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

或无法21天前发通知信‧撤邹特大添变数



2014-10-31 星洲日报/国内版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31日讯)要求撤换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职的特大,或因无法满足至少21天前发出通知信的条件不能召开!

星洲日报探悉,由於目前人在台湾的董总主席叶新田迟迟未指示董总行政部发出特大通知书,有关特大將因为无法达到至少21天的法定通知而可能成为非法特大。

通知信最迟须在明发出

消息人士说,特大的通知信必须最迟在112日发出,但112日为星期日,因此,若要特大合法,董总行政部必须在111日发出通知。

消息说,叶新田在111日早上才搭乘飞机返马,且晚上会出席在怡保的一场活动,他是否会在返马后第一时间到董总签署特大通知信函,还是个未知数。

消息指出,特大通知的生效日期,必须以邮局的日期盖章为准,若无法赶在111日发出信函,112日为星期日,董总行政部及邮政局都没有办公的情况下,特大將因为无法达到至少21天通知的规定而不能召开。

消息表示,如果董总行政部在明天发出特大通知信,特大的日期就会落在1123日(星期日)。

6州董联会是在1025日,联署要求席叶新田召开特大,以撤除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的职务。马六甲华校董联会主席杨应俊亲自把有关信函交到叶新田手中,副本也已呈给董总秘书长傅振荃及董总行政部。

根据董总章程第6.2.2条文,主席在接到至少有五(5)个会员联名提出要求並附上相关理由和议程,则必须於三十(30)天內召开特別会员代表大会。

消息说,如果董总主席无法依据章程所规定的时间內发出特大通知信,这將会违章,违章的后果会如何,这可能需要回到董总常委会或中委会再进行討论。

另外,也有消息指出,董总常委会將在119日於新山召开例常会议,若特大无法如期召开,常委会会议將肯定会针对此事展开“热烈”討论。

(星洲日报/独家报道:许良波)