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5日星期六

关丹独中完整批文(译本)


 
丹斯里拿督童玉锦太平局绅

(地址)

致丹斯里拿督

批准成立私立学校:关丹中华中学

根据丹斯里拿督编号CHHS/EXT.40862/12B的申请函以及志期2012615日的BPS1表格,详情如下:

2. 有关丹斯里拿督申请成立名为关丹中华中学的私立学校已经获得批准。这项成立私立学校的准证有效至2014630日。根据1997年教育条例(注册教育中心)[P.U.(A)534/97],有关学校竣工后,丹斯里拿督必须通知教育部私立教育组,以便办理注册。

3. 有关批准的条件如下:

3.1 学校名称

   关丹中华中学(SEKOLAH MENENGAH CHONG HWA KUANTAN)

3.2学校地址

   Bunut  Rendang Mukim Kuala Kuantan

   No. Lot PT 58829KuantanPahang Darul Makmur

3.3学校拥有权

    3.3.1  拥有者详情 :  

  i.               
拥有者名称
 
 
拥有者必须在获批后的30天内提呈详情
ii.               
地址
iii.               
注册号码和日期

    3.3.2  拥有者资本:申请者必须在获批后的30天内提呈拥有者详情。

    3.3.4  董事局资料:

数目
    名字和身分证号码
      国藉
     职业
  i
申请者必须在获批后的30天内提呈董事局资料详情。

 

3.4 管理层资料

    3.4.1 管理规章(Suratcara)中所列明的董事部成员:

数目
    名字和身分证号码
      国藉
     职业
  i
申请者必须在获批后的30天内提呈董事局资料详情。

  

   3.4.2 校长资料

名字
方成
身分证号码
-
国籍
马来西亚
学术及职业资历
马大经济系
在教育界的经验
39

  

3.5 董事部管理规章和学校董事部

   ¡ 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53条文,董事部须有管理规章。

ii 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88条文,董事部须注册。
 

3.6 师资

     3.6.1  师资详情

数目
名字和身分证号码
学术及职业资历
教学经验
  i
申请者必须提呈师资详情。

     3.6.2  师资条件:

i  所有教师必须持有合法和有效的教师准证。

Ii  外国教师必须持有合法和有效的工作准证。

iii  优先聘请符合资格以及在相关领域具有教学经验的马来西亚公民。

  3.7 获批准的课程

      3.7.1  课程详情

课程
中学综合课程(KBSM)/中学标准课程网要(KSSM)
年级
中一至中六
认证机构
i              
马来西亚考试局
 
l   初中评估考试(PMR)
 
l   大马教育文凭(SPM)
ii            
马来西亚考试理事会
 
l   大马高级学校文凭(STPM)
班级学生比例
1:35
上课时间
星期一至六
 
早上730分至315.
上课日期
按照教育部规定
媒介语
KBSM/KSSM:国语

      3.7.2  附带条件

i  获批准的课程只是针对这间学校而已。

Ii  拟定时间表必须考虑伊斯兰学生需要在周五祈祷的需求,避免他们跟不上课程进度。

3.8  收费架构

收费类别
数额 (令吉)
注册费(只是收取一次)
30
学费(一年)
初中:3660
高中:3900
电脑费(一年)
50
课本费(一年)
760
体育、厕所和考试费(一年)
61
宿舍费(一年)
1650
宿舍膳食费(一年)
2274
清洁和洗衣费(一年)
839

3.9 地点资料

i              
地契编号
HSD 20022
ii            
地段编号(Lot)
PT 58829
iii           
县属
关丹
iv           
地区
瓜拉关丹

 

3.10  设备

        必须准备充足和适当的设备和用具。

4. 学生纪律

   学校必须确保学生按照我国文化和习俗,遵守纪律以及有良好操行。

5. 学生资料

   校方必须提呈以下资料给教育部:

日期
截止日期
提呈资料
(此日期前移交)
131
228
学生、教师和学费所有资料
630
730
学生和教师的资料而已
1031
1130
学生和教师的资料而已

 

6. 须遵守之法律

   这所学校须受到1996年教育法令及其条规、其他相关法律约束。

7. 学校注册

7.1  须向彭亨教育机构和教师注册局办理注册

7.2  学校不许运作,直至彭亨州教育局发出注册认证为止,这所学校的注册认证不能转换拥有人。

7.3  学校必须获得地方政府、消拯局和卫生局这3方的批准。

7.4  须先获得教育部批准才能更改批文所列明的条件,任何更改须在注册认证中列明。

7.5  教师与教育机构注册总监或州教师与教育机构注册官未来可以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增设额外的条件。

7.6  除非获得内政部批准,否则这所学校不能招收外籍学生。

7.7  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87(1)(a)(f)条文,一旦没有遵守任何条件,这所学校的批准和准证可以随时被撤回。

8. 这所学校获批准的课程是国家课程,即中学综合课程(KBSM/中学标准课程网要(KSSM)。教育部已经受到通知,这所学校也会教授国家课程以外的科目。

9. 根据这项批准。丹斯里拿督须向教育部私立教育组提呈3.3.13.3.23.3.33.4.13.6.1项目的资料,以便更新这项申请的资料。

 

   万分感谢。

   “为国服务”

 

  (签名)

   丹斯里阿都嘉化

   教师与教育机构注册总监

   教育部

   副本寄送:

   彭亨州教育局教师与教育机构注册总监(特殊教育及私立教育组主任也受到知会)

i   )当学校获得入伙纸/完工许可证书/入住许可证(OP)后,敬请根据上述条规办理注册事宜。

ii  )一旦完成注册,敬请立即向私立教育组提供一份注册认证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