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

厘清开特大议案有效性.宽中董事会入禀裁示



2016/06/15 星洲日报/国内版


宽柔中学董事会基于70名会员联署要求召开特别大会的议案有违法令条文之疑虑,于今日入禀法庭要求裁示。若法官判定有关议案有效,该会才循例召开特大;有关法庭的所有费用,由董事个人承担。


(柔佛.新山14日讯)宽柔中学董事会基于70名会员联署要求召开特别大会的议案有违法令条文之疑虑,于今日入禀法庭要求裁示。若法官判定有关议案有效,该会才循例召开特大;有关法庭的所有费用,由董事个人承担。 


律师指议案违反法令


该董事会今日在一份由董事长童星存署名的文告中表示,根据律师的劝告,有关特大联署要求不能生效,原因是所提出的议案违反法令,尤其是1965年公司法令,以及新山宽柔学校(非营利)有限公司的组织纲要及结社规章。


董事个人承担法庭费用


文告表示,基于上述原因,该董事会已于今日入禀法庭,通过法律途径确定有关联署要求的有效性;法庭的所有费用,由董事个人承担,并非从学校的户头支付。


文告说,在法庭裁示前,特大将不会召开;若法庭的最终裁决是特大须召开,该董事会将遵守法庭裁决,处理召开特大事项。 


文告指该70名联署会员,在提呈有关议案前后,都未联络董事会任何成员。


文告说,纵然之前没有沟通,且进入司法程序,该董事会诚恳希望70名联署会员,能以学校长远的发展,以及师生的福利为考量,与董事会共商妥善方案。


文告指该董事会向会员保证,从未改变为下一代提供优质教育的理念及做法,而且这个理念及做法是坚定不移的。该董事会所作的任何决定,都以新山宽中和宽中古来分校师生的福利,以及改善两校软硬体设施为考量点。


文告表示,该董事会将随时为社会大众,提供任何更新的讯息。


宽柔学校(非营利)有限公司70名会员,于524日呈交联署信函给宽柔中学董事会,要求该董事会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以通过5大议案。


70名会员以张载洲为首,有关的五大议案是:


议案一:马上取消任何对新会员申请的限制与冻结令。
议案二:限制董事会在任何单一资本项目的支出金额于100万令吉。
议案三:董事会的选举,须由会员亲临会员大会以秘密投票方式进行。
议案四:规章第二条文由新的条文取代,即第二条文:会员人数不设限制。
议案五:取消规章第三条文。由于第二条文以新条文取代,此条文已经不适用。第三条文原文是本会业务上如需要时,董事会得将会员增加。


(星洲日報)





会员要求开特大 宽柔董事交法庭


2016/06/15 东方日报/南马


(新山14日讯)针对宽柔学校(非盈利)有限公司逾70名会员联合致函宽柔中学董事会,要求召开会员大会通过5个议案一事,宽中董事会在征询律师意见后,已在今日將案件提呈法庭申请传令,通过法律確定有关联署要求的有效性,由法庭进行裁决。


宽柔中学董事会今日针对近期70位会员联署要求召开特別会员大会事项发表声明文告。该会表示,按律师给予的忠告,有关召开特別会员大会的联署要求不能生效,原因是所提出的议案违反法令,尤其是1965年公司法令以及新山宽柔学校(非盈利)有限公司的组织纲要及结社规章。


该董事会指出,基于上述原因,该董事会已于今日提呈法庭申请传令,通过法律確定有关联署要求的有效性。有关通过法庭程序的全部费用,由董事个人承担,並非从学校的户头支付。


冀共商妥善方案


「在法庭未作出裁决前,不会召开特別会员大会。倘若法庭的最终裁决是特別会员大会必须召开,宽柔中学董事会將会遵守法庭裁定內容处理定期召开特別会员大会事项。」


文告也指出,70位联署会员在提呈有关的议案前后,都没有联络任何董事会成员。纵然之前没有沟通,且进入法律程序,宽柔中学董事会诚恳希望70位联署会员,能以学校长远的发展及师生的福利为考量,与董事会共商妥善方案。


「董事会向全体会员保证,对提供优质教育予下一代的理念及做法从未改变,是坚定不移地,所做的任何决定都是以宽中两校师生的福利及改善两校软硬体设施为考量点。」


宽柔董事部会员张载洲在524日代表宽柔学校(非盈利)有限公司逾70名会员,將要求宽柔中学董事部召开会员大会及通过5项议案的信函予宽柔中学董事会秘书处。


据瞭解,这是宽柔学校(非盈利)有限公司会员第二次发动联署,要求召开特別会员大会。会员首次要求召开特別会员大会,主要是反对兴建12层教学大楼计划。


第二次要求召开的会员大会,5项议案內容包括取消任何宽柔董事部新会员申请的限制与冻结令;限制董事会在任何单一资本项目的支出金额为100万令吉;董事会的选举须由会员亲临会员大会以秘密投票方式进行;规章第二条文由新的条文取代,即会员人数不设限制;以及取消规章第三条文,即该会业务上如需要时,董事会得將会员增加。


(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