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5日星期二

新山中华公会与五帮介入调解 - 宽中2造达致谅解



2016/07/05 南洋商报/柔佛版


林德明(左起)、黄循积、林奕钦、童星存、郑金财、
张载洲、叶沅明、伍天就、张润安在协调会议结束后,
一同与记者会面。
(新山4日讯)宽柔中学董事会就70名会员联署召开特大要求入禀法庭风波,在新山中华公会与五帮介入协调下,终告圆满落幕,两造也达致谅解,董事会撤销有关法律程序以及70名会员撤回召开特大的请求。
同时,经历两次协调会议近5个小时的协商后,双方共同达致2项新提案,会员将重新联署提呈这2项提案予董事会,以在3个月内召开特大给予通过。
涉及二造也在新山中华公会与五帮领导见证下,签署有关协议书。
继上月29日午间第一次协调会议,新山中华公会会长拿督斯里郑金财今午第二次在协调会议结束后,召开记者会宣布上述结果。
出席者包括该会执行顾问拿督斯里林奕钦、总务叶沅明、新山五帮代表即新山福建会馆署理会长林德明、柔佛潮州八邑会馆会长陈泰昌博士、新山客家公会会长拿督张润安、新山广肇会馆会长伍天就、新山海南会馆会长黄循积、宽中董事长童星存、70名特大联署会员代表张载洲等。
宽中董事部、特大联署会员双方代表同意授权予新山中华公会、五帮对外发言,公布两次会议协商最终结果。


以宽中发展大局为重
郑金财指出,两造经交流后,一致同意以宽中发展大局为重,达致上述谅解。
他提到,双方同意取消先前70名会员联署召开特大,所要求的其中3项提案,包括马上取消任何对新会员申请的限制与冻结令、董事会的选举须由会员亲临会员大会以秘密投票方式进行,以及取消规章第三条文。
他解释,有关规章修正工作目前逐步进行中,其中宽中董事会早前已取消关于新会员申请的限制与冻结令。
他形容,协商达到“全赢”的结果,这也是新山华社所愿看到的局面。
他强调,风波能在短时间内结束,有赖于新山华社柔佛古庙“五帮共和”团结精神,双造在新山华社特有的传统协商机制下,解决问题。


宽中董事会与70名特大联署会员达致的2项新提案
1)修改章程第二条,会员限定为不超过3000名。
2)修改章程第十八条,限制董事会在任何单一资本项目的支出金额为不超过300万令吉。


*南洋商报)




2造达共识 宽中將开特大


2016/07/05 东方日报/南马版

 (新山4日讯)宽柔中学董事部与70名联署要求召开特大会员代表经第二轮会议后,以宽中发展大局为重,达致最终谅解,包括70名会员代表撤回召开特大的请求,及宽中董事会撤消將这项请求提至法庭裁决的司法程序。
与此同时,双方也达致两项新提案,宽中会员將重新联署,並交由董事会在3个月內召开另一项特別会员大会,对这两项提案进行討论及表决。
70名宽柔学校会员要求召开特大,却遭董事部提呈至法庭要求司法裁决引起新山华社关注,新山中华公会及五帮会馆领袖出面斡旋,上週三进行首次会议达成基本协议,两造將基本协议带回內部討论后,于本週一再次进行协商。
週一的会议在下午2时,于新山中华大厦举行,出席者包括新山中华公会会长拿督斯里郑金財、名誉会长兼执行顾问拿督斯里林奕钦、总务叶沅明、新山福建会馆署理会长林德明、柔佛潮州八邑会馆会长陈泰昌、新山客家公会会长拿督张润安、新山广肇会馆会长伍天就,及新山海南会馆理事长黄循积。
代表爭议双方再次出席会议的则是宽中董事长童星存,及70名联署会员全权代表张载洲。


通过2新提案
会议进行近3个小时后取得共识,同时签署协议,协议由中华公会及五帮会馆见证。在散会后,中华公会代表双方举办发佈会,发佈协商结果。
虽然会议宣称是和平进行,但爭议双方代表却在发佈会前拍完照后立刻离开,不愿接受记者提问。
郑金財在会宣佈协商结果时强调,两造经交流后,一致同意以宽中发展大局为重而达致两项谅解,其一为70名联署会员撤回召开特大的请求;其二为宽中董事会撤消(对要求召开特大进行司法裁决)的法律程序。
同时,双方也达致新提案,即宽中会员將重新联署提呈要求,交由宽中董事会在3个月內召开特大。双方同意的新提案有两项,即其一为修改章程第二条,会员限定不超过3000名;其二为修改章程第十八条,限制董事会在任何单一资本项目的支出金额不超过300万令吉。
根据新提案,宽中联署会员取消原提案的第一、第二及第五项。根据原提案,联署会员的特大提案第一为马上取消任何对新会员申请的限制与冻结令、第二提案则是限制董事会在任何单一资相项目支出金额於100万令吉;第五为取消规章第三条文(本会在业务上如需要时,董事会將会员增加)。


郑金財:达致双贏局面
新山中华公会会长拿督斯里郑金財表示,隨著宽柔中学董事部与联署会员达致协议,使得宽中特大事件免于带上法庭,可说达致双贏局面。
「这是各造在基于新山一山、一庙,一校的精神下所取得的结果,可说令事件寻得出口。」
他表示,联署会员是在经过董事会解释,指原提案中的其中三条,如今董事会已在修改中,而决定取消该三项提案。




(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