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

马来西亚爱护华教联合会总会、马来西亚华校生协会筹委会 联合文告



马来西亚爱护华教联合会总会、马来西亚华校生协会筹委会

联合文告


2015/4/28

1.    据报章报导,砂劳越华校董联会“重新”委任天猛公刘利民和本曼查刘天亮为该会的董总中央代表。显然,竟会出现这种错误的“委任”,是由于砂董联会领导不了解董总的章程条文。

2.    天猛公刘利民是砂董联会早前根据董总章程5.2.2条文委派出任董总中央委员,其任期是2013年-2017年。在任期满之前只有砂董联会有权撤换他。董总主席无权撤换他。事实上,董总主席也没有撤换他。天猛公刘利民至今仍是董总的中央委员。

3.    因此,砂董联会“重新“委派天猛公刘利民为董总中央委员是多此一举,贻笑大方。

4.    本曼查刘天亮不是由砂董联会委派出来担任董总中央委员,而是由董总主席引用董总章程5.2.4条文委任的。因此,董总主席有权撤换他。

5.    砂董联会“重新“委任本曼查刘天亮为董总中央委员明显是篡夺主席在章程5.2.4条文的权力,是不明智的做法。

6.    我们二个华教团体希望砂劳越董联会尽快纠正这项错误的做法。

马来西亚爱护华教联合会总会   

马来西亚华校生协会筹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