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1日星期六

叶新田:不愿道歉言论 成申请暂缓令绊脚石


2017/10/21光华日报/国内新闻

邹寿汉(右1)希望法官能给予叶新田机会,考虑他的暂缓令申请。
(吉隆坡20日讯)董总前主席叶新田解释自己不愿意道歉的一番言论,成为他申请暂缓令的绊脚石!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费鲁兹不满叶新田被判坐牢当天向媒体发表涉嫌藐视法庭的言论,今天拒绝批发暂缓令,并谕令他下周一(23日)亲自对他在媒体上发表的言论作出解释其言论后,再决定是否批发暂缓令。

据《中国报》当天的报道,叶新田说:“由于法官无法出示证据,证明有者干扰823特大召开,是受到他(叶新田)的指示而作出挑战行为,所以在法庭上坚决不道歉。”

该报道引用其助理的转述说:“即便法庭判我(叶新田)有罪,但这不意味,其他人挑战或干扰823特大进行,也关我叶新田的事!即便滋事者是雪隆董联会的人,也不等于就关我的事啊!除非法官能证明,相关人士是受到来自我的指示,所以作出干扰的行为,就有理由要求我道歉。”

董总代表律师黄觥发今日在审讯后向媒体指出,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费鲁兹看到了《中国报》的报道,非常生气,决定暂时不批暂缓令。

黄觥发表示,董总针对叶新田申请暂缓令的申请表示不反对。

“我方对今天的暂缓令申请是没有反对,就让他申请,要上诉就让他上诉,只是我方基本要求是要叶新田支付那天的15000令吉的堂费。”

叶新田目前也是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部主席和马来西亚维护华教联合会主席。

他在周一被判藐视法庭罪成后,被判即日入狱30天。随后叶新田助理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转述叶新田的上述谈话。

叶新田的代表律师为拿督再努查卡利亚和费丽达,而董总代表律师是黄觥发和林云诗。

邹寿汉等20人出席听讯

另外,今日前董总署理主席兼马来西亚维护华教联合会署理主席邹寿汉等约20余人也出席聆听审讯。

邹寿汉表示,希望法官能给予叶新田机会,考虑他的暂缓令申请。

“我希望仁慈的法官能宽容大量给予叶新田机会,因为他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希望法官能考虑他的申请。至于报章的报道,我不了解,因为我没有看到有关的新闻内容。”

(光华日报)



司法专员不满谈话.叶新田23日须出庭解释


2017-10-20 17:53 星洲日报/国内版

(吉隆坡16日讯)因藐视法庭而被判入狱30天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主席叶新田,于服刑当日对《中国报》发表的谈话引起高庭司法专员的不满,他必须在下周一(23日)亲自出庭向法庭作出解释。

高庭原订今日聆审叶新田要求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惟高庭司法专员莫哈末费鲁斯在内庭会见双方代表律师后,作出上述指示。

叶新田的代表律师菲丽达在庭外受询时说,高庭司法专员是基于《中国报》的一则报道而要求叶氏做出解释,该报道内容是有关叶新田拒绝道歉的原因,后者也指法官无法举出证据等。

她说,高庭谕令叶新田须在下周一早上11时出庭,针对其说词给予解释。

代表律师:受访报道惹不满

董总的代表律师黄觥发则说,叶新田在报道中指法官没有证据,证明他干扰2015823日召开的特大的进行,并指高庭司法专员对此感到不满及生气。

他说,高庭指示叶新田于下周一从监狱到法庭作出解释,并决定听取叶新田的解释后,再作出下一步行动。

叶新田的助理于本月16日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转述叶新田在庭上拒绝道歉的原因,他指法官无法举出证据证明有人干扰823特大召开是受到他的指示,并作出挑战及干扰行为。

叶新田也指,除非法官能证明相关人士是受到他的指示,就有理由要求他道歉。

该中心董事部总务邹寿汉今日也出庭聆讯,他指出,叶新田不是为了个人利益及考量,希望高庭司法专员能够以宽大的胸怀,给予叶新田一次机会。

此案是与董总于2015823日召开的特大有关,除了叶新田,另一名答辩人是雪隆董联会前副主席邱锦成。

莫哈末费鲁斯于本月16日给予叶新田两次道歉的机会,惟后者最终不愿这么做,而判处他即日起入狱30天,也须支付15000令吉堂费。

邱锦成则被判处罚款1万令吉,必须在30天内缴清罚款,否则将以坐牢14天代替,同时须支付15000令吉堂费。

5州董联2015年获禁令

吉隆坡高庭于2015821日发出禁令给5州董联会代表,以禁止被傅派撤换的董总主席叶新田或其代理及代表,通过任何法律管道禁止在同年823日召开的特大。

雪隆董联会较后入禀高庭挑战823召开特大通过的所有提案或决定,而被视为有藐视法庭之嫌,5州董联会代表因此入禀高庭要求法庭宣判两人藐视法庭。

叶新田的代表律师为拿督再努查卡利亚及菲丽达,而5名州董联会代表的另两名律师则是文添友及林云诗。

5名州董联会代表分别为森美兰华校董事联合会主席拿督张贤炳、砂拉越华校董联会总会主席拿督包章文、槟威董联会副主席林琮淞、霹雳董联会副主席拿督陈崇凑,以及彭亨董联会秘书张翔坚,他们是于2015730日入禀高庭,并在诉讼中把叶新田列为答辩人。

他们在诉讼中要求高庭发出禁令,禁止叶新田或其任何代表及代理入禀申请任何禁令、临时禁令或其他申请来影响、威胁、终止、禁止董总计划于823日或展延到其他日期所召开的特大。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