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2 东方日报/国内版
(吉隆坡11日讯)国民型华文中学发展理事会要求各界,提供60年代教育部承诺华文中学改制为国民型中学时,曾经保证改制后可用1/3华文教学的各类文献证明。
国民型华文中学发展理事会副秘书余开云指出,该会为爭取国民型中学(SMJK)法定地位,于檳城第2次理事会中,通过以他为首之5名资料小组成员,收集改制时之文件资料。
「目前资料组经收集到部分如教育部通过华基政党、电台及报章保证华文中学改制后可用三分一华文教学等文献。」
他吁请,东海岸3州曾担任国民型中学校长保存有关上述资料或现任校长能在学校档案中、董事会內保存有有关改制时的文件,以及关心华教公眾人士收存的有关文件,借该会复印。
余开云也是该理事会东海岸3州联络主任。他今日发文告说,1961年前后,政府吁请华文中学改制为国民型中学时,曾承诺诸多优惠条件,诸如教职员薪金,学校软硬体设备均由政府负担,董事会职权、校地產业保留、同时可保留三分一华文教学以及华文课每週有7节等。
「过后在行政上教育局潜移默化逐渐將国民型中,改称为国民中学(SMK),至《1996年教育法令》出炉,中学体系中只有国民中学(SMK)。」
各地章程內容不一
他表示,该理事会之前在其他各州召开会议时,发现各地国民型中学董事会章程內容不一,甚至有些中学董事部章程不全,该会经设立一章程小组,收集国內各国民型华文中学董事会章程参阅,以擬定共同章程,希望东海岸三州代表,能复印一份董事会章程予理事会参阅。
该会第7次理事会议经定于9月14日(星期六)上午10时,轮值至彭亨关丹丹娜布爹国民型华文中学召开,同时诚邀彭亨、登嘉楼及吉兰丹3州各国民型华文中学的董事会、家协、校友会成员及校长列席会议交流,瞭解3州各国民型华文中学面对问题,以便寻找方案共同解决。详情可拨电012-5258191与该会执行秘书黄青海联繫。
(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