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1日星期日

叶邹卢中途离席没表决‧16票通过关中考统考



2014-12-21 14:16 光明日报/要闻

 


叶新田反对將关中可否考统考的决策权交给董教总
联席会议决定,因而在会议中途离席。(图:光明日报)
(雪兰莪.加影20日讯)第23届(2014-2015)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全体委员会於週六进行第二次会议,针对关丹中华中学是否应该考统考的课题,以董总、教总联席会议的决定为最后的决策单位进行投票时,出现意见分歧的情况;董总主席叶新田、署理主席邹寿汉和彭亨州联委会主席卢宇廷中途离席,但並没有影响会议进行。

教总主席兼董教总独中工委署理主席王超群最后主持会议,並在记者会上宣佈,工委会以16票通过让关丹中华中学(关中)报考统考事宜,將由以董总、教总联席会议的决定为最后的决策单位。

教育联席会议做最后决策

他说,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在会议上,以不记名投票方式,以多数票通过上述的决定。这是自1973年成立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后,就由这两个组织去负责独中的教学课程和考试的课题。

“根据董教总独中工委会组织结构图,董教总独中工委会之上就是董总、教总联席会议,所以我们今天的会议上也已经討论,並投票决定,日后关丹中华中学的是否应该考统考的课题,由教育联席会议去做最后的决策。”

王超群於週六下午主持第23届(2014-2015)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全体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后,在记者会上如此指出。

他说,在討论的过程中,有人赞同也有人反对由董总、教总联席会议,但在秉持民主精神下,应该少数服从多数。

“很多代表都认为应该儘快解决关中统考问题,所以我们最后以16票通过,另外4票弃权。”

王超群:有“声音”说服叶勿投票

针对董总主席叶新田中途离席不投票的举动,王超群披露,叶新田当时也赞成投票表决,但隨后有“另一把声音”说服后者不要投票,所以后者才离席,选择不投票也不表决。

他强调,一个民主的会议上肯定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和意见,而作为一个负责人的组织,也必须以民主精神来决定和必须付诸表决。

他声称,董教总独中工委会从过去至今的角色是决策性,所以任何课题带上董总、教总联席会议时都肯定会被通过,但因为董总主席叶新田认为关中统考课题必须带到董总去討论,所以如果这阶段不能作决策,就应该交到董总、教总联席会议上去决定。

他认为,如果董总有意见可以在他们內部討论,但根据董教总独中工委会组织结构图,最后的决定还是必须回到联席会议作最后决定。

叶新田:重大事务不应投票决定

董总主席叶新田和署理主席邹寿汉中途离开第廿三届(2014-2015)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全体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选择离席抗议关中课题交由董总和教总联席会议作出决定。

叶新田宣称,重大事务不应该以投票方式来决定,因这也涉及到董教总的权利问题。

“重大的事情应该留到下次在內部谈论后作决定,但有些人决定要投票,所以我在会议中途上厕所后,就拿手提包离开,也不主持会议也不投票,这跟我无关。”

同步离开的署理主席邹寿汉形容,关中问题“非一日之寒”。他认为,这课题已不是教育课题,从2012年至今不断被炒作,造成董总、教总、董联会等华社分裂,完全是政治谋略。

“今天利用独中工委会的组织,强行把最后的权利规定由董总、教总联席会议作决定是一项很严重的错误。”

他说,董教总独中工委会这组织的用意,主要是集体检討协商然后达成共识,但最后的决策权利都是交由各自的母体(董总和教总)。

他强调,董教总联席会议为最后的决策机构,违反当年成立独中工委会的机制、宗旨、立场与道德。

邹寿汉也强调,任何表决权必须要有法理的依据,不是人多还是人少,还是存有个人情绪。

“董教总独中工委会是一个非註册组织,没有最后决策权,如果把这组织变成一个权利机构,就违反当年建立机制的重要宗旨。”

邹寿汉:政治力量分裂董教总

他说,董总和教总根本是独立组织,有各自的管制范围,两个组织都互不干涉各自的规章,只是在华教课题上互相合作,虽然意见不可能一直,但过去都合作愉快,只是因为有一股政治力量逐渐扩大而导致分裂。

虽然如此,他不认为两个组织日后不会有合作的机会;而他中途离席的原因,是因为不认同以投票方式来决定关丹中华中学是否可以报考统考的问题交由董总、教总联席会议作决定。

邹寿汉认为,董总才是最后的决策机构,他以消费税为例,在独中徵收消费税问题上,都是由董总来提呈,这是关係到法律规定下。

询及为何不等到关中考察团的完整报告出炉后再作出投票决策时,他一再强调,董总並没有阻止独中工委会对关中进行任何考察,而且,如果报告出来后有很好的建议,他也愿意接受。

2月办消费税工作坊

董教总独中工委署理主席王超群指出,第廿三届(2014-2015)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全体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决,將於明年27日及8日主办消费税工作坊,並会邀请各独中代表来参与。

他指出,今次会议共有28名委员出席,而全体委员共43名,所以符合章程的出席人数。会议內容主要听取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属下各工作单位的工作匯报。

他说,董教总独中工委会会议,通过属下的奖贷学金组的匯报,即增加独中工委会大学贷学金申请的简章第6.6.5条,凡是在职的华文独中的教职员子女以及董教总属下机构的会员子女將优先获得奖贷学金的考虑。

其二,是接纳教育组往台湾教育访问团的成果的报告,有关成果有两项,即(一)对未来华文独中师资培育计划的宣导,台湾师范大学及国立中兴大学的认同与支持,两校確定和独中工委会贷学金组进行合作,培育未来独中师资;(二)台湾方面的教育研究发展及网络中心也愿意支援,推动数位化计划。

另外,会议也接纳学务委员会对关中考统考的事宜做的考察报告。有关报告是由学务委员会副主任吴维城匯报。

吴维城指出,该小组今年內共进行2项活动,即1013日,组成42人到关中进行考察,经过考察和討论后有两项成果,包括(一)考察小组认为关中的董事部和行政部是朝向华文独中模式发展;(二)关中行政措施,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评鑑与师资专业,也朝向独中模式並积极进行规划及发展。但考察小组认为,关中的发展过程必须有待加强与提昇独中办学的经验。

他透露,考察小组也成立教育法令法律资讯小组,並於118日召开第一次会议,有关会议由10位成员出席,会议討论结果已交给律师团进行探討。

“我们会於明年117日进行第二次的会议报告,然后会於315日前,把完整报告交由独中工委会。”

(光明日报)

 

关中统考表决叶邹离席

 
2014/12/21 东方日报/国内版
 

(加影20日讯)董教总独中工委会今日在董总主席兼工委会主席叶新田和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等不满,中途愤然离席下,以16赞成票表决通过將「关丹中华中学是否能考统考」议题,交给董总、教总联席会议做最后决策。

董教总独中工委会第23届全体委员会是于今午召开第二次会议,委员会共有43名委员,惟今日出席人数只有28人,惟达会议法定人数。

在进行这项议题投票表决前,有5人因要事提早离开,以及叶新田、邹寿汉和彭董联会主席卢宇廷不满工委会成员执意在今日会议,投票表决关中是否能报考统考决策权议题,而在中途离席下,最终参与投票的只有20人。

会议最终在16人投赞成票,4人弃票下,表决通过「关丹中华中学是否能考统考」课题,交予董总、教总联席会议做最后的决策决定。

叶新田等人是在会议投票表决前离席。叶新田声明,他不对这项表决负责。会议较后,由董教总独中工委会署理主席兼教总主席王超群主持。

王超群表示,叶新田在该议题上首先提出同意进行表决的建议,后因其他委员的说法而改变立场,不赞同表决,最后负责主持会议的叶新田,即与数名委员一同离席,不参与表决。

他说,叶新田认为,董总一直都参与在关中课题当中,因此该课题应交由董总做最后的决策。

「叶新田指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只是一个工作委员会,但在过去歷史延续至今日,独中工委会一直都扮演著决策性的角色。」

他强调,若董总对议题有意见,可以带到董总会议討论,若教总对关中报告有什么不同的看法,也可回到教总討论,但最终的决定,还是需要两组织回到董总、教总联席会议决定。

最高决策单位

王超群在会议结束后,向记者表示,董总、教总联席会议是最高决策单位,因此「关丹中华中学是否能考统考」议题,应由董总、教总联席会议做最后决策。

董总、教总联席会议一般每2年召开,主要选出新届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常务委员,但在必要的情况下,董总、教总联席会议能够召开会议以商討重大课题。

王超群强调,作为民主社会里的组织,会议中难免会有许多看法和意见,而最终都必须以民主精神做最后的决定,有此就可看见表决的必要。

董教总独中工委会会议是于下午2时开始,至6时才结束。「关丹中华中学是否能考统考」课题的决策权表决提案,是在该会议中的最后一项议程,叶新田与数名委员是下午约5时离席。

据了解,会议中有出席者提出关中报考统考事宜,根据董教总独中工委会组织结构图,董总和教总联席会议为最后决策单位的,有者建议押后討论。

在这项会议前,董教总独中常务委员会议也于今早举行。

发奖贷学金 会员子女优先

董教总独中工委会署理主席王超群表示,在职的独中教职员子女及董总属下机构会员职员的子女,將优先被考虑获奖贷学金权利。

他指出,他们在会上听取属下各单位的匯报后决定,在奖贷学金重组部分,决定在独中工委会奖贷学金简章增加新条例。

新增条例为,凡在职的独中教职员的子女及董总属下机构会员职员的子女,將优先获得考虑获得奖贷学金的权利。

独中明年將面对政府徵收消费税的问题,王超群表示,独中工委会將在明年27日及8日,举办有关消费税的工作坊。

针对董教总访问台湾的成果报告,有关成果报告指出该会已得到台湾师范大学及国立中兴大学的认同和支持。两所学校確定和本会奖贷学金组合作,培育未来独中的师资。

他是于今日在董教总独中工位第二次共委会会议上匯报时,发表上述谈话。

(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