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权利与民族团结 —— 劳工党语文斗争口号论争集》今年初已出版
一.通讯
(赤道论坛讯)5月27日晚间,董总主席叶新田促请国阵及民联两大阵营在来届大选到临之前,清楚明白地告诉选民,一旦执政,將会如何对待国內华文教育的发展!
叶主席指出:“请双方阵营把讯息列入各自的政纲或大选宣言之內,让人民知道你们团队的想法及態度。” “我希望国阵和民联都要看清目前世界的趋势及大局,不要再把国內的教育局限在单元政策之內,反之,要朝多元化的方向出发。各个源流教育获得公平的对待,全国人民自然会团结在一起。”
叶新田主席是在和槟威华校董事联合会及槟州华校校友会联合会交流及汇报时说的。他形容国阵及民联就像两家大公司,选民则是消费者,这两家大公司有必要拿出诚意,开出他们解决华文教育的“处方”,给选民自己比较哪家货真价实,然后再把票投给属意的一方。
今年年初,资深时评人李万千编的《语文权利与民族团结 —— 劳工党语文斗争口号论争集》一书,由马来西亚凤凰友好联谊会出版。全书约250页,相当完整地将1966年劳工党中央提出的语文教育政策特别是有关“争取列华、印文为官方语文”的斗争口号,及其引起的论争的重要文件呈现出来,这对当前我国教育政策如何从“单元向多元化”发展,而国阵、民联各方以及有志研究者对语文教育的多元思维,不无参考价值。
二.封面背后文字
三.序文摘录
序
李万千
在英殖民统治下,我国的教育政策基本上是“英文至上”的单元主义政策。在上述政策下,英语是我国唯一的“官方语文”,我国华、巫、印三大民族及其他少数族群的语文都是非“官方语文”;而英校是享有特权地位的学校,其他源流学校则是受到歧视与压制的所谓“方言学校”。早在1951年,《巴恩报告书》已经建议要废除华文与淡米尔文这两类“方言学校”。
联盟继承英帝的单元语文政策
1957年国家独立之后,由英殖民主义者扶持上台的联盟政权,延续了其主子的单元语文政策,所不同的是在法律上,马来文将在10 年之后,即1967年以“国语”和“唯一官方语文”的地位取代英文,虽然英语仍然享有精英语文的特殊地位。令人遗憾的是华、印及其他少数族群的语文与教育受歧视的情况不但没有得到纠正,反而变本加厉,面临最终被同化的危机。
由1956年拉萨报告书首先提出,1961年教育法令开始逐步加以贯彻的国家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 以国语作为国家教育制度下所有教育机构的主要教学媒介语,严重地威胁到华、印母语教育源流的生存与发展,加上教育部长被赋予权力,在他认为适当的时候,把国民型华、印小学改为国民学校(即马来学校),我国的语文与教育问题遂变成一个充满争议,极度敏感的课题。
在这期间,华社在董教总的领导及董事会、教师会、学生、家长、校友会和广大华团的支持下,团结一致地开展了多项运动,包括反对驱逐超龄生、火炬运动、反对华文中学改制成英文中学、反对授权教育部长在他认为“适当的时候”把华印小学改成马来小学、反对意图消灭华印母语教育的“最终目标”、以及要求“列华、印文为官方语文”等争取语文人权及教育平等权的一系列斗争。
社阵:语文教育问题是次要问题
当时的左翼政党,马来亚劳工党、马来亚人民党,及它们的联合阵线——社会主义阵线(简称社阵),它们受华文教育的广大华裔干部,一般上对董教总所领导的华教运动十分支持,但多数受英文教育的领导精英,对华教运动看来还是有所保留的, 这和它们本身对语文教育问题所持的立场和观点有关。
社阵在刊载于1960年10出版的《火焰报》第3期的一篇题为《语文教育的论争》的文告(1)中就指出:“社阵一再的申明,语文教育在社会主义运动中只是一个次要的问题。社会主义的目标是争取阶级社会里经济、政治改革、并根据社会主义的原则(非种族主义、沙文主义,是以人民利益为前提)解决一切的问题。语文问题在社会主义政党的眼中‘不能被提高或甚至压倒政治经济解放的最高目标’。在社会主义世界里,语文教育问题是不存在的。”
上述文告重申社阵在1960年9月18日中央委员会对中学改制问题所持的三点立场:(一)华印中学必须继续维持现状至1967年;(二)1967年以后,英文的法律地位将被终止,这时马来语将成为国语和唯一官方语文。届时若时机成熟,将设立以国语为教学媒介语的国民中学,并开放给各族学生,当局将满足他们学习母语课程的要求;(三)社阵不反对设立以任何语文为媒介语的独立中学。
1961年社阵发表了它的教育政策:Our Educational Policy(2)。在该政策文件的第6点,它表明赞同 Fredric Mason教授在他撰写的小册子——《马来亚的学校》(第83页)所提出的看法:“唯一可能有效的教育发展,看来只有让马来方言学校制度持续地进步,而华文方言学校制度则应逐步纳入国民制度内。”
该文件在第7点也不违言:“因此我们信服,计划中的国民学校制度,必须使其他学校能够逐渐融入;而现存的制度只要还有存在的需要,当局就应该给予资助。”可见当年社阵领导层,也在一定程度上认同国家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
而本书附录4(第228-233页)《官方语文与多种语文制》一文是劳工党主席林建寿律师于1964年以英文撰写,译文於1965年发表于劳工党半山芭支部成立10周年纪念特刊。林建寿明确指出:“我们对於处理语言的基本立场是:一个国家,一个国语”。
他认为:“一旦我们都能讲述与书写国家语文,‘官方语文’与‘多种语言’制的要求是不必要的。”他进一步表示,根据宪法,华、印文是不可能被列为“官方语方”的,而且在目前修宪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因此,他认为“提出列华印文为官方语文的要求显然是不智之举。”
无可否认,当时劳工党及社阵的语文政策主要还是由党内受英文教育的精英所主导,他们一般上支持以马来语作为国语与唯一官方语文作为建构国族的愿景,忽略了各族人民应享有的语言人权和教育平等权,在客观上怂恿了联盟政权实行种族主义的单一语文同化政策。这偏差一直到1966年才基本上获得纠正。
1966年劳工党制定教育平等政策
首先,劳工党5“巨头”, 即主席林建寿、副主席V大卫、黄汉德、总秘书魏利煌、及总财政陈志勤,在1966年1月8日在波德申召开的一项会议中对几项重要课题作出决策,其中对党的基本语文与教育政策议决如下:
“关于党的基本语文与教育政策,应承认马来语为国语或共同语文,但反对以此为借口来压制其他语文的使用与发展;平等对待巫、华、印、英等语文教育,以教学媒介为考试媒介,以某种语文为教学媒介的学校,如巫校、华校、印校、英校应允许由小学、中学以至大学,达致完整的教育体系;马来文科为其他学校的必修科。”(3)
这项新决策基本上纠正了劳工党过去在语文教育政策方面的一些偏差,但对马来语作为“唯一官方语文”没有作出任何批评,对争取列华印文为官方语文的问题也没有表态。
1966年10月24日,劳工党中央更进一步发表了题为《坚决争取列华印文为官方语文》的政策性声明,从“坚决反对英殖民主义者勾结联盟所实行的奴化和消灭华文教育的反动政策”的立场出发, 提出该党争取各民族语文和教育平等的六大主张,即:
1. 列华、印文为官方语文,以巫语为我国的共同语和对外关系的语文,实行巫、华、印、英4种语文都能广泛地在各级议会及政府部门使用的多种语文制度,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加强我国人民的团结。
2. 各民族教育必须一律平等。各民族教育均享有自由、平等发展的权利和地位,各民族教师均享有平等待遇,承认华文中学、南洋大学的学位,坚决反对教育歧视的政策。
3. 各民族以母语母文为主要教学和考试媒介。华校以华语华文为主要的教学媒介和考试媒介,巫语巫文为各民族学校的必修科,坚决反对强制华校变质的政策。
4. 统一规定发展各民族教育的具体步骤,拨款津贴各民族学校,协助各民族学校的发展,尊重各民族学校的内部自治权利,坚决反对以津贴作为压力来控制和阻碍华校的发展。
5. 发展和提高马来族语文教育及华印语文教育的水平,发展各民族的文化教育事业,坚决反对不断压制以致强制消灭华文教育的政策。
6. 我们完全支持1959年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包括母语教育,教育平等和华文教育总要求,同时也支持董教学等教育机构所提出的有关华文教育的合理要求,坚决反对马华公会修改官方语文为官方应用文的出卖行为,和违反华人社团大会的有关华文教育总要求的罪行。
声明认为:“争取列华印文为官方语文,不仅仅是保卫民族教育的问题,同时也是争取民族平等地位的重大问题”,因此誓言“一定要把争取民族教育平等和保卫华文教育的斗争与全马华人注册社团以及董、教、学争取民族教育平等和保卫华文教育的斗争联合在一起,共同奋斗”,也“呼吁各民族、各阶层人民团结起来,丢掉对马华公会和联盟的一切幻想,为争取各民族教育平等和保卫华文教育共同奋斗!”
这应该是马来亚劳工党自建党以来,对我国各民族语文教育问题所发表过的最为明确与具体的政策声明,而且看来已经作好要领导群众开展争取民族语文教育平等的斗争准备。
由于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文的国家,而且深受殖民主义者“英文至上”及“分而治之”的奴化教育及不平等语文政策的影响,致使有关问题变得更为“复杂”。
其实左翼党团本身,对正确的语文教育政策应该是怎样的,实际上也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加上当时左翼出现严重的思想分歧与路线斗争,劳工党上述政策声明会引发一场论争,应该是预料中的事,只是也许不会想到这场论争会变得如此激烈,所牵涉到的课题会如此广泛。
本书收录的双方文章,主要是来自劳工党槟州分部编印的,题为《关于语文问题的争论》的学习资料(本书目录中的前17篇文章都是取自上述学习资料 ),其余文章(18-22)及4篇副录则是收集自《马来亚劳工党斗争史》(4)中的附录或《马来亚劳工党文献汇编》(5)中的有关文献。论争文章难免还会有所遗漏,但从内容来看,双方的主要论点和交锋应该已经相当完整地呈现了。
---------- (欲知全文,请查阅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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