擅自代表马来人,提出废除马来特权的条件。
2002年6月,马哈迪以首相身分与巫青团会面时说,马来人特权乃是耻辱,马来人不应期望永远享有特权。但如今退休后,唯恐人民忘记了他,于是重拾撰写《马来人的困境》的旧桥段,以民族英雄的姿态唤起人民对他的记忆。
不过,凭情论事,随着越来越多马来人从外国留学回来,他们对特权的态度确不如前人那么执著,他们确如马哈迪当年的看法,认为特权确非一件可以引以为荣的事,每当外国朋友问起特权时,他们应会感到尴尬,所以以后,如五十年,或百年之后,马来人在各方面都遥遥领先,或自觉应还我民族尊严时,他们自愿放弃特权也并非不可能的事。
华人肯定不放弃母语
然而,百年之后,或更长久之后,华人肯定的不会放弃母语,也不会放弃母语教育,使用母语与接受母语教育的权利是不可以用任何条件或任何事物来交换的,即使马来人果真自愿放弃特权,华人依然会坚持拥有使用母语的权利,也会坚持拥有母语教育的权利,所以马哈迪的交换条件是非常可笑的想法。
马来语作为唯一国语,马来人在独立后的15年内拥有特权(独立后,某次修宪删除了这期限),华人有学习与使用(非官方)母语的权利(宪法152条文),以上既是独立前,各族领袖的协议,也在宪法中明文记载,没有这些协议与法律保障就没有马来西亚这个国家,马哈迪在2002年10月也说语文是民族的灵魂,捍卫文化语文乃天经地义的事,如今却前言不对后语,诚然是讲多错多。
俗语说,家有一老,犹有一宝。惟老人家一旦流于唠叨、聒噪,尽讲些与时代脱节的话时,那可就令人厌烦了。
文:罗汉洲 (时事评论员)
转载自:本地报刊/评论版
~赤道论坛/时事述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