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7 星洲日报/国内版
张继焦(前排中)在主讲结束后与马大讲师、嘉宾和研究生合影。 前排左起为华研副研究员何启才、主持人张惠思、马大中文系主任 祝家丰;前排右为马大语言学院高级讲师王晓梅、中文系高级讲师 潘碧华和语言教育系高级讲师黄雪玲。(图:星洲日报) |
(吉隆坡27日讯)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主任张继焦教授说,华文教育在马来西亚不是政府出资提供,而是华族自力更生,而且因为在经济社会结构转型中族群关係发生了变化,华社需依赖自身的资源配置与谋求族群的发展,这表现出华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不和谐、华文教育与国家教育体系的对抗。
他认为,影响大马华文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华人社会结构中富商与华社道义的关係,而这已形成“馈赠―补偿”的体系;因此,他们已不再是一介商人,他们在华团的任职已使他们出现角色的多元化,以及在政经文教责任的扩大化。
“在华社,他们不但具有传统权力,而且拥有超凡权力。”
华社存`地位补偿’机制
他今日在马来亚大学主讲题为“大马的华文教育:华人的社会结构转型和族群认同边界”的座谈会时说,当华文教育成为“政治议题”时,这些华商自然地成为了华社教育的代言人或文化“守护人”。
“由於华社存在著`地位补偿’机制,而富商通过`馈赠’的方式获得华人社团如地缘、业缘的商会及血缘性宗亲会,以及宗合团体如中华公会等的`地位补偿’。
“他们坦承的责任,不但从自己企业扩大至华团,而且责任类型和范围也扩大到华团的教育文化,甚至华人社团的族群政治行为,这不单是地位补偿,而是责任的扩大化。
“社会道义所以得以维繫,除了`桑梓之情’也来源於某种的利己动机,而通过馈赠方式的参与,从而补偿其边缘化的社会地位,实现社会`地位补偿’。”
富商借华团入教育领域
张继焦说,华社的教育、文化等也会由於富商持续的文化馈赠,而呈现繁荣发展的景象。
他以柔佛州宽柔中学举例说明,宽中董事会成员都是成功的商人,而且大多数是新山华社重要的领导人。
“已故丹斯里郭鹤尧在1980至1990年代,担任宽中董事长,同时还是宽柔小学5校董事长,也先后担任新山中华公会、新山中华总商会的会长或主要负责人。
他也列举更早的黄庆云,或1997年的董事长林俊民为例。他续说,富裕起来的富商通常借由华团进入教育领域,不但可保持他们在华社中的传统权力,且也可以增加他们的超凡权力。
“像董教总等华教团体,由於举著民族教育之大义(旗帜),除了体现传统权力,还具有超凡权力或法定权力。
“在华教成为族群政治之际,富商及其领导的华团,必然挺身而山並且承担其相应的政经文教等的责任。”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