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隆华校董事会联合会 文告
20-04-2017
雪隆华校董事会联合会主席叶新田博士发表文告如下:
据昨日媒体报导,刘利民利用董总名义发表文告,针对本人不认同董总将本人列 为“华文独中基金
5 百万令吉筹款晚宴筹委会”副主席一事,为其“名不正、言 不顺”的地位进行自辩,在此,本人不妨点出一二:
1, 刘利民说他是按照董总“惯例”,在这次“筹款五百万”的活动中把雪隆华校董联会主席的我本人列为筹委会副主席;又说,如果雪隆董联会主席的本人不便参加,可通过内部管道向作为“主席”的他进行斟酌处理,不可发 表不认同的公开信,如此等等。 请问,刘利民是什么“主席”?董总有让身份不明者高高在上,任由指使 本会做这做那的“惯例”和“内部管道”吗?
2, 对于“筹款五百万”,据刘利民自供,是为了筹募董总的《马来西亚华文 独中教育蓝图》发展基金。对此,本人不禁要问,两年前,众所周知的董 总办公大楼被霸占的不幸事件发生时,为了向公众负责和交待,本人及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曾证实并明确宣布,董总后备及可动用资金共计
5 千万 令吉有多,刘利民之流占据董总这些时日,钱去了哪里? 一路来,董总前主席郭全强先生以及现在的我本人任内都非常注重董总账 目的明细无误,如今刘利民占据不到两年,却动不动就要筹钱,有关董总 账目及
5 千万存款去向,刘利民必须清楚向社会作出交代!
3, 刘利民在文告中自称,他在
2015 年“8·23”之后已经是董总第
30 届中委 会“合法”主席,又说当副首相阿末扎希移交函件给董总时,经获得社团 注册局承认和祝福,而法庭也有了定案。 其实,社团注册局的有关来函只是表明没有取消董总注册,全函并无只字 提及承认所谓第
30届中委会,而法庭也还有两个有关案件订于
7月开审, 何来定案?刘利民的“合法”又从何来!
雪隆华校董事会联合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