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

董总官司“烧钱”数百万 邹寿汉:没这样多续兴讼



2016/06/14 中国报/国内版

独家报导:丘惠萍


(吉隆坡13日讯)董总前署理主席邹寿汉否认,董总前主席叶新田一方花在董总风波官司案的律师费,至今已达500万令吉之多。
他借喻“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笑言官司会继续。
董总副主席杨应俊日前透露,董总风波闹上法庭至今,该造律师费已近300万令吉,但他们并没有用到董总半分钱,都是理事自己想办法承担律师费,唯这样下去很辛苦。
另有消息指出,叶新田方面花的律师费估计高达500万吉,因是聘请资深律师,律师费相较高昂。
邹寿汉今日接受《中国报》电访时,指责有关人士凭什么说叶新田用了500万令吉的律师费。他也请这些发表有关律师费但却是不实数额的人士,出示证据,否则不要胡八道。


曾办活动及晚宴筹款


询及叶新田的律师费用来源,邹寿汉说,之前举办数场的筹款活动及晚宴,筹到不少过百万令吉,都是来自华教草根及华社出于维护华教的捐献心意,没有什么大老板。
就杨应俊指涉及官司的理事各自想办法应付律师费,没有动用董总钱的说法,邹寿汉表示质疑,并揭露有关方面其实想通过各州董联会,筹资律师费,只是行不通,亦不可能自掏腰包的。
邹氏促请对方好好去了解律师收费条规和计算标准,勿随口乱说,邹氏也再次挑战杨应俊出示证明,即300万令吉律师费从哪来?
杨应俊受访时重申,董总官司毫无意义,为何要这样“烧钱”?
一些华教人士也认为,再斗下去不是办法,也没有一方愿意牺牲,如此惊人的律师费,若用在发展华校用途,不是更有意义吗?何必为了一口气,劳气伤财。


《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